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奖惩考核制度(精品14篇)
为了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县局的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街道中心校结合教学的实际情况,举行月质量调研活动及学期期末调研活动,为了表彰优秀,激励后进,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考依据
以本次调研的.上一次量化考核成绩作为依据。
二、奖惩
1、语数英每次调研成绩位居全街道同年级同学科前三名的分别奖励现金50、40、30元。
2、语数英每上升一个名次奖励现金10元。
3、语数英每次调研成绩位居全街道同年级同学科后三名的由教研室组织召集开会,帮助分析成绩并进行诫勉谈话(相比上一次有进步名次的不用参与谈话)。最后一名的并作出书面说明。
4、语数英连续两次位居后三名的学科教师由中心校校长进行诫勉谈话。
5、在一学年两次期末质量调研中,量化成绩位居同年级同学科后1/3名次的,并且未进步2个名次的(依据以年终的期末考试),报考县局招聘教师时学校不予出具证明。
6、在县局的历次质量抽测中,学生成绩位居全县后1/3名次的课任教师,当年所有的评先树优一票否决。
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中心校。
一、提成方法:
1、 散客和单桌宴会、自助餐、酒店宴请根据所盯台菜肴总营业收入的XX%进行提成。(酒水有酒水奖,供货商提供)。不超过X月实习学生的按菜肴总营业收入的XX%进行提成。
2、 婚宴、会议餐、弥月宴、生日宴等XX桌以上宴会包桌均按每席XX元提成。 不超过X月实习学生按每席XX元进行提成。
备注:以上二者不可同时进行。
3、早餐按早班1个补发XX元/人。(实习学生享受此条款)。
二、分配方法
分配程序具体如下: 以上方案均按6:2:2的比例分配.
1、提成收入60%兑付给盯台服务人员(含参与盯台领班)。结账完毕后,所有参与盯台服务人员在账单上签字确认,除单桌外,大型宴会集体盯台平均分配桌数或营业收入。
2、提成收入20%按比例兑付给传菜员工、预定员、迎宾、吧员、保洁员、餐厅收银等。以上人员按单月出勤天数参与分配。不参与盯台的.主管级人员享受后勤人员基数的2倍。月工资不超过XX元的经理按后勤人员基数的XX倍绩效分配。不超过1个月实习学生的按提成绩效的XX%进行提成。部门总监不参与分配。
3、提成收入20%归部门基金。有部门统一安排使用,部门基金要透明每月一公开。
4、制定表格每餐有领班以上管理人员确认人数、金额、桌数、无误后签字,再有收银员签字确认,月底有管理人员汇总到餐饮总监处签字报总经理审批发放。
5、表格设计要包括:日期、午晚、台号、桌数、金额、服务员、收银、领班等签字确认。部门把分配表统计打印后、月底原始表格要附后交与劳资员和财务审核,如果出现不符或作假将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
三、其它事宜
1、 如有员工营业额造假和违犯提成规定的按设计营业额提成的10倍处罚当事人。
2、当日服务、餐具环境卫生不达标造成客人投诉的,扣除应提成营业额收入的5倍罚款。
3、违犯部门相关制度的,按制度规定给予在绩效中扣罚至部门基金。
4、参与帮工的人员和临时工不参与绩效分配活动。
5、当月没有完成酒店制定的任务指标的,绩效提成整体按50%发放。
四、岗位基本工资
1、盯台服务员XX元每月;传菜员XX元每月;迎宾XX元每月。
2、见习领班按岗位员工工资发放。转正后按XX元每月执行。
3、转正主管按XX元。
4,经理、总监按外聘工资执行。
1、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
2、饭店每年年底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评比和奖励,奖励内容如下:
(1)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安全设施保管完好,安全培训工作突出;
(2)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发生事故;
(3)及时消除事故避免了重大损失,表现突出;
(4)在事故中,有其他立功表现;
3、违反安全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部门和个人,视情节轻重、造成的后果及应承担的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
(1)安全工作负责人不认真履行职责,未落实有关规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造成不良后果;
(2)值班人员失职或擅离职守,致使饭店发生安全事故;
(3)违反安全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引发安全事故;
(4)擅自动用、损坏安全设施,安全器材的;
(5)无证上岗操作特种设备的;
(6)交通肇事、火灾、游泳淹溺、食物中毒发生1人以上的;
(7)超过管道局下达的事故控制指标的;
(8)发生事故,虽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是经济损失达10万元以上的;
(9)发生重大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凡发生以上事故,由酒店纪检和行政部门依照安全生产责任状和有关规定逐层追究责任;发生责任事故的部门和个人,取消晋升、评先资格,扣除风险抵押金及全部奖金,直至开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目的: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
3.职责: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执行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大安全职责事项的考核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一般安全活动的考核奖惩。
4.奖励凡具有下列状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给予表扬或奖励,部门和个人年终经过评比后能够评为先进群众和先进个人。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能够发给一次性奖金,具体奖励方案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决定。
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礼貌生产有显著成绩的部门班组和个人。
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用心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
为保证安全生产,用心提出合理化推荐,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善项目的主要成员。
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
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
5.处分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部门、个人,公司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和造成事故的职责。处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处分的同时,能够给予一次性处罚。
发生下列状况之一者,每人次扣罚当事人当月绩效考核5%,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当月6S考核分1分。
.1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2厂内机动车辆带病使用,厂区内超速、超载、超高等违章行驶及乱停放者。
.3多人作业的冲压设备。
.4电源线穿越安全通道,使用不贴合要求的电源接线板、电动工具。
.5操作者擅自离岗者。
.6擅自占用安全通道者。
.7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失灵或不贴合安全要求,未能及时反映。
.8进出要害部位或不服从管理者。
.9操作旋转机床、钻床载手套。(有安全防护手套除外).10操作冲床时,手入冲压行程作业。
.11特殊工种无安全操作证进行作业者。
.12未经危险作业审批而进行危险作业。
.13乱拉、乱接临时电器线路。
.14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15任意、私自拆除设备安全装置及安全设施。
.16任意排放乱倒废水、废油。对环境造成污染者,加倍处罚并追究法律职责。
其它违章行为。
.1对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有关职责人,视情节严重每人次扣罚当事人当月绩效考核50%-100%,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6S考核分10分。
.2对造成死亡以上事故的有关职责人,由公司按厂纪厂规予以严肃处理(警告、记过、开除、辞退等,如违法乱纪造成事故的追究法律职责)。
下列状况之一者,报经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给予严肃处理:
5.对工作不负责,因故发泄私愤,有意扰乱操作,造成经济损失和违反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5.对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3对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4对忽视劳动条件,削减或取消安全设备、设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5对限期整改的`事故隐患,不按期整改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6对设备长期失修,备用设备起不到备用作用,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7对违章设计、制造、安装或不按设计施工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8对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或谎报的主要职责者。
.9对发生事故后,不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职责者。
5.0在上级组织开展的单项安全活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6.附则
其它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一条:根据《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核内容:
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职工工伤控制指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3、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合格率100%,优良率按公司要求)。
4、创建文明工地目标(按公司管理目标要求)。
第三条:管理目标:
1、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公司、分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3、项目部每接一项工程首先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安全达标、文明施工)并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部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
4、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第四条:安全责任:
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4、项目经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项目上的代理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考核办法:
1、实现逐级考核的办法,公司接受上级考核;分公司、一级(重点工程)项目部接受公司考核;二级及二级以下项目部接受分公司考核;项目部按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各级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考核成绩与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3、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凡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扬、记功、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奖励。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二)、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三)、防止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或事故搭救中有功的。
第七条:公司被评为省、市级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对总经理、主管副经理、安全处正副处长、安全员等,公司年终按经济挂钩比例予以奖励。
第八条:各分公司、安全处被评为省、市级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对受奖单位经理、主管副经理、安全处正副处长和安全员,公司年终按经济挂钩比例予以奖励。
第九条:经济奖励制度。
(一)、在本年内创建省级样板工地,奖分公司经理1000元,主管副经理800元,项目经理800元,安全员400元。
(二)、在本年内创建省级文明工地,奖分公司经理500元,主管副经理400元,项目经理400元,专职安全员200员。
(三)、在本年度内创市级样板工地,奖分公司经理400元,主管副经理300元,项目经理300元,专职安全员100元。
为保障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制的落实,维护正常生产秩序,使其责任分明,分工明确,保证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和集体财产的完整,杜绝违章,危机的现象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法人代表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以身作则,遵纪守法,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并认真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并责成职能部门认真做好考核与奖罚。
二、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要协同技术负责人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部门各负责人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专业性较强的施工组织设计,同时负责责成安全科制定公司考核制度和奖罚制度。
三、各职能部门的考核按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由安全科综合评分,85分为及格。每少1分,扣职能负责人工资总额1%,职员为%。
四、各项目部在签订承包合同中,已详细注明考核目标和经济处罚各项数额,由安全科负责考评,汇总上报。
五、若职能部门出现较严重的工作失误,由分管安全经理与技术负责人在分析原因的同时,给予定性结论与处理意见。处罚有:
1)警告赔偿部分损失;
2)停岗自费学习考核合格再上岗;
3)调离工作岗位。
六、若项目不出现较严重事故但构不成重大事故,由主管安全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科,根据安全资料记录和现场调查,分析原因,给予定论和处理意见,处罚有:
1)停岗自费学习,视情节包赔部分损失。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竞争上岗;
2)调离工作岗位,包赔部分损失;
3)开除。
七、对“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记录)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自负。
八、凡因抢救财产的杜绝事故发生者以及由此而受伤的`,公司均承担者一切损失,并给予物质奖励。
九、公司所有工程一律不分包,若特殊情况需分包的,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签字承包分包合同,并且要出具其相应的资质、上岗人员证件。否则一律不得接受。
十、安全评价有安全科检查汇总,分管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评定。评定结果报财务科给予奖罚。
十一、设备的管理、检查、评比,应增加材料设备科参加,塔机、物料提升机的检查评比要有拆装队负责人和技术员参加评审。
十二、防护用品的采购及施工设备的采购,必须由分管安全经理与技术负责人签字选定的省安监站和机械协会推荐产品。
本公司制定奖罚的依据为《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检查评比的依据为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为了做好我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遵照“以人为本”和“快速有效救援”的原则,迅速启动我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成立抢救和疏散人员,控制险情发展,消除险情,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组织机构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公司领导统一组织、领导,公司办公室负责的细则。
成立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职责分工
1、公司领导负责统一领导小组,督促迅速上报小组。
2、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检测,施工方面由总工办牵头组成专家组,迅速赶到现场,初步查找原因,迅速采取措施并组织救援,及时通报现场情况。
3、生活方面生产安全事故由公司办公室牵头组织专家迅速到达现场,初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并迅速通报现场情况。
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1、发生生产安全事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必须用最快的方式向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报告,并待续做好应急救援小组抵达的续报工作,保持通迅畅通,可采取口头报告方式。
2、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应迅速通知有关社会公共职能单位,如有人员伤亡,迅速通知120,发生火灾迅速通知119。
3、公司应急小组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后,责成有关专业人员迅速抵达现场,同时上报省建设厅及相关主管部门,可先口头上报,承后以书面形式上报。
4、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有关人员伤亡时,公司应急救援小组组长接到通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当无人员伤亡后,应由副组长迅速抵达现场。
5、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在迅速上报事发生的`同时,应积极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救援小组抵达。
1﹑目的:
建立奖励、惩罚方法
2﹑范围:
全体员工
3﹑责任者:
安全部
4﹑程序:
奖励
.1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1.1.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
.1.2.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1.3.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1.4.对抢险救灾有功者。
.1.5.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
.1.6.被评为省、市、局、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1.7.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奖励程序
.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车间(部门)汇总材料上报部长审核后报安全部,经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
.2先进车间、部门、科室由安全部门提出意见,交公司安全生产小组讨论,审核通过。
.3对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有车间和部门提出,经安全部门审查,抱公司领导批准。
惩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罚:
.1事故责任者。
.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3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6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8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惩罚类型
4.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2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
4.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3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处罚程序
.1经济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行政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保洁部现场纪律
1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并处罚金5-10元。
(1)、不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出。
(2)、上岗前仪容仪表、着装、号牌不符合要求。
(3)、未经批准使用不可使用的设施。
(4)、大声喧哗,遭到物业管理方或业主投诉。
(5)、下班后未及时离场,工厂内逗留。
(6)、无故迟到、早退。
(7)、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杂物。
(8)、上班时间做私事、看报纸、吃东西。
(9)、串岗、扎堆聊天。
(10)、工作时间接待亲友或私人探访。
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罚款10-100元。
(1)、3次违反口头警告条款之一者。
(2)、对业主或同事粗言秽语,不讲礼貌。
(3)、不经上级批准,中止工作或迟到,早退两次以上者。
(4)、在工作时间瞌睡或已睡眠。
(5)、在工作区域内不遵守要求,不听管理和劝阻。
(6)、蓄意破坏社区或物业管理方财物。
(7)、在社区内随意乱写乱画,中伤他人。
一、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公司各部门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主体作用,确保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标准、安全措施的`落实,有效控制事故隐患,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三、安全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组织实施。
四、公司每年年初以文件形式,对单位优秀安全管理人员级驾驶员进行表彰。
五、公司对优秀安全管理人员级驾驶员进行考核的标准为:
1、优秀安全管理人员评选条件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真抓实干且责任心强,敢于大胆严格管理,工作扎实有效。
(2)有创新意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及在平时工作中没有弄需作假,认真将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3)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4)团结同志,民族团结工作好。
(5)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时上报安全生产资料。
2、先进驾驶员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本年度无交通事故;
(2)经济效益名列前茅,服从分配,按时完成运输任务。
(3)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培训和安全活动,安全行车,文明驾驶,礼貌待客,无任何投诉。
(4)无违章违法行为,无超速等现象,GPS无人为损坏掉线等行为。
(5)团结同志,民族团结好。
六、奖罚
对优秀安全管理人员奖励500元,驾驶员奖励500元。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年度《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有关内容,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一、凡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个人依照本规定给予荣誉或物质奖励。
二、凡查出有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存在轻微隐患的,进行批评教育。
三、凡查出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存在严重隐患的,给予经济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照价赔偿外,处以200元罚款:
1、在禁止吸烟、用火的区域内吸烟、用火者。
2、损坏消防设施及器材者。
3、消火栓被埋压或因搭棚、砌墙、堵塞消防车通道者。
4、擅自将消防设备、器材挪作他用或损坏的。
5、安全员发现火灾隐患,未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的。
6、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场所周围点火或燃放爆竹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按规定对被损坏的.公物进行2-10倍的赔偿外,并对责任科室/责任人处以500元以上1万以下罚款。
1、私自使用电炉、电热器、乱拉电线、用火不当、乱扔烟头以及违反操作规程等过失发生火灾的。
2、收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者。
3、凡因负责人不履行职责,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失职造成火灾事故者。
4、发生火灾隐瞒不报者。
5、凡因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对责任者处以经济处罚并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由于不可抗拒和不可预见的原因引起火灾,不追究个人责任。
7、消防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凡发生火灾者,不论灾情大小,责任科室/责任人一律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罚款的缴纳管理:
1、被处罚者凭保卫科开出的《处罚通知单》将罚款交财务科,并将交款凭证交保卫科存档保管。逾期不交者,保卫科可将《处罚通知单》交财务部门加倍从工资中扣除。
2、罚款用于奖励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先进部门或先进个人。
一、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十八周岁、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以上文化水平、从事本工种作业实际工作时间一年以上、具有基本操作技能,方能独立操作。
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市以上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理论与实际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独立作业。
三、经培训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必须进行复训,复训周期按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凡到期拒绝复审者,操作证作废,不得继续作业。
四、特种作业人员要相对稳定。
五、调离本工种岗位半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需回原工种工作时,必须经市主管部门审查考核,合格后方可恢复原工种独立操作。
六、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特种作业人员,要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章作业或造成事故者,要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管理,经常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严格实行凭证操作制度,无证者一律不准进行特种作业,对安排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发生事故者,要追究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1 目的
公司根据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不同职责范围,制订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已成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为使责任的落实,做到时时处处的安全生产工作都切实有人负责,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领导;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
3 考核方法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周期为每年,考核对象为各领导、职能部门及从业人员。
安全主任负责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考核后交安全小组组长审批;各部门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内班组长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考核后交安全小组组长审批。
4 等级划分
考核共分三个等级,即: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各项考核得分为80分以上(含80分)为称职;各项考核得分为60分以上(含60分)为基本称职;各项考核得分为60分以下为不称职。
5 奖惩
被评为称职的部门,经安全小组组长审批后,给予适当奖金(1000元~20元)以作鼓励;
被评为不称职的部门,经安全小组组长审批后,给予适当的罚款(1000元~20元)以作警示;
被评为称职的个人,经安全小组组长审批后,给予适当的奖金(100元~1000元)以作鼓励;
被评为不称职的个人,经安全小组组长审批后,给予适当的罚款(100元~500元)以作警示。
6 附则
本制度由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协助编制与解释,安全小组组长负责审批。
7 附件
《部门安全责任考核表》
《班组长安全责任考核表》
《员工安全责任考核表》
《安全职责考核及奖惩记录表》
第一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四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五条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七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八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九条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条 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