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作文初三800字最新12篇
读书,就好似品尝着一杯好茶,慢慢地咀嚼它的清香,百尝不厌,韵味十足,感悟颇多。股股清香滋润着心灵,灌溉知识的种子,洗濯着纯洁的灵魂,使我的生命变得意义非凡。
从教育做人道理和人生启示的《三字经》到智慧较量,有勇有谋得英雄人物的《三国演义》,再到以一个小孩子的眼光再现19世界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生活状况及不同性格的《童年》……这一本本书丰富我的课外知识,同时我也从中读出了喜悦。
“青青园中葵,朝露待日晞。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常恐秋节至,焜黄华叶衰。百川东到海,何时复西归?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这首选自《乐府诗集》中的《长歌行》,聊聊无几的几句话,便可以凭借朝露易晞,花叶秋落所发出的对时光飞逝,对生命短暂的浩叹,警示我们更应该趁少壮年华,有所作为;又从“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感受来自作者那种自强不息,老当益壮的进取精神。再从李清照《如梦令》的“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中感受到作者对生活的热爱……
在我慢慢地点燃阅读的火光之时,陪伴着我的是一个万物复苏、绿意盎然的春天;烈日炎炎,骄阳似火的夏天,硕果累累,遍地金黄的秋天和大雪纷飞,银妆素裹的冬天。阅读,在四季的陪伴之下,使我“阅读”的果实,在那儿生根、发芽,渐渐地长出丰硕的果实。
读得一本好书,可使我们终生受益。当中的人生哲理、处事方略,无不透过油墨的芬芳传递给我们。
从书中渐渐散发出来的那一股股清香,令人回味,更令人陶醉。它是使我久久不能忘却的阅读魅力,使我感受到阅读给予我的喜悦。
刚开始读《复活》的时候,觉得这部小说可以说是实实在在的大块头,可是读者读着小说就戛然而止了,耐人寻味。作者安排小说主人公在精神上复活之后就结束了这部小说而没有继续往下写,为的就是把人们都精神都引导正途上,剩下的就靠大家去探索和追求了。
“复活”本意是生命逝去之后又再一次活过来,而托尔斯泰的《复活》却有更深刻的含义,是说人精神上的复活和回归。首先,男主人公涅赫柳多夫是一个贵族,他过着当时所有贵族都那样过的奢侈糜烂的生活,这是一种社会风气,并无什么不妥。可是当他遇到因自己年少而伤害过的并堕落的女仆马斯洛娃,他就走上了一条非比寻常的救赎之路,并在与女主人公一起流放到西伯利亚后,精神和信仰都得到了复活。另外,因伤害和抛弃而堕入风尘的马斯洛娃,也由当初的厌世和对一切都充满恨,后来在涅赫柳多夫爱的感召和流放犯人的感化下,开始重新认识生活,过上了另一种新的生活,精神上也得到了复活。
整部小说最让我震撼的是,作者与运用了很多的对比。莫斯科和其他城市里奢靡的生活与农村破败不堪的生活的对比,农民与地主的对比,劳动者与不劳动者的对比,最底层社会和最上流社会的对比,监狱与狱长律师家的对比。。。有对比才有差距,才知道劳动人民有多么的艰辛,生活多么不容易,社会是多么黑暗,从而也更能给亲眼目睹了这一切的男主人公更大的震撼,更强的冲击力,才能促使他更坚定的朝自己的救赎之路走下去。。。
的确,涅赫柳多夫的精神与做法是非常值得赞赏的。我一边读小说,一边在想,换了那个人是我,我是无论如何也没有改变的勇气和力量的。或许,在当今社会上,这样的人就算有,也是寥寥可数吧。俗话说由奢入俭难,就不说要抛弃目前富足的生活了,单是当时社会的各种评论异样的眼光就很让人受不了了。所以,平庸的的注定不伟大,伟大的人自有他伟大之处。
在我的家,每天都会发生许多事。譬如我的妈妈下班回来谈论蔬菜的价格,我有事回来讲学校里的新鲜事,还有爸爸偶尔讲个笑话,大家捧腹大笑,等等。但有一件事是令我记忆犹新的,那就是因为作业所引起的家庭风波。
前几天,有天晚上,我刚吃过晚饭,刚想去歇会儿其他的练习休闲休闲,不料却被爸爸给叫住了:“把你今天的语文作业掏出来!”我很害怕这一句话。不是因为我没写,而是我的作业的字写得太潦草了。爸爸看了之后,就又会开始对我的作业进行“批判”了。于是,我就装作自信满满的说道:“作业,我已经替你检查过了。”爸爸又说道:“快点儿,你检查的作业不算数。”无奈,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干脆把作业拿出来吧!我把作业递给了爸爸,爸爸接过之后,大致地看了一遍,之后言辞犀利的说道:“你写的这都是什么呀!我都看不懂!”说着,便把作业上“龙飞凤舞”的字指给我看。一边指还一边不厌其烦的说着。
我最烦爸爸拿我的作业指指画画了。(在当时看来只能是一种刻意掩埋错误的心理)。于是我也向爸爸“开炮”:“这是什么?这是作业。”爸爸听了我这一番话,不由得怒火中烧,一把把我的作业摔到地上,还拿脚把作业踢到我这儿。看着爸爸不气愤的样子,我拿起作业,抱着文具盒,也气冲冲地走进了我的房间。
回到卧室,我只想哭。可是眼泪却没有流出来。这也没什么可哭的。想起爸爸对我的严词批评,也对!我写的字实在是有些潦草了,我立刻拿起笔,把作业上看不清的字又重新写了一遍。
这时,我的妈妈当起了和事佬,说:“这事儿也不能全怪庆庆,我们也有责任。”最终,在我的妈妈的调解下,我和爸爸也和好如初了。
这场家庭风波,我这个“义不正言不辞”的挑衅者终以失败告终。而通过这次风波,也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人要顶天立地,写字要方方正正。
读书可以开眼界,可以修性情,可以调心情。其开眼界,意为扩大人之见识面;其修性情,意为陶冶人之情操;其调心情,意为调整人之心情。
若想要达到全佳的效果,那还是必须要读书人的要求高,若读书人自己想要有效果,那自然会有效果;若读书人不想深入书中,自然不会有起色,更不配叫读书人!除此之外,书也要有要求,书是实现作用的介质,闲书不可能帮助人去开拓眼界,修养性情或者调理心情。书是要读有益的,然而并不是开卷全有益,要在读书之前做准备工作,再决定翻不翻书。
读书足以补后天之不足,习惯又可以补先天之不足,盖人起初犹如一张白纸,读书加上习惯才可以很好的描绘出蓝图。小人读好书无用,小人读坏书更无用,唯有正直之人读好书才可以帮助其锦上添花,否则缺一不可。汲取书中的营养,不在外貌五官,而在内心收获。读完书之后,我们应该转内在的知识与外在的行动,例如读书之后,明白了书中的道理之后,不应该在万人之间去班门弄斧,虚张声势,而应在适当地点,谦虚讲解同时接受他人的种种建议。在教学中学习才可谓读书为学习,读书有收获,读书有作用。读书不可以死读书,读死书,要活用才可以保障更高的学习效率吧。每每读书的时候,分泛读精读,可泛则泛,须精则精,才能有轻重把握之分。书同样也可以了解与深记,了解的书要知道,深记的书要知道且谨记。读书是为了开眼界,修性情,调心情。
心情的好坏与书有关,当心情好的时候,读书会使人更加高兴,差的时候会使人的心情有所好转。读书的利是一定大于弊的,然而作用与方法也是极其之多。我仍然要多多学习。读书可以陶冶人的情操,我们要通过书中的知识填充自己的灵魂,毕竟腹有诗书气自华!
天暖的时候,每逢中午,我都会到书苑去看会儿书,这里所说的书苑,就是大庆书苑,一座建成不久,足可以和这座城市相匹配的书店。书苑在城市的一角,现在还很偏僻,来这里看看逛逛的人不多。书苑离我所在的单位却不远,中午休息,没别的去处,就跑到书苑逛逛,时间一久,便养成了习惯,只要有空儿,我都会去走上一遭,在书架上浏览一回,看看有没有新书来,然后在其中选一本感兴趣的书,拿到一旁的条凳上,惬意的看上半个小时。
书苑很大,书的种类很多,人来的却不多,来这里看书的,多是比较喜欢阅读的人,座位上的人,安静的看着自己的书,互不相扰,空旷的书苑大厅飘着音乐,那是音响放出来的,优雅的古典民乐,使这个满是书籍的大厅,充满着艺术的情调。舒缓的乐曲,给人们带来一丝宁静,一种高雅,一种品位。
在这里读书,环境极好。在幽静的环境里,你可以抛开低俗的,毫无意义的纷扰;你可以避开人们为了私利,所进行大大小小的那种勾心斗角;你可以寻找到对于灵魂慰籍的养料,让自己的思想有所升华。每次到这里,我的心如被用清澈的水洗过了一般,灵魂像找到了理想的宿地。
这里的书很多,如果一本一本的通读下去,我恐怕一辈子也读不完,好在我有个人的喜好,不是什么书都读,职权自己喜欢的。不过就算每天都读,我也就只有半个小时的时间,能读的书还是有限的,而我喜好的书也不少,好在我这个人,不是急功近利的人,读书只当是乐趣,能看一本是一本,能看一段是一段,决不勉强自己。有了这种心态,读书就变得是一种享受,一种自然状态,一种乐趣。过去有一句话,叫做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只赞赏上一句,不喜欢下一句,如果把学习,读书当成苦差事去做,整天泡在苦水里,那生活还有什么乐趣。
喜欢读书,读喜欢的书,在喜欢的环境里读书,这也许是一种偏好,或许是一种境界,这种偏好和境界是我所追求的。这种所追求其实并不难,它就在我身边。
读书会让我们收获知识,会陶治我们的情操,总的来说看书多后我们的头脑就会有很多知识,可以让你变得更聪明,去战胜对手。可以勇敢的面对困难。
有一天,我在家里悠闲自在的写着作业,二郎腿一跷,腰一弯,笔一动在那不知多么骄傲地写作业,8分之5乘以9分之6,“等于多少”“唉~好难呀”……过了许久我终于写完了。我看到妹妹在那看电视,我心一动;作业写完了为什么不能休息一会儿,但是妈妈让我读半个小时的课外书才能看电视或玩。我在那自言自语道“妈妈应该不会说我的''我的脚不停使唤的来到妹妹面前坐在她旁边津津有味的看起了电视,这时妈妈回来了,妈妈看到我在那望着电视,妈妈立刻问东问西打探着我作业完成情况,我说“都写完了''妈妈马上追问“你看课外书了吗?''我结结巴巴地说“我——没——有——看”只听妈妈一声喊叫“看、看!”还没等她的话语落完,我的腿都吓软了,我快速拿起书来看,我觉得无聊得很,妈妈一跟妹妹说话,我的耳朵马上竖起来听,一边听一边装模作样的看书,我坚持了一会儿,实在装不下去了,我开始试着认真起来,越读越变的仔细起来,每一字好像在跳跃让我来选它,读到后来越有趣,就像进入一个身临其境的世界,那个世界所有的东西都是知识,我聚精会神的读着书,读到后面我觉得心情很愉悦,我在书中遨游着,没有任何困难能够阻挡。只听一声‘叮叮玲玲,叮铃铃’的声音在我耳边快速越过,那是上床的闹铃。我好像没有听到,继续看着书,我像一只贪吃的小猪一样,不停地吃书中的知识,在使劲的吸取书中的优美词语!就这样我爱上了阅读,在以后写作文时候,我一拿起笔就一直写没有停过,我像拥有一只魔法笔似的好词佳句不断的涌现,最后写了400字!
我好开心!读书让我学到了知识,读书让我快乐!我要永远结交这个好朋友!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苏联作家高尔基的一句话道出了书的重要。书可谓是众多名人的“宠儿”。历来,名人说出关于书的名言数不胜数。都说书重要,还有的更以读书为重。的确,书很重要,但我以为读书似乎更重要。读一本好书犹如春风化雨滋润焦渴的心田!沉浸在读书的世界里,更像乘坐“书”舟,遨游知识的海洋!
“闲来无事常读书”可以使我们陶醉在书中世界,忘掉一切。读书可以使人净化心灵,使人变得更纯洁,更真诚。不读书使人每天生活在世间凡俗。变得狡诈,变得“自李唐来,世人更爱牡丹”!当然,书是需长读的。可读书不只是眼球在字面上一略而过,而是要读出其精髓。使其道出于吾之身!这才是读书的真正含义!
就拿本人来说,虽说不是人家那种爱书如命,可也比他们少不了多少。我在完成功课时,就拿起书本,静静默读。读诗词时,感觉到诗人复杂的情感,感觉到诗人不屈于权贵,高洁傲岸的道德情操。读外国名着时,仿佛与作者笔下的主人公在一起冒险。读书,丰富了我的生活,更使我的知识拓展,使我的想象多了一块新天地!另外,读书还是我有着成就感,这里你可能就不太明白了,现代社会人人竞争,每人都有强与他人之心!本人也不例外,与同岁孩子在一起,给他们讲书中有趣的情节,听着他们“你真行”的话语,心中感觉书给我带来了荣耀!
朋友,读书吧!书给我们带来了快乐,使我们不虚度光阴,爱读书的人都是具有良好品德的人!读书,只是简单的两个字,却蕴含丰富的内涵,书是读出来的,而不是看出来的。书,能陶冶情操。让书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无疑是一件美妙的事。世界上著名的文学家,文豪。都是爱书如命之人,在他们的眼中,金钱不是他们所要追求的,他们所追求的是高尚的情操。不同于世人,要在污浊世界独立不移!就像北宋哲学家周敦颐笔下的莲花“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而他们所追求的,只有读书才能带给他们!书中没有瑕疵,没有污秽,只有那如同洁白的雪花,一片洁白。
不要再犹豫,读书,使你脱离凡俗,书中乃一片美好的世外桃源!
在今年的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狼王梦》。
本书的故事主要内容是:有一只叫紫岚的母狼,她的丈夫黑桑想得到王位,但很不幸的是,他在一个叫鬼谷的地方,被野猪的獠牙咬死了。那时的紫岚已经怀上了狼崽,在最艰辛和危险的状况下生下了5个狼崽,紫岚千辛万苦地给幼崽找食物以生存,并想尽办法来培养狼崽们,想让他们其中一个成为狼王,完成父亲黑桑的遗愿。可惜公狼崽接二连三地因为意外而死了,只剩下了女儿媚媚。她的女儿媚媚也生下了自己的宝宝,紫岚只想着以后有一位自己的孙子能成为儿狼王,为了保护她的狼孙,为了让自己的后代能成为狼王,最后,紫岚甚至与金雕同归于尽,而失去了自己的生命,
这本书告诉我们,母亲永远是爱孩子的。文中母狼紫岚为了把自己的子孙后代培养成王者,想法设法地培养和教育孩子。是啊,正如我们,在成长中,我们犯错错时,母亲的教诲都是对我们的爱,哪怕有时忠言逆耳,但是只要我们用心去体会,用心去理解,一定能发现这份爱。
成为狼王,是紫岚的一个梦想,为了梦想,他们付出很多汗水和努力,虽然充满坎坷,但是这不正是为达到梦想而走的路吗?!一直以来英语并不是我的强项,每当我遇到难题的时候,就要叫妈妈,可妈妈却每次说:“自己先思考,如果全靠别人能得到答案的话就没有学习的意义了。妈妈鼓励我查重新翻书、查字典,实在不懂她再给我讲解。开始,我很烦躁和生气,觉得很浪费时间,为什么不能直接告诉我答案呢?我还要省出时间去做其他的事情呢。但是,随着妈妈的坚持,我的英语成绩居然慢慢地提高了,于是我认真地思考了妈妈的坚持,如果每次妈妈都告诉我答案,我就永远搞不懂为什么这道题是这样做的,在测验或考试里,还是不会做,但是如果是由我自己查找出来的答案,我就明白题目的解法,以后再遇到类似的难题,我也迎刃而解了。学到的,才是自己的在考场上才能自由发挥,成绩说明我有没有学懂,有没有努力。我要怎样才能更接近我的梦想!
在《狼王梦》里,我读懂了什么是母爱,也读懂了什么是努力!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儿时的我,在“锄禾日当午,汗滴何下土”的诗歌声中长大,每次端起书,看着那毫无生命的方块字,我总是大喊没意思。读书是我最头疼的事了。
渐渐长大了,我感到了知识的缺乏,每次作文,我都不知从何说起。爸爸、妈妈为我不喜欢读书而烦恼,常常买许多书让我阅读。直到有一天,那天晚上,我们家里开展成语比赛,该我说成语,妈妈说意思,我翻开成语词典,说道:“金蝉脱壳(ké)。”刚一说完,爸爸、妈妈都哄堂大笑,我感到奇怪,不知道他们笑什么,妈妈看我一脸的惊诧,说:“自己看看拼音,到底读什么。”“噢!是‘金蝉脱壳(qiào)’!”之后,我便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多读书,懂得好多好多的知识。
从那以后,我真的喜欢上了读书,因为书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当读到安徒生的童话集——《卖火柴的小女孩》时,我曾为卖火柴的小女孩的命运做过祈祷;当我看到《狼牙山五壮士》时,我为狼牙山五壮士的悲壮流过眼泪;当我读到《三国演义》时,我为诸葛亮的雄才大略钦佩不已。我深深地陶醉在书的海洋中,
曾经在一本书上看到这样一段话“读书能医愚,读书能治穷,读书能疗病,读书能砺志,读书能致远,读书能练达,读书能聪慧,读书能知道怎样交友,怎样识人,怎样说话,怎样做事,怎样活着才身心健康,读书能明白什么样地人生称得上完美无憾。”是啊!读书得好处无穷无尽。
现在,当我捧起《钢铁识怎样炼成的》,深深融入到里面时,我感到自己是多么的幸福,因为我拥有健康的身体,保尔虽然残废,但他那种不向命运低头,坚强的毅志和顽强的精神,深深地把我折服,让我佩服。我对今后的学习、生活充满了希望。我更爱读书了。
读书给了我知识,读书给了我乐趣,读书更给了我力量。
我读书!读书让我知道了什么是酸?什么是甜?什么是苦?什么是辣?读书让我知道了怎么为人处事?读书给我的最大东西是:知识。它丰富了我的大脑,增长了我的见识。
你能说读书不快乐吗?
“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这就是我,一个外表普普通通的我。
班上有一个名叫轩轩的女生,是班里成绩最棒的.每科成绩都名列前茅,让人又爱又恨;还有一个名叫小月的女生,是班里长得最漂亮的.那大眼,那挺鼻,那小嘴……简直就是绝配!仍让人又爱又恨。每次看到她们,心里总是涩涩的。每次站在她们面前,都不敢抬起头。
可就算这样,我又能怎样呢?毕竟苦都苦过了,只能无奈地独自一人。
有一次,学校举行歌唱比赛,轩轩和小月一起上了。轩轩真是才貌双全。她的歌声,是那样清脆嘹亮。在彩灯的照射下,她那迷人的大眼睛更加明亮闪烁了!小月穿着一件白色的短折裙,在台上舞动,还真有模有样。台下人山人海。我很少看到这么多人。所有人都注视着。她们两个人在台上,多么像两只伸颈长鸣的天鹅,纯白,美极了!她们的表演赢得了台下所有人的掌声,包括我。我站在台下,好象一只丑小鸭,被众人淹没。可,我真的是丑小鸭吗?
“怎么会?你不会比人家差啊,你有你的才能,别人还没有呢!比如你的作文,美术?”妈妈语重心长地说。
是啊,我总得有一样比别人强吧!
于是,我重整旗鼓,多练多写,天天拿几份小报杂志读读,看看,看到哪儿有写稿的就鼓起勇气去试试。这样日积月累,写起作文来文思泉涌,脑海里的词汇也多了。我这才发现,原来我爱上作文了!这一刻,我信心大增。我从小爱绘画,来到周老师那里,请她给我指导指导我。周老师是个优秀的美术老师。的确,我从她的思想和行动中看出来了。学习半多月了,有天老师来到我身边,说:“你有潜力,有天赋,加把劲,你一定会成功的!“是吗?——周老师不会骗我的。于是我又信心倍增,努力钻研。
终于,有朝一日,我站在了美术大赛冠军的领奖台上。与那天一样,彩灯也照着我,台下一样有很多人,轩轩和小月也在。大家也都注视着我,羡慕的眼神。我想,那时的我,一定也很美吧!就像天鹅那样。
“有你的!“轩轩拍拍我的肩膀说。
“你真棒!好羡慕你。“小月依然轻言细语,那样恬静。
“呵呵。“我昂首挺胸地笑了笑。
要相信,丑小鸭总有一天会变成天鹅的!只要努力,相信自己是最好的!
也许你会问:你什么地方是最好的?是的,我的成绩并不是班里数一数二的,我也没有获得过什么特别的奖项,更不是学校里的“名人”。可是,每个人其实都有自己的长处。我觉得,只要尽力了,努力了,就会是最好的!
在小学时,我的体育成绩就不错,尤其是800米跑。初一刚开学不久,学校的运动会就要拉开帷幕了。我虽然知道,这些参加比赛的同学中一定有许多成绩更加出色的,但是参加比赛便是一次锻炼。于是,我就去体育委员那里报了名参加比赛。
比赛时,我们班只有我一个人参加了800米跑。其实我知道,至少在我们班里还有一名同学比我跑得快的,那全年级还不知道有多少个同学呢!
“砰!”的一声,发令枪响了,我们一齐冲出了起跑线。才跑了半圈,我就已经落在了五名以后,心想自己肯定是与前八名无缘了,因为前面那一组的第一名就非常之快。当第二圈——也就是最后一圈的一半已经跑过时,我铆足了劲,终于在最后一个弯道处超过了好几名同学,得到了本组第三,年级第五名。
虽然这并不是什么至高的荣誉,但毕竟我为之努力过。
一次形体课,我们要考新学完的那个组合。老师带我们练了一遍后就按上次分好的组进行测试。我们都不熟练,甚至说得上是很不熟练。而且,我是分在第一组的!无论如何,我都有许多劣势。我们组组长茜茜觉得我和凡凡做得还算不错,便把我放在第一排,凡凡放在最后一排,以便各个方位都能看到怎么做。
考试时,我尽力地做好那个组合,带领大家一起做好。中间,我虽然做错了几个动作,但还是尽力做得标准些。点评的时候,叶老师说我在这个组里做得最好,说我很有“舞感”。这并不一定是因为我真的最好,而是我放松了心态,也尽力而为了。
有一次上体育课,老师问我们谁愿意领操,没有一个人人举手。老师又问了一遍,周围的同学都鼓励我,建议我去,说我做得挺好。我把手轻轻地举了起来,举得很低,但老师还是看到了,就让我上去领操。
可我一上领操台,好多会的动作突然都记不清了,但我还是硬着头皮在上面带操。许多动作我都会做,可是不知道顺序,结果还是看了好几遍老师。下课后,茜茜开玩笑似地说该给我一个“勇气可嘉奖”,我们哈哈地笑了。
也许,我并不是最好的一个,但我努力过,尽力过,我将在自己心目中,成为“最好”的一个!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千古传诵的佳句,让我第一次认识《诗经》。阅读之后,不禁被它那清新、高雅、和谐、神秘的气质所吸引,爱不释手。
“一日不见,如三秋兮。”是恋爱中人的典型心态;“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一位厌战思妻士兵的内心独白。“岂不怀归,是用作歌,将母来谂。”是征人对父母深深的思念;“谁谓河广,一苇杭之。”是身在卫国的宋国人的思乡之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含蓄地表达出诗人对某种可望而不可求的理想的追求。
“淡彼两髦,实维我仪,之死矢靡它。”生动地展示了一名坚贞不屈的女子誓死捍卫自己爱情的决心;“虽速我狱,亦不女从。”是一位女性对逼他从婚的贵人的斩钉截铁的答复。
“勿剪勿拜,召伯所说。”是人民爱屋及乌,对有德政的召伯的遗迹的珍重;“民之罔极,职凉善背。”是诗人对昏庸腐败的统治的博大、崇高、深沉的忧患。“硕鼠硕鼠,无食我黍。”是人民不堪剥削压榨,忍无可忍,幻想投奔“乐土”的诗。
睿智、沉静,是诗人的性格,含蓄,朴素而又精致,是诗的语言,诗人用诗的形式,抒写的却是他们并不平静的心灵。对爱的自主追求,对自由的渴望,对正义的崇奉……每一种感情都是如此的强烈,如此的真切;每一颗心都是如此的善良,如此的虔诚。
阅读《诗经》,我看不到古时人们的闭塞,愚昧与保守,我看到的尽是爱,智慧,自然,希望与阳光。一切美好的词汇,美好的事物,美好的情感……充溢着每一首诗。那么和谐,那么执著,那么崇高,那么圣洁,每一首诗都是一首动听的歌,每一首诗都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每一首诗都拥有一个美丽而高尚的灵魂。
昔日雄霸天下的帝国已化为云烟;当年国色天香的罗裙已散入黄土……今天,真正触动我的情感与灵魂的不是几件博物馆里的文物,而是那些经久不灭的人的故事。一首首清新而高雅的诗,讲述着一个个动人的故事。我仿佛被带到了遥远的国度,历史又重新展现在我的眼前:恍恍惚惚,若隐若现,神秘而悠远……我仿佛听到了来自远古的声音,隐隐约约,断断续续,仿佛要告诉我什么……也许是历史,也许是故事,也许是未来,也许是别的什么。
爱,自由,正义,是《诗经》永恒的主题,这也是生命永恒的主题。闭上眼睛,用心静静地聆听,你可以听得到——那来自远古的心灵的呼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