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优秀14篇
我有一本好看的故事书,它的题目叫《鲜花怒放》,它的封面上画着六朵玫瑰花瓣拼成的五角星,中间还有一朵玫瑰。
这六朵玫瑰都开放了,中间坐着一位小公主,她长着金黄的头发,穿着一件粉红的裙子,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小公主跟她的父母失散了,她克服了重重的困难,来到花园森林深处找到心光宝石,后来,跟她的爸爸妈妈团圆了。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一定要走到终点,读书也一样,只有不断的学习,克服重重困难,才能在知识的“海洋”里顺利的扬帆。
这个世界上有非常多的书,在我的世界里也藏有不少的书,但在我的心中最喜欢的书的书是老夫子。
在小学,有时就会看到许多人在看老夫子,基于好奇,我也就去借了一本老夫子来看看,打开了第一页,觉得没什么,看个几秒就过去了,又看了第二页,接着又忍不住看了第三第四页,不知不觉就把整本书看完了,天阿!这本书怎么会这么有趣,心情顿时开朗了许多,里头还有许多四个字的.词语,也让我受益良多,也因为如此,每看完了一本书,就想再去借一本,几天下来,我的心里想的都是老夫子,不仅上课上到心神不宁,下课也不理会同学们,写功课也偷偷在看,连课本都看不下去,课业一落千丈,那时我还不理会,但直到妈妈开始制止我时,我才知道事态的严重,我把老夫子丢在一旁,告诉我自己不能看,好不容易才把功课拉了回来,也渐渐忘了这本书的存在。
直到有一次,要写作文,我一直在想一些词,又想不出来,翻字典又好无聊,突然间,我想起了老夫子,又在回头看了看老夫子,他用的词语我都看的懂,例如说:“原来如此、耐人寻味、一箭双雕......”,内容又不无聊,让我这一次的作文第一次得了五及分,这一次是他帮我立了大功,而不是让我又沉迷其中,使我知道,有趣的书,只能偶而看看,适时的放松一下,学习一下词语也是不错的选择。
也许许多人都认为这本书没什么重要,但对我来说,他既有娱乐的效果,也助于学习四个字的词语,是一本多元化的好书。
我是一个很喜欢读书的学生。我喜欢读各种科普类、军事类的书,也喜欢读那些优美的经典名著。这里,我要介绍的一本我最喜欢的书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从一个12岁的少年成长为一名英勇的红军战士的过程。
保尔·柯察金是一个经典人物,而他的创造者尼·奥斯特洛夫斯基更是给予了保尔那种对革命的神圣向往,并向世人表达了“生命的意义”。书中那些经典的句子值得我们永远铭记:“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为人卑劣、生活庸俗而愧疚。这样,在临终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已把自己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精力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将革命事业讲述给了世人,将保尔那种对革命的向往带到了全世界。保尔一直都很坚强,他在双目失明、双腿瘫痪的情况下,还能写出一部优秀长篇小说,光这一点就足以证明,保尔是一位坚强的红军战士!在这么艰难的情况下,保尔不但坚强地活了下来,而且拿起了新的武器,投入了新的战斗——保尔虽然失去了拿枪的战斗能力,但最终因文学创作的成功,仿佛拿上了新武器,开始了新的战斗!
在我们的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各种挫折时,要像保尔一样坚强。保尔,你永远是我们的榜样!
《五·三班的坏小子》是杨红英写的,杨红英写的书小朋友都很喜欢。她写的书还有《笑猫日记》等。
在《五·三班的坏小子》里“肥猫”、“豆芽儿”、“米老鼠”、“兔巴哥”就是其中的.几个坏小子。当然,班上的美女艾薇老是被戏弄。有一次,豆芽儿趁艾薇不注意,在她背上老是贴了张纸条;我很丑,而且不温柔。当艾薇看到这张纸条时,她哭了呢!哎!原来美女也会被人戏弄啊!
“肥猫”的名字其实叫鲁云飞,因为他很胖,所以同学们给他取了个绰号叫“肥猫”。他和同桌夏雪儿是一对冤家加仇人。有一次三八线的事,害得“肥猫”罚跑操场二十圈,到第二圈他都快支撑不住了,何况是二十圈呢!我说,“肥猫”你还真惨啊!
“豆芽儿”是吹牛大王,而且很狡猾,他把沙漠里所看到或听到的讲给同学们听,结果同学们一句也没听懂,害得地理老师全部重新翻译了一遍。
兔巴哥是个飞毛腿,可是他跑步总是闭着眼睛,所以老是跑歪道,但最后还是赢得了胜利。
记得军训的时候,因为一次紧急集合把大家耍得团团围转。“肥猫”和“豆芽儿”穿错了衣服,“豆芽儿”的衣服穿在“肥猫”的身上,分明就是一件休闲衣,露着他那圆圆的大肚皮。而“豆芽儿”呢,简直就是一件大衣。
最可爱的还是米老鼠了,因为他把短裤当帽戴了。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从这些有趣的故事里,爱上了这些坏小子们。当然,我也很喜欢其中的每一个主角,而且不是一点点。
我最喜欢看的书这个学期我爱看很多书,只不过让我最喜欢的还是大中华寻宝记,之前因为家长没有买,所以我只能看,同学们,看这种书,看着她们看这本书,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不禁想,什么书这么好看,咱让他们这么入迷,直到这个学期,我看了这本书,才知道他们为什么这么入迷了。大中华寻宝记主要,讲了米克果果卡卡,半月,跟着秦博士到全国各地去寻宝,每个寻宝的故事都惊险有趣,做警长寻宝,他会讲那个地方,的特色文化风俗,和美食,这本书可以让我们更深刻的了解一个地方,比如香港,我即使亲身去过,在看这本书的时候,也不知道香港还有这么多有趣的地方,这就是我最喜欢看的书,大中华寻宝记
去年寒假正值“第十届书香班级活动”中,我读了许多书,如《鲁滨逊漂流记》、《爱的教育》、《城南旧事》、《窗边的小豆豆》等,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城南旧事》。
第一次读过这本书,我就再也忘不了故事中的主人公——小英子,一个五六岁扎着两只羊角辨的小女孩,生活在老北京的胡同里,以童真的眼光观察着世界,关注着周围的人,她善良、天真、机智、充满同情心的个性给我的记忆里烙上了深深的印记。
读着这本书,我仿佛置身于其中,似乎看到小英子在城南度过的幸福童年,它们就像是一股溪流静静地、慢慢地渗入我的脑海中,缓缓的骆驼队、惠安馆、胡同的井、闹市僻巷、草垛子、这些地方所浮现的人物、冬阳下的骆驼队、井边的小伙伴妞儿、惠安馆里的疯女人——秀贞,躲在草垛里的小偷,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不理大家的德先叔、和她朝夕相伴的宋妈以及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爸爸都与我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他们的喜怒哀乐无时不在牵动着我的心。
这本书常常让我如痴如醉,我简直就成了故事中的主人公,难过时我会跟着她哭,高兴时我会随着她笑,就连干别的事我也会不由地想起她,看到最后,我终于明白:小英子的童年之所以精彩,是因为她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
妈妈见我一有空就捧着这本书,津津有味地品味,就问我:“你都把它看了这么多遍了,怎么还对它这样感兴趣?”我说:“因为我每次读,每次对它的感受、心得、想法都是不一样的,这种感觉非常有趣,所以每次它都会给我带来一种不一样的味道。这就是我对它百看不厌的原因。”
我喜欢《我们爱科学》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太有趣了,里面有好多的科普小知识,还有让人捧腹大笑的小故事。
我们都知道胡萝卜是一种非常有营养的蔬菜,但是,您知道它还有别的什么功能吗?通过读《我们爱科学》,我学会了怎样把胡萝卜做成笛子。先把胡萝卜钻空,然后再在侧壁上打上小空,这样就做成了一根胡萝卜笛子,怎么样?简单吧!我还学会了做相框、做小风车等等。
我最感兴趣的一篇文章是《把垃圾变成宝》,一看到这个题目,我就忍不住要看下去,先把废纸打碎,再放在水里混合,然后加热、压平,这样就做好一张纸了。里面的魔术小讲堂更是吸引人,还有一点点搞笑,能教会我们做好多有意思的小魔术,在去年我班的元旦晚会上,我就为大家展示了《变硬币》魔术。
我最喜欢的小故事是《哈哈狗侦探》,机警聪明的哈哈狗总是能把一个个难题解决掉。
每一期的《我们爱科学》,我都是爱不释手,看完了这一期,盼着下一期快快的到来。
我喜欢《我们爱科学》,它不仅让我增长了见识,还提高了我的动手能力。
我喜欢《三国演义》的原因是因为它内容丰富,里面有许多的好词佳句;有知识计谋;有如雷贯耳的历史人物。故事情节迭荡起伏、险象环生、令人回味无穷,真是精彩极了!我喜欢这本书!
先前听别人说:“《三国演义》很好看”,“有很多精彩故事!”。我听了,将信将疑,马上跑到书店。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的眼睛急切地寻找着,却怎么也找不到那本书。从头来,再找一遍。啊,它在这里,我终于找到了《三国演义》!
我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像一匹恶狼贪婪地读着。我非常快乐地看着《三国演义》,忍不住一遍又一遍地看,似乎达到“百读不厌”的程度!时间慢慢地过去了,不知不觉天已经黑下来了,书店里的人已渐渐少了,忽然间,我的肩膀被谁轻轻地拍了下,我恍然从梦中惊醒,抬头一看,是一位阿姨,她微笑地对我说:“小朋友,已是晚上九点了,我们要下班了,明天再过来看吧!”我向四周看看,店中的读者已寥寥无几,街上华灯闪烁,这会儿我才感觉到肚子饿得咕咕直叫,这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书店。
总之,一句话:你喜爱的一本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
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全世界人的营养品,是我们生活中最大的快乐。
我喜欢读许多书。因为童话书能把我们带到一个奇妙的王国;科技书能让我们感受到祖国的发展变化之大、变化之快;科幻书能让我们想象到祖国的未来;历史书能让我们博古通今......
而我却最喜欢小说。一、二年级的时候我还没有接触小说,上了五年级以后,爸爸就把他小时候看过的《世界必读短篇小说一百篇》拿出来让我看。我问爸爸小说是什么意思。爸爸说,小说是一种叙述性的文字体裁,通过人物的塑造和情节、环境的描述来概括的表现社会生活的矛盾。听完后,我急不可待的打开了书,翻开目录,了解了这本书的基本内容,接着又看了序言和后记了解了这本书的目的、价值。然后我打开书看了几篇,内容写得出神入化、栩栩如生。有的时候,我看了觉得很伤心,有时觉得很高兴,仿佛在与故事中的主人公对话,仿佛每一件事情都是我在经历。这本书带给我快乐,让我在小说的王国漫步,让我们在小说的王国畅游。这本书带给我们知识,让我们了解了外国的人情世故、风土人情、生活习惯。
有了书才有了我们丰富多彩的生活,有了书才有了我们五彩缤纷的人生。书使我们成熟,书使我们睿智, 让书照耀着每一天,让书,温暖着我们的心田。
我喜欢读书,但我更喜欢读小说。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是我们的精神粮食,从小到大,我都离不开书。一本好书,可以让我们在家中环游世界,到世界各地去旅行。《世界知识地图册》就是这样的一本书,它带我去世界各地环游了一次。
我从小就对地图感兴趣,家里有许许多多的地图,但都不能是我满足。一次去书店,我认识了这本书,这本书详细地介绍了世界各国的地理位置、地方风俗、风景名胜等,让我看的如醉如痴,我就叫妈妈把它给买回来了。
翻开第一页,一幅精致的世界地图展现在我眼前,我怀着好奇心,继续翻开,世界时间图,世界政区图,世界环境图……再下一页各图的地图和介绍出现了,图家介绍中,我最喜欢的风景图也出现了,那异国的风景使我浮想联翩,还有那些风味小吃,是我垂涎三尺,那些名优特产,让我羡慕不已……
现在,这本书已经伴随我有两年的时间了,但是,我对它的印象仍然非常崭新,当我每一次翻开它,都会有新的收获,新的发现,新的展进。现在,我仍然对它爱不释手。
《世界知识地图册》让我在家中环游世界,了解世界各地的风俗,认识世界有多大,书传授给了我许许多多的知识,它是一位良师,知道我向高尚、智慧的山峰迈进。《世界知识地图册》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感悟童心的300个真情故事》[秋卷]。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因为这本书里面有最美好的、最感人的故事,还有令人难忘的亲情、师生情……我通过它还能学到很多道理。
在这本书里有一篇文章,名字叫"父母不可能时刻都在你的身边"。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斯蒂克大约四岁时经常到后院爬树的故事。有一个星期六,斯蒂克正在爬树,一不小心吊挂在了树上,怎么也下不来。关键时刻,他的爸爸及时赶到树下接住了他。从那时起,斯蒂克对爸爸笃信不疑。斯蒂克渐渐长大了,当他十二岁的.时候,又从同一棵树上掉下来,但这次他的爸爸沃克却不在家,于是斯蒂克的手臂骨折了。当沃克到家时,斯蒂克正坐在沙发上,手臂上打着石膏。斯蒂克很清楚,这次就是因为爸爸不在家,他才会掉下来的。然而,人生有许多时候,你的父母应该在树下救你时,却不一定在场;父母即使在,有时也会失误。所以,你必须要懂得原谅你的父母。
这本书还讲述了很多对我们有启发和教育意义的故事,使我大受启发和教育。现在我和这本书形影不离,没事的时候就读几篇。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书是丹尼尔·笛福创作的举世闻名的一本小说《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虽然是一本小说,但是书中的描写是那么真实,让我感觉像是发生过一样。小说主要讲述了鲁滨逊死里逃生,被海浪推到岸边,漂到了一座不为人知的孤岛上。在这座岛上,鲁滨逊从刚开始的手足无措,到后来的把自己想象成整座岛的国王。甚至还自力更生,用自己的双手圈养山羊,播种食物,住在自己的山洞里。最后,还顺利地驯服了一个野人,并给他取名"星期五"。鲁滨逊在岛上生活了28年,救出船长,回到了英国。
令我引印象最深的,就是鲁滨逊看到沙滩上的脚印后,每天茶不思饭不想的,当时我的心情和鲁滨逊一样,也非常害怕有野人出没。我继续往后翻,看见了遍地人骨的草丛,尽管我很担心有野人,但好奇心让我一页页地看了下去。终于,鲁滨逊发现了野人们野蛮的宴会,还有三个俘虏他们竟想吃掉自己的同类人!这时,有一个俘虏摆脱了他们,朝鲁滨逊这边逃来,鲁滨逊要抓住他,做自已的奴隶,于是把他带回自已家中,鲁滨逊教他说话,取名“星期五”。这让我感受到了鲁滨逊耐心善良的一面。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不仅是因为情节紧张生动,更多的是因为比较喜欢鲁滨逊的性格和理想。鲁滨逊青年时期有自已的梦想航海家,尽管他父亲不同意,他也敢于去追逐梦想,实现梦想。我非常喜欢这种敢于拼,敢于追逐梦想的性格。是啊,如果我们没有梦想,我们的生活就会变得空虑,毫无意义。一个没有梦想的人就像一个牵线木偶一样,任凭他人摆布,没有自己独立的思想。
鲁滨逊还有一种强烈的正义感和自力更生的能力。正义感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拥有的,别人有难,我们要尽全力地帮助别人,就像鲁滨逊那样救“星期五”和遇难船长一样,义无反顾。自立更生的能力决定了你的命运,有些人被放到哪里都可以生存下去,而有些人十几岁了还等着父母喂饭,相信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有自力更生的能力,我们要勤劳,才能成为鲁滨逊那样会生存的人。
《鲁滨逊漂流记》中隐藏了许多知识,再加上惊心动魄的故事情节,难怪是世界名著,我真喜欢这本书。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如”正如苏轼所说,读书给我带来的好处是无穷无尽的。现在,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西游记》。
《西游记》的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他的字汝忠,号射阳山人。《西游记》与《红楼梦》、《三国演义》、《水浒传》称为四大名著。《西游记》讲述了孙悟空保护唐僧西天取经的故事。
《西游记》的开始,主要写的是孙悟空从一块巨石中破石而出,孙悟空四处拜佛求师,终于在祖师那里学会了筋斗云和七十二般变化。
在《西游记》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的片段。白骨精又叫白骨夫人,是唐僧西天取经途中遇到的女妖精。她善于变化,诡计多端。她想吃唐僧肉,她先变成十六七岁的美貌少女,再变成一个八十岁的老婆婆。后来又变成年迈力衰的老翁。均被孙悟空识破。于是她使出离间计,迫使唐僧逼走孙悟空,这才把唐僧捉住。在唐僧险遭杀身之祸时,神通广大的孙悟空多番变化,几经争斗,白骨精终于被打得露出原形。
在《西游记》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沙僧,因为他憨厚严谨。他永远服从他的上级,他平时很少说话,但是在为保护师傅而战斗的时候却显得十分勇敢。不管酷暑还是严寒,他总是毫无怨言地挑着最重的行李走在最后面。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最后也一样成了佛,沙僧让我明白:只要踏踏实实做每一件事就能成功。
你还想知道《西游记》里面的什么精彩环节?快来买一本《西游记》来看看吧!
《三国演义》让我明白了智慧与友谊;《史记》让我了解了中国古代历史;《红楼梦》让我看到封建社会一个家族的兴衰,然而使我受益匪浅的书便是《西游记》。
《西游记》的主要内容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师徒四人前往西天拜佛取经,取经路上,斩妖除魔,历尽千辛万苦,最终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在这贯穿故事始终的四个人物中,我敬佩孙悟空的勇敢;我喜欢猪八戒的憨厚;我仰慕沙僧的忠诚,但最值得我学习的还是唐僧的珍爱生命、善待他人和持之以恒的为人与做事。
唐僧不杀生,珍爱生命。每当孙悟空要将妖怪变成的村姑、农夫、孩童等人打死时,总是被看不出妖魔,误认为是百姓的唐僧拼死拦住,并惩罚孙悟空。唐僧有修养、与人为善。唐僧师徒取经途中,每次夜晚在寺庙或村民家借宿时,他不是粗鲁的喊叫,而是不厌其烦的轻轻叩门,在征得主人同意后,才礼貌地入室。唐僧有追求,持之以恒,唐僧带领徒弟西天取经,途径千山万水,没有阻拦住他;路遇妖魔鬼怪,没有吓退他。特别是女儿国王看中他,承诺与他荣享福贵,都被他严词拒绝,可见唐僧为了追求自己的人生目标,有一种持之以恒的韧劲。
唐僧之所以修成正果,正是坚持这些精神,难道唐僧的这种精神不值得我们学习么?当然值得!我一直在坚持,如有一次,我在做练习册的时候,发现有一道难题非常难,我总是解不开,我的心里就打起了退堂鼓,突然,我想到了唐僧那持之以恒的韧劲,立刻来了精神头儿,终于,这道题我解开了。我想《西游记》真是我的良师啊!
我真为有《西游记》陪伴在我身旁而感到欣慰和充实!它不仅丰富了我的知识,还教做人、做事的道理,它真是我的良师益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