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屋协议书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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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合伙在长智镇三所楼村开办一座砖厂。在双方经营过程中,发生亏损70余万元,为了以后更好的经营,减少矛盾,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砖厂转为一方经营,每一方经营期限为3年。经双方协议先由甲方经营3年(从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甲方经营到期后,再有乙方经营3年,在一方经营期间,不给另一方任何承包费用,今后双方依次轮回经营。
二、砖厂的财物交接,按双方签字的交接清单为准,交接厂房及设备的状况,按清单上注明的状况交接,甲方或乙方经营到期后,依然按清单上的厂房及设备状况交接。
三、砖厂原欠债务 元(其中有欠的煤款,预收的砖款、借款、应付款)砖厂还有债权37万元(东厂的转让费)债务及债权相抵后,砖厂剩下的债务 元,该债务甲乙双方各承担50%,即甲方承担 元,乙方承担 元,因第一期由甲方经营,债权由甲方行使,债务由甲方先承担全部,乙方给甲方写出欠条 元,待甲方3年经营期限到后,乙方在正式接砖厂前把该元债务归还甲方。
四、砖厂的生产车间目前不能正常使用,房棚由甲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用支出款各负担50%。
五、砖厂经营期间的正常税费及开支由经营方承担,如出现非正常费用如办土地证,使用期在3年以内,谁干谁负担,如办3年以上的使用证件,所支出的费用总额两家各负担一半。
六、在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经营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或其它政策性原因,使砖厂经营不成时,本协议终止。任何一方不得再向对方追要任何损失。砖厂的残值甲乙双方各分得50%。
七、砖厂在以前经营期间工人发生的工伤事故,因该工伤事故再发生新的支出费用,算砖厂的共同债务,由甲乙双方各负担50%,在订协议后又出现的新工伤事故所支出一切费用谁干谁负担。
八、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一方违约的,应赔偿给对方违约金伍万元,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另外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拿一份。
十一、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协议书
卖房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买房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坐落在(房屋所有权证丘地号:)的自有房屋卖给乙方,双方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以下协议:
一、房屋面积为平方米,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元)。
二、付款方式:乙方预交购房款人民币元整,剩余房款元整乙方在年月日前付给甲方。
三、房屋产权的过户手续所涉及一切税、费由方负责。
四、房屋交付前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责结算,交付给乙方使用后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签订后如有违约,违约方赔偿对方%的违约金。
六、此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房屋座落:市区街号号楼室,建筑面积平方米)
一、房屋售价:甲乙双方商定价格为人民币——元(——万元整)。
二、付款方式:乙方分——次用现金支付给甲方房款,第一次付款定金时间为——年—月—日,付款现金为人民币—元(——元整),第二次预付款时间为—月—日,付款现金为人民币——元(——万元整),第三次付款时间为办理完过户等相关手续后,付款金额为人民币——元(——万元整),三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元(——万元整)。
三、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四、上述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甲方(出卖人):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买受人):身份证件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房产一事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声明,甲方所售房屋已经依法取得市区(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证书证号为字第号,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产权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甲方保证房屋产权无查封、无债务纠纷,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可以办理权属过户、税务登记、贷款申请等与交易有关的各项事宜。
甲方保证所售房屋符合国家及长沙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规定。甲方对违反国家及长沙市关于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起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条
乙方声明,乙方购买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甲方房屋,支付房款,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承担违反本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四条付款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即支付购房定金计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2、乙方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A.乙方为非贷款客户,应在签定本合同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房款;
B.乙方为商业银行贷款客户,应在评估报告出具后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乙方贷款申请额之外的剩余房款,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贷款额度以外的其他购房款项总和,
银行贷款部分的房款按银行规定支付;
C.乙方为公积金贷款客户,首付款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交付,且不得迟于对交易房屋进行评估,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贷款额度以外的其他购房款项总和,甲方应向乙方及贷款审核机构出具首付款收到证明。贷款部分的房款按贷款机构规定支付;
3、乙方经审批所获贷款数额不足申请额,乙方应于银行审批贷款额度通过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补足购房首付款;乙方所申请的贷款未获批准,乙方应于银行不予批准贷款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补足剩余房款。
4、甲乙双方交易资金划转结算方式以双方签署的《居间服务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第五条产权过户
A.乙方为非贷款客户的,甲乙双方应当在乙方支付了全部房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共同配合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B.乙方为商业银行贷款客户或公积金贷款客户的,甲乙双方应在贷款机构签发的乙方贷款审批通过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共同配合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第六条房屋交付
1、房屋交验在双方到主管机关办理完权属过户登记手续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甲、乙双方均应亲自到场,办理水、电、煤气、物业、供暖、户口迁移等相关事宜,确保房屋交付使用。房屋交付前,房屋所产生的水、电、煤气、供暖、物业等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双方应签署《物业交验单》。
2、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并结清物业、供暖等手续。房屋设定抵押登记的,已通知抵押权人。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保证所售房屋建筑面积同产权证记载相符;并提供齐全办理权属变更的全部手续;
4、甲方存有公共维修基金的,根据北京市规定,在房产过户之后公共维修基金归乙方继续使用。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上市批准及房屋买卖权属过户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书面约定办理,没有书面约定的,依照国家规定缴纳。
第八条
乙方交付甲方定金后,双方依据合同法定金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悔约应当双倍返还乙方定金,乙方悔约定金不予返还。同时,甲乙双方如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导致合同履行迟延或无法履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他方造成的损失。因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每逾期一日应赔偿相当于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年月日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房屋一套,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每平米(¥)元人民币,共计(¥)元人民币。
第三条、付款方式: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购房款(¥)元整,并于年月日将其余全部余款(¥)元一次付清。
第四条、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房屋交付后,由乙方承担与该房屋使用相关的全部费用。
第五条、甲方应协助乙方在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房屋过户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房屋(如有共有权人,甲方已经取得了共有权人对转让该房屋的一致同意)坐落于 号楼 单元 层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二、甲乙双方同意一次性付款,房屋转让价格为:总金额万 元。(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
三、甲方负责将该房屋所有权变更给乙方所有。办理房权证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权证事宜。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出卖方(甲方):
地址:
邮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购买方(乙方):
地址:
邮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根据国家有关房产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座落在市街巷号的房屋栋间,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第四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税费分担
1。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的违约金。
2。甲方必须按期将房产交付乙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协议书主体
1。甲方是共人,委托代理人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单位,代表人是。
第八条本协议书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协议书一式份。甲方产权人各一份。乙方一份,房产管理局、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协议书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该存量房买卖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将坐落在村的房地产出售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储藏室(或车库)平方米。乙方已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2、甲乙双方约定上述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付款方式: 。)
3、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前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4、甲方定于年月日前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
5、甲乙双方约定上述房地产转移登记中产生的费用由方承担。
6、本合同一式份,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乙方自愿购买甲方所有的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交易房屋具体情况
1、房屋地址:市省(区)街道小区栋单元号。
2、房屋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交易房屋价款及给付方式
1、房屋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万元整(大写:万元)。
2、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给付甲方购房定金元整(大写:壹万元整)。
3、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款,乙方还应向甲方共支付房款人民币元元整(大写:)。
4、乙方于甲乙双方办理更名手续当天,一次性支付剩余房款元。
第三条税费承担及合同备案
1、本合同项下房屋交易、更名等行为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交易税费、更名所产生的费用等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2、甲方配合乙方办理房屋更名等手续,交由九江市房产局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由乙方负责办理,上述两份合同约定不同之处,以本合同为准,且因备案合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因备案合同造成双方买卖行为无法履行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经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在交房当日将水、电等费用结清。
3、甲方于年月日前,配合乙方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或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给付的定金不予返还。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甲方双倍返还收取乙方的定金。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乙方:
身份证:身份证: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
卖方:(甲方),身份证号:
买房:(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x,房屋占地面积约为x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积约为x平方米,房屋为x楼,一楼为x个门面,2、3楼为套房,中间有楼梯间,房屋总面积约为x平方米,一楼门面为框架结构,二、三楼住房为砖混凝结构,二、三楼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x万元整(¥x);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特别约定:1、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2、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 今后如房屋重建,甲方应承认乙方的住房面积。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及住房面积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积极配合;
第七条 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附二、三楼平面图;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签印): 住 址: 联 系 电 话:
乙 方(签印): 联 系 电 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