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读后感650字习作汇总12篇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的人陆续地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了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面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地重新认识所有的事。
福贵的经历的确令我感到悲凉,甚至同情他。他的一生有太多的不幸,曲折的命运一次次降临,我不禁感叹:这世界上的确不公平,有的人一生享尽荣华富贵,衣食无忧,而有的人却要像福贵那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血汗过完一生。
在现实生活里,往往有许多的人因一时的挫败,对命运的不满,企图了结自己的生命。在电视新闻报道上,往往都会看到一两则关于某某人因对生活充满绝望,或是忍受不到生活所带来的煎熬而选择放弃自己的生命。看到这些行为,我并没有对其有同情之感,反而觉得他们很愚蠢,人生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呢?活着,我们可以干很多事,
必死去幸福得多。我们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其他的都不能动摇我们活着的信念。我们要友好地面对我们的人生。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我只希望能按自己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地去实现他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向世界到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决定要买这本书,是因为朋友的推荐。当我双手捧着这本《活着》时,便隐隐感到了它不同于其他作品的特性?:它没有华丽的封面,没有刻意要抓住读者眼球的设计,有的只是简单的纯黑颜色、和那白得刺眼的书名——《活着》。
家珍
家珍和福贵的婚姻可以说是办的风风火火,一位是城里米行老板家的千金,容貌俊俏,一个是大地主家的独苗,两个有钱人家的孩子结婚,用福贵的话说就是“把钱堆起来,钱在钱上面哗哗的流。”可是,天无成人之美,偏偏家珍就是嫁给了这个“败家子”。自打家珍嫁过来,就没过过一天好日子。家境未没落时,丈夫日日去城里花天酒地,小半年都不着家,家珍挺着个大肚子去赌场给丈夫跪下时,她丈夫还嫌她丢脸:“老子跟个女人回家算什么事,你起开!”家珍夜夜掩袖自泣,直到福贵吧徐家剩下的一百余亩地输光。家珍的爹来吧家阵领走,许她后半生养尊处优,但家珍不,没过几天就跑回了福贵身边。之后,家珍为福贵任劳任怨,尽了一个妻子、母亲的责任,为福贵早了一个并不圆满但令人安心的家。
有庆
有庆是个苦娃子,还在娘胎里时就被生父踹了一脚,自打生下来,就没踏进过祖宗传下来的宝宅。小小年纪,就被老爹揪起来下地干活,天不亮就起床拔草喂羊,然后光脚丫跑去上学。死亡的阴霾无情的罩到了有庆身上,有庆是为了救人死的,是抽血抽死的。这么一个善良的小男孩,这么无情的大夫,这么出人意料的离去,这样一个令人同情、爱怜、叹惋的有庆。
福贵
福贵也算是来人世间走一趟的男子,年轻时大富大贵,却灯红酒绿败了家产、丧了父命、害了妻子、苦了子女。大痛大悲之后,终于了悟,要踏踏实实的过日子。然,命运却偏要玩弄他于股掌之间让他兜兜转转,看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去,遭受一次次剜心的痛楚,他的妻子、儿子、女儿、外孙,都是他亲手葬入土中。在命运的股掌间,福贵成熟了,踏实了。“我们徐家的祖宗不过是买了一只小鸡,鸡养大后变成了鹅,鹅养大了变成了羊,再把羊养大,羊就变成了牛。我们徐家就是这样发起来的。”爹的教导似乎还在耳边,福贵却也是垂暮之年了。福贵给他的牛起名福贵,两个福贵渐渐走远了,和黄昏中夕阳的余晖融为一体,慢慢的隐没在远处,消失在这片黄土地上。就像女人召唤小孩回家一样,土地召唤着福贵。
有人说:“《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它会带我们走进福贵的一生,或悲,或喜,或压抑,或逍遥。
这本书一定要一次读完,如果读一半放下心里难免会堵得慌,只有读到结尾才能领略福贵对命运的释然、超然。当然,余华的文笔也会吸引你读完的,只是决定于心里有没有面对苦难的勇气。
一开始能感受到作者刻画人物和生活的功力,他会把一个动作、眼神表达地非常饱满,同时还带着诙谐幽默的笔风。开篇的几段文字如同大剧上演前的小插曲,吸引着你逐渐走进他构想的那个现实中去。
因为开端笔锋过于饱满,我在被吸引的同时,也隐约预感到后面悲剧情节会越读越揪心。不过随着福贵的劫难接踵而至,在悲的后面也藏着刹那喜悦,在不幸的遭遇里隐藏着万幸。大时代下该有的悲剧,基本都压在了福贵一人的身上,他能熬下来并且最终看透命运的无常,以超然乐观的态度重新审视自己、重新认识生活,这是闪光点。
余华选择福贵这个人物,作为烘托本书寓意的载体,开局已经处于人生巅峰了,殷实的家底、漂亮贤惠的`老婆、听话可爱的娃,如果说整个情节是福贵生命感悟的教育史,那么他从起点上就不是个把钱当回事的人。就是因为他开局拥有太多值得平常人羡慕的东西,所以才最适合作为悲剧的主角。从拥有到失去,家财、地产、房子、面子、亲人、希望,剥了个精光,一次次试探着他承受力的底线。
全书以福贵讲述自己的一生为主线,从“老人粗哑却令人感动的嗓音”开始,也从“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结束,变化只有一个“却”字到“的”字的转变。这个历经劫难的嗓音,洗尽铅华、了却困惑、离苦得乐,初见时令人莫名感动,聆听完嗓音里的故事,感动升华为认可和悲悯之情。可见故事结构之严谨,用词之精确,如同外科手术一般,将福贵生活的那个现实划开、解决、缝上。甚至连作者不愿意接受的肮脏,也随着“男人挑着的粪桶”挑了回去,还是沉甸甸地压着“扁担吱呀吱呀一路响了过去”。终究是趋向了宁静,四周出现了模糊。以蒙太奇的手法,从他构想的现实又回到了自己的现实。
乘复习功课的间隙,我把《活着》给看掉了。余华的这本书早有所耳闻,可是一向没什么时间,到是张艺谋的电影先看过了。读过原著之后不由得赞叹这书天生就是本很好的剧本,我想编剧更本不用改什么。故事的描述镜头感十足,是我最喜欢的那种讲故事的模式。作者的文字并不华丽,但平实中却充满了力量,是一种能从内心感动你的力量。我不想说什么涉及灵魂的`字眼,可能书看多了就不太容易随便给感动了,但这的确是一本好书,值得我推荐。期望每个人读过之后都会有自我的感悟
给出一段书中的文字,大家欣赏下:今年,在春暖花开的三月,我在一个直径仅有10厘米的小碗里种下了我最喜爱的喇叭花。当时,我想它发芽就行,因为种子是捡来的。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
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一个男人挑着粪桶从我跟前走过,扁担吱呀吱呀一路响了过去。慢慢地,田野趋向了宁静,四周出现了模糊,霞光逐渐退去。
我明白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午后躺在长椅上,随手摊开了《活着》。刚开始看到这本书名,心里一股好奇的热流就涌上心头了,思索着为何以此为题,猜测着内容应是人生的感触吧!
打开第一页便是作者的自序,草草的看了下来,很是不能理解那些意味深长的句子,例如“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想不到的是,花了两三个小时,我竟把整本书给看完了,平时很少看课外书,更何况是完完整整看完一本书了,但知道了历经风雨的福贵一家的结局后,心情很是压抑,乱糟糟的。还在问同学现实生活中有这么不幸的人吗?难以置信。
如今富二代在我们身边不计其数,除了平时生活比常人高档点,他们还有许多供课外娱乐的活动。而福贵就与富二代一样,也许是无需顾虑的琐屑事情,就会去寻找快乐的法子。在解放初期,农村人喜欢往城市里跑,城市里稀奇古怪的东西较多,因为从国外源源不断的送来“工业革命”的产果。福贵也就跟着一起跑到城里玩,却陷入了嫖赌的玩趣之中,不顾家人的劝解,还是继续我行我素,背后有家产靠着,是家里的独苗顶着。这样就一步步把自己推向败家之路了。
在赌桌上有赢有输,福贵赢了心里乐滋滋的,这下他可有希望把父亲败的一百亩田地给赢回来了,想到这赌瘾就来了。继而输了也觉得自己还能再来,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中了龙二的圈套,先赊着也就不知道自己到底输了多少。福贵赢少输多,最后在妻子的劝阻不了之下,把所有的家产全部败光了。这下他可愣住了,恍恍然然不知所措了,站在大街上,这下可完全清醒了,一下意识到自己错了——打从开始就不能淌上这浑水,不听家人的劝阻,更多的是精神上的清醒。不懂要如何面对亲人,近邻,甚至是这个世界了。脑子一片空白,身子轻飘飘的。可见人不能固执己见,也要听听长辈的良言。
谁听了自己一下从高处摔下来都会承受不了,何况是年长的徐家老爷,感叹自己不能教导好儿子跟年轻时自己一样,成了个败家子,内心十分自责。最后在老地方村口的粪坑上摔下来去世了。这对福贵是敲了一个警钟,深深的愧疚。连着几天来都提不起神了,媳妇被丈人带回去,他才有点觉醒,“鸡养大了就变成鹅,鹅再变成羊,羊再变成牛的,就这样徐家才有今天的”想到父亲讲的这句话,于是就决定白手起家,跟龙二租了五亩田,每天起早贪黑,总得比别人花更多的时间,就这样开始新的征程。后来媳妇带着刚出生的儿子回家,这才醒悟,媳妇是个贤惠善良的好女人,他从来都没责怪福贵的无能,还是一样照顾好这个家。后来母亲病了,他拿着媳妇给的两个银元,到镇上去,碰上点麻烦事,被国民军拉去当状丁了,几次都没能成功逃出。直到被抓去当浮傉,才能回到家,这个辛酸啊,隐约都可以感受得到。
这样又开始了小家生活,不幸的是,母亲在他离家的两个月后也走了。这又是一次撞击,于是紧靠五亩地,养活四口人。有庆和凤霞是乖孩子,凤霞生了场大病成了聋哑人,帮着家里干农活,为了让有庆上学,凤霞还被送人了。而如今的我们都可以上得起学,比起他们我们可以说是幸运的。有庆早晨五点多就去割草,回来给两只羊吃,然后又要跑着去学校,就这样日复一日,连学校第一次运动会中学与小学的男生集体跑步,他拿了第一名,但福贵经常责骂他,可能担心儿子会跟自己一样吧。有庆的乖也是当父亲看在眼里的,福贵也渐渐更加疼爱他了。镇上响应的口号,开始人民公社化运动,所有东西都交到公社里,连有庆的两头羊一样,最后被宰了。但不幸的是又一次发生了,有庆被抽血抽过多而死了,盐巴再一次撒在未愈合的伤口上。紧接着媳妇患上软骨病,只能呆在家,干点琐屑的活,福贵肩上的担子又重了,他那个伤心——这么好的媳妇跟着自己没能过上好日子过,现在还得乐这么个不能治的病。整夜间头发都白了不少。
然而他们却替凤霞找了个好宿,女婿很孝顺,也很疼爱凤霞,但凤霞却在难产中死了,母亲伤心得在不久后也去世了,这对于福贵又是一次沉重的撞击,但他还是树立好了坚强活下去的信念,可是二喜却在工地上死了,这一次福贵算是领悟了不少,他独自带着苦根回乡下生活,苦根很懂事,小小年纪会帮外公干农活。看到这里我原以为这一老一少,可以相伴走下去,因为福贵经历了这么多常人所难以承受的亲人一一离去的痛苦。没想到苦根也死了,现在陪伴在福贵旁边就是这头老牛也叫福贵。
人总有一死,死亡是多么的可怕,但对于福贵来说死亡或许是对他的一种解脱。活着对他来说是一种折磨,他眼睁睁地看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的离去,他总是以白发人送黑发人。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福贵一直活着,他与死神总是擦肩而过,福贵的不死,让人很是迷惑,可是他活着,有着自己存在的价值,有着自己活着的意义,有着自己的不死。
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这个下午我呆呆坐在长椅上,想了好多,这本《活着》为我梳理了这些年来我活着的历经风风雨雨。
人的生死,到底能不能由自己主宰着?第二次读完这本书的最后一个字的时候,我这样想。
人的生死好像不是自己能主宰的。故事里的有庆、凤霞,一个为校长献血而死,一个因大出血而死。这一切,似乎来得是那么猝不及防。不经意间,死神举起了自己的弯镰,将人们带走。然后是亲人的悲伤与恸哭,呐喊与抱怨,世事无常,这样的一幕幕几乎每天都在上演。
但为什么有时候又有什么不一样呢?春生想活时,解放战争、抗美援朝,穿梭于炮火,命悬于一线,可他活了下来;他想死时,只是将自己的脖子挂在那个绳套上就结束了自己苦难的一生。这印证了福贵所说的“一个人命再大,要是自己想死,那就怎么也活不了”。
而福贵自己呢?输光家产、解放战争、人民公社、-------一路走过来,他吃的苦受的累不比谁少,更何况还有双亲与妻儿都相继去世的心之创伤,虽然最后只剩他一个,可他毕竟是活了下来。为什么?因为他想活,所以从打仗到回家,从贫困到饥荒,他几乎是尝遍了人间的苦难,但他活着。他因为想活着,所以活着。
不,不是想活就能活,但想死却能死,所以说,应该把这个问题的答案总结成是-----
人不能完全地主宰自己活多久,在相同条件下,但若无天灾人祸,想活下去的人一定活得更久。
所以说,我们要活着,就必须想要活着。一个健康的人若是整天为活下去没什么价值寻找论据的话,他大概不会比一个癌症晚期但勇于与病魔斗争的乐观者活得更久一些。病心,永远比病躯更加可怕。
我们要活着啊,活着可以与最亲爱的人交谈,可以见到最美的朝阳,可以听见这个世界上最悦耳的声音啊。
或许,这世上的天灾人祸有一天会降临到头上,但人可以被苦难消灭,却不可以被苦难打败。活着就有出路,活着就可以期待被黑暗暂时遮住的那些光芒。
要活着,想活着。
几个月前,我们公司为了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给我们订了一批书,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我与《活着》相遇了。
年轻时的福贵是吃喝嫖赌的败家子。新中国成立后,家道中落。父亲气极猝死,母亲念儿而死,战友中弹身亡,儿子抽血夭折,闺女难产而死。总之所有他倾注了情感的人,都离他而去。可是在富贵看来,他苦难的经历里充满了幸福快乐,他相信自己的妻子儿女是最好的妻子儿女,还有自己的朋友,还有那头也叫富贵的老牛……
起初看得很详细,后来都不忍心深读下去。不由一声叹息:命运何曾放过谁啊!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
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我们之所以勇敢、坚强的.去坚持,那是因为我们心中强大的信仰,是因为那些一次次温暖你、爱你的人。唯有努力,唯有强大,才不负活着。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向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杯具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
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齐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向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所以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
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职责。”职责,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可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所以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职责。
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埋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的一生,经历了年少阔绰、家道败落、战争离乱、贤妻早逝、儿女双亡,最后只和一头老牛相伴…这些苦难叠加于一个人的身上,的确显得有一点戏剧化,但是很多时候,我们或许不必执着于苦难本身的形式,于人而言,活着的痛苦经常是一样的,或残阳如血,或黯然如尘,尽管苦难的形式会不同。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读起来平淡中有些窒息,却也不乏温情和感动。
当我们知道苦难是生命的常态,烦恼痛苦总不离不弃时,也便没有必要自怨自艾。正如我们终会明白,无论现时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亦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而对那个结果,我们终将毫发无伤。
这是一个悲惨的故事,悲惨得让人的心一痛再痛,你不自觉地就会想:人为什么活着?人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为快乐?为追求?还是为什么?
年少时总为月缺花残而伤感,也不时追问:人为什么活着?随着年龄的增长,随着阅历的加深,繁琐的工作、平淡的生活让我习惯,也似乎让我麻木了,从此也不再思考这个问题。当读到余华的《活着》时,这个问题又现脑海,突然顿悟,人活着,只为活着,仅此而已。
主人公经历了一生的灾难,所有的.亲人离他而去,他所拥有的也只有活着了。他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面对春生,这个昔日患难与共的朋友,今日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仇人,他选择了埋葬仇恨,即使是在绝境面前他依旧劝解朋友,要坚强地活着,只要活着,只为能够活着。
和福贵相比,我们现在的生活岂止用“幸福”二字来描绘,但生活有时总不能一帆风顺,也会有许多的困难和挫折,有时候我们确实很难以承受,然而想想福贵,他经历了无尽的灾难却依旧感恩生活的时候,我们是否会自惭形秽,觉得自己与福贵的差距,或许我们无法得到内心的升华,然而我们却可以通过对福贵人生经历的观察感同身受,活的同样的感慨!
不要再问活着是为什么,活着,就是因为活着。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
我很久没有独自静下心来看一本书了,看一本如此纯朴的小说,是余华的作品,十万余字,用词很简练,淡淡的,好似品茶一般,回味悠长,感触很深,或许有种刺痛的感觉。
《活着》是一本描写死亡的书。故事讲的是一个地主的儿子叫福贵,由于好赌而输光了整个家产,由一个好吃懒做的富人变成一个彻彻底底的穷人。富的时候除了具有一切富人所应有恶习外,他还要加倍;而穷的时候,甚至比所有那个时候的穷人还要穷,还要卑贱。然而,并没有因为他变成了一个穷人,命运就停止了对他的掠夺,而且这种掠夺是用最残忍的手段:死亡!父亲、母亲、妻子、儿子、女儿、最好的朋友一个一个相继死去,每一次失去,我不知道富贵是何心情,但都让我这个旁观者悲痛欲绝,不知所措。书中人物各种不同的死因更是让我倍感死亡的.恐怖。尤其看到他的儿子有庆为了怕弄坏鞋子而提着鞋子光着脚走在雪地里的时候,眼泪真的忍不住夺眶而出。我甚至有些责怪作者太过残忍和无情,不给这样一个卑贱的人留下一丁点什么。可是,书中的所有人,面对命运,他们没有任何抱怨,也许他们根据就不懂抱怨,所有的一切,除了承受,还是承受。
“活着”在我们中国人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狂傲不羁的呐喊,也不是来自于凶残猛烈的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忍受所能忍受的,忍受所不能忍受的,在绝望与痛苦的边缘继续活着,而且骄傲而坚强的活着。当读到他的最后一个亲人苦根吃豆子撑死的时候,我真的不知道福贵还有什么活下去的勇气了,可是此时的他早已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了。
“我也不想要什么福分,只求每年都给你做一双新鞋。”
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许这就是家珍所认定的幸福。看完《活着》,很多细节都已经模糊了,可是家珍的这句话却深深地刻在我的记忆里,如此清晰。只有经历过分离之苦的人才知家人团聚的真实可贵吧。我们应该感激,我们活着,我们的家人活着,所以我们幸福!
“做人不能忘记四条,话不要说错,床不要睡错,门槛不要踏错,口袋不要摸错。”
这是福贵在农妇们聊天时插嘴说的一句话,也是他在经历生活的大起大落之后总结的生活真谛,很简单,朴实至极的话,却含义深刻。“福贵”老人其实只是广大中国农民的一个缩影罢了,在他们身上,遗存了太多的优良品德,勤劳、善良、任劳任怨、乐观、坚韧,正是无数像“福贵”这样的老百姓,我们的国家才能在那无尽的灾难中挺过来,他们为国家付出了太多太多,我们应该感激,我们活着,过着过去许多人的努力和付出创造的幸福生活。
另外,聪明的作者在描写很多死亡的同时,也给与了我们很多希望,家珍重新回到徐家,福贵从军队逃回家里,有庆上学念书,凤霞嫁给了二喜每一次家人死去后都会有新的生活的希望,虽然死亡沉重,命运多舛,但终归多了些生的喘息;也正由于每一次新的生活刚刚开始,却再次被命运捉弄,才显得生命的
脆弱和命运的难以琢磨。这让我不禁想到了汶川地震的幸存者,在经历过如此大的灾难后,他们需要的正是希望,祝福他们能坚强的活着。我们应该感激,我们活着,为了希望活着。
这本书,描写的是失去,告诉我们的是得到的意义;描写的是死亡,告诉我们的是活着的意义!当绝望和痛苦如狂风骤雨消失在宽广的海岸线,温暖而和煦的阳光总会相聚在某个云淡风轻的下午,让我们都去到山涧,望着无垠的天边,恬静而从容的呐喊出心中的那一缕缕不凡和坚持——我们感激,我们活着!
这本书看完了,这确实是一本不需要书签的书,对于想养成读书习惯的人来说,十分推荐这本书,读起来很流畅。
一本书一共有五篇自序,这还是第一次见。在日本自序中,余华谈到了时间创造了一切,创造了生离死别,创造了酸甜苦辣,并引用了贺知章的一首诗: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对于某些事情的认识,确实只有亲身经历过才懂。就像对于读完上面这首诗的感受,初中和现在相差深远。而现在当我读完《活着》的这本书时,感触并不是很深,并没有觉得这本书写的有多么好,这可能就是我们这一代人对于上一两代人所遭受的苦难没有切身体会的原因吧。
读完之后大概有以下几点感触:富贵最大的幸运就是取了家珍这么好的妻子,这一点甚至改变了自己之前的择偶观;凤霞因为生病变成哑巴真的.是太可惜了,但是她第一次就相亲成功我感觉还是比较意外的;有庆一定是一个超级可爱的孩子,如果当时能给他一只狗狗陪他玩,简直就是天堂般的生活了,毕竟绵羊和人类的互动还是很少的,感触最深的就是富贵夸他跑步得第一名的时候,仅有的一次表扬,内心真得比有庆本人还要激动,这可能和自己的生活经历有关系吧;凤霞因为难产而去世,二喜因为工地事故而去世,苦根因为吃豆子而去世,这样类似的事情回老家时也听长辈提起过,那个年代这样的事情确实。
只有回老家时,才能听到长辈讲述他们年轻时的苦难,表情状态大都相似,脸上的皱纹快乐的游动着,和富贵一样,精彩的讲述着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