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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书的作文300字9篇

2023-09-27 10:16:47综合

我喜欢的书的作文300字9篇

我喜欢的书的作文300字 篇1

  我是一个很爱看书的孩子,一头扎进书堆中,在书的海洋中尽情漫游,顿时,我的烦恼烟消云散,心中溢满了快乐,书可以让我废寝忘食。对了,你知道我最心爱的是哪本书吗?告诉你,我最爱不释手的就是《格林童话》。

《格林童话》十分精美,红蓝相间的封面映衬着《格林童话》四个大字。打开它,每一页都有彩色的插图。各式各样的精彩童话故事,让你眼花缭乱,目不暇接。“灰姑娘”、“白雪公主”等经典名作应有尽有。

  有一天晚上,完成了作业我又迫不及待地拿出《格林童话》,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我不知疲倦地阅览着,忽然听见妈妈在催促我:“张婧琦,快上床睡觉!”我这才回过神儿来,一看表,啊!已经九点半啦!我坐在床前,但还是捧着书看啊,看啊,直到妈妈再次催促我,这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书睡觉了。

《格林童话》里的童话故事非常有趣、精彩,内容也跌宕起伏,对同学们的写作也很有帮助。希望大家都能阅读《格林童话》,相信大家一定都会喜欢的。

我喜欢的书的作文300字 篇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鲁宾逊漂流记》,他的作者是著名作家笛福。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他告诉了我如何在野外生存,另外,我非常欣赏里面那个机智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主人公——鲁宾逊。”

  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是妈妈送我的,我刚看了几页便爱不释手。

  这是一本历险小说,它主要写了:小说的主人公鲁宾逊非常喜欢航海,他不顾家人的劝阻,执意去航海,终于,在一次航海中,他所乘坐的一艘轮船在美洲海岸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身破裂,水手和乘客都淹死了,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海浪把它卷上了一个小岛,这座小岛荒无人烟,他开始了自己的历险生活。

  他做了一只木筏,将沉船上所有能用得着的东西一一送到岛上。他用帆布搭了一个帐篷,作为栖身之处,并将船上运来的东西储存在这里,靠从船上运下来的食物生活。

  有一次,他偶然发现了一些大麦种子,并把他们种下,到秋天后,他收获了许多小麦,并用它们制做出了面包。他又捕捉并驯养了一批山羊作为他肉食和奶的来源,又养了一群小动物作伴。

  若干年后,他从野蛮人手里救回了一个俘虏并给他起名为“星期五”。从此,“星期五”成为了他忠实的朋友与仆人。他们在荒岛生活了整整28年后,终于得到了离开荒岛的机会,接着便回到了自己日夜思念的故乡。

  读了这本书后,我体会到了为生命而奋斗的滋味。

我喜欢的书的作文300字 篇3

  在我看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是《三毛流浪记》。它是一本彩图注音读物。我经常捧着它,看得津津有味。

  三毛是一个可怜的孩子。他没有爸爸妈妈,无家可归,只能四处流浪,衣服也是破破烂烂的。一日三餐有上顿没下顿,还经常受到别人的欺负。跟三毛比起来,我们真是太幸福啦!

  三毛是一个善良的孩子。他见义勇为、同情弱小。有一次,一位老人走路一不小心摔了一跤,一旁的过路人不但不伸手扶持,还笑话他。三毛看见了,马上跑了过去扶起老人,还把自己仅有的一块烧饭分给老人吃。

《三毛流浪记》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我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书的作文300字 篇4

  我过8岁生日那天,妈妈知道我很爱看书,于是就给我买了一本名叫《让小学生热爱学习的100个故事》这本书。

  其中,有一篇叫《十年记载“No”的日记》。这篇文章讲述了著名的科学家法拉第发明电磁感应原理的故事。

  法拉第有一本写了10年的日记,除了第一页写着:“对,必须转磁为电。”其他他都写着“No”这个词,整整10年,都是这样写的,只有在这本日记的最后一页写着“Yes”。原来法拉第研究磁能否生电的课题。十年过去了,经过“实验——失败——再实验”法拉第终于成功了。

  这篇文章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做什麽事情,只要坚持去做,就一定能成功。这方面我就不行,有时候我做奥数题,想一会儿我做不出来,就不想做了。可是看完这篇文章,以后我就开始想法拉第学习。

  我希望同学们也来看看这本书,会对你的学习有帮助的。

我喜欢的书的作文300字 篇5

  书是一片广阔的天空,书是一片茂密的森林,书还是一片碧绿的草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海底两万里》,这是我过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

  这本书的封皮是一片大海,里面遨游着许多小鱼,五彩缤纷的,非常可爱,像一片彩色的天空。书还有一股清香味儿呢!

  这本书最吸引我的是,有一次他们下海去捞珍珠,但在这时候,有一位队友被鲨鱼吃了。看到这一幕,我十分地伤心,他们不管有多么危险,都一直向前,最后只有一个人活着回到船上。他手里只有一颗很小很小的珍珠,但它却是一颗独一无二的珍珠。为什么呢?因为它是一颗金黄色的珍珠,它虽然很小很小,但它的价值却是很高哦!我当时惊讶得身体都有些颤抖了。

  有一次,我把故事讲给我们班同学听,同学们听了说我吹牛。于是我回家把这本书找出来给同学们看,大家看了都连连称赞我,夸我真的是爱看书!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给我们最多知识的老师。

我喜欢的书的作文300字 篇6

  我有一本《百科全书》,我十分喜欢它,因为我从书中学到的许多知识帮我取得了胜利。

  有一次,我在和一个同学比谁的知识丰富。我先问他蜂鸟是不是世界上最小的鸟,他答对了。他又问我,死海是不是海?我想了半天,不敢轻易回答。后来,我忽然想起《百科全书》中有对死海的描述:死海是世界上最低的湖泊。“哈!我知道了,死海不是海,是湖!”同学见难不住我,有点失落。又问:“你怎么知道的?”我当然不会告诉他我看了《百科全书》,就故作神秘地说:“保密!”

  还有一次,妈妈想检测我是不是真的有认真读书,就问我门神是谁,我不假思索地答出:“秦琼和尉迟恭!他们是门神中的武门神。钟馗在唐代也被尊为门神过。不过后来就都尊秦琼和尉迟恭为门神。这些《百科全书》里都讲过。”妈妈用手机一查,我答的丝毫不差。妈妈还夸我看书认真呢!

  我的《百科全书》多好呀!让我学到许多知识。我越来越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书的作文300字 篇7

  要问我喜欢的书是什么,那可还真多,但若问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答案就只有一个,那就是《狼王梦》。这本书是沈石溪出了名的作品。那么是什么故事能够让我深受喜爱呢?就让我们一起去阅读下面的故事吧。

  在我读三年级的时候,我不喜看书,因为我觉得看书一件很无聊的事,但在下课时,我总是能听到我们班的同学在说:“沈石溪写的《狼王梦》实在是太好看了!”“不就是一本书嘛,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在心理默默地说。

  有一次,我实在是太无聊了,就只好去听同学们讲故事,听着听着,我就入迷了,我忍不住问讲故事的同学:“这本书的书名是什么呢?怎么这么好听。”她们异口同声地说:“就是《狼王梦》呀!”我惊呆了,说:“《狼王梦》真会有这么好看吗?”她们又说:“你又没看,你怎么知道。”

  我回到家中,叫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狼王梦》,我翻来翻去只能看见一大堆字和几张黑白的图片而己,并没有我想象中的好看,妈妈对我说:“买回来了,就要看!你不要只看图片,要看里面的内容,特别是里面精彩的内容更多看看、多读读,慢慢地,你就能体会到看书的乐趣了。”我只好安安静静地继续看书了,刚开始看的时候,我仍旧感到很无聊,但看了几个章节后,我发现开始有点喜欢这本书了,在文中,作者把动物写得栩栩如生,让你感到像是走进了故事中。

  随着我看书的本数逐渐增多,我的课外知识也丰富了很多,学习成绩也慢慢提高了!这让我明白了读书的意义:一个人看再多的书,也可能比不过你仔细地看一本书得到意义深刻。你,明白了吗?

我喜欢的书的作文300字 篇8

  我是一个热爱读书的小女孩,各种各样的书,丰富了我的生活,书是我最好的朋友,有它陪着我,我的心情每天都是美美哒!

  上幼儿园上的时候,我最喜欢我们班的图书架,虽然不认识几个字,但是看书面上的图我也能看的哈哈大笑!上小班时,只能靠妈妈念书给我听,渐渐地我学会了自己读书,从此我打开了书的大门,进入了一个开心的“游乐园”。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姐姐送给我的《长袜子皮皮》。它讲述了一个九岁的小姑娘长袜子皮皮,和一只叫尼尔松先生的小猴子,一匹马相依为命,住在一个小镇上。在她还是个婴儿的时候她的妈妈去世了,她失去了最爱她的妈妈。后来爸爸被暴风卷进了大海,从此以后她变成了孤儿,还好爸爸给她留下了一包金币。皮皮力大无比,可以轻而易举地举起一匹马,所以她能够很好地保护自己。

  皮皮搬进维拉·维洛古拉后结识了杜米和阿尼卡这一对兄妹,有了好朋友接下来就发生了捡垃圾、打架、骑马、购物、旅行……一连串的奇葩故事。

  这本书令我感动,让我心疼,它告诉我生活的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但要做一个乐观,热爱生活的人,这样活着才有意义。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精神的世界。读书,可以使我们变得更有才华。在知识的海洋我们可以忘掉一切烦恼,无忧无虑的玩耍,爱上读书吧,里面有无穷无尽的宝藏等着你去挖掘!

我喜欢的书的作文300字 篇9

  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书籍,以至于人们常用“书海” 来形容。可以说,人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在我读过的书中,有一本是我最爱的,那就是《查理九世》。

  说起这本书,有些小伙伴可能很陌生,因为这本书是近几年才出版的,而且作者雷欧幻象也没有太大的名气,所以大家极有可能不大知道。

  既然大家都很陌生,可我为什么却喜欢这本书呢?

  我是经过同学介绍才迷上这本书的。书里的内容十分曲折离奇,很容易带人进入一种冒险状态。由于看书时精神高度紧张和集中,我总会进入忘我状态,周围任何声音都难以把我从书里“拉”出来。

  自打看了《查理九世》,只要一看见有人拿着这本书,我一定会磨破嘴皮,使尽浑身解数,死乞白赖的借到手中。后来,我作文得了个特优,为了奖励我,爸爸给我买了两本《查理九世》。自打有了这两本书,我一放学就直往家奔,一到家,放下书包洗完手便捧起我心爱的《查理九世》,饭菜的香味也吸引不了我,直到妈妈在餐厅“吼”起来我才会恋恋不舍地放下书,蹭到桌前坐下来,狼吞虎咽吃完饭,然后又抓起《查理九世》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双休日是我最幸福的日子,因为我可以有更多时间读《查理九世》。通过看书,胆小如鼠的我慢慢地变勇敢了,因为书里的情节很惊险,看着看着,我竟然不再害怕鬼,更不害怕黑夜了。同时,通过看书,我也学会了怎么写人的神态、语言,也记住了许多好词佳句,也知道了如何谋篇布局,写出满意的作文。

《查理九世》是系列书籍,当没有新书时,我就一遍一遍“热剩饭”看旧的《查理九世》。可以说,《查理九世》对我很重要,我把它放在书桌里,不让它卷一个角,也不会弄脏它的毎一页。

  哦,《查理九世》,我希望你快点出新的一集,我非常想早点知道那些人物在新书里会经历什么,会遇到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