电梯安全管理制度3篇(电梯应急救援安全管理制度)
一、电梯应有专人管理、专人操作;未经允许,不了解电梯使用知识的人员不得操作电梯。
二、电梯专业维修人员应对电梯的安全装置进行检查、调整、并对需润滑的`部位加注润滑油。
三、运输货物时,货物不允许超过电梯额定载重量。货物应均匀平稳放在轿厢内,轻拿轻放。严禁超大、超长货物伸出轿厢。
四、搬运货物进出电梯轿厢时工作人员严禁进入电梯轿厢、井道或乘电梯上下运行。
五、每次使用电梯时,应把轿厢门、厅门轻拉严实,当确认轿厢门、厅门关闭严实后,方可操作电梯层站按钮。
六、电梯在本层站时,本层站厅门才允许被打开;电梯运输完物品,应将电梯轿门、厅门关闭,等待下一次使用。
七、严禁将厅门、轿门等电器回路短接;严禁电梯开门运行。
八、如发现电梯运行有异声或运行不正常,应及时通知电梯维修单位,停机检修,不准电梯带故障运行。
九、每天电梯使用完毕,应将电梯轿厢停放在基站。
十、切勿使用无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电梯。
十一、电梯严禁运输易燃、易爆或有腐蚀性的危险品。
十二、未经许可的人员,禁止使用三角钥匙打开层门。三角钥匙使用完毕,应将其复位,检查锁闭装置不应在开锁位置。
一、每台电梯应建立单独的安全技术档案,(以下简称档案),不得与其他设备资料混装。
二、档案应由酒店经理或经理制定人员,必要时交公司统一归档管理。
三、档案应有目录,对文件的.名称、数量及保存年限详细记录。
四、需要调取档案查阅时,应办理借阅手续,用完湖马上归还,管理人员应清点文件数量,以保证档案的完整性。
五、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表》:
(二)设备及其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产品技术文件:
(三)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有关资料、报告:
(四)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五)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
(六)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
六、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定期检验报告,设备运行故障记录至少保存2年,其他资料应当长期保存。
七、使用单位变更时,应当随机移交档案。
(1)严格遵守门禁制度,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应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2)电梯机房和值班室内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如因维修需要动用明火时,应先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按有关规定执行。
(3)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对电梯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杜绝各种安全隐患。每年按时向有关部门申报年检。
(4)在进行维修、保养作业时,应停机作业;用易燃液体清洗电梯零部件时,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使用后的'油抹布等,不得与其它物品混放。
(5)机房维修间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备件要在货架上摆放整齐,且远离照明灯和电源。
(6)电梯机房、轿箱顶部、电梯井要定期清扫,及时清理各种可燃物。
(7)电梯值班人员应熟知单位报警程序及机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8)应急照明装置保证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