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安全责任书(汇总6篇)
为贯彻国家、省、市、县局关于加强安全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消除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此教师安全工作责任书。
1、学校每位教职工都是学生在校安全的管理者、责任人,应依法按照学校各项安全教育规定、措施,履行对学生安全的管理、教育责任。
2、各任课教师要充分利用晨会、班队会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开展以安全教育为主的班队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受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增强家长对子女的安全教育意识,家校齐抓共管,形成教育合力。
3、认真参加值日工作,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处理偶发事件,阻止学生玩不正当的游戏、危险性活动。
4、学生集会、大扫除、观看影剧、郊游、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等,组织人要周密考虑各种安全因素和预见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做好防范工作,任课教师根据学校安排进入相应的班级,帮助班主任维持秩序。
5、重视做好“学困生”的帮教工作,任课教师不能体罚、变相体罚、谩骂、驱赶学生。
6、要关注学生行为。学生出现行为异常时,要及时询问、家访、教育,防止意外发生。
7、寒暑假、节日、双休日,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让学生来校,或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8、学生上学进校后,教师不准以任何理由让其离校。特殊情况需有教师或家长陪同。
9、按时放学,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提前放学。若气候恶劣,要按通知要求及时组织学生安全离校。
10、放学后,若滞留学生,任课教师必须在场,不能出现教师已离校,学生还留在学校的现象。
11、为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任何教师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擅自调课,无特殊情况,课堂中途不得擅自离开。
12、学校实行“首遇负责”制度,对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师要负起责任,及时处理,及时汇报。教师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负责,妥善处理好事故。
学校对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职守、违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要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并依法追究责任。
校长签字:xxx
任课教师签字:xxx
油盘庄完全小学
20xx年xx月xx日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不断增强教师的'综治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平安、稳定、和谐发展,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责任书:
1、任课教师要遵守“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在教学过程中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细心观察、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防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避免由于出现打架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2、任课教师在教学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中途擅自离开岗位,不准学生随意私自离开教学场所,不能将学生驱赶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离开校园,对学生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事件,要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并妥善处理。
3、任课教师上课要及时检查学生数,若发现学生缺勤,要仔细询问其原因,若情况异常,要及时告知班主任及当日的值日领导,并妥善处理。
4、在实验课、活动课、体育课教学中,任课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指导学生正确操作,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要仔细检查教学场所及所使用的实验仪器、电源、药品和体育器材等,消除隐患,避免由于教师或学生使用不当而导致安全事故。
5、任课教师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和急救知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组织救护,保护现场,及时告知班主任和受伤学生的家长,并向学校汇报。
6、按时放学,未经学校许可,不得提前放学。放学后,任课教师若滞留学生,必须自己在场,不允许出现学生在、老师不在的现象。
7、任课教师组织开展各种校外活动,必须经学校批准,要充分考虑到各种安全因素,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8、学生参加本校各种训练队、兴趣小组活动,其安全由指导教师负责。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教师个人各执一份。
xxx
日期
学校教职工都是教育工作者,承担着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的各项规定,健全制度,强化责任,落实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学校的稳定,促进学校的学风建设,本着使学校的.安全工作责任到岗、责任到人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特签订20xx—20xx学年度第一学期教职工安全责任书。
1、教职工应关心、爱护学生,认真履行教育、管理、保护学生的安全职责,贯彻落实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牢牢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依法治“安”的法制观念,熟悉有关安全法规,熟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学校各类安全规程,掌握安全教育的方法,自觉提高分析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和在紧急状况下组织学生避险的应急能力。
2、教职工不准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讽刺、挖苦、侮辱人格的行为。
3、教职工应遵守学校工作纪律,准时到岗,按时到岗,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4、教职工应严格执行学校的教育、教学制度和课堂常规,认真做好课堂的点名工作,严格把好课堂的请假关。上课期间如学生离开教室而造成安全事故,课堂(包括自习课)管理者负直接责任。
5、教职工对有危害学生人身安全的行为,如学生的违规行为、学生受外来人员侵害应及时告诫或者制止。如发生事故,师生员工应当积极救护,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若视而不见或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有关安全隐患,从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造成后果的,应当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6、教职工在指导实验、实训、实践活动、指导技能训练时一定要牢记安全责任,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使学生明确有关安全的注意事项,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7、教职工要爱护学校的一切设施,下班后办公室值日老师(或最后离开办公室的老师)要关闭电扇、电灯等电源,检查办公室的安全隐患,管好门窗。教室由班主任落实放学后的安全检查工作。教职工应关心学校的设施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向后勤领导报告。
8、教职工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集体活动时必须履行报批手续,事先要拟定好活动计划。学生在参加校外活动前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参加教职工分解好安全责任。活动中参与教职工要根据所承担的安全责任教育、管理、保护好学生,明确职责、坚守岗位、互相配合、避免疏漏。
9、教职工安全工作责任履行情况纳入年底考核。
10、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校长签字) 责任人签字
大厂县祁各庄中心学校
20xx年9月3日
一、“谁的课堂谁负责”, 任课教师要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教师对于缺勤的学生要及时了解缺课原因,未请假不上课的要及时通知班主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挖掘本学科教材中有关安全教育的'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普及和培养学生抵御自然灾害的知识和能力。
三、上课期间要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如对体弱学生),出现异常要及时报告教务处,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好各种异常偶发事件;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沟通。
四、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不得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五、严禁任课教师将学生赶出教室。凡需要带学生外出实践活动,须提前报政教处,经校长审批,报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经允许,任何班级不得在校外进行集体活动。
六、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班级工作的安全规定。
七、万一出现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进行有效的救护。
八、在校园内一旦发生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立即启动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切操作程序按照学校应急预案操作流程实施,以维护学生安全为己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与任课教师各执一份,责任人在教学岗位工作时该责任书始终有效。
学校 (盖章)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学校与全体员工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1.学校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成立由校长负总责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落实消防工作领导责任。
学校与老师签订安全责任书,严格考核,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安全。每年学校要对教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每学期都要对消防设施进行安检,每学期要进行至少两次消防安全疏散演练。
3.各处室负责人,要当好兼职消防安全员,切实把防火工作放在心上。要养成良好的用电习惯,管好本部门的电,不胡拉乱接,不超负荷使用或不关电源。要教育老师在办公区内禁使明火,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各室负责人对本室的消防安全负责。
4.各位教工均为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的责任人,特别是班主任应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工作。
班级每学期要至少进行2次消防主题班会。
班级每学期要出至少1期消防主题的板报或手抄报。
班级每年要积极参与学校开展的“五个一”活动,即:上一堂消防课;举行一次演讲或征文比赛;组织参观一次消防队站;观摩一次消防灭火演戏或举办一次消防运动会;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指导学生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班级每学期都要向学校上交必要的消防安全教育资料,以作为学校考核班级的依据之一。
5.各位教工都应遵守学校制定的火灾处理和救援预案,执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提高防火灾的警惕性和在发生火灾时的.逃生自救和救护学生的能力。
6.对于学校配备的消防设施,设备,各教职工必须掌握使用要领,操作规程,确保发生火灾时人人都能参与,使消防安全救援工作真正做到召之即来,战之能胜。对不参与学校进行的消防培训,不会使消防器材的,不得参与学校任何先进的评比。
7.后勤人员要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确保灭火器材齐备、完好、有效。要定期组织消防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8.学校任何工作人员,都应视学校消防安全如生命。任何不负责任造成安全事故者,学校都将追究相应责任。
校长签字: 教职工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为进一步加强课堂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深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与教师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如下:
1、任课教师是课堂学生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不准随意离开课堂。预备铃响及时进教室,按时上下课。杜绝离堂空堂。
3、不准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要保证教学过程的安全性。
4、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要结合学科特点,实时进行安全教育。
5、不准组织或安排学生从事不宜的劳动或其他活动。对已知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的学生,要作好安全保护工作。
6、对突发疾病或受伤的学生,应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并报告学校及监护人。
7、任课教师在组织体育教学或参加校外活动时,应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8、进入教室后应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若发现有学生末到课堂,应及时报告学校、班主任及监护人。
9、学生进校后,教师不准以任何理由让其离校。特殊情况需有教师或家长陪同。
10、按时放学。放学后,若滞留学生,任课教师必须在场,不能出现教师已离校,学生还留在学校的现象。
11、为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任何教师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得擅自调课;无特殊情况,课堂中途不得擅自离开,若确要离开,要请其他教师暂代为管理学生,被请教师为课堂安全责任人。
12、学校实行“首遇负责”制度,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师是第一知情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处理,及时汇报。教师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负责,妥善处理好事故。对“首遇”而不负责任、采取回避态度的教师,定为师德不称职,年终考核定为不定等次;导致事态扩大、出现重大事故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学校对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职守、违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教师,根据后果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任课教师(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