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高中《飘》读后感暑假15篇
天生丽质却任性虚伪,精明能干却冷酷无情,坚强自信却虚荣阴险,敢于担当却自私贪婪,毋庸置疑,玛格丽特在《飘》中塑造的斯嘉丽是一个不完美的人。但她的不完美却让我觉得真实,遂走进了她的心,发现了她的美。
1861年南北战争爆发前夕,16岁的斯嘉丽热衷于舞会郊游,享受着追捧崇拜,但她却爱上了阿希礼,一个她注定得不到的人。她像一个哭着摘月亮的孩子,在阿希礼娶了表妹玫兰妮后草率地嫁给了查尔斯。不久,查尔斯就病死了。在加入护士列队照顾伤兵时,她目睹了战争的残酷,责任心逐渐苏醒。在战火连天的情况下,她坚守承诺,独自一人带一即将生产的弱女子赶回家园,并替玫兰妮接生,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后来她又经历了两次婚姻和挚友的病逝,终于明白了她爱的`阿希礼不过是一片幻影,她真正爱的,是一直默默爱着她的瑞特,此时却已绝望地离开了她。
“等明天回到塔拉庄园再考虑这一切吧。到那时候我就能够忍受了。我明天会想出办法来重新得到他的。不管怎么说,明天就是新的一天了。”一无所有的斯嘉丽,没有哭喊哀求,而是自信坚强地面对一切。爱情,生活,希望,以及战争,都随风飘逝,但是,他终于明白了自己所爱的到底是什么,不是金钱,不是美丽的外表,而是迷雾中的那盏为她留的灯。
生命的本质其实是欢乐,虽然人生的结局不够圆满,但是我们还是从中体会到了幸福的滋味。斯嘉丽没有跟瑞德在一起,看似悲剧,但是斯嘉丽并没有绝望,而是坚信“明天会好起来,一切都将会过去”,这又何尝不是希望?事实上,更多的时候,我们在生活的路上走的不好,不是路太狭窄,而是我们的眼光太狭窄了,所以最后堵死我们的不是路,而是我们自己。
人生或许是一场悲剧,但我们可以摆正心态,笑对人生。
“明天就是新的一天了”,是啊,哪怕人生之路坎坷曲折,但也要对未来充满希望,笑对人生,自强不息,总有一天,我们会停下漂泊的脚步,找到心灵的归宿,拥有属于自己的那份稳稳的幸福。
人生一世,如草木一秋,常言道浮生若梦,似乎生活就是一出悲剧。《飘》讲述了一段坎坷而又感人肺腑的人生,讲述了斯佳丽与白瑞德之间爱情的纠葛,也让我们深深体会到“情”字在人的一生中所占有的地位有多重,在“爱”与“被爱”之中的选择意味着什么。
斯佳丽是我最喜欢的人物,让人既想爱又想恨,她一味地追求着自己所谓的爱情,而忽略了那个值得托付一生的男子,就如同娜塔莎一样沉浸在自己认为的美好爱情中而神魂颠倒,失去常理。也许很多人认为她是幼稚的、愚蠢的,但我欣赏她,在那个特定的时代里,斯佳丽不拘一格,突破传统和道德的限制,是多么惊世骇俗。她是值得瑞德付出真心去爱的人。在战火连天的情况下,瑞德又执意去前线,媚兰又将生产,斯佳丽在没有任何依靠下,独自一人带着病妇和小孩冲出火光驶向塔尔兰村庄。你无法想像一个贵族千金冒着的多大的生命危险做着一件多么伟大的事。或许一个人面临绝境时,他的内心可以强大至斯,超越生死。
和斯佳丽一样,瑞德也是一个不愿受世俗礼教限制的人,他的形象深入我的骨髓,直至内心。一开始,他是一个让人讨厌的形象完全是一个痞子,然而生死攸关时,他抛却儿女情长,抛下他深爱的斯佳丽奔赴前线,他的男儿本色在那一刻表现得淋漓尽致,虽然在他先前的言行中无一不流露出对国家民族的厌恶,但在危急时刻,他骨子里的爱国激情催他去为民族拼搏。难道说这不是一个魅力十足的主角吗?
我认为媚兰是作为一个好妻子的不二人选,她宽容大度、坚强、重视友情。她是多么看中与斯佳丽之间的友谊,当她听闻斯佳丽与自己丈夫有染,却还是选择相信斯佳丽,并帮助斯佳丽抵挡流言蜚语。和一个如此伟大的人成为朋友,都将是一个幸福的人,因为她的爱能包容你的错误,成就你的美好。如此美好善良的心,一旦汇聚到一定力量,将会发出耀眼的光芒。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而我们的心灵又该怎样无尽的宽广?
让我们“以出世的态度做人,以入世的态度做事”。仍然会发现生命的本质其实是欢乐,虽然人生的.结局不够圆满,但是我们还是从中体会到了幸福的滋味。斯佳丽没有跟瑞德在一起,看似悲剧,但是斯佳丽并没有绝望,而是坚信“明天会好起来,一切都将会过去”,这又何尝不是希望?事实上,更多的时候,我们在生活的路上走的不好,不是路太狭窄,而是我们的眼光太狭窄了,所以最后堵死我们的不是路,而是我们自己。
米切尔夫人在洋洋洒洒几十万字的叙述中塑造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并能引发你对人生,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对人与世界的关系的深刻思考。从而使你更加明智的对待人和物,让你对人生的认识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人生或许是一场悲剧,但我们可以摆正心态,笑对人生。
现在作文中,习惯出现李白,杜甫,苏轼等传统的中国文人,你使大部分人都忘却了外国的经典文化。而这正是新颖所在。
读小学的时候中央台就播放过一部经典巨片《乱世佳人》(改自小说《飘》),当时由于年纪小,又不懂英语,觉得不好看,但是女角思嘉丽鲜明的性格却从此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后来电视偶尔又重播,也看了一大部份,但都是看不懂。直到读大学的时候学外国文学学到《飘》然后完整地看了一次电影《乱世佳人》,由于是英语系,加上学习了一相关的历史背景,所以看起来明白了很多。当时只是对电影的情节比较吸引。工作又在偶然的机会在电视上又看了两三次整部片,虽然没有更多更深的理解,但是觉得百看不厌。直到昨晚在明珠台又重新看了一次原汁原味的英文版,感觉上又有新的收获和不同的`理解,就像有的人说看《三国演义》不同的人生阶段看都会有不同的收获一样。
我爱的人、给了我错觉,最后发现他不是真正爱我,只是我对他太过美化了,是根本不存在的;而真正爱我的人三番四次受到我对他的伤害,当他要离开我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在我的潜意识里他对我是那么重要,我真正爱的人、值得我爱的人是他。但是在我如梦初醒的时候一切都迟了。非常感人的一个爱情故事,其实对现实生活中的我们也是有很大的启示的,有时候我们又何尝不像思嘉丽一样混然不知道自己爱的是谁,什么才是值得我们去追求和为之付出的呢。但是这一切都是一种生活经历。
昨天经过千辛万苦找到了一个大学同学的电话,打电话给他谈起他跟大学里的她的续集如何时,他很坦然的说他跟她分开了,虽然经历有点坎坷,但是大家都没有谁埋怨谁,这只不过是生活经历的一部分。我听了也很感慨,人总要成长的,包括处理感情的事,能够做到像他们那样再见亦是朋友的恋人真的不多,我从心理佩服他的理性。不知不觉间原来我们大学毕业已有十年了,十年了,多么想念我亲爱的同学们呀!所以作为班长的我有义务负起责任组织一次同学聚会,否则太对不起同学们了!
《飘》是我比较喜欢的一本书,喜欢斯嘉丽的坚强勇敢,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梅兰尼的外柔内刚。
故事发生在南北美战争期间,讲述了一个女孩面对战火毁灭的家园,鉴定不屈,豪不妥协。她爱土地,并像土地一样经受苦难,包含激情。
我佩服斯嘉丽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够不顾社会上的言论开创自己的事业。她最经典的一句话就是“Tomorrow is another day!”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当战争打到亚特兰大时,她凭借坚强的勇气带着刚刚生完孩子的媚兰逃回了塔拉农场;当她回到家得知家中的变故时,她又艰难的扛起了一家十几口的生活重担;当战争失败,维希礼从战场回到家中时,她慷慨地接受到了他的一家;她有着敏锐的观察力,战争结束,亚特兰大市一片狼藉,她意识到木材将是未来应用最多的产品,果断地买下一家木材厂,从而赢得了财富;她有着极强的事业心,当她第二次怀孕时,仍然坚持不懈的奔波于木材厂。这使她顺利地从逆境中站了起来。可以说斯佳丽是那个时代的女强人,拥有着成功的事业和令人羡慕的家庭,她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尊敬!故事中另一个值得我们敬仰的女性就是梅兰尼,她几乎拥有了女性能够拥有的所有美德。她用她的心爱她身边说有的人,即使是嫉妒她、恨她的斯嘉丽,她也待她如姐妹。她的丈夫在前方打仗,她在后方默默的支持,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斯嘉丽打死一个北佬的时候,她没有惊慌,她能干保持镇静。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那么的温柔善良,善解人意。
《飘》是一本值得我们咱三回味的书。文字优美,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
慢慢合上书本,脑海里细细品味书中最后的场景,带给我的感觉依旧是那么坚定与执着我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读《飘》了。
《飘》这篇小说是玛格丽特米切尔短暂的一生中唯一的一部小说作品,米切尔以南北战争中的南方社会为背景,一号私家的三次婚姻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慕纠葛,米切尔以他女性的细腻,精确地把握了人物复杂的心理活动,成功的塑造了郝思嘉这一复杂的人物形象。小说的构思极富浪漫情调,人物和场景的描写细腻生动,语言优美生动,对白个性化,使得整部作品极具魅力。
在《飘》这一本小说中,我最钟爱的人物是郝思嘉。郝思嘉是位难得一见的女性,她聪明机智,慎重,有野心,又有远见,可同时她又太不可思议,为了农场可以与自己不爱的人结婚,可见她有多么大的勇气,又或者说战争是多么的残忍。倔强的郝思嘉是美国战后精神的象征,面对被战火毁掉的家园,她坚定不屈,毫不妥协;面对亲人的死亡,她擦干眼泪,努力振作;面对爱人的离去,她毫不气妥,重头再来,她爱土地,并向土地一样承受苦难,饱含激情。郝思嘉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人再苦难中蜕变,在苦难中成长的过程,让每一个读者为之震撼,为之感动,但不会为之流泪,只因为郝思嘉的精神在鼓舞着我们,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坚强。同时,郝思嘉还告诉我们:对于你所爱的事物,要勇敢的去追求,哪怕结果是失败,也不能放弃对生活的希望,而要更加热爱生活。
我一直在猜测米切尔为什么要把书名命名为《飘》,或许是这部小说中的人物的生活太过动乱,又或许是几段感情的虚无缥缈吧,总而言之,《飘》是一部非常成功的小说作品。写到这里,我又想起了现在的中国。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经济迅速发展,到现在我们这一代,有太多的富二代。父母亲过于宠爱,孩子从小泡在蜜罐里,缺乏独立意识和独立生活的能力,凡事依靠父母,都按照父母给铺好的路一步一步走向未来,很难想象,假如有一天那我们的父母都不见了,那我们,那这个社会,将会是什么样子。著名作家刘冬阳在他十四岁那年的暑假,不带分文,独自一人从江苏南京直奔湖南老家。因为此前他看过一篇报道,中外少年在一次夏令营的较量中,中国孩子垮了。他说:“我想证明中国孩子不全这样!”
为什么美国是世界第一大国而中国不是?这不仅仅归咎于两国的教育方式,更归咎与人们心中的信念,和所具有的精神。
美国精神有自强不信等,也许你会说,自强不息也是中国精神啊,但是,中国人民有百分之几做到了真正自强不息?美国落实到行动上,中国只是说说而已。中国不少想者,不少说客,只是做的还需坚强。
这就是中国人的弱点所在。如果中国有百分之五十的人向郝思嘉那样,那中国就不应该站在世界第二这个位置。中国要与时俱进的不仅仅是科技,还有思想与精神。这才是中国所缺乏的,所需要的。
《飘》写的是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在美国内战这个大背景下南方的人物发生的一系列悲欢离合的故事,其中思嘉这一女主角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对于思嘉,我是抱着一中矛盾的心理,一半遗憾,一半喜爱。作为一个农场主的女儿,生活在上等人的圈子当中,有参加不完的宴会,有许多好小伙围着她转,这一切优越的生活使她成为了一个虚荣的人,同时她还有着强烈的妒忌心和报复心。因为妒忌她爱的艾希礼要娶媚兰,为了报复英迪亚和霍妮那些嘲笑她的人,她选择了嫁给她不爱的可怜的查尔斯,可是查尔斯很快便死了,以致于到后来连查尔斯长什么样子思嘉都不记得了。后来战争摧毁了塔拉农场,在她经历了最最困苦的生活之后她不堪重负,为了得到钱交税金,她欺骗了妹妹的男朋友弗兰克,为了得到他的钱而嫁给他,思嘉是残酷的,她懂得如何耍手腕。同时她也是无所顾忌的,她从不在乎名誉和别人对她的看法,她无所畏惧,在亚特兰大她跟南方人瞧不起的“北方佬”做生意、雇佣犯人干活、她开酒馆、嫁给同样受人唾弃的投机商瑞德……一切的一切她都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尽管所有人都在咒骂她。
悲哀的是思嘉从来不懂幸福是什么,她手上已经握着幸福却不知道珍惜,而是固执地追求“天上的星星”,虽然她够不到,可即使够到了又能有什么用处呢!所以她到最后一刻才知道媚兰是那么爱她,媚兰这个外柔内刚的人,会永远站在她思嘉身边的;也正是到最后,她才明白,如果她多了解一下艾希礼,便不会再爱他,如果她多了解一下瑞德,便不会失去他,多么的遗憾!
然而我却喜欢思嘉的勇敢、坚韧、能干。她答应了艾希礼会好好照顾媚兰,便把她担负在了自己的肩上,在战争中她带着媚兰和媚兰刚出生的孩子艰难的回到已被破坏的塔拉,面对最最崇敬的母亲的去世和父亲因思念母亲而精神不好,思嘉没有倒下,而是用自己细嫩的双手,撑起了这个家,她犁地、捡菜、采摘棉花,好让一大家子人不会挨饿,然而她不久前还是一个娇生惯养的上等人啊!思嘉是一个乐观的人,她常告诉自己明天又会是另外的一天,而这句话使我受到了很深的启发,是啊,明天又会是新的!
自古以来,于每人心中都有那么一块土地,那里平坦、开阔,但却少人居住;那里没有绿色与嘈杂,却充满生机;那里无花无草,鸟却能自鸣。好似陶潜心中的桃花源,却又与之如此不同。陶潜心中的那块净地,是闲者的理想之地,而人们心中的那块土地,却需要自己的耕耘!
当清晨的太阳燃烧着爬上山巅,散布出第一抹朝晖之时,它已轻轻地穿透了层层林叶,静静地躺在了铺满青苔的石板上,悄悄地落在了心灵深处的那一块土地上,一切都变得光明,一切都不再黑暗。露水,在阳光的照耀下发出五光十色的光芒,慢慢地流动着,轻轻地滴在了那片土地上。它需要我们静静地聆听,细心的品味;它更需要一颗恬淡的心。
这地方有的只是像莲花一样香远益清的词句,像兰草一样空谷传幽的话语。这地方有一颗炽热跳动的心,造出来鲜红的液体,汩汩地流淌在这里的人儿体内。这一群人儿,劳劳地耕耘着这片土地,只为守住这块净土,然后,收获一种叫做纯真的食粮。
在这里可以仰观苍天,可以俯察大地;可以心鹜八极,思接千载,神游古今;可以大荒无垠,咫尺千里,豆芥巨观,缩龙成寸。在这里,你的灵魂可以变得自由自在,变得晶莹剔透。虽然这里无花无草,但此地的风景足以驱走你的忧愁;尽管这里没有绿色,但此地的春风与秋雨便可浇灭你的急躁。这里有小桥的潺潺流水,可慢慢地松弛你绷紧的神经;这里有啾啾的鸟鸣,可以陶冶你优雅的情操。
不论尘世多么喧嚣,只要你身临这里,身外的一切便会如潮水般退去,然后袒露出一片宁静与祥和心灵的海滩;不论有多少的是是非非,你仍可以在这里仰望星空,俯察贝石,安之若素,处之泰然。
这里,有个像梦一样的名字——散文。
像梦境般,无花无草。你能看见这里的每个人都有一笔一砚和一纸,都在叙写这属于他们的故事。但这足以使这片无花无草的土地,发出啾啾的鸟鸣。鸟鸣是自由的,幸福的歌。他们快活地翱翔于蓝天白云之中,它们兴奋地要诉说所有它们的故事,因为它们知道,只有这群人才能听得懂它们诉说的蓝天与白云的故事……
人真是怪。十几年前读《飘》的时候,我是喜欢郝思嘉的。可最近,无意中拿起旧书重读,却深深地被媚兰吸引住了。难道是年龄的缘故,人的思想真的会改变的吗?
哪个年轻女孩看了《飘》不喜欢郝思嘉呢?漂亮不说,又聪明倔强,周围总有男人围绕着。特别是有瑞德这样有魅力的男子始终追随,宠着,太过瘾啦!还有,她十分有个性,当在众多男孩子中间鹤立鸡群的艾希礼,最终婉言拒绝了她的爱,一怒之下,顺手扔出一只花瓶!这不是旧贵族的淑女风范,却很符合当今潮流,“野蛮女友”的典型呀!她在募捐舞会上,因为寡妇身份无法跳舞,而急得团团转的样子,真是可爱!而在亚特兰大沦陷时,赶着马车,带媚兰逃往塔拉。还有,北方逃兵闯进塔拉,举起枪干掉他那一幕,又表现得顽强坚定。她穿着母亲窗帘做的新衣服,瞪着据瑞德说在一尺之外的枪对面看到的绿眼珠,靠撒谎把自己嫁给了弗兰克,努力撑着木材厂,多么的狡猾!最后,当知道自己真正爱的人是瑞德,而这时瑞德已经对她深深的失望,决定要离开她的时候,她依旧平静地把下巴高高地翘起。这个时候,是多么地喜欢这个有血有肉有性格的郝思嘉啊!
可是现在,我不这么想了。我注意到,在庄园聚会上,媚兰安静地坐在一旁,她瘦小的身体一点也不显眼。募捐舞会上,她痛苦而毅然地摘掉手上的结婚戒指,捐给了队。在亚特兰大沦陷的那天,因为临产,她虚弱的身体正在死亡的边缘挣扎,可她不动声色,我能想象到一个虚弱的产妇,临产之后躺在颠簸的马车上行进数十公里时是怎样苍白的脸。可从没有对郝思嘉说过她的痛苦,而因为在这场逃难与郝思嘉逐渐建立起来的感情,使得媚兰从始自终默默站在郝思嘉的身后,时时刻刻保护着她,维护着她。北方逃兵来的时候,她拖着虚弱的身体,拿着沉重的大刀,准备随时帮助郝思嘉。冷静地出主意帮助郝思嘉那北方逃兵埋起来。当亚特兰大所有的人都拒绝与郝思嘉交往,是媚兰坚持立挺着她。甚至在艾希礼与郝思嘉的隐情被人发觉,传遍亚特兰大时,她仍毅然决然地站在郝思嘉的一边。而她是对他们之间的事情,一直知晓的。最后,她死时,米德大夫愤恨地对郝思嘉说不要对她忏悔!永远背着沉重的十字架吧!不要去伤害这个善良的女人!可媚兰仅仅是善良的吗?不,应该是伟大的,代表了一种传统性格的女性形象。坚韧,内敛,勇敢,贤良。如果说郝思嘉是一位有冲劲,敢做敢为的新女性,那么,媚兰是旧阶级贵族中最值得尊重的典型妇女。
即使是到了现在,几百年后的今天,媚兰的身上仍有我们值得欣赏的光辉。我们承认,《飘》一书,把媚兰过于美化了。可能是作者太宠爱她的缘故。把她描绘得过于完美,几乎找不到缺点。如果有缺点,就是不算美丽,和郝思嘉正好是个对比。我一直在想:媚兰真的没有私心吗?在这点上,作者描写得很模糊。尤其不能接受,临死时表露出实际上一直以来都是知道郝思嘉与艾希礼多年来的暧昧关系的。她真那么大度的吗?而我更愿意相信,那是她聪明的缘故。她什么都看得清楚。其实,艾希礼与郝思嘉根本没有什么,也不可能有什么。她放任他们,是最明智的举动。
相比较,郝思嘉真是一个糊涂虫。爱了艾希礼多年,到最后,媚兰去了,才发现根本就不爱他。瑞德才是最爱。而瑞德呢,已经被她伤害得退缩,失望。象瑞德说的,她要艾希礼。不过是小女孩想要洋娃娃似的,可她要来有什么用呢?她嫁过三个男人,其实从来不懂男人。她那套把戏,不过糊弄一下小男孩而已。或者弗兰克这样老实的老家伙。
翻开手里的《飘》,纸张已经发黄,发脆。若不小心,手指会把纸张碰破。这样的书,拿在手里非常有岁月感。觉得自己就象这手里的书一样,终究有一天容易碰破,易碎。而书籍本身的内容是不会碎的,书中人物的精神也不会碎。如果有灵魂,我也不会碎的。
斯嘉丽一直深爱着艾希礼,1861年4月她听说艾希礼要和梅兰结婚,斯嘉丽听了就像挨了当头一棒,立刻嘴唇发白。第二天,她去野餐会,查尔斯向她求婚了,斯嘉丽听了如梦初醒,她正幻想着和艾希礼结婚呢。
过了两个星期,斯嘉丽答应了查尔斯的求婚,婚礼定在4月30日,艾希礼和梅兰定在5月1日。一周后,查尔斯就去了部队,在他离开后的5个星期,他给斯嘉丽寄了很多信。可是,7个星期后,斯嘉丽收到了一封汉普顿上校亲自发的电报,她从电报和信中得知,查尔斯还没上场,就因为得了肺炎和麻疹而死去,他在临终前还不让家人知道他的消息,以免担心。
几个月后她和查尔斯的.儿子出生了,取名叫韦德汉普顿汗密尔顿,和他的司令官的名字一样。她生完孩子后,身体恢复得很快,但神思却很难恍惚。
自从军队上前线后,县里的娱乐和社交活动几乎都停止了,年轻的男人们都去了前线,只留下老弱妇幼。
爱伦夫人和嬷嬷为斯嘉丽担心不已,大夫告诉爱伦,伤心抑郁症会导致身心衰,人会渐渐消耗而死……
我花了三个星期的时间读完了美国名著《飘》,这是一本好书,给了我很多财富。我很乐意向我的朋友们推荐这本书。
我很喜欢思嘉和瑞德,他们的个性很相向。瑞德对思嘉的付出最让我感动。思嘉是作者花笔墨最多的一个人物,同时也是最成功的一个人物。16岁以前的思嘉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想要什么有什么,想做什么做什么。在这样的生活环境中,思嘉形成了与当时19世纪不符的性格。她敢爱敢恨,对当时保守的社会风气进行了激烈地挑战。但她的妈妈埃伦则是一个标准的18世纪的淑女,她在思嘉很小的时候就向她灌输一个大家闺秀应有的风范。思嘉的性格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
16岁以后命运之神向她伸出了魔爪,她爱慕已久的邻家男孩希礼抛下她和他的表妹媚兰结婚了,思嘉在情场上失意了。接着席卷而来的就是南北战争和成为一个男孩妈妈的17岁的年轻寡妇。在战争中她从小崇拜的妈妈去世了,爸爸神经时常了,丈夫战死了,她的家园也被毁了。从此以前的生活一去不复返了,但思嘉并没有因此消沉下去。为了能够活下去,她亲自摘棉花,捡食物,开枪大死了一个北方佬强盗并洗劫了财务。为了保住家园塔拉,她嫁给了她一点都不爱的弗兰克,经营锯木场。弗兰克死后,瑞德成为了她的第三任丈夫,这也是思嘉爱情的高潮。
这时的思嘉已经是一个非常成功的女性,她凭着自己的天赋和能力同时经营锯木场和商店。她唯一傻的地方就是还爱着希礼,当她和瑞德的爱女夭折后,才发现她其实并不爱希礼,真正爱的是瑞德。但为时已晚,瑞德还是因伤心过度离开了她,这也是她的报应。“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她会重新得到他”。
花了几天的时间,废寝忘食的看着,可是看到结局后却有很强的失落感。很容易联系到自己的生活,去反思一些所谓‘珍惜’的问题。尽管结局郝思嘉一如既往的充满希望,对自己无比的自信,可是我在想也许这次她真的错了,白瑞德不会再回到她身边了。世界上本身没有后悔药,更何况是感情,这东西有时候说走了就真的走了,感觉很难找回来,更何况时世变迁,一切都发生在那么一个年代里,在那个错的.时间里,瑞德已经45岁了,激情磨灭的年纪里,就像他自己说的,‘他的心已经不想再伤第三次了’,也许他是对的,他是个很聪明万事都深思熟虑的人,他太了解自己和思嘉,他们的个性里那些相似的自私等特点,最终只会导致他们无法厮守。他是个很固执的人,他已经认定的东西往往是很难去改变了。尽管我很希望结局会是美满的……梅丽真的是太纯净了,‘伟大的女性’,这样的价真的是不为过,她太善良了,也许她知道些什么,但是她选择去相信,去善良……埃伦真是十分优雅有魅力的女性,她的一切深深的印在思嘉的心里,思嘉渴望成为她那样的人,但是在那么一个特殊时期真的太难了,人们为了得到一些东西,往往需要舍弃另外一些东西,或者说不得不舍弃一些东西,尽管他们有时候自己都不知道……
‘现在先不去想这些’‘不要去回想,过去已经回不去了’,这两句话是一直鼓励支撑思嘉自己的话,她是一个十分勇敢、果断的女性,尽管个性里有许多的劣根性,可是很高兴最后她开始反思她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反思到了自己曾经一直坚持的一些错误。或许她会有所改变,如果真的这样,那么她和瑞德还会有戏,哈哈(希望是这样吧)
Anyway,珍惜即使拥有……
我花了三个星期的时间读完了美国名著《飘》,这是一本好书,给了我很多财富。我很乐意向我的朋友们推荐这本书。
我很喜欢思嘉和瑞德,他们的个性很相向。瑞德对思嘉的付出最让我感动。思嘉是作者花笔墨最多的一个人物,同时也是最成功的一个人物。16岁以前的思嘉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想要什么有什么,想做什么做什么。在这样的生活环境中,思嘉形成了与当时19世纪不符的性格。她敢爱敢恨,对当时保守的社会风气进行了激烈地挑战。但她的妈妈埃伦则是一个标准的18世纪的淑女,她在思嘉很小的时候就向她灌输一个大家闺秀应有的风范。思嘉的性格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
16岁以后命运之神向她伸出了魔爪,她爱慕已久的邻家男孩希礼抛下她和他的表妹媚兰结婚了,思嘉在情场上失意了。接着席卷而来的就是南北战争和成为一个男孩妈妈的`17岁的年轻寡妇。在战争中她从小崇拜的妈妈去世了,爸爸神经时常了,丈夫战死了,她的家园也被毁了。从此以前的生活一去不复返了,但思嘉并没有因此消沉下去。为了能够活下去,她亲自摘棉花,捡食物,开枪大死了一个北方佬强盗并洗劫了财务。为了保住家园塔拉,她嫁给了她一点都不爱的弗兰克,经营锯木场。弗兰克死后,瑞德成为了她的第三任丈夫,这也是思嘉爱情的高潮。
这时的思嘉已经是一个非常成功的女性,她凭着自己的天赋和能力同时经营锯木场和商店。她唯一傻的地方就是还爱着希礼,当她和瑞德的爱女夭折后,才发现她其实并不爱希礼,真正爱的是瑞德。但为时已晚,瑞德还是因伤心过度离开了她,这也是她的报应。“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她会重新得到他”。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种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一直以来不喜欢看翻译的外国名著,还自嘲的感觉翻译的真烂,买《飘》是因为一朋友在我耳边经常唠叨她的经典,也就在当当网上买回来了,静静的躺在床头柜上好久了,一天是在无聊的很,我随手翻看了几页,谁知居然越看越有趣,看上册的时候我感叹的是美国的历史,看下册感概最多的是斯佳丽和瑞特的爱情。
关上书,脑子里都是书里的情节,斯佳丽,瑞特,玫兰妮,阿希礼,黑妈妈,埃拉,塔拉庄园,美国南北战争。有几点让我感触良深:
1、美国的南北战争,美国通过南北战争实现了国家的统一,社会的每一次进步都是建立在深深的阵痛之上的。
2、斯佳丽每一次遇到挫折总是想到埃拉(她的妈妈)和塔拉庄园(她的家乡)。回想起自己每当遇到困难时何尝不是这样,家和妈妈永远是自己的避风港。妈妈——每次下班回家,看着楼上的灯光,一股暖流涌上心头,小跑着跑上楼,妈妈总是开着门在迎接我。
3、玫兰妮,她不是人,她是神,一位伟大的女性。
4、黑妈妈,永远忠诚于自己的上司,如此之人,一生何求?
5、斯佳丽和瑞特的爱——自虐似的马拉松似的爱情。很多时候,相爱的恋人在乎的东西是飘渺的?在斯佳丽病重时她心理明明想的是瑞特,为什么没有说出口?瑞特那么牵挂着斯佳丽,为什么都不进房间看看,两人都在乎对方,都渴望心灵的感应,也许了解的太多,也许了解的太少,这一对恋人过的有些自残。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