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作文【精华6篇】
当读到考试压力的时候,他说他自己也有考试的压力。考试的时候,特别紧张,像韦达汉一样手心冒汗,手里总想抓点东西,情绪很兴奋。
当读到成绩好就等于快乐吗?我问军会选择做专题研究还是照常写作业呢?他选择做专题研究,原因竟然是专题研究用不了十五天,剩下的时间就可以玩儿了。
当读到“我也有目标了”一章时,文章中写到崔高芬哥哥各种好习惯,崔高芬同学却说他是“怪物”时,我问军对崔高芬的哥哥有什么看法,军也觉得崔高芬的哥哥是个好“怪物”,他能把房间收拾得干干净净,把书都排列整齐,他读书有目标,有计划,他说他也要向崔高芬哥哥好好学习,把图书漂流的书也制定一个读书计划。
当读到崔高芬向哥哥请教不会的题,哥哥指出她的错误时,军抢着说“我也有那样的错误,一看到阅读题就害怕了,也不看提示,也不去思考,直接跳过去不做,其实后来看看,那些题并不是太难。”听了他的话,我也找出了他考试时出现空题的原因。
当读完最后一章时,我问他觉得考试是什么,他说不上来。我趁机告诉他书里写的“考试是检查你平时学会了多少的一种方法。”“只要你平时认真听讲,做好课后作业,考试的时候就不必紧张,即使考不到满意的成绩,只要你查漏补缺,把不会的学会了,就达到考试的目的了。”我看出他似乎明白了什么。
老师的话:升在班里是比较早熟、个性沉稳的男孩子,他很有主见,也很爱思考,他的读书笔记完全是自己完成的,令我赞叹。《天才特训班》交给他读,我忠实记录了他的原文,没做任何改动。升的爸爸说,这本书令他受益匪浅。
前几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著名儿童文学作家“阳光姐姐”伍美珍写的书,书名是《外号像颗怪味豆》。
刚开始我对这本书并不是多么感兴趣,可是看了几页后我就被书中精彩的故事情节吸引住了。这本书中的两个故事是围绕某学校初中一年级一个班级里不同性格的两个女孩来写的。
第一个故事的主人公名字叫陈佳佳,她是一个性格自卑,不爱劳动,体形肥胖的女孩子,同学们给她起了一大堆外号:肥肥,肥妹,除减减…… 班里很多男生欺负她,或者骂她,可是她却无力反抗,而且她的学习也不好,经常被老师批平。在家里妈妈为了让她减肥,严格控制她的饮食;为了增加她的数学细胞,妈妈去儿童培训中心给她报名学单簧管。开始的时候她并不喜欢,后来他们班要参加大合唱比赛让她伴奏,结果她的演奏得到了老师和全体同学的赞赏,并且和班里最强的“女生四人组”和好了,从那以后她开始学着理解别人和宽容别人,终于找回了自信和友谊。
第二个故事的主人公叫胡晶晶,是班里“女生四人组”成员之一,她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因为戴着眼镜和牙套,所以同学们给她起外号叫“四眼钢牙妹” 。胡晶晶的妈妈喜欢带她去参加朋友聚会,在一次聚会上,她认识了邻班的一个男生,她的麻烦也开始了,好朋友怀疑她,邻班的同学给她造谣,她都伤心的哭了,不过经过了一段时间之后,一切又恢复了正常,就像胡晶晶自己说的“这就是成长的。痕迹”。
我喜欢阳光姐姐写的这本书,更喜欢书中的两个主人公。看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要想有朋友,要想得到别人的尊敬和喜欢,就要有一颗宽容之心,要学会理解别人,包容别人,改正自己的缺点,还要有一颗积极进取的心。
最近,《水浒传》这本书又让我重温了108条好汉的故事,使我心潮澎湃。
《水浒传》讲述了108条好汉为了天下太平而与敌人血战到底的经过,让我仿佛身临其境,体会到了那雄壮场面对我的震撼。但是,那108条好汉中,我最喜欢的是“及时雨”宋江。
宋江,一位普通官员,却成为了这群好汉的领头,着实让人钦佩。他那挥金如土,对朋友有情有义的豪爽性格,也才是他成为领头的重要因素。
记得宋江和戴宗来到了酒楼碰见李逵,李逵开口就是借钱。宋江一问不问,便拿出十两银子给了李逵。在戴宗看来,这分明就是送钱。十两银子,什么概念?按当 时情况。吴用拉拢三兄弟当晚,摆了一桌酒席,用一两银子就买了一大坛酒,二十斤牛肉,两只大鸡,还有一些小菜。吴用是来拉拢他们的,应该不会太小气。可也 才一两银子,在生活中也差不多要500元,十两银子5000元。
宋江就是这样的疏财,才使李逵等人对他忠心耿耿。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这样,钱再多也是没用的,并不能买来一切。但是一个朋友,才是人生中绝对的财富,使用金钱买不到的。
就像我哥哥,他有了钱就和朋友聚在一起,也就是这样,他有了好多朋友。
金钱乃身外之物,好朋友才是人生最宝贵的财富。
影响我最多的作家就是沈从文和汪曾祺这对师徒,从初中起就一直在努力模范二老的风格,老先生写故乡,我也写故乡,老先生爱讲吃食,我也讲吃食。巧合的是我在五月出生,而师徒二人均在五月离世。
值此沈从文先生逝世三十周年之时,聊作一篇小文以记之。
晨间太阳还没有升起来,天蒙蒙亮,是一片铅灰色。整个湖面笼着厚厚的雾,水汽淋漓。湿意弥漫到湖岸上,芦苇叶上挂起一串串水珠子,沉甸甸的像是随时要坠下来。芦苇丛后头是一条土路,路细而弯,比下头的田地高出一截。地里是一茬茬的稻根,在晦暗不明的晨光里泛着白色,田中堆着一垛垛割下来的稻草,稻草叶边儿也在熹微的光里隐隐闪烁着,像是代替渐暗的星子。
日头不出来自然也没有人劳作,但却闻得到飘来的阵阵炊烟味,似还带着新米的香气、鱼货的腥气,但这味道却不浓,直到雾气渐消、太阳露出半张脸,这股气味才浓郁起来。不久,就听得开门的吱呀声,隐约中还听得到有人互相呼唤的声音。
田塍上现出了人影,两三个精壮的汉子向湖边走着。天还没有全亮,看不清人的面孔,只能模糊瞧见一大片棕色的皮肤,裸着的上半身健硕而壮实,就像是蓄着无穷的力气只等着使出来。几个人只是默默地走着,也不讲话,路过之处传来几声狗叫。狗一叫起来屋里的人便急急地跑出来,加入队伍之中。黄狗见着主人出来了高兴地围着打转,却被主人呵斥回去,只得黯然夹着尾巴往院子里走。走到院门口又心有不甘,复朝队伍连吠几声。
此时队伍里爆发出笑声,调侃着男子:“屋里厢舍弗得你了!”男子直梗着脖子,黑黑的皮肤泛起红来,嗫嚅一句:“个只狗特皮,早晏宰特伊。”这一笑仿佛将众人的瞌睡都赶没了,人群热闹了起来,你一句我一句地聊着各家的婆娘、各家的吃食,将昨日的收获回味一遍,议论着但愿老天开眼,今日渔获多些。今年水暖,鱼虾遍湖,张开网就能捕着不少;菱角、莲蓬也多且嫩,拿到集市上去不一会儿就卖完。言语间觉已至湖边,便四散开去,上了各自的船。
筠湖水深浅不一,浅处堪堪及人小腿肚,深处有两人深,故而打渔用的是平地平底小船,防着搁浅咯。渔人自小长在湖边,自是打渔的行家里手,甫一上船,收拾收拾渔网便摇起船桨,向湖中心划去。
一时间二三十艘船同向湖心荡去,拉出长长的水波,宛若彗星的尾巴。只是此时天上并无星星,太阳斜斜得照在水面上,驱散残余的雾气。
当我初次阅读《哈利·波特》这部作品时,只是普通地认为这只不过是一个小魔法师在学校开心的生活罢了,所以就带着无所谓的态度看了下去。可是,在接下来的情节中,我看见了哈利所背负着的东西,他有着一般人无法想象的痛苦回忆,当他还是个婴儿时,就目睹了自己的父母被杀害,他的母亲为了保护他施出了古老的魔法,只让伏地魔在哈利的额头上留下了一个伤疤。
因此,哈利便在魔法界成为了一个“名人”,但我想哈利绝不会认为这是件好事。哈利在费农姨夫家长期受到让人忍无可忍的待遇,只有当他回到霍格沃兹,他才是快乐的,因为有赫敏、罗恩、邓不利多等等一切关心他的人们。哈利背负着许多东西:父母被杀害的仇恨,朋友对自己的关心,小天狼星、邓不利多等长辈的关怀与期待,保护自己在乎的人的心情……
这一切都是因为爱吧!因为爱,哈利才能拒绝伏地魔以魔法石为条件让自己的父母复活,即使再也见不到自己日思夜想的父母;因为爱,哈利才会不顾危险地进入密室去救金妮,破灭伏地魔的阴谋;因为爱,哈利才会拼命保护小天狼星,面对成百的摄魂怪;因为爱,哈利才能想象着和父母、小天狼星一起生活的场景而使出守护神咒,赶走成百的摄魂怪,即使那样的场景永远也不可能实现……虽然从未体验过父母的爱的哈利经历了无数的挫折,但是他的身边总有着那一群朋友支持着他,他们给予他的友情成为了他打败黑魔法的`动力之一。而在这些经历中,他也逐渐了解自己的父母,了解到父母为了救他而付出了多大的牺牲,所以,友情温暖了他,而亲情却给了他强大的力量,这就是爱吧!
眼看着时间一点一滴地流逝,小哈利也逐渐成长起来,尽管哈利被别的同学怀疑过是“蛇语者”的继承人,被别人嘲笑过、讽刺过、挖苦过,罗恩、赫敏也从未离开过他,他们更加努力地去寻求谜底,一起面对危险。朋友,成为了他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他们一起去保护魔法石,共同面对密室中的危机,结伴去营救无辜的小天狼星·布莱克,以及挑战伏地魔等一群黑魔法师。哈利的力量因为友情而更加强大,更加闪光。
亲情,友情,这就是哈利心中最为光亮,最宝贵的两样。
爱,永恒的主题。哈利·波特的故事,永不结束。
厚厚的一本书,打开一看,每一章节其实都不长,长的是作者对她小学生活的思念。
那是一本多么有趣的书啊!那是一所多么有趣的小学啊!
大门是两棵矮矮的树,校牌被吹到了一边;教室是七辆电车,却是孩子们的乐园。在那里,没有工整的时间表,只有从每个孩子的爱好开始的课程;在那里,没有板着脸的教师和校长,只有跟着学生思维转的老师与校工,和一位能认真听小豆豆说四个小时话的校长;在那里,午餐既不是山珍,也不是海味,但大家的午饭一定会有山的味道、海的味道;在那里,下午没有被占的自修课,老师带着学生在附近的寺庙自由地散步……
对,这就是小豆豆的小学——巴学园。因为不能容忍小豆豆活泼、好问的性格,原来的学校要求她退学,她得以进入巴学园。学校本是学生学习生活的好地方,但是原来学校那种令人失望的教育模式,扼杀了多少孩子学习的兴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