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协议书9篇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丙方(连带责任保证人):
经甲、乙、丙三方自愿、平等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计人民币(¥:),利息按月息%计算,每月付息。乙方不得逾期还款,否则应向甲方支付预期部分每日千分之的违约金(即每日元)。
二、借款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还款日期和方式:年月日前通过电子转账或现金方式还款。
四、乙方将借款专属用于。甲方有权监督借款的用途及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乙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乙方如不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的违约责任。
五、为使乙方按合同约定归还借款及利息及其他合同责任,乙方自愿将其所有的坐落在(房屋产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或提供担保。抵押物担保的范围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如发生乙方逾期归还借款、利息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就乙方提供的担保物拍卖、折价、变卖,并就实现抵押的费用优先受偿。
六、如果乙方隐瞒事实以及提供虚假文书、破产(法人)、死亡(自然人)或与第三人发生债务纠纷等可能导致债权人不能完全实现的情形,甲方有权提前实现债权。
七、丙方自愿为乙方向甲方的借款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第八条所列各项费用和实现担保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
八、如因乙方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连带责任保证人(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贷款方:
借款方:
担保方: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贷款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分期还款计划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第二条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利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作担保。
第八条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补充条款:。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份,担保方份,公证处一份。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出借方): ,身份证号为:
乙方(借款方): ,身份证号为:
丙方(担保方): ,身份证号为:
乙方因经营(家庭)需要向甲方借款,丙方为乙方归还借款提供担保,现就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甲方出借人民币 元给乙方。
2、借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利息按月息 计算,乙方应当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利息支付给甲方。
4、乙方逾期支付利息或到期的本金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归还余下未付的本金及未付的利息。自乙方逾期的次日起,乙方除按本协议第3条规定继续支付利息外,还应当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余下的本金及到期利息为基数,按每日千分之三计算,直到付清为止。
5、丙方对乙方向甲方归还借款、利息、违约金、甲方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两年。保证期限内,如甲方与乙方就借款的期限、利息、违约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事项等达成新的协议的,无须经过丙方同意,丙方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因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清远仲裁委员会在东莞仲裁。因乙方违约导致的诉讼、仲裁,甲方的律师费、仲裁费用、调查取证、担保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各方的送达地址为:公司的送达地址为公司注册地,个人的送达地址为身份证登记的地址。
7、本协议自三方签署之后即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签订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丙方:(保证人)
工商执照号码:
甲、乙、丙各方经过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充分协商,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具体约定
(一)借款额度和期限:人民币(大写)万元,借款期限。借款日期和金额以借据为准。
(二)借款用途:主要用于短期流动资金,甲方应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做违法活动。
(三)借款利率:月。
(四)还款方式: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本,利息在借款时付清。
二、保证条款
(一)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丙方做为保证人对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日内,保证人代甲方偿还乙方到期资金的本金和新增利息;
2、本合同项下资金的罚息;
3、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4、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责任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保全费、公告费、差旅费等)。
5、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6、保证人在借款合同生效期内,不得出售自己的土地、房产、汽车等固定资产;不得变更、出售、减少自己的股权。特殊情况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7、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三、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1、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2、甲方违反借款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3、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4、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或保证人擅自处分合同项下的固定资产和股权;
5、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6、甲方或保证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借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1、甲方逾期还款,除应付利息外,延期日按借款额日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全部借款,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3、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四、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市人民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
五、其他
(一)本合同附件借据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出借人):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 住所地: 。
乙方:(借入人):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 住所地: 。
丙方(担保人):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 住所地: 。
乙方因XX之需而向甲方借款,丙方为担保人,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元整(大写: ),月利率 %,借款期限为 ,即从XX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届期本利一起归还。
二、该笔款项甲方另有它用,乙方逾期还款将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若干,若乙方不能按期还款,则需按每日 元向甲方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
三、若因乙方逾期还款而被甲方诉至法院,则甲方已负担的律师费等为讨回该笔借款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确认其于签字之时已收到该笔款项共 元(大写: ),不再向甲方另出收据。
五、丙方自愿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逾期还款违约金及甲方为讨回该笔借款而产生的费用,担保期限为还款期满之日起两年。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保证方:
XX年 月 日 XX年 月 日 XX年 月 日
甲方(借出方): 合同编号: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址:
乙方(借入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由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民间借款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条款,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数额:出借方于年月日借给借款方人民币元整(大写:)。
第二条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借款利息:双方约定借款利息为%。
第四条 违约责任:借款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本息,借款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本息,出借方可以要求借款人按日加付本息的万分之的违约金。
第五条 本协议自出借方提供借款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3.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甲方(出借方):
住所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方):
住所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双方为保证借款的顺利实施,并维护各自的经济权益,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双方同意,乙方向甲方借款作为乙方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
二、借款由甲方借出,由乙方作为借入方。到目前为止,乙方已实际收到甲方借款人民币 元(RMB )。甲方同意按照乙方实际经营需要,陆续向乙方提供借款,最终借款数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利息清算按日计算。
四、借款期限:双方应当于每个会计年度末结算一次已发生的借款及利息,具体还款计划另行协商确定。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收据,乙方所出具的收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将所出借款项打入乙方如下账户:
乙方用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六、保证条款:
1、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还本付息。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偿还借款,每逾期一日,应按照逾期未偿还的借款金额每日利息的万分之五计付罚息,直至全部借款归还为止。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责任。
3、当甲方认为乙方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偿还能力之情形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乙方应及时返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借 款 方:
法定代表人:
贷 款 方:
法定代表人: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 (大写)元。预计用款为一年 元; 年 元; 年元; 年 元; 年 元;
第三条 借款利率: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如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0%.
第四条 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就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 年元; 年 元; 年 元; 年 元; 年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五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代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七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八条 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盖章) 贷款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立合同单位:
(以下称借款方)
(以下称贷款方)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贷款种类:
二、借款金额(大写):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按委收息,利随本清。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 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借款实
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为凭分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
2、还款方式: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人,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
证人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能力。保证人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
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
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
八、 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将
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依法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
的贷款利息的 %计逄,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
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
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
存款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
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到期前
日内向银行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
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
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
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九、其它:
除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
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
在 天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
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消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 份,报
送有关单位各留存1份。
借款方:(公章)贷款方:(公章)
地 址:地 址:
法人代表:(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保证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