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协议书汇编11篇
二手房买卖协议书
卖房人:
(简称甲方)买房人:
(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中建三局综合楼一单元西五楼二房一厅(70平方米)卖给乙方,有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二房一厅的房屋卖给乙方,其价格为:玖万捌仟元整(元),一切房产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好产权过户,提供一切产权手续的相关资料;
三、付款方式:乙方在合同生效后,以现金支付捌万捌仟元整(元),待一切产权手续办好后,签字时付完余额(元);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双方约定其它事项:甲方的房子里的设施不动,除冰箱、洗衣机搬去,其它所有家具、家电一律不动。
六、双方按本协议办事,如一方违约,必须承担对方的损失。
七、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二手房买卖协议书
卖房人:
(简称甲方)买房人:
(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中建三局综合楼一单元西五楼二房一厅(70平方米)卖给乙方,有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二房一厅的房屋卖给乙方,其价格为:壹拾柒万元整(元),一切房产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好产权过户,提供一切产权手续的相关资料;
三、付款方式:乙方在合同生效后,以现金支付壹拾陆万元整(元),待一切产权手续办好后,签字时付完余额(元);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双方约定其它事项:甲方的房子里的设施不动,除冰箱、洗衣机搬去,其它所有家具、家电一律不动。
六、双方按本协议办事,如一方违约,必须承担对方的损失。
七、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二手房买卖协议书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自有坐落于市路房屋套,建筑面积平方米售卖给乙方。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双方议定房屋价款人民币元,由甲方售卖给乙方。
二、甲方出售的房屋内主要电器设备有格力柜式空调一台,格力挂机两台,三星电视机一台,LG滚筒洗衣机一台,松下三门冰箱一台,万家乐热水器一台,以及厨房电器。
三、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日,付人民币元(其中现金四万元当日已付,余款六万元于2013年12月4日之前汇款转入甲方银行账户);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币元;第三期,在房屋产权批准过户登记之日付清。每期付款,均以乙方银行汇款到甲方账户为准,甲方出具相应收据。经甲乙双方协定于2014年2月18日交房。甲方银行帐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株洲市醴陵支行 肖春艳 ***6055
四、在办理房屋产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经双方协定,于该房屋产权登记满五年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五、交房之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费用,概由甲方负责。本合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等税费均于乙方承担。
六、办理过户手续时,如与2013年政策有异动部分,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其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致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
八、交屋时,乙方应就本房屋内部结构及设备的事宜达成认可。交屋后,甲方无须解释。
九、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围墙等)所有权属于国家。乙方取得该房屋占有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并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及其他有关费用。
十、本合同一式份,甲乙方各执份,另份分别送交房产和土地管理机关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卖方(甲方):
证件号:
买方(乙方):
证件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房屋土地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转让的房屋土地位于;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海口市房屋和土地部门颁发的《土地房屋权证》,证书号为字第号。甲方为该房屋及分摊(占有)土地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土地分摊(占有)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和分摊(占有)的土地是符合国家级海口市房屋上市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海口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甲方保证对该房屋有完全处分权力,没有被抵押、查封,没有第三方主张权利,否则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原单位政策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二手房买卖合同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人民币,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计元人民币。
2、甲方在元人民币。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天,即视为乙方违约,收回房子。
第七条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没有房屋欠款,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4、其他;
第八条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土地房产部门办事窗口申请办理房屋土地买卖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土地房屋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下面第A、B、C三种方法缴纳(用√来确认):
A、由甲乙双方一招有关规定缴纳;
B、双方经协商由方单方缴纳;
C、;
第九条有关争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及其土地所在地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
第十条生效说明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份各执一份,申请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合同签定地点及日期
本合同在海口市签定,合同签定日期年月日。
第十二条其它
甲方(签字):
电话:
乙方(签字):
电话:
日期:20xx年x月20日
甲方:
乙方:
为了解决乙方住房困难,经甲乙双方与年三月二日协商同意,达成如下购房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甲方在县城位于号区栋三单元502号房(房屋型号:80-1,面积84。65平方米)所有权和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费为(¥.00)。
二.转让费付款方式:乙方在甲乙双方鉴定协议之日付给甲方万元整(¥.00)元,在购房产权转让合同进入公证处之日付给甲方貮万捌仟元整(¥.00)。
三.甲方负责帮助乙方办理所有购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过户手续费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为解决乙方困难,甲乙双方另行鉴定购房产权转让合同,合同价格暂定肆万元,此购房合同仅作公证及办理房产用,转让费仍以本合同数额,即捌万捌仟元为唯一依据。
五.本合同鉴定之日(即乙方支付陆万元之后)甲方将房屋转由乙方管理,甲方负责结清乙方入住前的水电费,乙方入住后产生所有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二个月内(即年5月2日前)未帮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转户手续,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甲方退回购房转让金,并承担乙方贷款利息,误工等费用。
2.乙方未按时支付清转让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再退还乙方已交部分转让金。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八.本合同从鉴定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执行。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预订甲方受托出售的二手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预订房屋
1、该房屋坐落:市区路号室
建筑面积:平方米,产权人:
2、产权及限制状况:
共有状况:
抵押状况:
租赁状况:
其他限制状况:
第二条预订条件
1、房屋总价:人民币元;
2、付款方式:;
3、交房日期:;
4、户口迁移:;
第三条预订期限
预订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天。乙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到甲方营业场所与房屋产权人签署《市房屋买卖合同》。
第四条意向金条款
1、乙方同意签署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意向金人民币元,作为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和承诺的担保。在乙方与房屋产权人签署《上海市房屋买卖合同》后,该意向金转为乙方购房款的一部分;
2、在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外,乙方拒绝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确定的预订条件与房屋产权人签署《上海市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交付的意向金;房屋产权人拒绝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确定的预订条件与乙方签署《上海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由于甲方向乙方隐瞒该房屋已存在抵押、出租、查封及其他对乙方购房决定产生影响的重要事实、导致乙方不能或不愿意购买该房屋的,甲方愿意向乙方承担双倍返还意向金的赔偿责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拒绝签署《上海市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承担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意向金的责任:
乙方与房屋产权人在签署《上海市房屋买卖合同》时,就本协议第二条预订条件以外的房屋买卖主要条款不能达一致的;
本协议签署后《上海市房屋买卖合同》签署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五条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经纪人:
日期:
乙方:
日期:
日期: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方:(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已依法取得坐落于南宁市区(县)路街小区栋单元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为字第号。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第三条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合同,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无须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90%房款。
(二)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款。
3、银行贷款部分房款
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0。5‰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3。甲方应在获得全部房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5‰向乙方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4)其它: 。
第八条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办理过程中由丙方先行垫付,在物业交验时提供相应票据。
第九条有关争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生效说明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区(县)交易所留存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方:
年月日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共有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层 户,房屋结构为,房产证登记面积平方米,地下室一间,面积 平方,房屋权属证书号为 。
第二条 价格: 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每平米 元,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 万元整,大写: 。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大写: ,日内交付 万元(大写 ),余款 元(大写 )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
第四条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
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 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九条 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超过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交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层,共(套)(间),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为;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
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甲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不包括±%)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包括±%)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为(币)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币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卖方(甲方):买方(乙方):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房产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同意出售甲方所有的位于市区幢号房。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甲方保证此房产一切情况介绍属实,承诺和保证此房产无任何权属或经济纠纷,权属无任何瑕疵,同户籍、相关亲属及房产共有、所有权人同意出售。同时物业交接前需付清甲方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有线、通讯费及附属于该房屋的所有费用。
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的成交价格为:单价:人民币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元整(大写)。
第三条付款时间及方式
房屋价款分次付给甲方。
年月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房款元。
年月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房款元。
余款元,在办理产权证完成之日交付。
第四条办理过户及房屋交付
1、甲方应于年月日开始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上列办理完毕之日至迟为年月日。
2、上列过户费用及契税由甲方承担元,乙方承担元。
第五条风险转移,配套设施及费用承担
乙方已对房屋构造、装饰及配套设施等情况,做充分了解。房屋及配套设施的风险自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权利义务
甲方确保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水、电、通讯、排水等设施完好、畅通可正常使用。
甲方确保本合同项下交易的房屋不存在产权纠纷、权利瑕疵及关于房屋税费、银行抵押、户口等未清事项。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如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或就未尽事项签署补充协议,应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悔约的,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乙方承担违约金元。如甲方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承担违约金元。
2、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自逾期之日始,按日向乙方承担房屋价款‰的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前述条款支付违约金,返还已付转让价款及同期银行利息。乙方逾期付款的,自逾期之日始,按日向乙方承担房屋价款‰的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前述条款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办理完毕过户手续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按前述条款承担违约金。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份,甲方、乙方各份,房屋管理部门一份(双方提交给房管部门的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身份证:
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卖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县区拥有的房产住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号)。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拾万仟佰元整(含附属设施费用);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方负担。
第三条付款方式: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在房地局交易所办理完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后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10%的违约金。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出卖方(甲方):购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时间: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层户,房屋结构为,房产证登记面积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
第二条 价格: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拾 万仟佰元整),(含附属设施费用);
2、 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乙方负担。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内向甲方支付交首付款万元(大写拾 万仟佰元整),余款元(大写拾 万仟佰元整)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
第四条 房屋交付期限: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应于乙方交付完首付款当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用于自行装修整顿。乙方完全付清余款当日内,甲方将房屋所有权交付给乙方。
( 甲方: 乙方:)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每逾期一天,按照购房总价的3‰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总房价20%的违约金。
第六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及时交给乙方使用,每逾期一天,按照购房总价的3‰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总房价20%的违约金。
注:1、甲方如无故终止合同,甲方应向乙方退还首付款、及支付总房款20%的违约金。
2、乙方如无故终止合同,甲方应向乙方退还首付款同时,乙方支付总房款20%的违约金。装修费用甲方不再退还。
第七条 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甲、乙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备齐所有办理过户的资料,向房屋交易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买卖权属过户登记相关手续,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至乙方名下。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逾期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违约责任,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总房款的3‰向买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三十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依据本合同请求法院强制履行过户手续。若因此导致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退还首付款、装修费用及支付总房款20%的违约金。
( 甲方: 乙方:)
第八条 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九条 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超过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