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联合经营协议5新【汇总7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有意合作建一酒店,经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投资人民币 万元,占总投资额的90%;乙方投资人民币 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0%;
二、酒店建成运营时,由乙方负责日常经营管理。重要经营事项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三、由双方协商聘请财务人员按月进行经营核算,公开账目;
四、对经营所获利润,每季度末按双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乙方因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增加分配比例%,甲方相应减少分配比例%);
五、合作时间暂定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银行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合作院校):
联系电话:
地址:
为支持接受高等教育的在 校学生完成学历,促进全民素养的提高,双方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根据[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经友好商议,就个人助学贷款业务进行合作的有 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双方承诺坚持平等互助 老实信用的合作原则,互不 欺诈,互不 侵犯对方权益。
第二条 甲乙双方指定专人负责个人助学贷款业务,以便协调工作。
第三条 甲方为确保与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甲方承诺如下:
(一)对乙方推举前往甲方申请个人助学借款并符合条件的借款人,保证在 收妥借款人全部资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是否同意发放贷款的决定,并告知乙方。
(二)甲方保证及时向乙方提供个人助学贷款运转情况和其他资金信息。
(三)甲方定期向乙方提供已贷款的学生名单和贷款的偿还情况。
第四条 为保障与甲方合作的顺利进行,乙方承诺如下:
(一)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个人助学贷款的宣传营销工作。
(二)乙方对贷款学生的情况应进行审查,向甲方开出[个人助学贷款推举书],对贷款学生的思想品德 学习状况 身体情况 家庭情况及还款来源写出鉴定材料。
(三)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个人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定期向贷款行出具借款人的 学习 健康 品德情况。
(四)贷款学生呈现足以影响贷款回收的特殊情况(如退学 休学 被校开除 生病住院等),乙方应及时将此情况通知甲方。
(五)乙方应协助甲方回收个人助学贷款,对未还清贷款的毕业生应扣押[毕业证]和[派遣证],并及时将其欠款情况通知借款人的用人单位,催促其偿还贷款。
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 终止
对本协议任何内容的变更,或未尽事宜,双方承诺经友好商议,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在 合作期限内,双方同意不 得提前终止。确因客观原因,一方需要终止协议时,应提前通知合同另一方,共同就协议终止后的双方权利义务达成一致意见。
第六条 双方在 协议履行过程 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商议解决,商议 调解不 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建设银行所在 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年,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合作期满后,双方就是否延长合作期限可另行商议。
合同期满后,甲方不 再发放新的贷款,但合作期内发放的尚未收回的贷款,乙方应继续履行协助甲方回收贷款的义务。
第八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有 权签字人签字盖章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全体合伙人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针对联合经营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按照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联合经营位于遂宁金桥新区的仁湖花园蝶园茶吧。
第二条 项目名称、经营范围
联合经营实体的名称:蝶园茶吧。
经营实体业务的范围:品茗、餐饮。
第三条 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三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另行协商是否续约。
第四条 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合伙人A:遂宁置信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遂宁蓬溪金桥新区置信大道666号
合伙人B:遂宁市河东新区明康川菜馆
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灵泉路339号
第五条 出资的方式
1、合伙人A提供经营场地及基础设备(物资清单详见协议附件一),联合经营项目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合伙人B负责蝶园茶吧的日常经营,承担人工成本、货品采购和库管成本,负责室内场地与基础设备的整改、维护,并记录收支结余情况。
第六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1、本联合经营项目由合伙人A、B双方共同出资开办,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受经营收益,联合经营期满或者提前散伙等经营终止情形的,蝶园茶吧的所有资产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经营期间扣除乙方应当承担的费用后的收益(如有)。
2、本项目由乙方自负盈亏。
3、协议第一年,不论盈亏乙方向甲方支付固定费用8000元。第二年起,费用或利润分配方式另议,如不能达成一致的,则本合同终止。
第七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合伙经营决策由甲乙协商确定。
1、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联合经营。
2、合伙人在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因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实施行为的合伙人个人承担。
3、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同等份额承担连带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① 向乙方提供经营场地、必要的基础设备,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②负责确定茶吧的品牌、定位,并提供外围包装;
③协助经营产品的宣传与推广,开拓市场;
④对蝶园茶吧进行监督管理,协议第一年向乙方收取固定收益;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①负责蝶园茶吧日常经营管理;
②负责茶吧的室内装潢,成设布置,构建卫生、健康、温馨的休闲娱乐环境;
③负责茶吧员工招聘和培训,并承担全部人工成本;
④定期向甲方汇报茶吧的运营情况、顾客反馈情况,同甲方共同商讨茶吧的经营策略及改善措施。
⑤未经甲方同意,禁止乙方在蝶园茶吧内或以蝶园茶吧的名义进行其它非业务范围的活动;如其获得收益,其收益归合伙所有;若造成损失则由乙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⑥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经营与蝶园茶吧存在竞争的业务,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在与蝶园茶吧存在竞争业务及相关休闲业务的企业内担任职务。
第七条 合伙期间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 入伙:
①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合伙第一年内不得退伙。乙方若未经甲方同意在合伙第一年内退伙的,乙方应当双倍赔偿甲方提供的场地及设备等的费用(即人民币 元),承担甲乙双方设立的实体茶吧的亏损,并返还在茶吧经营中所获得的收益;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三十日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3、合伙人退伙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合伙企业的损失。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退伙:
(1)未认真履行项目的经营管理义务和职责;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重大损失;
(3)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出资的转让:在合伙期限内,乙方可以征得甲方同意后其依据本合同在合伙中拥有的权利义务且不得影响茶吧的正常经营,并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
第九条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甲方获得经营项目的全部资产,乙方获得经营中取得的除分配给甲方的收益外的既有收益。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
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在合伙或合伙之外从对方获得任何有价值的商业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许可别人使用。违反本条将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一切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纠纷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本着有利于蝶园茶吧经营的原则协商解决。
第十条 其他规定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 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与乙方在艺茂中心商城联营合作经营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为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在XXX商城FCOO1号和F6001号商铺销售提供经营场所,进行销售,甲方承诺承担商铺的前期装修费用。
二、甲方确认经销商品除甲方第一次进货约20万元(详细见清单)外新进商品所有权属乙方。经销商品到达商铺后,甲方将指派专人与乙方所派人员一起进行销售工作;甲方主要负责财务和仓库部门,乙方主要负责销售部门。
三、乙方承诺提供商城经销商品的进货价格,不得高于乙方的.出厂价格和对外批发价,最高不能高于对外批发价的90%的价格作为进货价格成本。
四、乙方确认以甲方名义与XXX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权属于甲方,并于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
五、甲方同意以乙方公司确定的品牌对外经营,乙方提供的经销商品必须符合相关产品质量技术标准。
六、乙方同意本合作商场作为广东地区的唯一专卖商场,广东其他地区采购公司产品必须经本商场作为本商场的销售收入。
七、客户通过本商场与乙方公司工厂联系订购产品其业绩亦计入本商场,其销售利润最低不能低于%计入本商场利润进行分配。
八、本商场的人员由甲乙双方确认聘任,其职务、工资待遇亦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九、经营前期假若亏本乙方不用投入现金,先由甲方垫付费用,待按会计结账有利润产生时再行分配。
十、乙方投入本商场商品的进货总值半年内不能低于80万元。乙方投入的商品本商场不用支付款项并保证投入商场的商品不是呆货劣货。
十一、每日的销售额、进货额、库存额由双方派出人员盘点核实签名确认为准,每月结算。
十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适销不对路的商品包括甲方第一批所进20万元内的商品,乙方新品应第一时间在本商场推广销售。
十三、甲方将在本合同生效后七日内,为乙方提供符合经销商品条件的经销场地,乙方将派人前往布置摆设,并在七日内完成此项工作。
十四、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经销商品实施验货点收制度,所售商品由乙方统一收款记账,每月第一天双方对账,核对前一月的实际销售数量和销售金额。经销商品销售净利润的65%作为甲方应分利润,由甲方直接在销售款项中提取,另外35%的经营利润由甲方于次月十日前支付给乙方(遇节假日顺延)。
十五、本合同中所称销售利润,是指按照现行会计准则之规定计算的净利润,即销售收入扣除成本、费用及税金后的净利。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经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到期前二个月,双方应就是否续签合同达成一致,如不再续签合同,则乙方在合同到期日后十天内,应收回存放于商铺之经销商品(以双方交接单为准),否则,存放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乙方:
有权代表人:有权代表人:
签订日期:20xx年月日签订日期:20xx年月日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丙方:
身份证: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同金额:
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经营现代375挖机,机架号:,其中甲方出资人民币元整,乙方出资人民币元整,丙方出资人民币元整,合计出资元整。其中整用于购买二手挖掘机二台,剩余资金用于挖掘机的经营周转。出现经营资金不足,甲乙丙三方按出资比例出资。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三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条合伙三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第四条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其余合伙人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挖掘机业务的承揽:
1、甲、乙、丙三方及司机或其他人都可以介绍业务。根据业务量大小和工作时间长短,甲乙丙三方商定每笔业务介绍人的提成比例。
2、如果是甲、乙、丙中一人为介绍人,在提成比例有分歧而定不下来时,放弃该业务。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壹份。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经三方协商本合同不用公证,自三方签字之日起具备法律效力。合同争议,三方应本着友好公平的原则,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三方都可向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叁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充分协商,联合经营“公司系列产品”。
一、经营形式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样品,用于本协议期间乙方商铺的陈列展示。
商铺地址:
2.样品由乙方负责的保管和展示,如有损坏和遗失,按公司供货价格结算。
3.由乙方按甲方要求,接受客户定单。
4.乙方接受定单后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定期(每天)发送已制作的产品。
5.甲方按照客户要求,对产品进行制作加工。
6.乙方同意在同甲方合作期间,不经营其他公司同类系列产品。
二、价格
1.乙方享受甲方标准批发价格。
2.大宗定单或特殊规格的产品加工制作价格双方另议。
3.为保证市场价格的稳定,建议乙方按甲方统一的市场零售价销售。(价格见附件)
三、货款支付
1.乙方每周向甲方支付上周销售产品的货款。
2.乙方对外销售,建议以款到交货形式。
四、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五、其他
1.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2.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3.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丙丁四方自愿合作经营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贰万元,甲乙丙丁四方各以人民币出资伍仟元。
第二条本合作项目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共同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散伙分配按所占比例予以返还。
第三条本合作项目经营期限为五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经营,本合作项目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相关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所占比例承担。
第五条本合作项目取得的销售净利润于每年的7月份和1月份按照比例分配。
第六条企业债务按照全体合伙人所占比例负担。
第七条每年合作项目销售利润的百分之十进行固定投入。
第八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全体合伙人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协议到期后,全体合伙人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协议有效期间,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后方可退出。
第十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全体合伙人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丙方负责,丁方负责。
甲方:(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章)
年月日
丙方:(签章)
年月日
丁方:(签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