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我初中作文【必备6篇】
我长大了。因为我已经是初中生了,不再是无知、幼稚的小孩子了。老师用他们的汗水哺育我们,让我们有了优秀的成绩,老师的表扬最重要了,因为我亲自体验过了,一次小小的表扬,让我对英语更感兴趣。如果有人问那个爱受表扬的人是谁?我会毫不犹豫地说:“是我”。
平时,我喜欢一边听音乐一边写作业,但是我不会唱歌,因为我认为音乐,自己一个人在心里慢慢地品味它韵美的地方,并不一定把它唱出来,才说你喜欢音乐。听音乐,可以当做催眠曲,也可以让自己身心放松。如果有人问有谁喜欢听音乐?我会大胆地讲:“我”。
我有一双极小的眼睛,整张脸就属鼻子最倒霉,它每天必须得支撑一副眼镜架,眼睛非常感谢鼻子,为了给它减轻一点负担,眼睛便去请耳朵兄弟帮帮忙,让他们拖住镜架,这样鼻子就轻松多了。由于我爱吃辣,所以满脸都长满了豆豆,豆豆一家可真小气,不愿意让人碰,一碰就痛。在眉毛上有一条刀疤,那是小时候掉到河里被石头扎的纪念品,让我至今还记得。
我最喜欢拥有许多好朋友,因为朋友多,所以以后的路会更广,并且朋友也是诉苦的对象,当自己伤心难过的时候,朋友会安慰。在人生道路上,是不可以没有朋友的,正是因为有很多朋友,才让我明白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友谊。
这就是我!一个平凡、爱受表扬、爱听音乐的初中女孩!
这就是我 初中作文
人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个性,没有别人可以代替,多姿多彩的人生就是因为有了个性,才会越发的灿烂精彩。当然我也有自己的.个性,这也让我的生活更加有趣。
我的个性可以用两个字表示:吝啬!
去年夏天,我们一家人去三门岛旅游。那儿的海鲜真是特别的好呢!于是,妈妈说要买几斤海螺肉回家尝尝鲜。我们来到海产专卖市场,一家店一家店的看。我们进了一家店,妈妈问:”响螺肉多少钱一斤啊 “"100元一斤。”店主笑兮兮地迎上来,“要不要来一斤啊 ”我气急了,这哪值啊,摆明了要敲竹杠嘛!
我拉着妈妈就跑进第二家店。我问:“这响螺肉怎么卖啊 ”“80元一斤。”那店主眼皮子也不抬一下。哼!我又不高兴了,这什么态度啊 有没有把顾客放在眼里啊 我又走出店门……
“走了一个上午啦,就买50元一斤的那家吧,我累坏啦!”妈妈在后头喊着。我见妈妈累了,就说:“您回酒店吧,给我40元,我买给您看!”我一副斗志昂扬的样子,少花10元,累也是值的!妈妈拗不过我,扔给我50元就走了。我又看到一家店,上面写着响螺45元/斤。我对老板说:“这响螺40元卖给我一斤行不行 ”“小妹妹,我们的价钱已经很低了!”“可我只有40元,老板,你就卖给我一斤吧!”“唉,算了算了,40就40!”.哈哈!成功了!幸好妈妈给我散钱了,不然就不能圆谎了。
我提着响螺,心里美滋滋的,回到酒店,爸爸还夸我是小经济学家呢!
我就是我,你愿意和我交朋友吗
(对事例的描写生动具体。但是,只用一件事写个性是不够的,要多点事例,而且更重要的是,一定要有精彩议论,吝啬这个性好吗 好在哪里 你应该骗人吗 )
这就是我
初一四班 刘** 21
94年10月15日的早上,伴随一声响亮的啼哭,我来到了这个绚丽的世界,我的生命就此拥有个性。
我,一个“乐天派”.我是出了名的淘气鬼。为此,父母给我起了一个小名——“欢欢”.小时候,我是个安静不下来的孩子,最喜欢满屋子乱跑,在地上又滚又爬,不亦乐乎。于是,我变成了亲戚长辈们眼中调皮的.标准,要是评论哪个好动的孩子,都会说:“他啊,像’欢欢’那样调皮呢!”
我,一个话匣子。我的口一开就合不上。晚上在家吃饭时,饭桌上谈话的主角永远是我,我每天都要在那个时候“倒”出一箩筐话来。可是说了半天,饭还没来得及吃上一口呢。
我,一个热闹人。因为性格开朗,我尤其热衷于交朋友。升上初中的第一天,我就耐不住寂寞了,索性拿了纸笔到处“采访”班上的新同学。只一天的工夫,我就认识了半个班的同学,“收集”到了好多新朋友,为我适应初中新生活打下了一个基础。
我,一条“书虫”.平时没事干了我就“啃书”,这可是我的每日“必修课”!被我“啃过”的书不计其数,如果哪本书“味道”太好了,我定要再去“啃”它几遍。要问我究竟“啃”些什么书,那可就不好说了:文学著作,科普书,科幻小说……就连报纸刊登上的“豆腐块”文章,我都要去“尝尝鲜”.看!这就是我——留着一头短发,带着一副眼镜,嘴上总是挂着顽皮的笑。对,这就是我,淘气的我,活泼的我,快乐的我,独一无二的我!
(议论似乎仍欠火候,你的个性到底独特在哪 淘气好在哪 爱交友的深层原因是什么 好文章为什么能让你如此陶醉不已 )
这就是我
初一6班 曾**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与生俱来的个性,所谓江山易改,个性难移。从小学一年级到现在,我的相貌,礼貌各方面都改变了许多,但我的'个性却一点也没改变。
比如说“执着”,记得我五年级的时候在电话里跟同学谈论一本书的内容,当我们谈到一个人物时,同学说书上根本没有这个人物,于是我就越过两条大马路来到她家,不为什么,只为拿着本书亲口告诉她书里的确有这个人物的。正因为如此,我经常跟同学因为红薯怎样煮才好吃这种鸡毛蒜皮的事争吵。
此外,我还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有一次,妈妈说我胖,我便整个晚上没睡好,弄得第二天上课头晕脑胀的。(值得吗 )
我最大的缺点或许就是得理不饶人了,四年级的时候,老师让我们互相改听写本,改我本子的是当时的语文科代表,当我拿到本子时,发现她改错了一个字,我立刻愤愤不平:“你这人怎么当科代表的,听写本都改错……”我一直从下课吵到上课,上课铃响的时候,我才发现语文科代表的脸早已红得像西瓜瓤了。
若论优点,那应该是乐于助人了。我总感觉帮人是一件最快乐的事,听到别人说谢谢时我的心里总是乐滋滋的,既能让别人快乐又能让自己快乐,我又何乐而不为呢
这就是我,执着,自尊心强,得理不饶人,又以助人为乐为本,既有优点又有缺点,不过无论如何,我就是我!
(有点议论,但还不够,特别是结尾没有对自己的精彩分析,难道你做人打算留着缺点不进步吗 )
这就是我
初一6班 刘**
小弟跟沈复一样,天生多情重诺,落拓不羁,但并未转因而累己。小弟虽然没有令人过目不忘的魅力,但五官也称得上端正。想认我很容易,我很爱笑,一笑便露出我那一只略带有杀气的'“犬牙”.在班上我的个子不太高,但我有着超越所有同学的妒忌心。可惜呀,现在找不着能让我的妒忌心迸发出来的强敌。没办法,无敌最寂寞!还是继续等吧。(应议论出你妒忌什么 )
你认识我吗?我叫李玥,一个戴着眼镜的初一女孩。瞧!下面的那个女生就是我!
我喜欢看书。一个人的时候,我便超凛时空,纵跨古今,与盘古一起开天辟地、和神农氏尝遍百草、伴着宇宙飞船遨游太空在夜深人静时,邀月作伴;在闷热长夏里,沉淀于书香之中,一切燥热烟消云散;再雾月清风时,在渐渐长大之中与书同喜同悲。
我喜欢音乐。音乐是神奇的,明明是盛夏六月,但音乐却可以将我带进漫天飞雪,把春夏秋冬、花魂月夜、喜乐忧愁展现的淋漓尽致。钢琴曲《献爱丽丝》、古筝曲《梁祝》、《高山流水》哪一个不是惊天动地的佳作?还有,我也是一名艺术生,我伴着我的筝曲,在音乐中徜徉,和谐的音律使我陶醉,美妙的意境使我痴迷
我喜欢画画。自认为不错,我画我喜欢的偶像刘洲成,我画忧郁帅气的漫画男主角,我画美丽开朗的街头小女生,也画很单纯、象征着长大的`画儿。
我也会经常向自己的日记本里写一些励志的言语,比如:让我们一起勇敢,一起坚强,女孩不哭!咱!一起勇敢。再比如说:小玥,加油哦!
可是,作业中因粗心大意被批评得灰头土脸的.总是我;经常莫名其妙丢东西的总是我;明明是加号却写成了减号的也总是我
唉!这就是我,一个马虎却又聪明的矛盾女生,我己经决定在步入初中这个重要的门槛之后,努力奋斗,为自己的将来而拼搏。同学们,这样的女生就是我李玥!做个朋友吧!就像我说的那样:
咱!一起努力!
我,和一般的人没有什么两样,都是长着一头乌黑的头发,不过,我的头发有点黄,一对圆溜溜水汪汪的大眼睛,尖尖的鼻子,能说会道的小嘴。
虽然,在人群中我不是容易找出来的那种,说白了,也就是长相一般,但,我的性格特点可和你们大有不同。
相信你们有一笔美妙的字,但,我的字像鸡爪似的,也可以说是连鸡爪都不如。我很想把字写好,但我静不下心来。求好,写字便慢了很多,而我求的是速度,而非质量。老师几番说我写的.字不美观,我还是想改正其不足,可是字一到我手里了,便像长脚似的飞了起来,写着写着,我的速度又快了起来。哎,真希望能把字写好。
相信你们有一副好嗓子,唱歌也应该能唱好。我喜欢唱歌,但嗓子却不好,而且还唱得走调。没办法,我只得把这兴趣扼杀掉。但我还是希望,平时多练练嗓子,把歌唱好。听到人家唱出悦耳的歌曲,我心生羡慕之情!
相信你们有一个聪明的头脑,但我的脑子一想问题是,它就分神了,看看外面的世界,想想那个游戏该怎样才能通过,它always 这么想,我的脑子为什么不集中精力去思考问题,真希望它能集中注意力。
哎!为什么我会有这么多的缺点,而不是优点多多呢?这就是一个“独一无二”的我,这个我还得改正其不足,发挥其特长,那才叫锦上添花。
“哎,我说你怎么这么瘦啊?羡慕啊!”同学说。“唉,我说你怎么这么瘦啊?还不多吃点饭!”妈妈说。两种截然不同的语气,却都一针见血,抱怨我瘦。难道,我真的太瘦了?老爸老妈天天长吁短叹,不长肉又不长个,可怎么办呐?自从被爸妈“批”了一顿后,就下决心长肉。从此以后,只吃半碗的我,每顿吃一碗半了,并且时常加餐,半个月过去了,人是饱了不少,可肉一斤也没长起来。不过听到同学羡慕的话语,心里就暗暗得意。回到家,站在镜子前,看看自己苗条的身材,甩甩一头长发“嗯,真不错!”看,我的虚荣心就是这么强。
我小时候在农村长大,性子很野,自从来到城市以后,面对众多不熟悉的人与事物,干脆做起了足不出户的“小家碧玉”,这可让老爸老妈省了不少心。长大了,多看了几本书,迷上了书中那些文静少女的形象,便想把自己“回炉重造”,在言行上可以模仿她们,可说起自己得意的事,便原形毕露了——笑得东倒西歪,嘴巴张得可以放下一个灯泡,发出咯咯的.不雅笑声,把淑女什么的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瞧,我就是一个不顾形象的疯丫头。我一天天长大,兴趣也随之变化,唯一不变的兴趣是看书。一本书拿到手里,不把它看完决不罢休(好看的前提下)。看书的时候,我最喜欢把音乐开着,再拿点儿小吃,美名其曰:眼福嘴福耳福一起饱。这就是我——一个从不害怕长胖,爱笑爱闹爱疯爱野的我。
人们常说,不听话的孩子不是好孩子。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发现父母的话我越来越听不下去了,大概这就是所谓的叛逆吧。
我也很清楚地知道我是一个多么不听话的孩子。大人的话我也不想听,他们教育我两句我就和他们玩嘴,不让我玩电脑我跟他们吵。他们让我写作业,我总是磨磨蹭蹭地,把爸爸妈妈气得咬牙切齿。有一次,我的作业写完了,我说:‘妈妈,我想玩会电脑。’妈妈说:"电脑对眼不好,我们尽量不玩它。”我听了很气愤,不玩就不玩,有什么了不起,我生气地离开了。过一会儿,我回来了我想妈妈会批评我的。可是,她没有她耐心地地又给我讲了起来,还是对我那么好。我才深深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爸爸妈妈是关心我,怕我的眼睛近视才不让我玩电脑的。爸爸妈妈我错了,以后,你们说什么话我都听,我知道你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我好······
这就是我,一个不听话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