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供货协议书【合集3篇】
“卫客”餐厅装修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一、协议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属下需装修的店内装饰进行设计及施工。
二、承包方式为全包,除空调、厨房设备、电子设备、家具、消防外其他一切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来保证效果和质量,并实施完成。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不符合甲方设计意图的地方要求返工;
2.对乙方装修过程中的重大质量问题,甲方除有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外,还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按时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装饰款。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有违法被罚则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注意安全,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材料损坏,已完工的成品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2.乙方负责保管施工现场各类物品,一切造成的材料丢失与误工由乙方负责。
3.严格按甲方要求施工,乙方有义务凭其丰富的经验向甲方提供建设性意见供甲方参考,直至甲方满意;
五、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工期顺延。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乙方中途违约除退还甲方预付款,并赔偿总合同款20%的相应违约金。
六、质保范围
乙方所用材料按甲方验收后乙方提供的厂家合格证质保时间来计算,施工部分隐蔽工程按五年来计算,表面工程(见光部分)按三年来计算。如在上述质保周期内出现非人为自然因素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七、工程内容及合同金额:
(一)工程内容及单价按甲乙双方认定的装饰项目预算单计算;
(二)合同预算金额:
本协议装饰总包干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陆万贰仟圆整()。
要求:最终装饰总金额不得超出总包干金额,超出部分甲方不予追加,则由乙方完全负责。
八、分期付款方式:
1、自合同签订起即2017年11月17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叁万元整工程预付款;
2、工程期间甲方按甲乙双方协商款项来向乙方支付相应进度款;
3、甲方预留壹万贰仟圆整工程质保金。质保金至工程完工后一年后(2019年1月1日)支付。
九、协议工程完成期限:
本工程施工期限自 2017 年 11 月 18 日起至 2018 年 01月 01 日止。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
电话(或手机):
确认日期: 年 月
身份证号: 电话(或手机): 确认日期: 年 月
日 日
甲方:XX餐厅
乙方:(猪肉供货商)
甲方因学生餐厅需要,委托乙方负责为甲方餐厅提供 猪肉 ,双方本着诚信、负责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所售餐厅 猪肉 ,要确保质量、安全,不得掺病死猪肉,不得售营养、卫生不达标食品。
2、肉内等相关副食品必须提供有效检测证明,要杜绝病死猪肉进入校园。
3、乙方要确保按时送货,所送猪肉要对质量、卫生、安全负责。同时因质量问题包退、包换。
4、因乙方所送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相关部门处罚,由乙方承担。
5、乙方所送餐厅材料,价格合理,须得到甲方认可。
二、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采购后,在此期间甲方不得私下采购,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2、食品原料送到后,甲方负责验收其数量、质量。
3、验收后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原料变质、过期等责任由甲方负责。
4、甲方定期(一般为每次结算)与乙方结算,结算方式以现金支付。
三、其它
此协议自 年 月 日至自 年 月 日终止。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货方:
供货方: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乙方采购物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交易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供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方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甲方作为乙方的客户,乙方负有依照甲方订单要求按质按量按交期供货的义务,承担保质保量保交期的相关责任。
2.乙方向甲方供应的物料包含以下产品:
3.乙方承诺各批次提供的物料在工艺流程及其质量控制、物料检验等各个质量控制环节保持稳定的基础上,保证该批次物料与经过甲方确认的样品在外观及其他技术指标方面相一致。否则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因此给甲方造成生产或延误出货交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每批供货须按甲方订单要求执行,及时送达,响应时间最迟不得超过甲方交期。如不能按期交货须事先与甲方协商,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延期。若乙方一再要求延期,影响到了甲方正常生产,又不予应急处理,甲方可单方取消订单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5.若甲、乙双方所确认的采购报价是含运输费的,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送货,而由甲方安排车辆前去乙方取货,乙方应按市场运输价格补偿甲方取货的运输费用。
6.供货物料品种、规格、要求及价格:依甲方采购单载明品种、规格要求执行;价格以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价格为准。如乙方调整产品价格,应事先及时通知甲方,经与甲方协商一致并得到同意后方可执行新价格,未经甲方认可的乙方单方调价无效。
7.乙方供应的物料被甲方应用到产品中,若是因乙方物料质量缺陷给甲方客户造成损失,而导致甲方被客户追究法律责任和要求赔偿损失时,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
8.乙方供应的物料若经检验不符合甲方的验收质量标准,在不影响使用性能的情况下,根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程度,如乙方按%―%不等的折扣给予补偿,甲方可作特采。
9.当甲方因质量或所送货品种与订单不符等原因,明确通知乙方退货或换货时,乙方必须最迟在三天之内前来配合处理,超过三天不来处理的,甲方有权按无货主任意处置,乙方的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10.为保证乙方所供物料在品质、数量、交期等方面的承诺,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元的保证金,在甲、乙双方终止合作且甲方的存货处理完毕、无品质异常或售后服务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11.乙方与甲方合作期间,承诺不直接或间接同甲方事先已明确的竞争对手有针对损害甲方商业利益的合作,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补偿。
12.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贿赂甲方的来料检验、收货、技术性能鉴定、采购等职位的员工,一经发现,甲方将予以乙方5000元以上的处罚。
13.货款结算方式:。
14.在乙方供货等各方面非常配合的情况下,甲方不得拖欠货款,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方式结款,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甲方事先同乙方协商可以延期结款的情况除外。
15.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一款,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承担由其违约行为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违约金以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
16.甲乙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17.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规定不明之处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违反本协议引起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先尽量协商,不能达到一致的,甲、乙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应尽可能的继续履行本协议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余部分。
18.乙方承认已经阅读本协议,并确认了解协议中的含义。
19.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协议的效力。
2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购货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购货经办人:
年月日
供货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供货经办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