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小说狂人日记读后感七年级作文(精华4篇)
鲁迅的第一篇白话文《狂人日记》令我印象深刻。里面的“狂人”在现在人看来就是”疯子“,但我细细品味,却有了自身的见解。
书中狂人说:“我三十年未见过明月,......赵家的狗恶狠狠地看我几眼,似乎马上就要吃了我了......”当然这都是假的,一个人怎么可能三十年没见过月亮呢?狗怎么会见谁吃谁呢?所以,这都是“狂人”疯癫的想象。如果真把这当做想象的话,那就真的是在看疯子的日记。
在我看来狂人口中的吃人是在批判封建礼教制度的毒害下,人们心理扭曲,却还要对下一代灌输封建理念,将下一代埋葬在这吃人的封建礼教之中。而在这样几乎人人都被封建礼教“吃掉”的社会中,被封建礼教毒害得太深的人们又要把未被污染的人们拉进“吃人”的圈子。民众的愚昧更是在对孝子应割肉煮了请生病的爷娘吃上体现出来。可以说实际上主人公发狂的阶段是他短暂的从封建礼教中醒悟过来的时期。然而很可惜,主人公的醒悟之语,在当时只被人误解为是发疯是所说的疯言疯语。事实上,在世人取笑狂人时,他心里正苦涩的吟着“世人笑我太痴狂,我笑世人看不清。”
也许是预料到自己在短暂的醒悟后,终于还是要被吃人的封建礼教所吞没,于是他在自己被吞没前的最后一篇日记中发出了“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的呼唤。作者借狂人的日记,借其狂的状态呼唤着被封建礼教所毒害的人们的人性的回归。那些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正是还未被封建礼教毒害的赤子。他们是这个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在这样现实与想象相交融的日记里,鲁迅先生表达了自己对中国历史的深刻理解和独特发现。这样的理解我或许达不到,我仅能借助先生的视角去看那我所不熟悉的历史。
《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小说(文学)的一颗不朽星钻。一读,总能发现“光点”。
一读时期是小学,认为这只是一篇简单的被害妄想症患者的日记。满口胡言,多疑焦虑,荒诞至极!“不然,那赵家的狗各以看我两眼呢?”阅读此句只让我感到“狂人”的病情之重。然而这可是文坛巨著,如若如此,鲁迅何以称为一代文豪呢?
再读时正值高中,“共情”能力初现。已能在文中找到些许“缝隙”。文章中是“狂人”的世界,以现世之人的思维实难理解。抛开如今的“狂人”定义,置身于新旧思想激烈交锋,社会不安的“狂人”世界,感受“狂人”的生平与思想。赵家的狗(封建势力的走狗)虎视眈眈;赵贵翁的观察,大哥的打量。都是在掩饰“吃人”的本意。文中“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一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这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来,满本都写着两个人是“吃人”这句。使我窥出“狂人”世界,更象征着封建社会的“吃人”本质。历史教吃人,如若你不吃,在无意中也已是吃人的一员,或被吃。常人将其称为“狂人”,终不知“狂人”亦是正吟:“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又读已是近“美”之年。更觉结尾痛击社会。《狂人日记》的结局,“狂人”不狂,不仅回归正常生活,而且还做了官。“狂人”的结局是好的吧?毕竟,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阿Q都死了。还有吃了人血馒头的也死了。历史条件和“狂人”的自身条件使得“狂人”终究被封建势力压倒,且成为“吃人”的一员。日记最后,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狂人”或许明白,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有望摆脱封建礼教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的只有疯子和孩子。
狂人的觉悟之语,在封建礼教占主导地位的旧社会被认为是狂人的疯人疯语。狂人的孤独,苦涩,无助,世人无法通晓。现世的我们也会面对凭自身素养完全不能理解的言语,事情和人。也许真是自身的思想觉悟不够高,难以企及先行者的眼界与洞察力。
我崇尚民主集中,也深知“精英”于世。
清冷的月光下,一切竟显得那样古怪,赵贵翁那便怪的眼色;脸色铁青的孩子……
世界似乎都颠倒了,人吃人的诡计蔓延开来,没有了所谓的理……
家里人的目光同样异样,想起曾在狼子村的佃户与大哥谈“吃人”时插了一句嘴,便肯定了他们要吃人!
“我也是人,他们想要吃我了!”看似平静的一句话下实际隐匿了多少凶恶的眼睛,隐匿了多少血盆大口……
多可怕的社会,多冷血的人,“易子而食”,“食肉寝皮”见怪不怪,天经地义。
五岁的妹妹可怜可爱,却被大哥吃掉,母亲也无奈何以;大哥说爷娘生病,做儿子的需割肉煮熟了请他吃才算“好人”,母亲不敢多言,吃得自然……
揭露了伪善的真面目,冠冕堂皇,令人不寒而栗。
“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
“救救孩子……”
这是作者发自内心的呼喊,这是社会底层唯一漏出的微弱光芒,淡又明亮,照透了人的真心!
救救孩子……救救这堕落的社会……
近几天,我拜读了鲁迅先生写的《狂人日记》这部小说,让我深深体会到了当时旧社会的黑暗。
文章不是特别长,分为好几篇,一天一篇,跟日记一样。在写作上有几个特点:一是借实行虚,以虚证实。二是独特的心理描写。三是采用了一些诸如象征、暗示、变态心理描绘等现代主义手段。四是作品还采用了对照的手法。这篇文章充分显示了白话文学的表现能力,前面清晰的小序也反衬了狂人日记的思维的混乱。
在内容上,这部小说主要讲了在旧社会中,鲁迅来到了大哥的`家乡。但那里的人却很奇怪,当鲁迅一人走在路上时,路上的人都面色铁青的议论着他,似乎怕他,似乎又想害他。当我读到有个女人在街上打自己的儿子,边打还边说:“老子呀!我要咬你几口才出气。”看到这,我不禁吓了一大跳,虎毒还不食子呢!况且这个有血有肉活生生的女人怎么会如此残忍呢!但是,更可怕的还在后面。那天,一个人来告诉大哥说村里有一个大恶人死了,村里的几口人便挖出他的心肝拿来吃了,还说是可以壮壮胆子。直到最后,鲁迅终于明白了大哥与那些人是一伙的,目的是想吃鲁迅。才明白妹妹五岁时的死,是因为被大哥吃了,才知道这里是一个吃人的地方。
我最后的感想是:旧社会实在是太黑暗了、太恐怖了。那些人太残忍了,以为吃别人身上的什么就能补自己身上的什么这样一个荒唐的谣言,就去忍心去伤害自己的亲人。哎!可悲啊,可悲,旧社会实在太黑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