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11篇】
一、请假制度
1、请假2周以内由学校审批,2周以上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不超过2周,2周以上送教育局审批,事假每学期不超过7天,婚假5天,(晚婚的20天,要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丧假7天(指直系亲属死亡),产假90天,晚婚加15天,到教育局请假,护理假7——10天。
3、请假人必须到教务处领取学校专用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
4、有急事或疾病不能到校的应托人请假,来校后及时销假并补办请假手续。
二、考勤制度
1.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校,正常上班时间,无课时有事需离开,必须向学校打招呼,否则视为旷工。周五需乘早车者,必须经过学校批准后方可离开。
2.有事先请假再离开,拒绝口头请假,否则按旷工对待。假满不销假、续假的按旷工对待,外出考试、开会、出差、学习等超过规定时间不请假的按旷工对待。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特殊情况需晚来、早走或中途离开,需口头请假,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4.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声落必须进教室,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不得提前下课,教室内不准打电话、玩手机。不得私自调课、换课。
5.教师考勤情况按周汇报并公示。
三、考核办法
1、上课迟到、课中随意离开教室或提前下课,发现一次扣除5元。
2、无课时有事需离开不口头请假的一次扣5元。
3、因特殊原因迟到者,需向学校领导说明情况,不提前说明的一次扣5元。
4、私自调课一节扣5元,缺会一次扣10元。
5、无故缺课一节扣10元,3次迟到或早退按旷课一节计算,上课迟到15分钟或早退10分钟按旷课对待。
6、旷工一天扣30元。
7、事假超过7天的每天扣除15元。
8、所有考核均从绩效工资或奖金中扣取。
四、检查、统计
1、教师考勤由教务处统一管理,每周汇总并公示,学期末统计。
2、上课情况由值周教师每天如实检查登记,校领导监督并每天抽查三次,发现未如实检查登记的,一次扣除值周教师日均绩效工资的2倍。
一、目的:
为加强学校员工管理,规范考勤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学校全体行政人员
三、内容:
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天休息。
2、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位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3、打卡管理
(1)学校行政人员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考勤由办公室负责。
(2)实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换。
4、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班、下班。
(1)因公出差。
(2)因私请假,经校领导批准。
(3)紧急事故,经事后核实者。
5、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者;
(2)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或委托别人请假、续假,但未经批准者。
(3)请假届满,不按时销假、续假,又不按时到职者。
四、请假手续:
1、各种请假应书面形式提前1天办理(突发事故或急病应电话或口头通知,事后一周内补办请假手续,假期届满未及时销假、续假视为旷工)
2、请假由分管校长批准。
五、考勤奖惩:
1、全月出满勤,发给全勤奖150元。
2、迟到或早退、擅离职守,每分钟扣款1元。
3、迟到超过30分钟,早退超过30分钟,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及未经准假而不到岗位者,均为旷工。超过半小时不到4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4小时不到8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4、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5、旷工半天者,扣一天工资,并给予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旷工超过3天者,给予除名处理。
6、事假1天扣50元,扣完为止。
7、病假1天扣20元,扣完为止。
1、酒店员工正常工作时间视部门工作需要而确定,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总经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2、酒店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3、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违返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处分;
4、酒店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经理,由值班经理报至人事部,人事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5、所有员工须先到酒店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经理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6、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7、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经理说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8、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五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9、员工无故旷工半天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处分,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作除名处理;
10、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经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总经理批准。工作紧急无法请假时,须在办公室备案,到达出差地点应及时与酒店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人事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总经理审批;
11、当月全勤者,可获得全勤奖金。
目的: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严肃上下班纪律
依据:《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等相关规范制度
适用:本司所有在职人员
保密:普通
关健词:上下班打卡迟到早退旷职(工)处罚
抄送:总经理室副总经理室厂长室本司各个生产与职能部门
制度条款:
第一条本公司所有员工干部上下班,悉依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所有员工干部都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到退。
第三条迟到、早退、旷职(工)按下列办法处理:
1.上班迟到15分钟内的,予以10元/次的处罚;15分钟至30分钟内的,予以20元/次的处罚;30分钟后的,予以扣发当日薪资的处罚;
2.早退的一律予以扣发当日薪资的处罚;
3.旷职(工)的予以扣发三日薪资的处罚;连续旷职(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6天的,均以自动离职论处。
第四条上下班打卡及进出行动,均应严守秩序,原则如下:
1.上下班同时打卡超过三人时,必须排队依次进行,如有争夺、拥挤、插队等扰乱秩序的行为,经监督人员指出后,仍不改正的,视情形予以20-50元/次的处罚;
2.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不得打了上班卡后外出或办理私事,如有违者,按迟到论处;
3.下班者应先打卡后外出,如有违者,即按早退论处;
4.下班时间到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提前下班等候打卡,如有违者,即按擅离职守或早退论处,所属主管人员应负连带的责任;
5.上下班打卡均由本人亲自操作,严禁代人或托人打卡,如有违者,责任双方均按旷职(工)半日论处;
6.没有上班、加班而打虚假卡的,按旷职(工)一日论处;
7.遇停电或卡机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时,应在24小时内交由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过时不予受理,如违规签卡,责任双方均按旷职(工)半日论处;
8.漏打卡的,按第四条第6款执行。漏打补签每月不得超过三次,每超过一次按上班迟到15分钟内论处;漏打未签的,每次按上班迟到30分钟内论处,并取消当月全勤奖。
9.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或提前下班的,须持有效请假单或放行条和工卡,送至行政人事部,签卡并做好相关登记后方可离开,否则,保安或行政人事人员有权禁止外出。如有违者,按早退或旷职(工)论处。
10.销售营业等人员因公外出较长时期的,应向其负责人报备,月底由所属部门负责人在工卡上签证后,交送行政人事部。
第五条本制度条款如有与日前制度相抵触的,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六条本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与相关人员配合行政人事部监督落实执行。
第七条行政人事部对本制度享有最终解释权。
第八条本制度经厂长审核,呈总经理核准后生效,修订时亦同。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明纪律,使员工按时上下班,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 出勤:
① 上班时要按时签到,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者,扣除工资20元,10分钟以上半小时以下者,扣除工资50元,超过半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一月内迟到或早退两次扣一天工资。
② 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半天扣除当日工资,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工资20%外,旷工两天或两天以上者予以辞退处理。
二、 请假:
必须要有请假条,写明事由及去向,要按级请假,先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综合部核实存底,请假一天以上由管理处主任批准,三天以上要报公司批准,归队后要及时销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一天以上者,按自动辞工处理,并扣发七天工资。
① 请事假扣发当天工资;
② 请病假必须有医师证明,方可带薪休假;
③ 请假一天以上者必须提前一天申请;
④ 上班时间内,必须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如检查不在岗位者,则按未上班处理,扣半天工资;
⑤ 如在试用期内请假者,转正时间要按请假实际天数延长,若请假四天以上者,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三、 重要节假日:
元旦放假一天,春节放假三天,五一劳动节放假一天,国庆节放假二天,放假期间工资照付,若在节假日期间加班,工资按基本工资的200%发放或安排调休。
连续在管理处服务满三年以上者,并在中途未请过事假,可在第四年享受为期二十天的有薪探亲假。
一、考勤打卡
1、员工工作日必须打卡,打卡时间为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共四次。
2、严禁代(托)人打卡。
3、员工因公外出或安排其他临时性工作,而未能打卡的,应于次日填写《未打卡说明单》说明情况,经部门经理签批后送办公室办理。若部门经理因公外出而未能打卡的,由分管领导或总经理批准后,交办公室备案。
二、迟到和早退
1、超过上班时间5分钟以上到岗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下班者,即为早退。
三、旷工
1、因公未能打卡,又未填写《未打卡说明单》予以说明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未经公司领导批准而擅自不到岗者,即为旷工。
3、未按正常程序请假而休假者,即为旷工。
4、超过国家规定的有关假期或所请病、事假的期限,未能按时上班又未及时通知公司领导者,即为旷工。
四、病假
1、员工请病假,除了填写《请假条》,由部门经理签批后送办公室备查外,还要持有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假条(含病历),没有病假条的一律按事假计,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
2、每次请病假3天以内(不包括第3天)者,必须通过部门经理签批。3天以上(包括第3天)者,必须由部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送办公室备案。
3、如遇突发疾病或所请病假天数已到,不能按时达到公司者,必须在当日上班时间10分钟内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相关负责人。
五、事假
1、请事假必须提前一天递交《请假条》,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
2、每次请假3天以内(不包括第3天),必须由部门经理批准,3天以上(包括第3天),必须由部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送办公室备案。
3、如因突发事件不能按时到达公司者,必须在当日上班10分钟内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相关负责人。
4、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办私事,如情况紧急,必须向部门经理请假。
1.目的
规范考勤、休假管理,保证考勤资料的完整和准确性。
使各级员工清晰考勤制度,增强考勤意识,利于操作执行。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3.责任
综管部负责制订,修订及执行本规定;
各部门主管负责督促本部门的员工遵守考勤制度及对员工考勤时间进行确认。
4.定义:
工作时间:
4.按国家规定:月薪员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6天(其中星期六加班费己计入基本工资内);各部门应保障部门员工每月4天休息。
4.作息时间为: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请休假
.1员工请休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工休,法定假等八种假类。
.2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有薪假为: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春节3天、元旦1天。
5.考勤的规定与程序:
考勤表及考勤方法:
5.考勤表卡用来记录职员工出勤时间(上、下班),是计算薪资之凭证。
5.各部门员工考勤由部门主管负责进行考勤;部门主管由综合管理部进行考勤;每月第一天各部门将考勤记录汇总到综合管理部进行统计后统一呈报总经理。
迟到、早退:
.1行政、财务、仓库三部门员工当月迟到(早退)5分钟(含)以上15分钟(含)以内,每次扣5元,员工当月迟到(早退)15
分钟(含)以上30分钟(含)以内,每次扣10元;营销部门员工可由营销副总进行控制。
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视为旷工半天;2小时以上视为旷工1天。
5.所有员工凡未事先请假而无故不来上班或假满未续假都均视为旷工。
5.所有员工旷工按两倍扣发当月薪资。
.3所有员工当月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旷工7天者,视为自动离职不给以结算当月工资。
6.请休假的规定与程序:
一般员工请假1天以内,由部门主管批准;请假1天以上均需部门主管及经理批准,综管部审核。
各部门主管人员请假2天以内,由综管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请休假应提前半天到综管部领取《请假单》并要求填写《请假单》以提出申请,并将经过批准的请假条交人事部审批后可离岗,因突发事件不能事先请假者,应电话告知上级并于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请假需有工作代理人。
事假:
员工请事假每月不超过4天,全年不超过15天,事假无薪资,并取消当月全勤奖。
病假:
员工生病可请病假,需有医院的证明,病假时间可发放基本工资70%;如无医院证明视作事假处理,假期无薪。
工伤假:
6.员工因工作负伤,经部门主管申报,出具医疗证明,经综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方可按工作处理,属有薪假。
6.所有工伤必须有工伤报告书,并于事发时间24小时内交综管部。
6.工伤假休假时间发给基本工资。
工休假:
在公司经营允许的情况下,部门主管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工休假,部门主管在公司规定的节假日内必须在确保本部门的.正常生产秩序的前提下可免 考勤,否则按旷工处理。
婚,丧,产假:
.1婚假: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本人结婚需提前1个月申请,婚假为期3天,返厂需提交结婚证书,假期可发经基本工资。
.2丧假:员工之直系亲属(父母,继父母,岳父母,祖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子女)死亡时,经提交证明后可请3天的有薪假,
假期发给基本工资,省内员工加往返日程假2天省外员工加往返日程4天,往返日程假为无薪假。 .3产假:女员工休产假需提前一个月以书而形式申表,产假后须提供生育证明。 .产假为期90天。
.如休产假本人因身体状况原因需续假,可继续延续不超过一个月的积假,但必须提前申请审批方可续假,续假无薪。 假期的计算单位:
.1事假,病假以“小时”为单位。
.2婚假,丧假,产假,工伤等假期以天为单位。 注意事项:
.1凡员工请假,首先征得直属上级同意;
.2公司原则上不接受延假,续假及电话请假,特殊情况(突发事件)需报直属主管转交综管部,经综管部主管及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否则以旷工处理。 0销假:
职员请假到期,要到综管部办理注销或核假。
如遇假期有更改情况,须事先向本部门申请(口头),征得同意后,方可准以更改。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前,须经本部门或科室负责人同意。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四、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工资、奖金及各项补贴;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3天的工资、奖金及各项补贴,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10天工资、奖金及各项补贴,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五、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依据安环考核执行。
六、员工考勤,应由主任进行统计,并在月底由指纹、门禁进行核对。如员工出勤,未进行指纹打卡,但存在门禁打卡,不予处罚;如存在指纹打卡,但无门禁打卡的,应进行每天20元处罚;如既无门禁打卡,也无指纹打卡的,按当日无出勤处理(记为日工的,扣除日工;记为产量出勤的,扣除当日产量工资)
七、员工考勤,进行双份考勤,缺一不可,员工应当自觉遵守。一旦发生错漏的,依据第六条进行处罚。
八、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高层管理。
第一条为加强考勤管理,规范员工上下班时间,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每周6个工作日,根据员工工种和所担负的任务,公司各部门视情安排、调整所属员工轮休。
第三条朝霞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实行两班工作制。早班自上午8时至下午5时;晚班自上午11时至晚上8时。
第四条公司对员工的考勤,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朝霞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公司财务部,电脑、空调事业部所
属员工,统一到总经理办公室签到。办公室员工每天上、下班签到四次。营业厅早班员工每天上、下班签到两次;晚班员工上午11点签到一次,下班考勤由各营业厅负责人监督执行。
第六条员工上、下班签到,不许弄虚作假,找人代签到或替其他人签到,一经发现,扣发代签人半天工资,当事人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七条员工于上班时间后1-10分钟内签到出勤者,视为迟到;10分钟后签到出勤者视为旷工半天;当月累计迟到三次者,视为旷工一天。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之需要,擅自下班者,视为早退;员工早退或下班时间不签到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扣发两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公司所有人员必须先到公司签到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总经办批准,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员工因公外出办理业务,需提前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员工休假(轮休)应提前申请,填写申请单。由部门主管批准,交总经办备案,作为考勤依据,否则,以未签到作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公司提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讲究工作效率;确因公司需要或任务紧迫,员工放弃休假,视为加班。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送交考勤部门备案,作为考勤和计发工资的依据。加班薪酬的计发,参见<薪酬发放办法>。
第十二条员工在下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出勤,以双薪计发工资:
a、元旦(1月1日)一天。
b、“五一”国际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三天。
c、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三天。
d、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第十三条员工因病或因事请假,须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休假;事假、病假期间不计发员工工资。
第十四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各部门人员的出勤在位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
第十五条嘉祥、汶上三联商场,嘉祥工业园,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应的考勤管理和薪酬发放办法。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20xx年8月1日起执行,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为确保公司各部门工作有序进行,据公司经营管理生产情况,特制定以下考勤制度:
一、出勤时间
工作时间:每周工作6天,每天8小时,正常时间为上午8点半到下午6点,午休为1个半小时(12:00—13:30)。
二、考核办法
打卡:员工每天上班打卡,员工应亲自打止,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者,无论是否迟到,均按迟到计算。忘记打卡的员工,需要其直接上级把员工漏掉打卡的时间报办公室给予补签。
公出: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需在内勤处登记,以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总经理批准,并到办公室登记备案。
请假: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上级负责人事前批准,并到办公室登记备案,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上级负责人和办公室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三、考核制度
全勤奖:每月元,以签到表为准。
1、迟到、早退规定:
上班:8:45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7:45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特别条款:在一个自然月份里,允许二次迟到(不晚于上班时间一个小时,给员工应急时使用。超过一个小时,扣除缺勤时间的工资)。
2、处罚规则:
在一个自然月份里,第三次或更多的迟到处理如下:
A:8:45—9:00上班,17:45—18:00下班,即迟、早退0—1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1%;
B:9:00—9:15上班,17:30—17:45下班,即迟到、早退16—30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2%;
C:9:15—9:30上班,17:00—17:30下班,即迟到30—4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3%;
D:9:30以后上班,17:00点以前下班,按旷工一天计旷工
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
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6天(48小时)者被视为旷工,并予以辞退。
四、考勤统计
各种休假单、加班单应于每月5日前交至财务部。
为加强教职员工的管理,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教职员工上班考勤制度。
1、全校教职员工均实行集体办公制度,每个在岗工作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工作岗位或办公地点上班,严明办公纪律,确保办公时间和办公质量。
2、凡任课教师必须坚持“三、二、一”的办公时间。上午统一办公时间为8点至11点,下午统一办公时间为2点半至4点半(夏季为3点至5点),晚上统一办公时间为7点至8点。凡在统一办公时间内,除上课和下班辅导的教师外,其余教师均得在指定地点办公。
3、凡行政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均实行8小时工作制,原则上执行机关作息时间,晚上按各科、室、组的安排实行轮流值班制,值班时间算当天工作时间。
4、教职工的上班考勤由各科、室、组负责逐日登记,做到一周一小结,一月一总结,并与学校出勤奖和岗位津贴挂钩。
5、凡因病、因事请假不能上班的教职员工,按学校的《出勤请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未办手续或手续不齐全者,作旷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