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状物的作文400字【汇总13篇】
我家有一只猫。我很喜欢。我把它当成我的好朋友。我去玩的时候总是带着。我也给它取名——饭团。好像很喜欢这个名字。每当我叫它“饭团”,它总是用“喵喵喵”来回应我,很聪明。
饭团略胖,但手感柔软,握着舒服。它的头发是深灰色的,又短又软,摸它就像摸蚕丝被一样。它的眼睛是深黑色的,晚上看起来像一颗黑色的宝石。尾巴既不太长也不太短,走路时有时会翘起来。走路时也很优雅,就像一个优雅的公主。
饭团一直陪着我。当我做作业时,它静静地坐在或者躺在我桌子的角落里。大部分看着我写,好像很好奇。他们总是探头看它,有时他们打盹,有时伸展身体。我吃的时候它也吃,我吃什么它就吃什么。我和他一起造积木,挖蚯蚓,建城堡,画画。我去玩的时候一定要带着他,不然他会生气的。记得有一次我没带他去玩。回来后,不管我怎么哄他,喂他吃的,他都不肯理我。三天后,它不想让我抱它。后来,除非它不愿意,我才会带着它。朋友总说我们形影不离。
我之前说过,饭团很聪明。除了作业,它静静的留在一边,还有一件事。有一天到了学校,惊讶的发现饭团跟着我去了学校。我该怎么办?我不能让它一个人回去。我怕它会被坏人抓住,所以我决定把它带到教室去。我把它放在书包里,然后对饭团说:“乖,不要出声,不要叫,不然会被老师赶走的。”它真的没有喵喵叫,只是我下课放出来的时候,它伸着懒腰喵喵叫,把我宠坏了,很可爱。
多么聪明懂事的‘饭团’!
我一直对蜗牛很好奇,仿佛蜗牛的贝壳里有闪亮的珠宝。
一场大雨后,我在我家的院子里捡了只小蜗牛。突然,一不小心我的手指碰了一下蜗牛的触角,它的触角迅速缩了回去。我想这是怎么回事啊?于是,我把蜗牛放到树叶上带回来了家。
我把它放在桌子上,观察它的一举一动。一开始它趴在树叶上一动不动,过了许久,它才慢慢地伸出来,触角也慢慢地伸出来,左顾右盼地看来看去,好像是在寻找什么。
我轻轻的吹了口气,它的触角迅速缩进头里。哈哈,真好玩。经过反复试它的触角,我发现,蜗牛的触角无论碰到什么东西,它的触角都会立即缩进去,但是,我不知道它的触角会缩进去。
为了弄明白,我上网去查询相关资料才知道,它的触角一对长一对短,在长触角顶端一个小黑点,那是蜗牛的眼睛,是用来感觉外界环境的器官。蜗牛的触角好像盲人的拐杖,是用来触摸着行路的。蜗牛在走路的时候,如果用触角接触到了障碍物,就会立即转变方向。但是,他真正缩回去的原因,是为了自我保护。
我终于弄明白了蜗牛的触角缩回去的原因。
我有一支钢笔,一支英雄牌钢笔,一支黑色的英雄牌钢笔。 这是一份迟来的生日礼物,来自于我的一位好友。我们是通过网上认识的,她说她喜欢我的文字,但那是以前,可我喜欢这支钢笔,这是必将继续下去的。
古人常说:宝剑赠英雄,而现在则是钢笔赠知己。这是一支漂亮的流线型钢笔,笔身是黑色的,有一层亮亮的光泽。笔杆有厚实的英雄牌logo,笔尖更是让人欣赏的欧式花雕,配上它的沉重以及神秘气息,不知会有多少美妙的文字出现。
她知道我喜欢黑色,几乎所有关于能选择颜色的东西,我都会选择黑色,钢笔也是一样,黑色的显得沉重,尽管这是一支女式钢笔。
我还记得从一开始知道她会送我钢笔时期盼的心情,也正是这样才导致我很少会用它,我不忍心看到黑色的墨水充满笔管,染黑笔头,它就像是一个艺术品。 我只好停下笔好好的注视它,如果不是要写这样的一篇文字,我还真的不会如此接近它,也不会如此的想念那个送我钢笔的女孩。 就在这个时候,我的所有思路都停止了,我拿起笔,望向窗外,北极星正亮。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一一题记
清脆而富有节奏的闹钟声响了,这声音在我耳中着实是不折不扣的魔音,催逼着我上起床。单手从被袄中似箭一般伸出,按掉闹钟,接着昏昏沉沉的等待起床。
百里之外的超山,一株株红梅含霜傲立,一束束白梅坚贞不屈。呵!真是一派绝美的姿态,悦目的风景。
鸡鸣声响起,回荡在脑海中。同时脑中还在犹豫不决,要不要起床。头伸进被窝里,美其名曰:再陶醉一会儿身心,享受一下儿温暖。
行将就木的宋梅一片崭新,唐梅还是那样老当益壮。已过千年,其仍在寒风中盛开,接受着严冬的洗礼。空中弥漫着醉人的香气,奇险、绝处逢生的景象,尽收眼底,
脑中猛然一醒,复昏沉。又猛然一醒,眼前浮现出学校的美好又残酷的一幕幕。坚强,不避寒冷,起身。朦胧的睁开双眼,困意再一次环绕心头,一场斗争到来。
山脚下有一座坟,那是书画大家吴昌硕先生的。他老人家爱梅花,遂长眠于此,与梅花作伴,真真是羡煞旁人。
还是起床吧,想到。摒弃一切睡意,舍去一片暖和,穿衣洗漱。在朗朗的读书声中,见到了小违的同学、依旧的教室、和蔼的老师,紧绷的神经一瞬松弛。
而那些梅花呢,接受着游客滔滔的赞叹,赞叹他们坚洁、艳丽,不同意早春的桃花,远胜于初夏的菜花,不过,倘若把梅花扔进遍野花丛中,在春光的照耀下,只是一种无异于其它的花儿罢了。
唯有禁住困难,才能争奇斗艳;只有战胜挫折,方能成就事业。
“节省时间,也就是使一个人的有限的生命,更加有效,而也即等于延长了人的生命。”对,这就是大文学家鲁迅先生说的话,也是让我受到启示的那句名言。
时间,看似简单的两个词却含义深刻。现在有很多人不在意时间,时间浪费掉之后又后悔不已;但又有一些人把时间看作生命,节省时间,最后受益一生。关于时间,有许多传说与故事。例如:有一位失落的青年,遇到了时光老人,他说:“我少年玩弹球,青年打麻将,如今一无所有,再给我一次生命吧!”最后,他给时光老人“扑通”一声跪下了。可是第二次,他依然照旧,请求再返老还童,时光老人下了狠心,绝不给任何人多一秒,也不少一秒。因此,时光只有一次,就像今天的太阳落山了,明天就没有今天的太阳了,珍惜时间吧!
有些同学老是埋怨时间过得太快,其实每个人的时间都是一样的,你可以自己比一比。你先什么事都不干地站5分钟,你会发现时间过得很慢,你再玩5分钟电子游戏,你会觉得时间很短暂,这种感觉差别非常明显。而你在每天的生活中,浪费了多少像这天一样的5分钟啊!
人生只有一次,活到八十岁也不过约三万天!而有些人,让这三万天多姿多彩,有些人却把自己的生命当成玩笑,不珍惜时间,让这三万天白白流走,就像那位青年一样。而鲁迅先生就是因为知道时间的重要性,珍惜时间,会用时间,才获得了像今天这么大的成就!
我喜欢的名言有很多,其中,“失败乃成功之母”是我最喜欢的,你们一定会问我为什么喜欢这一句,因为……
在我读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的第一次语文测验只得了六十七分,我一看试卷的分数,顿时惊呆了,我提心吊胆地想:这次妈妈一定会骂我的,这怎么办?
晚上,我垂头丧气地回到了家里,妈妈问我:“为什么垂头丧气?”“我这次测验只得了六十七分。”“就是为了这件小事?孩子,你这次考了六十七分我不怪你,你只要下一次努力就一定会考好的。因为人都有失败的`一次,没有失败,哪来的成功呀!”妈妈的这句话给了我很大的力量,从今以后,我每天都在温习功课,有什么不懂的,就去问老师,并努力学习课外知识。终于在第二次的语文测试中,我考到了九十六分,这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我高兴得连嘴都合不拢。
中午,我兴高采烈地回到家里,高兴地把刚发下来的试卷递给了妈妈,妈妈说:“真不错,这次考得那么好,一定很努力吧!不过,不要骄傲,下次一定会考得更好,加油!”
妈妈不断地给我鼓励和力量,我的成绩越来越好,。这些成就都来自我的努力和妈妈的鼓励,给我最大的启示还是“失败乃成功之母”这句名言。
这句名言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要想成功,就必须经历失败,才可以从失败中取得成功。要真正成功,还要经历过很多的风风雨雨,才真真正正地成功了。
你们猜,我的植物朋友是什么?当然是我们学校的白杨树。你进了我们的校园,第一眼看见的就是两排整齐挺拔的白杨树。好高的白杨树呀!如果你想看树尖,连帽子都会掉下来;好茂盛的白杨树呀!在密密的树叶中,连一只鸟影都看不见。
春天,百花盛开,白杨树长出了嫩绿的新芽,呈现出一片新绿。一场春雨过后,嫩绿的树叶颤动着。那树叶绿绿的,在阳光的照耀下,像用水冲洗了一般。
夏天,正是白杨树生长的鼎盛时期,这时白杨树枝繁叶茂,它用自己那茂密的树叶挡住了暴烈的阳光,让我们在树阴下追逐、玩耍……
秋天,白杨树落叶了。孩子们在树叶堆上踩来踩去,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顽皮的小朋友爱用树叶玩“过家家”的游戏,用树叶做饺子,做小碗,做小盘。这一切,都充满了童趣。
冬天,白雪覆盖大地的时候,谁不喜欢在这杨树林里抛雪球,打雪仗,当你要躲避雪弹的时候,白杨树就是你的掩体。
我喜欢白杨树,它虽然是种极普通的树,但它参天耸立,不屈不挠,无比坚强,我爱白杨树!
“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我的植物朋友是梅花,它没有牡丹那样婀娜多姿,没有玫瑰那样鲜艳,没有昙花那样高贵,但是我最喜欢的就是梅花。
梅花的颜色是淡淡的粉红色,粉的像天边的朝霞,粉的像小朋友的脸蛋,粉的像妈妈那光滑的嘴唇,艳丽无比。
梅花的样子也不一般,它的茎是棕色的,像一根根棕色的电线杆,上面还有像银针一样的小刺根,具有清热解咳的作用。梅花的叶子多为浅绿色,叶子边上有着又细又小的锯齿,特别可爱!它的花格外美丽,一层一层的花瓣叠起来,好似一把粉色的大伞,里面豆芽似的金色花蕊,正窃窃丝语呢!中间的花芯,手牵着手,跳着芭蕾舞。
梅花散发着淡淡的清香味,就算你离它相隔四米,你也能闻到它那迷人的芳香。
这一束梅花,陪我度过了整整九年。陪我度过换牙时的疼痛,陪我度过一个人在家的孤单,陪我度过和爸爸、妈妈一起做游戏时的快乐……
这就是我的植物朋友梅花,它还有傲寒斗霜的品质呢!你们喜欢它吗?
当心中的烦恼不能和朋友,父母,老师说的时候,你会选择对谁说?我不知道你,可我,会去找我的布娃娃。
这个有着美羊羊外表的布娃娃是陪伴我时间最久的一个娃娃,每天伴我入睡,我所有的喜怒哀乐它都非常了解,每当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它都会静静的望着我,默默听着我伤心地倾诉,当我絮絮叨叨地跟它说开心的事时,那双往日安静的双眼仿佛也笑得眯了起来。
还记得那次征文比赛,当我将获奖名单从头看到尾却没有发现自己的名字时,心里酸酸的,一边在同学面前强颜欢笑,一脸若无其事,一边拼命将已到眼眶的流水往下咽。老师在课堂上说看了我的文章,写的一点也不差,怎么会没得奖呢。此时我并不感谢老师对我的安慰,我也不知怎么,我觉得老师根本就不该说这件事,说了以后全班都知道我没获奖了,我倒认为他们一个个知道反而比老师公布要好些。
回家倒在床上,抱着娃娃,那双眼依然静静的.望着我,任由我的泪水打在它的脸上……
娃娃,我最知心的朋友,你真好,永远不会拒绝我的倾吐,永远是那样快乐,永远会陪着我……
很久很久以前,在一个百花园中,有一朵小蝴蝶花。它很可爱,可毕竟这是一个百花园。数不尽的名花奇葩,争艳斗芳,数不清的花香,在空气中迂回荡漾。看,那牡丹,开得那么富丽堂皇,那正在怒放的碧桃开得比朝霞还鲜艳……而它,一朵小蝴蝶花,它又算是什么呢?因为它的自卑,它渐渐地低下了头,它想:看来我是百花中最寒碜的花了。哎,其实,是它自己把自己看扁了。
过了一段时间,一位农夫发现了它,一朵自卑的小花。农夫为了帮它找回自信,把它移栽到了自家的小院中,那儿有许多不知名的小野花,虽然它们都是绚丽多彩的,可它们怎么比得上那朵可爱的小蝴蝶花呢?过了一段时间,小蝴蝶花发现了身边竟是这一群小野花,这下可得意了!它转转身,跳跳舞,希望所有花儿都看到自己那飒爽的英姿!它越来越骄傲,看不起所有的花儿。它完全忘记了自己在百花园的遭遇。同时,为了更加显示出自己的美丽,它想尽一切办法除掉自己周围的花儿。
这就是现在的`小蝴蝶花,那朵骄傲的小蝴蝶花。它完全变了。它忘了,它忘了,那些小野花不就是自己当年在百花园中的写照吗……聪明的农夫发现了小蝴蝶花这一明显的变化,感到十分惊讶。这可不是农夫想要让它做的呀!为了杀杀它的士气,农夫又在它的后面种了两朵杜鹃花,瞧,它们正含苞欲放呢?
我难道就是单单为了来写花吗?不,不是,而是借此来比喻那些欺软怕硬之人啊!
二月二十六日,是我十岁的生日,家里摆了十桌酒宴,当然,我收到的礼物也不计其数,有零食,有衣服,有奶茶,还有对我真心的祝福。在这些礼物中,我最喜欢的是妈妈送我的其中一样礼物—一个新的铅笔盒。
这个铅笔盒只有一层,但却是多功能的。盒盖上印着两位公主,公主的旁边有一辆闪着银色光的南瓜马车,马车下边还写着一串漂亮的英文字。盒盖上还印着很多花,有闪着粉色光的,有闪着绿色光的,有闪着红色光的,漂亮极了。铅笔盒的表面有四个十分醒目的按钮,按一下最左边的`那一个,就会弹出一个筐筐,里边是橡皮的安乐窝。按一下最右边的那一个,透明胶娃娃就跳出来报道了。按一下左边半圆形,弹出来的是为剪刀哥哥量身定制的小房。按一下右边半圆形,就弹出一个小型卷笔刀。打开盒盖,不用说,里面就是铅笔宝宝的“练兵场”了。在“练兵场”的右上角,还有一个长方形的拨钮。往左一拨,尺子弟弟就跳出来了。
可能在别人眼中,这个铅笔盒普通的不得了,但在我的眼中,这里包进了妈妈对我深深的爱和新学期让我进步的希望,我爱这个多功能笔盒,更爱妈妈。
在我心中,有那么两种花。“妖而不华”的牡丹,“华而不妖”的荷花。古人赞诵荷花的诗不少,但却没有一句是我想要的。因为它在我心中是最美的。它以自己独特的、洁白的身姿胜过了百花。下面,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出淤泥而不染
黑乎乎的泥巴闻起来很臭,几乎没有花儿愿意开放。但是唯有你——荷花不同。你扎根于此,开放,伸展肢体。你用你那洁白的或白里透粉的花瓣征服了人们。有的荷花扭捏作态;有的含苞欲放,如同一个小姑娘;有的则落落大方,真没有从泥里出来的感觉。那一朵朵荷花,真是如同画中的一样。
莲子与莲藕
莲子的食用、药用功效也早就人尽皆知。至少在五千年前,人们就开始采食莲子了。采莲逐渐成为江南地区的生产习俗。
莲藕中有许多小孔。别看它们小,它们的作用可大了!可以用来呼吸。把它们切开,还会看到小丝缠绕中间,这也是词语“藕断丝连”的由来。
茎、叶、花巧搭配
正所谓“绿叶衬红花”。一根又细又长的茎担当了繁多却重要的任务——运输养分。当上面长出小荷叶时,好像戴了一顶小绿帽子。荷花在茎上微笑。让人觉得好似做了一个甜美的梦。这时,茎、叶、花缺一不可。花间还嵌了花蕊噢!亲爱的荷花,我爱你那华而不妖!你以自己清秀脱俗的气质塞过百花。你奉献了自己,不是我们该学的吗?我爱你,荷花!
人们的印象中,狗狗是很听话的。可是,我家这只狗,是十分调皮的,与其叫他真名,我更愿意叫他捣蛋包。
它是一只象牙白色的狗,身上有两三个浅褐色的圆点,脖子上没有一点杂毛。他的头上的毛有一点点的黑色,这不是它天生的,只是十个月时,那时的它俨然有了一点捣蛋包的气质,我把它抱到椅子上。他百般无聊地叫着,它很小,还不及我的小腿长,一不留神,一下子踩空,摔了下去,头就跟地来了个亲密接触。毛变黑了,像挥之不去的童年一样,黑毛也挥之不去了。它鼻子周围有个红外环。腿在同种狗中已算挺长的了,大有“长腿欧巴”的感觉。
它一岁时,我已经跑不过它了,这位仁兄大概认定这一点,开始欺负我。好!你欺负我是吧,看我欺负你,我骑上自行车,一会就追上你。结果就是:我找不到这位仁兄了。回到家,这位仁兄正端坐在家里,若无其事地朝我叫了叫,像是说:“啊,你回来了,干什么去了?玩的开心不?”我气疯了,抄了根棍子过来。哦,我的上帝,这货又跑了。
当然它也不是屡教不改,好歹比一岁时听话多了。不过这个捣蛋包一出家门,就玩地忘了时间,常常整夜不归。倒是学猫头鹰,白天睡大觉,晚上夜游神,快成“猫头狗”了。
它完美地捣蛋包、小坏蛋、猫头鹰、夜游神这些词聚集于一身。形成了我最喜爱的这只小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