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的作文500字12篇
阅读是一个令人享受的过程,让人身临其境。走进书中,体验乐趣,品读经典,感受与众不同的世界。一本好书,犹如一杯清茶,匆匆喝完,淡然无味,细细品味,才能感到缕缕清香,才能悟到其中的乐趣。
书籍就像一个充满淡雅之气的神秘世界,拿起智慧之匙,开启阅读之门,里面有光照古今的千古名篇,有浩如烟海的文化典故。透过阅读,我们可以看到清晨花瓣上露珠的晶莹,看到第一缕霞光斜射大地的绚丽;透过阅读,我们可以看到午后阳光投下树影的斑驳,感受燥热中的那份清凉与宁静;透过阅读,我们可以看到夜空中的繁星万点,看到草丛中萤火虫携带的幽光。
享受阅读,在智慧的殿堂漫步,踏着进步的阶梯,探索着无边无际的知识,向着更好的人生前进。若蔚蓝的天空是漫漫人生,那么阅读就是高挂的骄阳,学会阅读,才能绽放无限光芒;若汹涌的大海是坎坷命运,那么阅读就是黑夜的明灯,指引我们到达梦想的彼岸。
阅读是人生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让我们更好地学习知识,不断地超越自我。品读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呼喊,感悟鲁迅先生“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誓言,领略李清照“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的豪气,欣赏李白“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豪迈。
油墨书香中,每一个故事,每一段经历,都是一滴水珠,汇聚成与众不同的人生,折射出五彩斑斓的未来。
刘慕涵
读书可以让人身心愉悦,可以让人的内心平静下来。然而坐在椅子上,品一盏香茗,读一本好书,更是让人觉得美好。
一个下午,我从一片作业的海洋中抬起头,心情烦躁不堪。我从书架上取下一本散文集,坐在了沙发上,不久便读了进去。书上的一字一句都是优美的、富有感情的。看着书上的内容,我脑海中便浮现了场景。这很容易让人平静下来。
我从夕阳斜照一直看到了暖黄色的灯光洒在书页上,时而拿起桌上的淡茶抿一口,想象我是在细致观察珍珠鸟的冯骥才先生;又想象我是创作故事的.叶圣陶……上午的那些烦恼与焦躁顿时被一阵风吹散了。
在书海中畅游,我可以体会到很多平时在生活中难以发现的细腻情感。等到将每一个字词、每一句话都细细斟酌、慢慢品味之后,就会感到同书中的人一样的感情,这兴许就是共情了。一页一页的书翻了过去,我的目光一行又一行扫下去,时常能抓到例如“喜怒哀乐”这样敏感又显眼的词。什么人哭了笑了,又有什么人怒了伤了,这都通过书传递到我们眼前。等读了这些文字之后,我感觉到了心灵的释放,感觉自己的心情已经随着书本的情节而改变,已经再也找不到刚才烦恼的心情,剩下的全是放松与愉悦。
屋内还飘着淡淡的茶香,从打开的窗户钻进来的风吹得窗帘飘荡,吹到我读着的散文集上,书页也轻轻起了一个角。这样的境界、这样的体验、这样的轻松,怎么不让生活更加美好呢?
如果知识是大海,书籍就是里面的一条小鱼;如果知识是花朵,而书籍就是翩翩起舞的蝴蝶;如果知识是一本浓郁的咖啡,而书籍就是里面香甜的方糖。
当我五岁时,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绘本叫《猜猜我有多爱你》。妈妈立即讲了起来:"从前,有一只小兔”,我仿佛就是那只小兔子,在兔妈妈的怀抱中快乐成长,经过那次以后,我就被绘本深深地迷住了。
我九岁时,家里有一本注音版的童话书,《海的女儿》中美人鱼的行为见证了纯洁和善良是人世间最美好的品格;《丑小鸭》的经历告诉我,只要有理想和敢于拼搏,梦想就能实现。
时光荏苒,我手中的书也随着岁月的流逝变厚。我一直恋恋不忘的是桃园三结义中的豪言壮语,“精忠报国,飞马阵前驰”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如同与许多高尚的人在交谈’’。一本好书能改变人的一生,净化人的灵魂。我捧着《古诗文选》,细品着,仿佛漫步在古诗园中,体会着李白对朋友“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赠我情”的惜别之感,曹操“烈士暮年,壮心不己”的豪情壮志,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感概所体现的爱国忠心,感受着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的'怡然自得的意境,心胸顿时开阔了许多。
如果读书是一条快乐的河,那么我就做一夜舟,飘向未来的远方。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一本生活宝典,我热爱这本宝典。
记得上一年级的时候,我总喜欢抱着故事书,让妈妈讲故事书上,一个个有趣的故事。从故事书里我结识了善良的美人鱼,聪明的小红帽等。我和他们一起冒险,一些快乐,一起感动……
三年级时书对于我已经成为一道可以欣赏的风景,那时的我能够自主阅读了,并且一直坚持到现在,从未间断过。现在我的阅读不仅仅局限于一些儿童读物,我还喜欢上了散文、小说等每天放学回家,我都会从书包里拿出自己喜爱的书,坐在靠窗的角落,打开窗子,静静地阅读时间,仿佛停止,只有输液翻动的声音,惬意无比,这世道我是陶醉的。从阅读中我知道了什么是善与恶,什么是好与坏,什么是智与愚……
书籍、报刊成了我的好朋友,我一天也离不开它们,坚持多读书,读好书,不仅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更让我增长了见识,享受着阅读的快乐,阅读让我的内心世界更加丰富和强大,也让我学会了做人要善良,要有爱心,懂得感恩……在阅读的同时,我会摘抄书中的好词,好句好段,甚至是篇章,并写下自己的心得,我在阅读的过程中慢慢长大,渐渐懂得了如何学习知识,如何为人处世……不知不觉中,那些美好的东西埋藏在了我的心里,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阅读让我收获多多,使我的生活更美好。
我因何读书?
不只是因为好玩、有趣儿。读一本好书,心情多么跌宕!正如姜戎所说:“这部书经常让我或冷汗淋漓,或热血沸腾,抑或潸然泪下。”在阅读中,有些书可以带我经历生死,带我穿越古今。在经历无数故事后,我似醒非醒,依旧回味着狂喜、伤悲、期待、绝望,真是五味杂陈,醉在书里。这时,万千情感却无法表达,长叹一声,放下书,仿佛筋疲力尽,但内心如湖,充盈平静。
我也读了几本书:《四世同堂》告诉我,做一个中国人应当如何来活,告诉我中国人的一生应当何其壮美、自豪。《重返狼群》告诉我,大胆进取是什么,告诉我一个充满自信与挑战的人生,可以怎样精彩。 《简爱》告诉我,为什么骨气与尊严值得用一生去坚守——“我们的灵魂是平等的,就仿佛我们两个人穿过坟墓,站在上帝脚下,彼此平等——本来就如此!”读书时领悟千百种人生,在惊叹中,我心蜕变,我眼澄明。《三字经》说,“人之初,性本善。”那么,我们在呼吸第一口空气的时候,都是晶莹的玉石,然而有勇士、贤士,怎么还有小人?大概是“习相远”吧!君子上达,小人下达;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君子如何把自己琢磨成美玉,小人又是受了什么玷污呢?既然我性本善,又怎样消除恶习,不负为人呢?我,在书中寻找向大之学。
最近这段时间,我们班级开展了“我爱读书”的活动。我和妈妈也积极参与。我也读了好几本书,如《实用文摘》。《爱丽丝镜中历险记》、《我们爱科学》、《笨狼的故事》……读了这些书,我收获了许多知识。
通过读书,我的词语量大量丰富了,也让我认识了许多新字,对我平时的说话和写作文都有极大的帮助。平时我和妈妈的谈话中,总是会冒出好词好句,妈妈称赞道:“多读书就是好!”
通过读书,让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对人要友善,团结,做人要讲诚信。《笨狼的'故事》中《梦中的树》就让我印象很深。笨狼一家无论遇到多么困难的问题,都会团结地面对,永不放弃,并且他们处处都为对方着想,让我非常感动。
通过读书,我还知道了许多科学小常识。在生活中,我会用小窍门来解决难题。我还知道了世界上的事情无奇不有。你听说过有个小岛可以使人长高吗?你知道有个地方生活着绿色人种吗?这些都在书中可以看到。
通过读书,让我充满了想象力。有许多小发明创造,都是先有想象最后变成现实的。我在读《爱丽丝奇境历险记》时,读到精彩片段,经常会想:我会怎么做呢?
读书的好处真多,我爱读书。一本好书正如一位良师,指引我走一条光明大道;一本好书正如一位益友,伴我幸福快乐一生!
漫步在天马行空,重重险阻的取经路上;浮沉于儿女情长,风霜刀剑严相逼的大观园内……你将伴我走完人生的征途,给我无穷无尽的乐趣,带来无穷无尽的知识。
从书中我懂得了“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辛劳,“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的艰苦,“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的舒适。
从书中我感到了王勃“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情怀;李白那“桃花潭水三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的悲伤无奈;还有那“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的真诚与执着。于是我明白了:金钱易得,朋友难求,人生得一知己,虽死足矣,从书中我得到了一笔丰富了我精神的财富。
从书中我知道了“千锤万击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的刚正气节;“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忠贞不渝;“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壮志豪情,“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愤慨和蔑视。于是我明白了“拥有方正气节,才能得真正人生。”
与书共舞,让微笑作它的舞伴;将嘴角轻轻上扬,展现出微笑与书的无穷力量。这一刻,我们的心轻轻飞扬。“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不是我们的代表,“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也不是我们的写照;“怎得一个愁字了得!”更不是我们的口号。
书,对于我们真的很重要,也是我永远的伙伴。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读一本好书就仿佛在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读书,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多么快乐啊!我从小就非常喜欢读书,读书给我带来了不少启示和乐趣。
小时候,我读书时总是囫囵吞枣,一目十行。我本以为读书多了会得到相应的回报,可事实并没有我想象的那样,却事与愿违。在写作文时,平时读的那些好词好句就像一个个调皮的小精灵,跑得无影无踪。任凭我怎么想也想不起来。可想而知,作文也写得跟挤流水账似的,一点儿也不生动。此时的我,就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我垂头丧气地跑去问妈妈:“你不是说只要多读书就可以提高写作能力吗?为什么我的作文还是写得那么空洞呢?”妈妈听后,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孩子,那是因为你看书一目十行,只追故事情节,不求甚解,又不记好词好句,这样读书怎么会有收获呢?”我听后,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一篇作文写得再长,如果没有好词好句,或者不会运用修辞手法,就像妈妈炒菜而不放油盐一样,怎么会有美味可言呢?”妈妈接着说。原来是这样,我恍然大悟。从那以后,我又像一只充满气的皮球,每次读书时,都认真地做读书笔记,认真地摘录好词好句,有空暇的时候,就拿出来背一背。“皇天不负有心人”,我付出辛勤的汗水,终于得到了回报。在学校今年的语文竞赛中,我居然获得了一等奖。我喜出望外,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妈妈高兴地对我说,那是因为我平时读过的好词好句像酵母似的发挥了作用。
现在的我终于明白了,读书一定要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
我读过一本余华写的〈〈活着〉〉,封面上两个苍劲的“活着”二字铺张在一片淡黄色上。字的下面有两个简笔画的人,身上套着蓝和绿的中山服。他们手握着手,脚下是一片崎岖的砖瓦路……
初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上六年级。还记得当时的我不止一次因为有庆、家珍的死而难过流泪,在半夜挑灯读书之后躺在床上很难平静下来。我想,这就是人生吗?身边的人难道每天都是这样在经历磨难的吗?我呢?四年后,我重读这本书,终于感悟到了人生的真谛。
我改变了许多曾经关于生命的稚嫩的想法,有了更多对生命理性的思考。书中的.人们贵教给我很多东西,他们的命运让我看到一群被压弯了腰的人在泥泞的道路上蹒跚而行,他们或许屡步艰难,但始终没有动摇过继续行走的决心。对于主人公富贵来说,他的命运悲惨,儿子、女儿、妻子、女婿,甚至是还未长大的小外孙,都相继死去,只留了他这一把“老骨头”,和一头同样年迈的黄牛度过余生。他在所有的打击下,没有变的麻木或是偏激,而依然能够心存感激的对待每一个人,包括从前伤害过他的人和已经死去的人。他在经历了家庭的劫难,亲友的逝去之后,依然能活下去的理由只有一个,就是对生活的一种使命和责任。活着生命永远对我们不离不弃,只要我们不放弃,它就会永远伴随我们。富贵能明白这一点,他就能够努力地活下去。
狗,人类最好的朋友!它忠诚勇敢、聪明伶俐,它活泼可爱、善解人意……亲爱的同学们,我们是不是经常听到它奋不顾身地抢救受困人们的新闻?是不是也能经常看到它凶猛无比地扑向歹徒解救遇害的人们呢?
可是我们是如何对待它们的呢?我曾经遇到这样一件事:在“冰城”哈尔滨的一个旅游景点,黑心的老板为了赚钱,让三只瘦弱的小狗表演拉雪橇,可上面却坐着两位强壮的男人,小狗在人们的哈哈大笑中喘着粗气吃力地一步步往前拉,看到这儿,我心里很伤心。狗也是一个生命,需要被尊重、善待啊!
“一生中最忠实的朋友,第一个迎接我,第一个保护我。”大文学家拜伦这样赞美狗。生活中,可怜的流浪狗无处不在,如果你是主人,无论它年老或生病,请不要遗弃;无论它躲在楼道或是车棚,请不要伤害,一点点水和食物,它就会感到温暖。
9月30日作为“爱狗日”好吗?因为这一天,我迎来了一位新伙伴-一只叫“陛小下”的史宾格犬。陪伴,让我们彼此感到最柔软的温暖,永远爱你!
人们都说:“鸽子是和平的象征”,可我却从没仔细观察过鸽子
一天早晨,我站在阳台上,抬头仰看微蓝的天空,看见鸽子在自由地滑翔,便想把他们引过来,于是,我在空调的室外机上放了一点米粒,然后躲在一旁,希看奇迹能出现
没想到,鸽子的眼睛仿佛安装了探测仪,不一会儿,就有两只鸽子飞过来,落在上面,我惊呆了,我在公园里看见过雪白色的鸽子,还看见过黑白相间的鸽子,却从没看见过这种鸽子
这种鸽子真漂亮,灰白相间的强壮翅膀衬托着粉绿相间的脖子
一落下来,它们就像将军一样昂着头,大踏步地走来走往,似乎在观察四周有没有敌情
觉得安全时,就开始啄米,啄两粒米后立即缩回脖子,然后脖子一鼓一鼓把食品吞下往了
虽说米只有一点点,但它们你不争我不抢,慢条斯理地把米吃得一干二净,我想这也许就是人们用鸽子来象征和平的原因吧!吃完后,它们有善地看了我一眼,冲我咕咕地叫起来,似乎没吃饱似的.,但是我怕吓着它们,不敢再放米,它们扇扇翅膀,啄啄身子,无可奈何地飞走了
很多人爱养鸽子,不养鸟,由于鸽子放出往还会回来,假如把鸟放出往,他就再也不会来了
正由于这点,我也越来越喜欢鸽子,长大后,我也要养鸽子,不仅给它们一个热和的家,还给它们一个展翅翱翔的天空
我是一个“小说控”,每天我早早地写完作业,哪怕早写完一秒钟也好,那样就可以多读一秒钟小说,多读几个文字呢。每天晚上,我大约七点半写完作业,然后就飞奔到书房,拿出昨天才看了个开头的小说,从笔筒里随便抽支笔在手,就开始边读边划了,将那些不理解的词或是那些好词好句好段划出来,写在我的积累本上,把它们变成自己的句子,再运用在我的作文上,经常可以为我的作文增色很多。时间过的真快,转眼间就到了九点,我只好很不情愿地放下书本,洗澡睡觉去了。在梦里,我梦见了我看完书时那回忆满满的样子,我很想有那样的感觉。于是,我以后每天更加努力地写作业,是为了有更多的时间去读那本书。经过了三天的努力,我终于看完了那本小说,真的跟梦里一模一样,那本小说令人回忆满满,我十分满足!
平时,无论是什么时候,我都要随身带本小说,哪怕是去饭店吃饭也是。有一次,妈妈带我去和她同学去饭店吃饭,为了能尽快看到小说,我狼吞虎咽地把饭给吃完了,还还差一点噎着了,妈妈说:“别那么急,满满来。”“我知道了。”我回答说。接着,就从背包里取出了那本书,开始聚精会神的看了起来,一直到妈妈他们也吃完饭了,吃完饭以后,妈妈还在跟别人谈话,我有些等不及了,抓着妈妈的衣服说:“别在这说了,妈妈走了,走吧。我们回家吧,我想要看我的小说呢!”不管妈妈愿不愿意都被我给拖出来了。“你不要那么急,我刚刚才和他们谈到重点呢!”妈妈说。“哦,对不起,因为我想早一点回家看书。”我急切的'回答道。
故事就到这里,这就是我,周偌宇,一个小说“控”,一个非常热爱读书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