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叙事作文300字(通用6篇)
“事”有多种。有开心的事,伤心的事,难忘的事……然而,往事——是最让人难忘的,因为往事是过去的见证,往事是自身的经历。
对于往事,为什么总会让人感到有一种伤心难过的感觉?为什么往事让人难忘?为什么有的人不愿提起往事……这都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才能回答。我记得在《往事只能回味》这首歌曲中有“时光已逝永不回,往事只能回味”这么一句。很明显,这句话说明了时光一去不回头,然而往事也只能回味。往事只能回味。
记得小时候,爸爸妈妈去广州打工去了,我也就被爸妈全托给了外公外婆。在我三、四岁的时候,和外公外婆他们去了上海。在上海,我享受到了大人们给我的爱,明白了什么叫幸福。也许,别的孩子会想自己的爸爸妈妈,但是,在上海的几年里,我记得我并没有或多或少地想过他们。我只记得外公外婆他们对我的关爱。
初到上海,我还只是一个懵懂无知的孩子。每天晚上,外公首先对我和表哥说好,明天早餐吃什么,那个时候,我和表哥会毫不犹豫地说出:南翔小笼包子。每次去,我和表哥都能吃上好几笼呢,那个时候,我们并没有发现外公在旁边看着我们,自己并没有吃,而是叫了一碗豆浆和一根油条。晚饭后,外公带着我和表哥一起去公园里散步,一路上,你追我赶,有种说不出的快乐。几乎每个星期六或者是星期日,外公都会带着我和表哥一起去玩。去“上海西郊公园"看动物,去“锦江乐园”游玩……这些都在我的脑海里历历在目。
有一次,我的手臂的下方长了一个圆圆的,大大的东西,外公外婆急了,马上带我去医院。医生诊断后,发下了“打十枚青霉素”的指令。现在想想,都让我记忆犹新,那个酸劲,真的不好受,何况打十枚。即使这样,在外公面前我都没流下眼泪。可见我在那时是多么在意外公在我心中的形象。
去年暑假,我住到了外公家,回来的时候,是外公把我送上车。没想到,这竟成了我和外公的最后一次见面,这个暑假,也成了我和外公的最后一次的生活,这个车站,成了我和外公阴阳两隔的交界。回想起以前的时光,真的让我难以忘记,让我不能相信我的'外公已经走了,而且是永远的走,再也回不来了。
往事,就是这么让人难忘;往事,就是这么令人伤心;往事,就是这么把人的心给掏走了。我喜欢往事,因为往事中有我与外公的记忆,有我的快乐,伤心,有我的酸甜苦辣。
胡妍先生,是我的启蒙老师,也是我的母亲,自三岁时,懵懂无知的我才刚咿呀学语,她对我的教导就从那时开始。
刚到三岁,我的智商只能达到会说话那种地步,而不能达到认识很多字,她就开始教我认字,有一天,她让我坐到我的书桌上,给了我一本巨大的黑色笔记本,上面有着一个个以她娟秀的字迹写出的词语,拇指、雨点、她们……自此,我就开始认字,在五岁时,我已经认识五百余汉字,我小学的语文基础也就由此而来,这是她对我的教诲,这本笔记本现在还留着,在我写着这篇文章时,这本笔记本正伏在我的左手边,这将是我永久的回忆。
小学刚开始,她抱出一大堆数学习题,加减乘除应有尽有,我本懒惰,怎会愿意写这些习题,但是无奈,在她以电视和娱乐时间作为条件要挟我的情况下,我只得硬着头皮奋笔疾书,一本又一本的写着。最终使得我在小学一年级的公开课时,以超凡脱俗的计算能力大放异彩,得到老师的关注。而且,从小她就培养我的英语对话能力,给我买《三只小猪》的英语教学动画片,以一种寓教于乐的方式让我热爱学习。直到小学一年级期末考试时,我以全科满分的成绩先声夺人,成为我梦寐以求的年级第一,她为了鼓励我,帮我买了我期盼已久的电脑,也让其他人对我刮目相看,电脑我现在仍在使用,这一切,都拜她所赐。
不过有得必有失,电脑大大增加了我的贪玩之心,使得我的学习早已大不如前,这也使她有些无奈和愤怒,特别是在四年级开始写作文时,由于过度贪玩,导致我的作文不堪入目。那时,幸亏有她,是她教我作文该怎么写,她也帮我购买了大量的课外书籍,让我的'阅读兴趣渐渐浓厚,渐渐的,我开始会写作文,也爱上文学,爱上写作,现在,我虽说不上博览群书,但也算是小有收获了,这才成就了这个认真酝酿和思考,完成这篇文章的我,只因她对我的教导。
不过,她交给我最重要的还是一种态度,一种一丝不苟,认真细致的学习态度,也是做人的态度,起初,我并不了解她有何目的,我也不会去认真听,依旧我行我素,但是,当我在学习和为人处事时吃了大亏时,想起了她对我的教诲。于是,我开始参透和理解她的话,慢慢的,我原本一直下滑的成绩,渐渐的有了起色,也有了许多的朋友。她还教了我一种于我来说是终身财富的性格,那就是乐观,不要为眼前的困境所烦恼,不要为不值得的人或事所苦恼,因为那根本没有意义,阳光一点,向前看,以一种free的生活态度去迎接我的bestlife。
多谢她的教诲,造就了现在这个乐观向上,积极活泼的我,也许对我来说,传说中的bestlife还是遥远的琼楼玉宇,但是,在她的帮助下,我走出了那段阴影,成为了现在的乐观少年,虽然我现在还不能达到bestlife,但是,我的生活已经成为了无忧无虑的freelife。
只因有她,才有了我的生命与家庭;只因有她,我拥有了现在的freelife和乐观精神,只因有她,我有了那一丝不苟的态度。我与每个人的相遇也许都是一种缘分,正因为我拥有与她相遇,让她成为我的母亲和启蒙导师的缘分,才有了现在的我,也许下辈子,我们再也不能相见,但是,我将会以我与她在一起的.剩余时光来成为她身后坚实的港湾。
冬雪春融,花谢花开,星辰斗转,岁月变迁。生活中,有许多美好的事物,都在不经意间悄然消失。
在漫漫人生的旅途中,我们曾被落花感动;我们曾被飘雪感动;我们曾被自己感动;我们曾被他人感动。感动,是上天赐于人类最美丽的情感,感动是人与人之间真情的流露。
在校园这个培育灵魂的地方,从来不缺少感动。感动不一定需要泪水,感动就在你我的身边。它需要我们的眼睛去发现,它需要我们的心灵去感受。
从初中过渡到高中生活,从有爸爸妈妈的专车接送,变成了每周一接一送;从每天都和爸爸妈妈相伴,变成了只有周末和爸爸妈妈在家相聚,而与同学的相处时间延长为5个日夜。现在细细回想,有很多事情值得我说一声:“谢谢!”
军训最后一天,我们坐在这个教室里看书、写字,突然张老师发话了:“我们的课本和学习资料现在就堆在一楼的资料室,谁去搬呢?要知道我是大男子主义,是男人,就得会干力气活,所以这次的搬书的重任就由男生来承担了,女生嘛,只要参与就可以了。”于是我们出动了。厚重大件的箱子男生都搬了,而我们这些女生每个人只手捧薄薄的几本书,轻轻松松地上楼了。一路上,别的班级的拎着书的女生都向我们投来羡慕的眼光。
我想说:“感谢您,我们的班主任,你是一个睿智的老师,您善用独特的方式来呵护我们。”我更想说:“感谢你们,各位男同学们,你们的大度和担当,让我们无比自豪。”
在余高生活了几个礼拜,我们的座位要进行一次调整。调换位置,就得把自己的桌椅都进行一次“乾坤大挪移”。但高中的课本资料实在是太多了,我拉着满抽屉书的桌子,累得够呛,但是很快就有男生过来帮忙,我连声说谢谢,可是他却不以为意,在帮我搬好桌子后,又转头去帮另一个女生了,而后来我观察了一下班里其实有许多男生在主动地帮女生拖桌子。这次虽没有了张老师的“命令”,我们班的男生却仍如此积极。
我是一个慢性子的女生,有几次晚自修的铃声响了,我还在理东西。好几次都看见我们班教室的.门窗是是两位男生负责关好,然后再离开的。突然明白他们虽然是自修课噪音的发源地,但他们个性鲜明,各有所长,毛糙的表面掩盖不住一颗仔细认真的心,是他们让我们学习之外的生活显得丰富多彩。
除了教学的老师和同学,还有她们——生活老师每天与我们相伴,她们虽不在教学的一线,但她们总在默默奉献,每天检查寝室、准点登记人数、指导打扫卫生,记得又一天晚上我替寝室长签名,在跟生活老师道别时说了一声:“辛苦您了。”只见她愣了一下,笑了笑,说:“哪有你们辛苦,晚安。”那时我的心头似乎被什么挠了一下,痒痒的、涩涩的。班主任、教学老师和生活老师虽说各有其职,但又是一个整体,一环一环,每个环节都是那么重要。
事情虽小,场景也不是那么华丽,但却能折射出老班的一种魄力,男生的一种精神,生活老师的一种品质。我欣赏这种场景,更欣赏场景中的人。
在这里,有情有义,有苦有乐,有过那些感动!
在这里,有我们军训时那难忘的辛劳,有我们三年艰苦的拼搏奋发!
在这里,有我们最珍贵的回忆,有我们最知心的朋友!
小时候,我的邻居是一户富裕的家庭——夫妻两口子十分恩爱,还悉心照料着他们的女儿,欣欣。那时,当我从幼儿园回到家後,我便会听到邻户传来美妙的琴音,那便是欣欣所弹奏的优美乐章。吃过午饭後,我便会从邻户的门隙中窥探正在练习芭蕾舞动作的欣欣,她那优雅的舞姿总有一种魔力吸引别人驻足欣赏。而我只是个爱到游乐场,与一些我不认识的小孩打成一片以及因玩至满身泥巴而被妈妈拖回家打骂的调皮女生。回想起来,那时候的我还挺羡慕这位小公主头上的「光环」,因我只有在旁看份儿……
虽然我和欣欣的生活截然不同,但我们却在彼此之间?
哈哈!可别要被我老爸稳重踏实的闷蛋形象所骗到,其实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孩子,而他疼爱着这个儍呼呼的.我。毎天当爸爸一下班回来他便会抛下那个沉甸甸的公事包,跟我説一些由他创作的有趣故事。虽然爸爸毎次説故事的时候,都会挂着一对充满血丝的眼睛,但他依然耐心的把毎个精彩的故事章节以语话的方式,呈现於我的眼前。
有一次,我在幼儿园与欣欣分享一些由爸爸创作的故事候,欣欣出乎意料地被这些章节所吸引,她回家後更恳求毋亲允许她参与我家的毎天故事时间。而这些奇妙和快乐的故事使得两个稚嫩的面孔一同被这些故事带到趣味丰富的王国,使得两颗纯真的小脏一同感受到冒险者沸腾的血液在流动,使得两个透亮的小眼睛一同看见故事中那惊心动魄的山崖……
就这样我的童年便变得十分充实。虽然欣欣依然是能歌擅舞的公主,我依然是在泥巴打滚的脏小孩,但爸爸一个又一个的故事却把我们的生活串连在一起,使我们能找到一本充满童年回忆的故事书。
他遇见她的那一年正值十里樱花盛开的季节。
漫天的盛世樱花似从雨中飘佛而来,纷纷扬扬地洒落至人世间,弹奏出若有若无的淡淡的调子。他只身庄重地站立在远处的山坡上,遥望着渺渺茫茫的稀疏的景致。而久远的几十方寸的土地上却战火连绵不断,巨热燃烧的'烈火与杳杳人声的鼓角边塞声正隐隐作响。
他并非是想要去奔赴战场。可是这世道,容不得他去做出半分的抉择。
他正被这世道尽握在手心里,任由它慢慢来回辗转地宰割。这并非是他的天下,这是君王的天下。他插不上任何的一句话。
他的身子在山坡上仍旧是坚硬的挺立着,不肯倒下去。眼前渺茫的一切是他故国的土地,而身后重重叠叠的烈马奔赴声,是敌军临下。他努力强迫着自己睁开满是风沙的血眼,辨识着前方援军的快速到来。竟晓不得究竟是风沙太大,还是殷红的血早已灌满了双眼,他已经意识模糊了,残破的双手在也扛不起进紧握的枪戈。黄风一过,便意料之中的,笔直地倒了下去。
他似乎瞥见周围雪白的樱花瓣正漫天的飘落,落在他的眼睛上,落在他正颤抖的睫毛上,复合住岁月所给他创生出的种种弥伤。接着是一阵安然的白檀木的香气,像是儿时慈爱的祖母身上的味道。那香气悠悠然的飘荡在他的心口,一点一点埋没掉他身上的疼。他这才闭上双眼安然的睡了过去。
他醒来时正是烽火正告急的下午。那时连绵的战火迅速地烧尽边塞的残台边城,冲到城内来。他的心里正着急似火,却怎么也动不了了。他愤怒地咬着牙,抬起沉重的'眼皮来看着面前的人,执意要坐起来。
面前的人是位眉清目秀的乡间女子。她的眼角还并未完全然间人世间繁杂而嫣红的烟火,只是轻轻淡淡的,像极了凉秋里孤单寂寥的几片红霜叶。衬着秋后越发干净明朗的天,又像是迎来了旧时江南午后淅淅沥沥的一场湿泠泠的秋雨。萧索寒至,却又极其的舒心淡雅。
她低头不语。只是死死地摁住他,眼睛放在他的身上,摇摇头。
他也不再挣扎。任凭她细心地包扎。战火连绵的数个夜夜晚晚,她陪伴着他守在床边,寸步不离。他内心里在顽强地挣扎,她低头默默地做着针线。两个人的心思,任凭谁也猜不透彻。
数个月后,他已经完全痊愈。他从床上坐起,那女子却再也没死死地摁住他,只是起身静静地站立在一旁,那双清清亮亮的温柔的双眼仍旧是放在他的身上。他也未说话。只是他这么想着,若是奔走匆匆似流水的岁月停留在一刻定是不胜美好。可他,是名战士。战士,是怀着天下的责任来担负这天下人的命运。
他仍旧是做不起他的抉择。
他义无反顾的转头走去。没有丝毫的留恋般的大步走着。他并不知道身后那双温柔的眼睛看了他多久。只是漫天的樱花啊,遮盖住了过往的她和他。再也找寻不到踪影。
多年之后,仍旧是樱花散漫人世凡间的一天,飘飘洒洒的来回奔赴落满肩头。凯旋而来的将军骑马缓缓而归,马背上的不只是战国的荣耀,更是岁月的流逝所经历的.沧桑。岁月已经刻画了太多的伤口,来不及缝合了。将军想着的,却是当时那双明亮似良玉般的好眼睛。
不知道她还在不在当初的那片山坡上。将军一人一马单单落落地行着。马蹄所碾压的樱花瓣陷入泥土里,无生无息的像是揭不起的过往的时光。他抬起眼睛来向着过往的山坡观望,却迎撞上那双明亮似繁星的双眼。
一如既往地映着他的身影。
而樱花,停留在这久远的一切,静下来,像是一场终止的雨雪。
小博和小齐原本是一对好朋友,后来却因为一件小事而吵翻了脸。有一次,小博买了一把崭新的圆规,小齐看了,拿在手玩弄了半天,舍不得还给小博。一天,小博在早写时发现自己的圆规不见了,他着急得不得了。那可是小博最心爱的圆规呀!他把自己的书包翻了个底朝天,就是没有找到。忽然,他一眼看见了小齐拿着一把跟自己一模一样的圆规,便冲上前去,一把夺下小齐手里的圆规,说:“哼!你这个小偷!”小齐被这突如其来的事吓呆了,好久才回过神来。
“我怎么了,你怎么抢我的圆规呀?”
“这把圆规是我的!你偷了我的圆规!”
“这圆规是我昨天才买的。”
“你说谎,这把圆规分明就是我的!”
小博指着圆规上的一张贴纸,说:“我的圆规上有这张贴纸!”同学们陆续围了上来,纷纷责怪小齐偷别人的东西。小齐顿时感到无地自容。他说:“我……”“你不用再狡辩了!偷了别人的东西还不认,真不知羞耻!”小博狠狠地说着,拿着圆规走了。
回到家后,小博正要拿作业写。“咣”一声,一把和从小齐手里夺过的圆规一模一样的圆规从书包里掉了出来。小博后悔自已当着别人的面,骂小齐是小偷。第二天,小博拿着小齐的圆规,放在了他的'桌上。
傍晚,小博在路上走着,听见有人叫他,回头一看,原来是小齐。小齐气喘吁吁地说:“你怎么不等我一起走呢?”小博低着头说:“我…我错怪你了。”小齐拍拍小博的肩膀,说“没关系,谁叫我也买了一把圆规昵。”小博抬起头,说:“真的吗,我们还是朋友吗!”小齐点了点头:“我们永远都是朋友!”他们的手紧紧地握在一起,脸上露出了高兴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