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挂靠协议9篇
甲方:营业执照号: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业务需要,乙方自愿将二级建造师证挂靠在甲方指定名下。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信的原则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兹订立协议如下,以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挂靠期限计算:
本协议挂靠期限:从乙方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成功注册(或转注册)甲方指定企业之日起开始计算:挂靠期限为年。
自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终止。
二、挂靠费用标准:
协议期间内甲方每年支付乙方挂靠费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整),分两次支付:
第一次:协议签订时,甲方支付乙方定金人民币元,乙方收到定金后将本人二级建造师资格证、学历证等资料移交给甲方;
第二次:甲方将乙方资格证注册(或转注册)成功后三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剩余人民币元,即日起开始计算乙方资格证挂靠时间。
三、甲方义务及权利:
1、甲方承诺乙方二级建造师证书仅用于办理企业资质申报、升级、增项,资质年检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续期之用。若甲方违约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全部的损失;乙方对甲方违约使用乙方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不负任何责任;
2、二级建造师证注册成功后,注册证书和二级建造师证原件在协议期限内由甲方保管,注册印章交乙方。如注册证书和二级建造师证原件在协议期限内有遗失或吊销,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补证手续,并由甲方承担全部费用及承担乙方因为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的遗失而给乙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3、甲方保证乙方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年检及时、有效。承担在协议期内乙方证件的注册(含续期注册)、年检费用,承担乙方因此而参加主管部门的继续教育及业务培训产生的费用;
4、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原则续签协议,如特殊原因不愿续签,甲方应完整无误退还乙方所提供的证件材料;
5、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在工程项目施工中所发生一切有关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施工安全方面的事故责任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义务及权利:
1、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证件及资料,若乙方提供的资料是虚假伪造的,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承诺在协议期限内甲方为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均为原件)的唯一全权使用人,乙方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注册、使用;
3、乙方应按照国家建设部门二级建造师注册要求,将完整资料及时提交给甲方。资料包括:建造师执业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个人简历及近期1寸照片6张和2寸照片2张,由甲方保管。若因乙方证件不能成功注册,乙方应及时退还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预付费用,甲方在收到退还款项的当日将乙方的所有证件退还给乙方;
4、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资格证、注册证被吊销的,所造成的后果甲方概不负责,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证书信息变更,不得有挂失、注销证书等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行为。
6、协议期间,乙方的工作制度为不坐班制。但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在办理资质申报和二级建造师注册时所需资料的签署和签章,提供所需资料及业绩证明材料;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约,甲方则有权将已收乙方的所有材料不予退还,并有权向乙方索回已支付的所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使用费等费用;
2、在协议期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失效或注销的,或乙方将二级建造师执业印章(或IC卡)借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方使用,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乙方必须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注册证书的所有费用,并赔偿甲方人民币元;
3、甲方要求提前解约,甲方按协议期限支付乙方的.全部挂靠费用;
4、乙方要求提前解约,乙方退还甲方当年已支付的全部挂靠费用。
六、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长沙市人民法院起诉,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
七、协议解除条件:
乙方要求提前解除本协议的,应征得甲方同意方可终止本协议,乙方须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费用。如甲方要求提前解除协议的,则甲方应支付满乙方协议期内的证书使用费。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续签协议,需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乙方。
八、其它:
1、本聘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达成一致意向,甲方可优先考虑续签乙方,但须重新办理挂靠手续;双方未达成一致意向,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注册证书变更迁出手续,否则即视为违约;
2、协议期内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伤、残、病、死亡等及其他原因产生的一切费用,不享受挂靠企业(或甲方)福利待遇;
3、如甲方需将乙方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用于参加工程招投标及用于承接工程项目的,必须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4、协议期内,若乙方原有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再通过一级建造师或其他专业考试、其他执业资格考试,如国家规定必须注册在甲方名下,费用及各事项仍按本协议执行,待期满后双方另行协商;
5、在办理注册时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仅为办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所用,本劳动合同用于其它地方一律无效。本协议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所有与本协议不一致之处,均以本协议为准。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期满及证书成功从甲方单位变更转出后本协议自行失效。
甲方代表: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甲方:
营业执照号: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业务需要,乙方自愿将二级建造师证挂靠在甲方指定名下。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信的原则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兹订立协议如下,以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挂靠期限计算:
本协议挂靠期限:从乙方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成功注册(或转注册)甲方指定企业之日起开始计算:挂靠期限为年。自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终止。
二、挂靠费用标准:
协议期间内甲方每年支付乙方挂靠费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整),分两次支付:
第一次:协议签订时,甲方支付乙方定金人民币元,乙方收到定金后将本人二级建造师资格证、学历证等资料移交给甲方;
第二次:甲方将乙方资格证注册(或转注册)成功后三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剩余人民币元,即日起开始计算乙方资格证挂靠时间。
三、甲方义务及权利:
1、甲方承诺乙方二级建造师证书仅用于办理企业资质申报、升级、增项,资质年检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续期之用。若甲方违约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全部的损失;乙方对甲方违约使用乙方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不负任何责任;
2、二级建造师证注册成功后,注册证书和二级建造师证原件在协议期限内由甲方保管,注册印章交乙方。如注册证书和二级建造师证原件在协议期限内有遗失或吊销,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补证手续,并由甲方承担全部费用及承担乙方因为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的遗失而给乙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3、甲方保证乙方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年检及时、有效。承担在协议期内乙方证件的注册(含续期注册)、年检费用,承担乙方因此而参加主管部门的继续教育及业务培训产生的费用;
4、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原则续签协议,如特殊原因不愿续签,甲方应完整无误退还乙方所提供的证件材料;
5、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在工程项目施工中所发生一切有关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施工安全方面的事故责任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义务及权利:
1、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证件及资料,若乙方提供的资料是虚假伪造的,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承诺在协议期限内甲方为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均为原件)的唯一全权使用人,乙方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注册、使用;
3、乙方应按照国家建设部门二级建造师注册要求,将完整资料及时提交给甲方。资料包括:建造师执业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个人简历及近期1寸照片6张和2寸照片2张,由甲方保管。若因乙方证件不能成功注册,乙方应及时退还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预付费用,甲方在收到退还款项的当日将乙方的所有证件退还给乙方;
4、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资格证、注册证被吊销的,所造成的后果甲方概不负责,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证书信息变更,不得有挂失、注销证书等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行为。
6、协议期间,乙方的工作制度为不坐班制。但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在办理资质申报和二级建造师注册时所需资料的签署和签章,提供所需资料及业绩证明材料;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约,甲方则有权将已收乙方的所有材料不予退还,并有权向乙方索回已支付的所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使用费等费用;
2、在协议期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失效或注销的,或乙方将二级建造师执业印章(或IC卡)借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方使用,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乙方必须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注册证书的所有费用,并赔偿甲方人民币元;
3、甲方要求提前解约,甲方按协议期限支付乙方的.全部挂靠费用;
4、乙方要求提前解约,乙方退还甲方当年已支付的全部挂靠费用。
六、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长沙市人民法院起诉,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
七、协议解除条件:
乙方要求提前解除本协议的,应征得甲方同意方可终止本协议,乙方须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费用。如甲方要求提前解除协议的,则甲方应支付满乙方协议期内的证书使用费。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续签协议,需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乙方。
八、其它:
1、本聘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达成一致意向,甲方可优先考虑续签乙方,但须重新办理挂靠手续;双方未达成一致意向,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注册证书变更迁出手续,否则即视为违约;
2、协议期内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伤、残、病、死亡等及其他原因产生的一切费用,不享受挂靠企业(或甲方)福利待遇;
3、如甲方需将乙方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用于参加工程招投标及用于承接工程项目的,必须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4、协议期内,若乙方原有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再通过一级建造师或其他专业考试、其他执业资格考试,如国家规定必须注册在甲方名下,费用及各事项仍按本协议执行,待期满后双方另行协商;
5、在办理注册时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仅为办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所用,本劳动合同用于其它地方一律无效。本协议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所有与本协议不一致之处,均以本协议为准。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期满及证书成功从甲方单位变更转出后本协议自行失效。
甲方代表: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甲方(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主要负责人姓名:
单位住所:
乙方(职工姓名):
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
家庭现住址:
联系电埃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本劳动合同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年零个月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甲方排乙方在岗位工作,工作地点,因工作需要或客户情况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可以更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乙方所从事的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危险,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公家生产安全、防止职业危害规定的劳动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提供必需的生产工具盒工作场所。
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工作特点,安排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因工作需要加班,应征得乙方同意。
第四条劳动报酬甲方依据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工资制度,试用期满后工资为元,并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工资的调整依据国家规定和集体合同的约定执行。
试用期间的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为每月日,支付工资应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列明支付标准、支付项目和工资扣除项目。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五条保险福利甲方按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保障乙方享受国家的保险、福利待遇。
甲乙双方可以就补充保险、其他福利约定补充条款。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任何一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都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第八条终止合同条件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双方协商是否继续劳动合同,不予续签的,到期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九条经貌钩ソ鸾獬⒅罩购贤保稀独投贤ā返谒氖跚樾沃坏模追接Φ毕蛞曳街Ц毒貌钩ソ稹>貌钩ソ鸬闹Ц侗曜及垂夜娑ㄖ葱小
第十条专项协议如甲方向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时,双方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和违约责任
甲方可以与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就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相关事项签订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以及违约责任。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一并执行。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遇有国家政策调整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章)后各执一份。第十四条双方因履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也可按有关规定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字)
(盖章)年月日
(盖章)年月日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发展需要,甲方需聘用一级注册师,经过真诚协商,双方达成如下聘用条款:
一、聘用期: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周年。
即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二、双方签定合同后,乙方应于年月日向甲方提供其一级注册
师报考单位的解聘证明、执业资格合格证或考试合格成绩单等相关的证明材料、大学文凭(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乙方一寸彩色相片5张,以及其它甲方注册过程中需要的一切材料;甲方确认材料无误后,应在当日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年的聘用工资,计人民币元整。
三、聘用期间,乙方每年的继续教育、注册地业务培训、协会会议费用(含继续教育期间标准的差旅住宿费用)均由甲方负担,乙方凭相关票据向甲方报销。
若乙方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再教育学习,甲方有义务请人代之学习。
四、乙方完成注册到甲方名下后,乙方同意将《注册师注册证书》交由甲方保管。
甲方有责任妥善保管其为乙方代为保管的注册证书。
一级注册
师注册章及其它证书原件应及时交还乙方本人保管,但牵及公司年审须提供有关证书原件时,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件。
甲方如需使用乙方注册章时,必须将图纸交由乙方审查,乙方同意后盖章。
五、乙方提供证书使用的范围仅限于甲方公司企业资质申报及年检方面。
除此之外,甲方在未取得乙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使用乙方的《注册注册证书》;否则,由此出现的任何责任均由甲方全部承担。
六、甲方保证乙方资格的年检及时、有效,保证乙方继续教育等工作的及时进行。
七、在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时,乙方需配合甲方及时提供有关身份证、职称证明文件、学历文凭等。
甲方应为乙方在《执业手册》上登记聘用期间的执业情况,并为乙方办理该证的年检工作,年检费用由甲方支付。
八、解聘:签定合同之后,甲方应提前出具乙方解聘证明、职业道德证明等有关转注册证明,方便乙方办理转注的手续。
在甲方注册成功后,与本合同第四条中应交还乙方的其它材料一同交予乙方。
九、违约责任:甲方负责乙方在注册期内的再教育学习的一切费用及手续,如甲方无法在注册期满前完成乙方的再教育学习手续和转注册的证明材料,造成乙方无法转注,甲方应向乙方赔偿元整。
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资格证、注册证丢失或吊销,甲方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其相关损失计算方法如下:资格证、注册证丢失,甲方赔付乙方元整;由于大学文凭(原件)无法补办,如因甲方过失而丢失损毁,甲方应赔付乙方元整;资格证吊销,甲方赔付乙方叁拾万元整。
1.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2乙方必须在甲方公司注册满年后才可以转注,乙方要求提前解聘,则甲方不负责再教育学习费用,乙方退还甲方聘用工资万元整,且赔付甲方违约金元整。
十、本协议条款货币形式均为人民币。
十一、续聘:聘用期满,双方有意签订续聘合同,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支付乙方现金¥XX元作为预付岗位津贴,余额¥XX元整(大写:XX元整)于注册成功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成功注册日期以安徽省建设厅网站查询到
乙方成功注册到甲方的日期为准)。
四、甲方的义务及权利:
1、在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部门可以接受一级建造师注册申请之日起,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引进及其一级建造师注册登记手续。
2、甲方承担乙方一级建造师注册登记手续的相关费用及聘期内乙方参加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考试的相关费用,并给予乙方本合同约定标准的补贴。
3、履约期内,甲方妥善保管乙方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职称证,注册证书等原件,如有遗失,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补证手续并承担补证手续相关费用。4、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丢失或吊销,甲方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其相关损失计算方法如下:
(1)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执业印章丢失,甲方赔付乙方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千元整),并有甲方负责证书的补办并承担相应费用。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被吊销或失效的或对一方产生终身影响的,甲方应赔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伍万元整)。
(4)如发生上述第(2)项情况,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已收津贴不予退还。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日内支付赔偿金。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不良后果,甲方概不负责,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5、协议期内,在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将乙方的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到其他的企业,否则即视为违约;不得作出有损于乙方利益的其他行为。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6、甲方需要乙方配合资质、安全考核B证及相关注册等事项或者参加与维持建造师资格相关的考试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因此产生的差旅费用、误工费均由下列第种方式进行补偿,(1)甲方一次性补贴壹仟元整。(2)根据乙方提供食宿费发票实报实销,一天额外壹佰元补助。
五、乙方义务及权利:
1、乙方承诺具备国家建设部、人事部认可的一级建筑工程建造师资格,且承诺保证没有其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已办理登记和在甲方所在城市没有购买社保,乙方配合甲方购买社保,费用由甲方支付。
2、履约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注册。
3、乙方必须提供注册、购买社保等所需的材料及相关证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彩色免冠相片等,均要原件),积级配合甲方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有效证件用于从事不正当交易)。甲方应同时开具收条;注册成功后,对于乙方注册前提供的其他证件及材料必须及时返还给乙方,交由乙方自行保管;在甲方年检、年审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时必须提供有关证书原件时,乙方应及时予以配合。乙方对其提供的证书及材料的真
实性负责。甲方负责证书的注册及相关证件的保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转注册和初始注册费用。
4、若因乙方所提供的材料存在真实性问题导致注册失败,乙方应退还甲方所付预付款,并偿还甲方给乙方的所有费用;并承担甲方注册失败导致的相关损失(不低于20xx0元);乙方必须在建设厅网公布不通过日后十天内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甲方将上述证件原件交给乙方;乙方退回甲方已付岗位津贴及赔偿相关损失后,合同自动失效。
5、履行期间,甲方办理资质升级等事宜时,需乙方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执业章等相关证件原件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原件核对。
6、在履约期间如按国家政策有关规定乙方需继续进行有关建造师学习培训,乙方应积极参与。如因乙方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六、其他:
1、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转签于第三人,如发现有此类现象,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请求违约方赔偿履约期间岗位津贴总额1%的损失。
2、本聘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达成一致意向,甲方可优先考虑续聘乙方,但须重新办理聘用手续;双方未达成一致意向,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注册证书变更迁出手续,并返还乙方留存在甲方处的所有证书及证明资料。否则即视为违约。
3、甲方不承担聘用期内乙方的任何伤、残、病、死亡等及其他原因产生的一切费用。
4、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协议,如因此造成损失,由擅自解除协议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需要变动协议,应本着相互支持与理解的原则进行商议并需要在前一个月告知对方。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E-MAIL: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E-MAIL: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X年XX月XX日
甲方(单位): 营业执照号:
乙方(个人): 身份证号码:
本着“公平公正,以人为本,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将其二级建造师(市政专业)资格证书注册于甲方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聘请乙方作为技术顾问,自注册成功公示透过之日算起(如签定合同满三个月期还未注册成功,且非乙方职责,合同周期以签订合同第四个月算起),聘用为期贰年。
2、甲方承担乙方建造师注册登记手续的相关费用及聘期内乙方继续教育的相关费用。
3、在当地建造师注册管理部门能够理解注册申请之日起,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建造师的注册登记手续。甲方将乙方证书仅用于企业资质申报,年审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用,除此之外,甲方在未取得乙方许可的状况下,不得擅自使用乙方的建造师注册证及相关资料挂靠工程及设计等项目,否则由此出现的任何职责由甲方全部负责。
4、履约期间甲方每年给予乙方岗位津贴元(大写:)。支付方法:首次于签订协议之日即支付元的岗位津贴,余款元于注册成功七天内一次性支付。
5、履约期内,在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下,甲方不得将乙方的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到其他的企业,不得做出有损于乙方利益的其他行为。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职责由甲方承担,并补偿乙方相应损失。
6、履约期内,甲方妥善保管乙方的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学历证书原件。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丢失或吊销、学历证原件丢失,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补证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如无法恢复及补办,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其相关损失计算方法如下:甲方赔付乙方每个证书人民币,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7、由于是建造师,如需要配合甲方考安全生产许可B证,则乙方参加考试的相关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含报名费、乙方来回路费、生活费、住宿费等),并补贴人民币元/天
8、甲方须为乙方带给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联系人电话。
9、合同期满三天内,甲方负责完整无误退还乙方所带给的所有证书原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予退还(如有粤建通U卡,甲方一并返还乙方)。双方交接的原件须双方书面的签收,甲方须加盖公章。
10、建造师注册执业印章由乙方保管,甲方只用证书不用章,如甲方在取得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后3日内应通知乙方取回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甲方如需使用务必取得乙方书面的同意方可使用,履约期内建造师原件甲方负责保管。
二、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具备国家人事部认可的二级建造师资格,在甲方当地能够购入社保。乙方信息在甲方三库平台系统可正常录入(有粤建通U卡须带给给甲方)。如在原单位取得三类人员安全证需协助转入甲方单位或注销。
2、乙方务必带给注册所需的所有材料及相关证件原件,用心配合甲方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3、履约期内,乙方务必将建造师证书原件交由甲方保管,注册章由个人自行保管。履约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注册。
4、履约期内如乙方暂需取回证书,应提前通知甲方。若证书正在使用,甲方应明确回复取回时间;如甲方需使用乙方证件参加招投标承接工程,应提前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使用,若因招投标风险而造成的证件吊销以及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并支付乙方剩余履约年限的所有岗位津贴。
5、履约期内,乙方透过其它资格考试,如有须要注册进甲方企业时(一证只能执业注册在一个单位的政策),甲方给予乙方岗位津贴双方面议后再定。
三、如遇企业资质年检、升级等需要乙方到位,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由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到位,由此引发的费用(含来回路费、生活住宿费)由甲方负责全额报销,并给予乙方每一天补贴人民币元。
四、履约期内政策有关规定乙方需要继续进行有关学习培训,乙方应用心参与,因学习培训而引发的所有费用由甲方全额报销。如因乙方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应在合同到期时应配合乙方办理转注册的相关手续(出具解聘证明及相关转注册证明文件),直至乙方转注册成功为止;乙方如有在甲方考三类人员安全证,企业应配合转出,如甲方不配合或故意刁难,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职责。
六、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应自觉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职责,其计算方法:违约金元(大写:),解除协议时甲方须退还乙方所有证件。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协议具同等效力,此协议双方应妥善保管。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名)
乙方:(签名)
开户名:
账号:
签订时间:年月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人: 手机:
电话: 传真: EMALL: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通信地址:
电话: 手机: EMAIL:
本着“以人为本,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将其国家建筑工程贰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证书编号: )注册于甲方公司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 年;即乙方成功注册到甲方之日满 周年之日止。
二、聘用待遇:
聘用期间甲方每年给予乙方岗位津贴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支付方法:签订本协议之日,甲方支付乙方现金¥ 3000 元作为岗位津贴,余额¥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于注册成功后十天内一次性支付((成功注册日期以海南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查询乙方注册到甲方的日期为准)。因建造师个人原因注册不成功的话,需退回定金¥:3000元整。如甲方收到乙方资格证书后三个月内未注册成功,则从第四个月开始计算聘任期并一次性付清余额。
三、甲方的义务及权利:
1、在贰级建造师注册管理部门可以接受贰级建造师注册申请之日起,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引进及其贰级建造师注册登记手续。
2、甲方承担乙方贰级建造师注册登记手续的相关费用及聘期内乙方参加贰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考试的相关费用,并给予乙方本合同约定标准的补贴。
3、履约期内,甲方妥善保管乙方的贰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职称证,注册证书原件,如有遗失,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补证手续并承担补证手续相关费用。
4、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贰级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丢失或吊销和毕业证丢失甲方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其相关损失计算方法如下:
(1) 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执业印章丢失,甲方赔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壹万元整);
(2)如因甲方过失至乙方学历证书而丢失或损毁的,甲方赔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伍万元整);
(3)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被吊销或失效的,甲方应赔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壹万元整)。
(4) 如发生上述第(3)项情况,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已收津贴不予退还。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日内支付赔偿金。
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不良后果,甲方概不负责,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5、协议期内,在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将乙方的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到其他的企业,否则即视为违约;不得作出有损于乙方利益的其他行为。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6、甲方需要乙方配合资质、安全考核B证及相关注册等事项或者参加与维持建造师资格相关的考试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但所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由甲方承担。另外支付人民币500/天作为乙方出场费。
7、 甲方如要求乙方办理社保、医保等,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义务及权利:
1、乙方承诺具备国家建设部、人事部认可的贰级建筑工程建造师资格,且承诺保证没有其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已办理登记和在甲方所在城市没有购买社保,乙方配合甲方购买社保,但费用由甲方支付。
2、履约期内,乙方必须将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在注册成功后由甲方保管保管。乙方应积极配合。履约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注册。
3、乙方必须提供注册、购买社保等所需的材料及相关证件(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小一寸彩色相片四张),积级配合甲方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有效证件用于从事不正当交易)。
4、如因乙方原因注册审核不通过的(非重复注册原因),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所有费用,乙方必须在建设厅网公布不通过日后十天内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甲方将上述证件原件交给乙方;乙方应退回甲方已付岗位津贴,合同自动失效。
5、履约期内如乙方有充足的理由需取回证书,应提前通知甲方且在承诺的期限内返还甲方。若证书正在使用,乙方则需等甲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方能取回;如合同期满之际正遇甲方需用证书,本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甲方事务终结之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但甲方应按本合同标准继续支付乙方津贴。
6、履行期间,甲方办理资质升级或招投标时,需乙方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执业章等相关证件原件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原件核对。
7、如遇证书年检、工地检查、等需要乙方到位,甲方应提前五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支持配合,由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到位,由此引发的合理费用(含来回路费、生活住宿费)由甲方负责全额报销,并给予乙方每天补贴¥500元。
8、在履约期间如按国家政策有关规定乙方需继续进行有关建造师学习培训,乙方应积极参与,因学习培训而引发的所有费用由甲方全额报销。如因乙方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五、其他:
1、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转签于第三人,如发现有此类现象,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请求违约方赔偿履约期间岗位津贴总额1%的损失。
2、本聘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达成一致意向,甲方可优先考虑续聘乙方,但须重新办理聘用手续;双方未达成一致意向,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注册证书变更迁出手续,并返还乙方留存在甲方处的所有证书及证明资料。否则即视为违约。
3、甲方不承担聘用期内乙方的任何伤、残、病、死亡等及其他原因产生的一切费用。
4、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协议,如因此造成损失,由擅自解除协议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需要变动协议,应本着相互支持与理解的原则进行商议并需要在前一个月告知对方。
六、附加条款:
甲、乙双方签字后,乙方将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小一寸彩色相片四张等及其他注册所需文件交由甲方,由甲方办理证书注册手续。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20xx年X月XX日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20xx年X月XX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人:
手机:
电话:
传真:
EMALL: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通信地址:
电话:
手机:
EMAIL:
本着“以人为本,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将其国家建筑工程贰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证书编号: )注册于甲方公司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 年;即乙方成功注册到甲方之日满 &n 周年之日止。
二、聘用待遇:
聘用期间甲方每年给予乙方岗位津贴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支付方法:签订本协议之日,甲方支付乙方现金¥ 3000 元作为岗位津贴,余额¥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于注册成功后十天内一次性支付((成功注册日期以海南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查询乙方注册到甲方的日期为准)。因建造师个人原因注册不成功的话,需退回定金¥:3000元整。如甲方收到乙方资格证书后三个月内未注册成功,则从第四个月开始计算聘任期并一次性付清余额。
三、甲方的义务及权利:
1、在贰级建造师注册管理部门可以接受贰级建造师注册申请之日起,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引进及其贰级建造师注册登记手续。
2、甲方承担乙方贰级建造师注册登记手续的相关费用及聘期内乙方参加贰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考试的相关费用,并给予乙方本合同约定标准的补贴。
3、履约期内,甲方妥善保管乙方的贰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职称证,注册证书原件,如有遗失,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补证手续并承担补证手续相关费用。
4、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贰级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丢失或吊销和毕业证丢失甲方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其相关损失计算方法如下:
(1) 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执业印章丢失,甲方赔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壹万元整);
(2)如因甲方过失至乙方学历证书而丢失或损毁的,甲方赔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伍万元整);
(3)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被吊销或失效的,甲方应赔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壹万元整)。
(4) 如发生上述第(3)项情况,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已收津贴不予退还。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日内支付赔偿金。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不良后果,甲方概不负责,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5、协议期内,在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将乙方的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到其他的企业,否则即视为违约;不得作出有损于乙方利益的其他行为。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6、甲方需要乙方配合资质、安全考核B证及相关注册等事项或者参加与维持建造师资格相关的考试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但所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由甲方承担。另外支付人民币500/天作为乙方出场费。
7、甲方如要求乙方办理社保、医保等,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义务及权利:
1、乙方承诺具备国家建设部、人事部认可的贰级建筑工程建造师资格,且承诺保证没有其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已办理登记和在甲方所在城市没有购买社保,乙方配合甲方购买社保,但费用由甲方支付。
2、履约期内,乙方必须将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在注册成功后由甲方保管保管。乙方应积极配合。履约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注册。
3、乙方必须提供注册、购买社保等所需的材料及相关证件(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小一寸彩色相片四张),积级配合甲方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有效证件用于从事不正当交易)。
4、如因乙方原因注册审核不通过的(非重复注册原因),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所有费用,乙方必须在建设厅网公布不通过日后十天内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甲方将上述证件原件交给乙方;乙方应退回甲方已付岗位津贴,合同自动失效。
5、履约期内如乙方有充足的理由需取回证书,应提前通知甲方且在承诺的期限内返还甲方。若证书正在使用,乙方则需等甲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方能取回;如合同期满之际正遇甲方需用证书,本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甲方事务终结之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但甲方应按本合同标准继续支付乙方津贴。
6、履行期间,甲方办理资质升级或招投标时,需乙方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执业章等相关证件原件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原件核对。
7、如遇证书年检、工地检查、等需要乙方到位,甲方应提前五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支持配合,由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到位,由此引发的合理费用(含来回路费、生活住宿费)由甲方负责全额报销,并给予乙方每天补贴¥500元。
8、在履约期间如按国家政策有关规定乙方需继续进行有关建造师学习培训,乙方应积极参与,因学习培训而引发的所有费用由甲方全额报销。如因乙方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五、其他:
1、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转签于第三人,如发现有此类现象,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请求违约方赔偿履约期间岗位津贴总额1%的损失。
2、本聘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达成一致意向,甲方可优先考虑续聘乙方,但须重新办理聘用手续;双方未达成一致意向,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注册证书变更迁出手续,并返还乙方留存在甲方处的所有证书及证明资料。否则即视为违约。
3、甲方不承担聘用期内乙方的任何伤、残、病、死亡等及其他原因产生的一切费用。
4、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协议,如因此造成损失,由擅自解除协议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需要变动协议,应本着相互支持与理解的原则进行商议并需要在前一个月告知对方。
六、附加条款:
甲、乙双方签字后,乙方将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小一寸彩色相片四张等及其他注册所需文件交由甲方,由甲方办理 证书注册手续。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人:
手机:
电话:
传真:
EMALL:
乙方:
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通信地址:
电话:
手机:
EMAIL:
本着“以人为本,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将其国家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证书编号:)注册于甲方公司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 年;即乙方成功注册到甲方之日满xx之日止。
二、聘用待遇:
聘用期间甲方每年给予乙方岗位津贴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支付方法:签订本协议之日,甲方支付乙方现金¥ 元作为岗位津贴,余额¥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于注册成功后十天内一次性支付。因建造师个人原因注册不成功的话,需退回定金¥: 元整。如甲方收到乙方资格证书后三个月内未注册成功,则从第四个月开始计算聘任期并一次性付清余额。
三、甲方的义务及权利:
1、在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部门可以接受一级建造师注册申请之日起,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引进及其一级建造师注册登记手续。
2、甲方承担乙方一级建造师注册登记手续的相关费用及聘期内乙方参加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考试的相关费用,并给予乙方本合同约定标准的补贴。
3、履约期内,甲方妥善保管乙方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职称证,注册证书原件,如有遗失,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补证手续并承担补证手续相关费用。
4、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丢失或吊销和毕业证丢失甲方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其相关损失计算方法如下:
(1)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执业印章丢失,甲方赔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壹万元整);
(2)如因甲方过失至乙方学历证书而丢失或损毁的,甲方赔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伍万元整);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被吊销或失效的,甲方应赔付乙方人民币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4)如发生上述第(3)项情况,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已收津贴不予退还。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日内支付赔偿金。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不良后果,甲方概不负责,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5、协议期内,在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将乙方的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到其他的企业,否则即视为违约;不得作出有损于乙方利益的其他行为。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6、甲方需要乙方配合资质、安全考核B证及相关注册等事项或者参加与维持建造师资格相关的考试,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但所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由甲方承担。另外支付人民币1500元/次作为乙方出场费。
7、甲方如要求乙方办理社保、医保等,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义务及权利:
1、乙方承诺具备国家建设部、人事部认可的一级建筑工程建造师资格,且承诺保证没有其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已办理登记和在甲方所在城市没有购买社保,乙方配合甲方购买社保,但费用由甲方支付。
2、履约期内,乙方必须将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在注册成功后由甲方保管保管。乙方应积极配合。履约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注册。
3、乙方必须提供注册、购买社保等所需的材料及相关证件(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小一寸彩色相片四张),积级配合甲方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有效证件用于从事不正当交易)。
4、如因乙方原因注册审核不通过的(非重复注册原因),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所有费用,乙方必须在建设厅网公布不通过日后十天内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甲方将上述证件原件交给乙方;乙方应退回甲方已付岗位津贴,合同自动失效。
5、履约期内如乙方有充足的理由需取回证书,应提前通知甲方且在承诺的期限内返还甲方。若证书正在使用,乙方则需等甲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方能取回;如合同期满之际正遇甲方需用证书,本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甲方事务终结之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但甲方应按本合同标准继续支付乙方津贴。
6、履行期间,甲方办理资质升级或招投标时,需乙方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执业章等相关证件原件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原件核对。
7、如遇证书年检、工地检查、等需要乙方到位,甲方应提前五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支持配合,由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到位,由此引发的.合理费用(含来回路费、生活住宿费)由甲方负责全额报销,并给予乙方每天补贴¥500元。
8、在履约期间如按国家政策有关规定乙方需继续进行有关建造师学习培训,乙方应积极参与,因学习培训而引发的所有费用由甲方全额报销。如因乙方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五、其他:
1、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转签于第三人,如发现有此类现象,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请求违约方赔偿履约期间岗位津贴总额1%的损失。
2、本聘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达成一致意向,甲方可优先考虑续聘乙方,但须重新办理聘用手续;双方未达成一致意向,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注册证书变更迁出手续,并返还乙方留存在甲方处的所有证书及证明资料。否则即视为违约。
3、甲方不承担聘用期内乙方的任何伤、残、病、死亡等及其他原因产生的一切费用。
4、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协议,如因此造成损失,由擅自解除协议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需要变动协议,应本着相互支持与理解的原则进行商议并需要在前一个月告知对方。
六、附加条款:
甲、乙双方签字后,乙方将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小一寸彩色相片四张等及其他注册所需文件交由甲方,由甲方办理注册手续。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