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读后感【汇总12篇】
有一句名言“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是托尔斯泰写的。我小时候不太爱读书,后来上学时我才慢慢的要看书了。我现在的书柜都有很多书有、《怪物大师》、《查理九世》、《福尔摩斯》……
我最喜欢看的就是。因为里面是讲破案的事,你看完了第一页,你知道了案子的内容,你会想知道接下来是怎么样的。你就会迫不及待的翻开第二页来看。这本书讲了三个故事:一个是《血字的研究》,一个是《四签字》,还有一个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在《血字的研究》里我认识了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和华生医生。福尔摩斯一见到华生就知道他来自阿富汗,是一名军医,这使我很惊讶。原来,福尔摩斯看华生像名医生,却有几分军人的气质,显然是军医。从华生的脸色黧黑,胳膊的受伤情况看出他在阿富汗呆过。
我看了《血字的研究》后更加佩服福尔摩斯了,在这个故事里,福尔摩斯在作案现场的泥地里发现了一串相同的脚印,他看到这些脚印就知道此人20岁左右,脸色发红,右手指甲偏长,是个车夫,抽印度雪茄。福尔摩斯利用这些信息找到了作案的凶手。
从《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字》里,我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位善于观察的侦探,他常常能抓住别人不注意的小细节,发现破案的关键线索,这使他能一次又一次的神奇破案。
这只是《福尔摩斯》的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后来的几章跟加精彩,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去读读看,读后你一定会被《福尔摩斯》迷上的。
寒假里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单看这本书的名字就已经够吸引我的了,书中情节就更是扣人心弦、引人入胜。
从书中我了解到:福尔摩斯是一位世界著名的大侦探,他身高6英尺多,身材消瘦,锐利的眼睛总爱眯着,像时刻都在思考问题,还有细长的鹰钩鼻子很高。他非常勤奋,做事认真、严谨,总能凭借他广播的知识和细心的观察,从不易发现的小小的细节入手,最终将案件破获,使罪犯绳之以法。
我很喜欢这本书,他不仅故事情节吸引我,而且使我明白认真观察和动脑思考的重要性。
前几天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买书。我选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选集,因为我一直喜欢看侦探小说。书里的主角福尔摩斯住在伦敦市贝克街,他和华生是最好的搭档,他足智多谋,神勇无比,诡计多端。遇到难题时他只要吸一吸烟就有了办法。在没有案件办时的福尔摩斯总是觉得很无聊,别人称他为“工作狂”。福尔摩斯喜欢一个人思考,但有时他也派他的.小分队金斯顿那几个小朋友去做。
我觉得福尔摩斯太神奇了,多难的案件到他手里都迎刃而解。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做什么事情都要专心致志,多动脑筋,不怕困难。
什么?“福尔摩斯”探案集?没错,看到这个题目不要太惊讶,因为本人我就是“福尔摩斯”,谁叫我记性差,经常丟三落四,每要一个“失窃”的东西,都要当一回“找尔摩斯”进行“破案”。
第一案件:文具盒失窃案
周六晚上,我开着灯看着《悟空传》,突然想起老师布置的读书笔记还未完成。无奈之下,我只能放下手中的书,在乱糟糟的书堆里取出一本笔记本,伸手去拿文具盒。
咦?我的手怎么没抓到文具盒?不对呀!我文具盒明明在桌子上的呀!我立刻把目光从本子上移开,扫向桌面,我的文具盒丢失了!
我立刻站起身,在房间里进行“地毯式搜索”,可“掘地三尺”都找不到文具盒,更别说它本“人”了。我清清楚楚地记得我的文具盒是放在房间里的呀!难不成它长脚了?这就邪门儿了!
心里这么想着,我又一次进行“全面搜索”,但不知为什么,总找不到文具盒的影儿。这时,妹妹兴奋地跑过来,手里拿着一个青色的东西,兴高采烈地手舞足蹈。我眯起眼睛望去,我的天啊!那正是我的文具盒。
第二案件:书本神秘失踪案
做完读书笔记后,我伸了个懒腰,快速地把东西收进书包。
之后,我用余光扫向桌面,我个乖乖啊!刚找到文具盒,又要找我那本刚买的《悟空传》。
可是当我再次在房间探索《悟空传》时,才猛地记起刚才把读书笔记和文具盒以及《悟空传》一起收进书包了。
于是,我二话不说,卷起手上的袖子,立刻拉开书包拉链,像土拨鼠一样,两只手在堆积成山的包海里寻找《悟空传》,但书包就像无底洞,在茫茫书海中寻找《悟空传》无疑是在大海捞针嘛!
哎,我不由得叹了口气,再次在无奈之下,将书包里的书全部倒出,趴在地上寻找今何在老师写的《悟空传》。终于,在九九八十一难后,我成功找到了那本《悟空传》,原来那本书被压在数学课本下方。但是,望着满地的书,我欲哭无泪--又要重新收拾书包了!
除了以上几个案件,其它“失踪案”也多得数不过来,我这个“福尔摩斯”可被这些案件累死了!可要不丢三落四,谈何容易?当然,我现在只能尽量减少不丢三落四的情况。
什么?“福尔摩斯”探案集?没错,看到这个题目不要太惊讶,因为本人我就是“福尔摩斯”,谁叫我记性差,经常丟三落四,每要一个“失窃”的东西,都要当一回“找尔摩斯”进行“破案”。
第一案件:文具盒失窃案
周六晚上,我开着灯看着《悟空传》,突然想起老师布置的读书笔记还未完成。无奈之下,我只能放下手中的书,在乱糟糟的书堆里取出一本笔记本,伸手去拿文具盒。
咦?我的手怎么没抓到文具盒?不对呀!我文具盒明明在桌子上的呀!我立刻把目光从本子上移开,扫向桌面,我的文具盒丢失了!
我立刻站起身,在房间里进行“地毯式搜索”,可“掘地三尺”都找不到文具盒,更别说它本“人”了。我清清楚楚地记得我的文具盒是放在房间里的`呀!难不成它长脚了?这就邪门儿了!
心里这么想着,我又一次进行“全面搜索”,但不知为什么,总找不到文具盒的影儿。这时,妹妹兴奋地跑过来,手里拿着一个青色的东西,兴高采烈地手舞足蹈。我眯起眼睛望去,我的天啊!那正是我的文具盒。
第二案件:书本神秘失踪案
做完读书笔记后,我伸了个懒腰,快速地把东西收进书包。
之后,我用余光扫向桌面,我个乖乖啊!刚找到文具盒,又要找我那本刚买的《悟空传》。
可是当我再次在房间探索《悟空传》时,才猛地记起刚才把读书笔记和文具盒以及《悟空传》一起收进书包了。
于是,我二话不说,卷起手上的袖子,立刻拉开书包拉链,像土拨鼠一样,两只手在堆积成山的包海里寻找《悟空传》,但书包就像无底洞,在茫茫书海中寻找《悟空传》无疑是在大海捞针嘛!
哎,我不由得叹了口气,再次在无奈之下,将书包里的书全部倒出,趴在地上寻找今何在老师写的《悟空传》。终于,在九九八十一难后,我成功找到了那本《悟空传》,原来那本书被压在数学课本下方。但是,望着满地的书,我欲哭无泪--又要重新收拾书包了!
除了以上几个案件,其它“失踪案”也多得数不过来,我这个“福尔摩斯”可被这些案件累死了!可要不丢三落四,谈何容易?当然,我现在只能尽量减少不丢三落四的情况。
什么?“福尔摩斯”探案集?没错,看到这个题目不要太惊讶,因为本人我就是“福尔摩斯”,谁叫我记性差,经常丟三落四,每要一个“失窃”的东西,都要当一回“找尔摩斯”进行“破案”。
第一案件:文具盒失窃案
周六晚上,我开着灯看着《悟空传》,突然想起老师布置的读书笔记还未完成。无奈之下,我只能放下手中的书,在乱糟糟的书堆里取出一本笔记本,伸手去拿文具盒。
咦?我的手怎么没抓到文具盒?不对呀!我文具盒明明在桌子上的呀!我立刻把目光从本子上移开,扫向桌面,我的文具盒丢失了!
我立刻站起身,在房间里进行“地毯式搜索”,可“掘地三尺”都找不到文具盒,更别说它本“人”了。我清清楚楚地记得我的文具盒是放在房间里的呀!难不成它长脚了?这就邪门儿了!
心里这么想着,我又一次进行“全面搜索”,但不知为什么,总找不到文具盒的影儿。这时,妹妹兴奋地跑过来,手里拿着一个青色的东西,兴高采烈地手舞足蹈。我眯起眼睛望去,我的天啊!那正是我的文具盒。
第二案件:书本神秘失踪案
做完读书笔记后,我伸了个懒腰,快速地把东西收进书包。
之后,我用余光扫向桌面,我个乖乖啊!刚找到文具盒,又要找我那本刚买的《悟空传》。
可是当我再次在房间探索《悟空传》时,才猛地记起刚才把读书笔记和文具盒以及《悟空传》一起收进书包了。
于是,我二话不说,卷起手上的袖子,立刻拉开书包拉链,像土拨鼠一样,两只手在堆积成山的包海里寻找《悟空传》,但书包就像无底洞,在茫茫书海中寻找《悟空传》无疑是在大海捞针嘛!
哎,我不由得叹了口气,再次在无奈之下,将书包里的书全部倒出,趴在地上寻找今何在老师写的《悟空传》。终于,在九九八十一难后,我成功找到了那本《悟空传》,原来那本书被压在数学课本下方。但是,望着满地的书,我欲哭无泪--又要重新收拾书包了!
除了以上几个案件,其它“失踪案”也多得数不过来,我这个“福尔摩斯”可被这些案件累死了!可要不丢三落四,谈何容易?当然,我现在只能尽量减少不丢三落四的情况。
在《福尔摩斯探案集》里的第一章,福尔摩斯见到华生的第一眼就知道华生是从阿富汗战争中的军医,福尔摩斯很喜欢华生虽然福尔摩斯。
和华生是初次见面,福尔摩斯就对华生有很大的兴趣,所以打算和华生一起租一个房子住,这样华生可以学会自己的知识,华生还能帮助自己办案,还可以从华生哪里学会一些,自己不知道的知识,当然如果福尔摩斯自己的不需要的知识,福尔摩斯就不用学会,华生也能学会自己的知识,福尔摩斯觉得很公平,因为这样就可以互相学习,对自己或者对方都有好处,所以福尔摩斯是一个很聪明的人。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亚瑟柯南道尔。
这本书主要讲了华生从阿富汗战争中回到英国,经人推荐,便和歇洛克福尔摩斯住在了一起,且很快之间便成了朋友。在这期间,福尔摩斯不断接到许许多多的案件,他也从一个普普通通的英国人,变成了闻名伦敦的大侦探。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福尔摩斯在接到每一个案件时的不同的神情和举动,每一个案件他的表情都不一样,这关系着这案件是否复杂,能不能解开2。我每一次读到福尔摩斯解开了那一个个令人头疼的案件时,总会让我拍手叫好!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我若有所思。歇洛克福尔摩斯小时候没人认为他以后会是一个大侦探,更有人认为他脑子坏了,总想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虽然大家对他冷嘲热讽,但福尔摩斯并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而是朝着这个方向努力,最终成为一名大侦探,这告诉我们,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任何人都无法改变自己,只有自己有梦想并朝这个梦想不懈努力,总有一天,你会终成正果。我还感受的到福尔摩斯能成为大侦探并不是因为他聪明,而是因为他善于观察,用自己的眼镜去发现蛛丝马迹;他善于思考,有时想个答案,几秒钟就想好了。跟重要的是,他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为了想一个问题可以想整整一夜。我们在学习上并不是聪明的人就能学好了,而是要勤学苦练才行,爱因斯坦说过:1%的天赋+99%的勤奋=成功。
读书令我而快乐,我爱读书!
今年暑期,爸爸送给我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它足足有1000多页,是我们家最厚的书了。因为我以前听到过“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却没有读过他的故事,所以我的好奇心使我飞快地把它读完了。
这本书选取的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回忆录》、《归来记》、《巴斯克维尔猎犬》、《恐怖谷》、《最后致意》、《新探案》八个长篇。据译者称,这些大都是阿·柯南道尔有代表意义的作品,基本上囊括了福尔摩斯探案故事的精华。
福尔摩斯对于当代文学、天文学、哲学和政治几乎一无所知。然而他对某些方面研究工作的热忱却是惊人的,在一些稀奇古怪的知识领域内,他的学识异常渊博。因此,他往往语出惊人。他有对于人的大脑的比喻以及对知识的选择记忆的精辟论述。他对约翰·H·华生吃惊于他不知道太阳作文/系的构成所说的:“这又与我有什么相关?你说咱们是绕着太阳走的,可是,即使咱们绕着月亮走,这对于我或者对于我的工作又有什么关系呢?”从而看出,福尔摩斯是一个务实的人,只专注于他自己的工作,对于工作之外的事情充耳不闻。所以他在探案领域出类拔萃。
福尔摩斯的智慧不仅仅体现在他的语句中,他破案时的一举一动都是那么认真。任何一个罪犯都是会留下痕迹的,而福尔摩斯就是抓住了这些蛛丝马迹,运用智慧,成功破案的。比如他在破解“跳舞的人”的这件案子的时候,运用智慧,把每个符号一一联想成一个字母,然后翻译出了罪犯留下的暗语。最后,福尔摩斯以牙还牙,也写了一张暗语给罪犯,犯罪上了当,被捕。
我十分敬佩福尔摩斯,敬佩他对工作无比投入的精神。联想我自己的学习,也要像他一样,要专心致志。
我最喜欢去福州路的上海书城看书。也就是在那里我被《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套书给深深的吸引了,所以我把此书一股脑地全读完了,读完了还爱不释手的接着重读。从此我成了福尔摩斯迷,而此书的作者也成了我的偶像。
作者阿瑟?柯南?道尔,英国人。先学医,后弃医从文,开始了自己侦探小说写作生涯。在《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成功地塑造了侦探人物——歇洛克?福尔摩斯,而闻名于世。
小说中的福尔摩斯已经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福尔摩斯也成了神探与智慧的代名词。这位口衔烟斗的神探,在离奇的案件中,用冷静的思考、敏锐的观察、智慧的推理,使他与他的搭档华生完成了一件又一件棘手的案件。说实在的,由于作者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个生动逼真的人物形象,在我读完这套书后,就以为在英国历史上真的有那么一位传奇的人物存在。就因为受这套书的影响,如今的我正在好好地、努力地学习,立志长大了一定要去英国的伦敦大学深造。这样的话,就可以近距离感受作者笔下的人物福尔摩斯所生活的地方。
作者可能也不会想到自己的作品《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会成为一部不朽的传世作品。一百多年来被译成多种文字,风靡全球,倍受读者喜爱,是一部人人都不能错过的侦探小说。由此可见,作者的笔下的人物已经深入人心,其影响之深远。否则今天的我,不可能看到这部著作。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时,我发现作者笔下的福尔摩斯办案时勤于观察,善于思考。的确,我的观点很快的就从书中就得到了证实:因为他每次破案时几乎会用上一些表示“看”的词如:观察、端详、窥视、盯、瞄……。曾经有位名人说过这样一句话:“观察对于儿童之必不可少,正如阳光、水分、空气对于植物之必不可少一样。在这里观察是智慧最重要的能源。”确实如此,在生活中处处都需要勤于观察和思考。而这种习惯的养成将会给我们的学习带来莫大的好处与收益。我会向阿瑟?柯南?道尔和他笔下的人物福尔摩斯学习的。也正是从他和“他”的身上。
我最近迷上了《福尔摩斯》,妈妈给我买了一整套,我每天都看,里面的侦探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读了《福尔摩斯》以后,我从中体会到福尔摩斯的机智与聪明。比如在《夺命的结晶》这册中,福尔摩斯居然一次性解决了三个案子。“他”以一根法式长棍面发现了这个案子的特点,救出了苏格兰场的警探,工人被扣工钱,福尔摩斯靠一堆零碎的数字为工人讨回公道。还有一宗看似普通的`食物中毒事件,竟成了致命的投毒案,背后更隐藏着不为人知的心酸,可福尔摩斯轻而易举地破了三宗奇案。
此外,《福尔摩斯》还让我学到了许多成语。比如:孔武有力、大动肝火、苟且偷生、咎由自取等许许多多有趣的成语。这套书还有很多科学知识和实验,让我的脑子变得更灵活。比如,玉米变爆米花、制作“无壳蛋”,等等,都是很有趣的小实验,我还按照书里介绍的方法制作了一个“无壳蛋”呢!书里还有很多小玩意,我按照书里的方法,剪出一个长达120厘米的“百变魔尺”,太好玩了!
我把福尔摩斯的探案集看完之后,觉得非常好看,因为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嘛,所以,我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
这本书里,讲了福尔摩斯办的所有奇怪的案子,比如: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巴斯克韦尔的猎犬……这些案子,可以说是十分荒唐。那些诡计多端的犯人,总是想出哪些令人捉摸不透的想法。然而,福尔摩斯没有像苏格兰场的其他官方侦探一样,用死板的破案方案去一些犯人的想法,而是设身处地地想一想,犯人定的计划应该是怎样的。
福尔摩斯是一个十分厉害的侦探,如果他真的在世界上的话,一些大案子,肯定会被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