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协议书范本9篇
加盟经营协议书
编号: 号
甲方:河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并由双方共同信守。
一、合作经营形式
1、甲方授权乙方以甲方加盟商(或分公司)的名义对外经营甲方的业务,并允许乙方使用甲方相关的标志、市场营销模式、策略、操作程序、管理方法等。
2、甲方授权乙方在 (区)范围内有独家经营权,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在(区)范围内发展其他办事处(但乙方在半年之内业绩不良的除外)。
二、加盟经营期限及相关费用
1.自2010年 月 日起至2015年 月 日止,共计5年。本协议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2.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当日内,向甲方支付:
加盟费: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元;
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或另外提供担保条件)
3、品牌使用费 元/年,一年支付一次。
三、加盟后业务、利润、责任如下:
(1)、甲乙双方均可单独提供项目或资金,利润分成如下: ?????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开办分公司所需要的委托书等资料;
2、乙方应选定经营场所,甲方指导乙方进行形象设计和装潢;
3、乙方负责招聘人员、组建团队,甲方对员工进行系统培训;
4、为防范经营风险和保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再授权他方以甲方的名义对外经营甲方的业务。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服从甲方监督和指导,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
2、如乙方经营活动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3、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合同效力
1、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到期时终止。
3、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其他
1、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能解决时,由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河南*****汽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加盟项目加盟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两方加盟经营本店,直至结束到期。
第二条、加盟方式:
甲方:负责提供场地,水、电、工商税务、卫生费及部分硬件设施,相关技术、销售支持。
乙方:负责加盟营业用设备及加盟各项产品等费用。
第三条、盈利分配及形式:
1、两方在加盟经营期间,加盟部产生的所有收益甲方占20%,乙方占80%;
2、所有收入均由方暂保管;
3、会员卡充值所得收入按比例分配;
4、本店所招收加盟学徒所得收入,由方所有;
5、产品售卖所得收入,由方所有;
第四条、甲、乙两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经营期间与顾客发生经济纠纷遭顾客索赔等事项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场所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为了发展经济,提高众合实力和市场竟争力,乙方自愿加盟麦福德管理机构,经双方协商议定如下: (麦福德管理机构为甲方——加盟方为乙方)
1、开设麦福德加盟店选址及开店所需的各项税、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加盟店与加盟店之间最近街道距离必须达到1000米以上。
2、甲方向乙方收取加盟费为每店贰万元整,管理费为五千元整。办店所用差旅费另收。
3、甲方提供麦福德品牌商标给乙方使用五年。
4、加盟店由甲方负责安排设计,统一装修、装备,统一服装、统一包装、统一原材料,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5、乙方无权印制麦福德商标的服装、包装、宣传广告等,不得随意改变原材料;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商标使用权,而且加盟费不于退还。
6、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制作技术配方,员工培训,店堂操作等系列先进的管理经验,为您轻松开店创造良好的条件。
7、加盟店地址:
8、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时限为五年。
(麦福德商标持有人)甲方: 乙方:
20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
通过甲乙双方的接触与了解,乙方对甲方拥有的“”服装品牌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条款,并签署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须在年月日之前,在开设经营家该服装品牌的标准专卖店/专柜,其实际营业面积不少于平方米。
第二条: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意向保证金人民币元整,意向保证金在签订本意向书之日起日内汇到甲方指定的账号。此保证金在乙方完成第一条后日内转为品牌保证金。如未在双方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第一条规定,甲方有权保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乙方如期向甲方缴纳意向保证金,甲方将确保乙方在区域的加盟经营该服装品牌专卖优先权;否则甲方将不能保证乙方的上述利益。
第四条:乙方在当地开设该服装品牌专卖店的店铺地址须在当地主要的商业街,且形象达到公司要求的基本标准。
第五条:本协议书仅作为甲乙双方合作前的意向保证,并不构成乙方已向甲方取得该服装品牌的经营许可权。若要取得经营许可权,须在完成第一条规定后签署特许加盟协议书,由甲方出具授权书,乙方可确认具有在该区域经营该服装品牌的许可权。
第六条:乙方不得利用此协议书代表甲方向第三方做出任何承诺,否则,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经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的,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在甲方注册地提起仲裁或者诉讼。
风险告知: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或者选择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约定仲裁解决仲裁一裁终局,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两审终审。
第八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和征得对方同意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协议,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变更,须经项目投资双方协商一致后,采用书面形式确认,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第十条:除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外,本协议规定的各种权利及补救措施与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相互之间是兼容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
第十一条:本协议签署之后,根据本协议规定形成、签署、附加的一切协议、文件、授权、报告、清单、认可、承诺和放弃都构成对本协议的附加,并与本协议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洽商,就合作经营FILA品牌产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 甲方委任乙方设置专卖店或专柜,在有效日期内负责销售甲方所供应的商品(专业比赛系列货品除外)。
二、乙方必须为合法经营单位,并于本协议书签订前将下列证件提供给甲方: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本协议书第一条所述的商品指由甲方所生产、制造、进口及代理之服饰及运动用品系列。
四、乙方经营地区为 批发、零售。
五、本协议书有效期为 年月日至 年月日
六、乙方必须确保甲方之商品按照甲方所定之全国统一零售价格在市面销售。如有需要调整价格,必须实现以书面通知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方可改动。
七、乙方必须提供不低于40平米专卖店或专柜销售甲方产品,并同意按甲方要求装修陈列,装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八、乙方属下所有销售产品的零售点均需向甲方申请进行经营资
格认证,未经认证的零售点不得经营产品。
九、甲方同意以统一零售价之 %供货给乙方,个别商品或按特定之供货价供货(供应价以甲方出货单价格为准),结算方式另定。所有商品的运费由乙方支付。
十、所有商品(除特别声明外)均以购销方式结算,乙方首次订货量不低于人民币壹十伍万元。每次进货必须在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甲方根据所收到乙方货款情况发货给乙方。
十一、乙方需确认一家货运公司为指定收发货公司,并向甲方提供书面的委托证明书,以示该运货公司收到货品即代表乙方受到货品。
十二、乙方收到甲方所发货品,必须根据甲方验货要求进行验收货品。
a) 甲方在发货时于商品包装箱外贴上甲方封条及货物重量贴纸。 b) 乙方在接到运输部门转交的货物时,应面对承运单位检查原包装封口封条是否完整。如发现有破损,应当场开箱,检验箱内货物数量与箱面标示内容是否相符。如发现有短少则请马上向承运单位索赔。
c) 在开箱前必须过磅,检查与原箱标示的重量是否相符。如发现不符,请将原箱货物退回甲方,否则,甲方概不负责。
d) 如重量相符,则可开箱清点箱内总数是否与箱面标示的总数相同,然后根据书仓单位内容按色按码验收。
十三、如验收发现短少,请将原箱的编号、重量、所装货品、数量、颜色、尺码及短少货品之颜色、尺码、数量等内容详列于验货单,并经二人以上签名验收并加盖乙方验收印章后寄交甲方,甲方应尽快核
查并作出处理。
十四、如甲方所供的货品出现因生产质量问题,甲方负责退货,但乙方必须遵循甲方要求提出退货申请。
a) 乙方将需退给甲方的货品名详细列于退货申请表并注明退货原因交甲方审批,经甲方书面签字同意后方可交运输发运退回。
b) 乙方退货,必须填写退货装箱单(箱号、款号、颜色、尺码、数量及整箱的重量)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并传真予甲方备查收货;第二联放于本次退货的一号箱内随货同行;第三联贴于箱外侧。
十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退回货品,甲方不予受理乙方退货,且通知运输公司将货品返回给乙方,有关一切费用及途中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六:甲方每月给乙方寄发月结单,乙方必须于次月20日前在月结单上加盖财务章,以此确认月结单上所列的货品已收到,并将原件寄给甲方,确保双方往来账务准确。
十七:乙方须于每月8日前向甲方提供其属下零售点的产品上月的销售记录。
十八、每季度的订货合同必须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乙方需于订货合同确认后十五日内将相当于所订购货品金额30%的定金汇往甲方指定的账户。
十九、甲方将根据乙方每年之实际回款额计提2%给乙方发放陈列货架及宣传资料等宣传推广用品(此经费不能用作货款抵扣或其它用途)。如此类物料价值超出此额,乙方必须先支付超出部分的金额,甲方才予发给。
二十、双方每年12月25日前作年终总结,乙方必须于翌年1月25日前结清本年度所有应付货款。乙方必须执行此项条款后可享受甲方年终返利之优惠。
二十一、年终返利优惠条件(必须首先执行第二十条,否则不能享受此条件)
1、上年12月26日至本年12月25日,回款达万,享受返利 %(扣减翌年应付货款)
2、上述返利只能用于抵扣乙方应付货款,不能以现金支付,在累加乙方每年度的回款总额时,甲方的折扣返利不予计算在内。
二十二、如任何一方未能落实及遵守上述协议,均被视作违约,对方有权终止双方之合作关系,并追讨应得之赔偿。
二十三、在正常情况下,任何一方欲终止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终止,并应于协议终止后一个月内完成所有账目之清理工作。
二十四、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应将原零售内的所有标识清除,并限于六个月内将剩余的库存产品清理完毕,不得再行销售。
二十五、甲方同意根据乙方在协议期内的协议执行情况作为次年续签协议时,拟定协议条件的参考。
二十六、本协议如遇争议发生诉讼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处理。双方同意以中方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二十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十八、本协议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约代表:
电话:
日期:
签约代表: 电话: 日期: 乙方: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为共同开发连锁餐饮,双方经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合作协议:
一、协议内容
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由乙方加盟甲方所建立的连锁餐饮。
二、加盟地点
加盟店地点:。
三、加盟费
1、双方约定由乙方一次性支付元品牌加盟费。
2、设备材料押金元。
3、付款方式:。
四、加盟期限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以缴款时间为准),期限为年到期,期满后另行签订加盟协议。
五、甲方责任
1、提供加盟店的注册商标。
2、提供加盟店提供的食品制作设备。
3、提供食品配方。
4、负责培训主要技术人员。
5、提供店面整体规划设计及装修建议。
6、提供经营资料。
7、甲方派出一名技术人员负责培训,工资、路费、生活费由乙方负责。
8、定期向总店汇报经营情况。
9、按总店的统一管理模式进行管理。
六、乙方应遵守的加盟规则
1、必须使用商标,从事餐饮业。
2、为保证质量,乙方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配方材料。
3、乙方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设备,乙方外购的部分必须由甲方书面同意。
4、乙方经营所需的所有调料配制必须由甲方培训出的人员进行配制。
5、乙方应执行甲方统一制定的价格标准。若因地区原因需要进行价格调整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6、严格按照协议规定的加盟地点,规模、数量、期限开展经营活动。
7、不得向他人出售配方等商业秘密。
8、积极支持甲方统一开展的营销活动。
9、严格履行付款承诺,遵守信誉。
10、乙方依本协议只能经营一家加盟店,如需开办二家或多家加盟店时,尚需另行签订加盟协议、支付加盟费用。
11、乙方将所需各种本协议中所约定的配料、主料的数量提前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将相应货款打入甲方账户后并告知甲方以便及时核对。
12、接受甲方的监督。
七、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在合作期限内,如乙方违反协议约定、不按时支付各项应付款项或未经甲方加盟许可擅自开设店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八、协议解除及相关约定
1、符合法定或本协议约定的解除或终止条件,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协议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加盟店的名义进行经营,也不得使用甲方的商标、原料经营,否则,向甲方承担给付倍加盟费的违约金。
2、本协议期满乙方不再续约或本协议被终止、解除,乙方应将全部品牌相关物料退回甲方,如有流失,甲方发现有经营者使用该品牌相关物料,乙方承担侵犯甲方专利权的责任。
九、竞业限制
协议期满乙方不再续约或本协议被终止、解除,乙方在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同类的餐饮经营业务或项目,否则,应按本协议约定的加盟费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争议解决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一、其他
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经甲方盖章双方代表签字,乙方按照协议要求交纳加盟费及押金后,加盟协议生效。
甲方(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责任:
1、甲方在收到“胖妞”减肥项目加盟货款元,同时乙方收到“胖妞”减肥产品后,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胖妞”减肥项目以及相应的技术支持。
2、甲方对乙方进行产品知识以及操作手法的专业培训为期天。
3、甲方收到乙方促销活动申请后,负责对乙方给予技术或人员的支持。
乙方责任:
1、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加盟全额款,并安排店内专业人员配合甲方的培训。
2、积极配合甲方的全面培训,对顾客做专业的咨询引导,发现特殊情况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需积极推广“胖妞”减肥项目,如需促销活动提前天向甲方申请。
双方责任:
1、双方应积极协助好减肥疗程工作,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及时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3、如产品无质量问题,双方不允许退货换货。
甲方:乙方:
签约人:签约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甲方:(或总社委托人)
乙方:(男、女)
居民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应乙方书面申请,甲方经过实地市场考察,及对其人员素质考核后,同意乙方加盟,在(地方)成立。加盟享有字号使用权及发行权。甲、乙双方应明确以下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必须负责乙方开业前的宣传策划及提供图书配送信息,供乙方参考。
二、甲方必须负责乙方的店容店貌设计,让乙方与各读保持统一的连锁模型。
三、甲方必须在乙方开业后的初始阶段,帮助乙方提供经营上的指导。
四、乙方应守法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企业法律责任,不得泄漏在经营过程中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应维护声誉,保护知识产权。
五、乙方在经营上应遵守总社的管理制度,确保经营方式的一致性。应与各分社保持联系,友好合作,共图发展。
六、乙方在经营期间未经总社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字号或变更经营场所及更换。否则由此对社会及甲方产生的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赔偿元。
七、在同一城市乙方不得阻止米外另外的加盟者加盟,不得随意更改总社规定的服务价位,否则甲方有权制约乙方。
八、乙方必须在每月底向辖区负责人汇报经营情况。
九、此协议未尽事宜,以后续签补充协议。
此协议一式二份,总社(或总社委托人)、加盟店各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印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洽商,就合作经营FILA品牌产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 甲方委任乙方设置专卖店或专柜,在有效日期内负责销售甲方所供应的xx商品(专业比赛系列货品除外)。
二、乙方必须为合法经营单位,并于本协议书签订前将下列证件提供给甲方: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本协议书第一条所述的商品指由甲方所生产、制造、进口及代理之xx服饰及运动用品系列。
四、乙方经营地区为 批发、零售。
五、本协议书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乙方必须确保甲方之商品按照甲方所定之全国统一零售价格在市面销售。如有需要调整价格,必须实现以书面通知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方可改动。
七、乙方必须提供不低于40平米专卖店或专柜销售甲方产品,并同意按甲方要求装修陈列,装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八、乙方属下所有销售xx产品的零售点均需向甲方申请进行经营资格认证,未经认证的零售点不得经营xx产品。
九、甲方同意以统一零售价之 %供货给乙方,个别商品或按特定之供货价供货(供应价以甲方出货单价格为准),结算方式另定。所有商品的运费由乙方支付。
十、所有商品(除特别声明外)均以购销方式结算,乙方首次订货量不低于人民币壹十伍万元。每次进货必须在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甲方根据所收到乙方货款情况发货给乙方。
十一、乙方需确认一家货运公司为指定收发货公司,并向甲方提供书面的委托证明书,以示该运货公司收到货品即代表乙方受到货品。
十二、乙方收到甲方所发货品,必须根据甲方验货要求进行验收货品。
a) 甲方在发货时于商品包装箱外贴上甲方封条及货物重量贴纸。
b) 乙方在接到运输部门转交的货物时,应面对承运单位检查原包装封口封条是否完整。如发现有破损,应当场开箱,检验箱内货物数量与箱面标示内容是否相符。如发现有短少则请马上向承运单位索赔。
c) 在开箱前必须过磅,检查与原箱标示的重量是否相符。如发现不符,请将原箱货物退回甲方,否则,甲方概不负责。
d) 如重量相符,则可开箱清点箱内总数是否与箱面标示的总数相同,然后根据书仓单位内容按色按码验收。
十三、如验收发现短少,请将原箱的编号、重量、所装货品、数量、颜色、尺码及短少货品之颜色、尺码、数量等内容详列于验货单,并经二人以上签名验收并加盖乙方验收印章后寄交甲方,甲方应尽快核查并作出处理。
十四、如甲方所供的货品出现因生产质量问题,甲方负责退货,但乙方必须遵循甲方要求提出退货申请。
a) 乙方将需退给甲方的货品名详细列于退货申请表并注明退货原因交甲方审批,经甲方书面签字同意后方可交运输发运退回。
b) 乙方退货,必须填写退货装箱单(箱号、款号、颜色、尺码、数量及整箱的重量)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并传真予甲方备查收货;第二联放于本次退货的一号箱内随货同行;第三联贴于箱外侧。
十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退回货品,甲方不予受理乙方退货,且通知运输公司将货品返回给乙方,有关一切费用及途中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六、甲方每月给乙方寄发月结单,乙方必须于次月20日前在月结单上加盖财务章,以此确认月结单上所列的货品已收到,并将原件寄给甲方,确保双方往来账务准确。
十七、乙方须于每月8日前向甲方提供其属下零售点的xx产品上月的销售记录。
十八、每季度的订货合同必须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乙方需于订货合同确认后十五日内将相当于所订购货品金额30%的定金汇往甲方指定的账户。
十九、甲方将根据乙方每年之实际回款额计提2%给乙方发放陈列货架及宣传资料等宣传推广用品(此经费不能用作货款抵扣或其它用途)。如此类物料价值超出此额,乙方必须先支付超出部分的金额,甲方才予发给。
二十、双方每年12月25日前作年终总结,乙方必须于翌年1月25日前结清本年度所有应付货款。乙方必须执行此项条款后可享受甲方年终返利之优惠。
二十一、年终返利优惠条件(必须首先执行第二十条,否则不能享受此条件)
1、上年12月26日至本年12月25日,回款达万,享受返利 %(扣减翌年应付货款)
2、上述返利只能用于抵扣乙方应付货款,不能以现金支付,在累加乙方每年度的回款总额时,甲方的折扣返利不予计算在内。
二十二、如任何一方未能落实及遵守上述协议,均被视作违约,对方有权终止双方之合作关系,并追讨应得之赔偿。
二十三、在正常情况下,任何一方欲终止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终止,并应于协议终止后一个月内完成所有账目之清理工作。
二十四、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应将原零售内的所有xx标识清除,并限于六个月内将剩余的xx库存产品清理完毕,不得再行销售。
二十五、甲方同意根据乙方在协议期内的协议执行情况作为次年续签协议时,拟定协议条件的参考。
二十六、本协议如遇争议发生诉讼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处理。双方同意以中方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二十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十八、本协议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约代表:
电话:XXX
日期:
签约代表: 电话: 日期: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