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协议书实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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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劳动者伤残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年月日时左右,乙方在做工作时,发生。经西安市人社局认定,劳动者的此次事故属于工伤事故。
第二条 经双方充分协商,劳动者同意放弃申请工伤伤残评定的权利,由用人单位参照有关标准给予劳动者相应的一次性补偿。
第三条 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充分协商,劳动者同意由用人单位给予其如下工伤待遇:
(1)医疗费及后续治疗费用为: ;
(2)误工费(含医疗期间及出院之后的康复期)为: ;
(3)其他费用(含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为: ;
(4)前述费用计人民币:。
对于前款约定的补偿款,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日内全额支付给劳动者,不得拖延;劳动者本人应领取该补偿款,不得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若委托他人,应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自年月日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即行终止,各项社会保险关系也同时终止,双方之间也无其他任何其他债权、债务关系。劳动者应当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手续(如工作交接等)。
第五条 劳动者在本协议生效后,同意不再就此事以任何理由向用人单位主张任何补偿请求,若劳动者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则同意由将已经收取的'前述补偿费用全额退还给用人单位。
第六条 本协议约定的前述补偿为一次性补偿,劳动者在取得补偿款后,同意不再以此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他费用或者补偿,也不再以此为由妨碍用人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否则,应当补偿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用人单位执一份,劳动者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条 本协议于年月日签订于甲方办公室。
用人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字):
劳动者(签字):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现 (甲方)与 (乙方)就此事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等合计人民币元。
二、付款时间及办法(含有关条件):
三、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处理,其安排处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四、甲方 履行赔偿义务后,乙方 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 提出其他任何赔偿费用要求。
五、甲方 履行赔偿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这次赔偿事故的结果亦由乙方 自行承担,甲方 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捺指印后生效,双方当事人各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九、乙方 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 无关。
十、其它: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为了解决乙方工伤事宜,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和《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规定,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为甲方聘为职工,20xx年9月8日乙方在工作时因自己不慎受伤。乙方经治疗现在已经花费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共计元(壹万陆仟贰佰捌拾六元整),上述款项已由甲方全部支付。
二、乙方同意对没有完成的治疗事项自己负责。
三、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甲方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工伤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本协议签订后的后续治疗中发生的`挂号费、医疗费、交通食宿费、营养费、护理费、工伤期间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000元(叁仟元整);该款于本协议签订日内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双方劳动关系即为解除,双方不存在因劳动关系解除而产生的纠纷,因劳动关系解除而产生的相应权利已经包含在第三项中。
五、乙方领取上述各项款项后,乙方自愿放弃其他各项权利,关于本次工伤赔偿及劳动关系解除全部解决完毕,以后互不相扰。
六、乙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及解除所产生的.其他各项权利。
七、以上协议的达成,完全出于甲乙双方的自愿,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威胁等情况。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反反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系甲方工人,因年 月 日在下班回宿舍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致残,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为解决乙方工伤事宜,甲、乙双方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期间工资、伙食补助、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经济补偿等各项费用(以下简称一次性补助金)共计人民币 元。
三、乙方收到上述各项费用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本协议签订后,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工伤理赔事宜,为乙方提供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乙方自行向社保基金进行理赔。
五、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劳动关系即行终止。乙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及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利。同时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有关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六、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乙方自愿放弃赔偿差额权利;
七、乙方领取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补助金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向
甲方提出任何费用和责任要求。
八、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公平、合理。
九、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的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甲方: 乙方:
代表:
日期: 日期:
甲方:
乙方:(系死者 之妻),身份证号码:
(系死者 之子),身份证号码:
(系死者 之父),身份证号码:
(系死者 之母),身份证号码:
乙方之夫 系甲方雇佣人员, 年 月 日在 工地工作中,因操作不慎自 坠落,经 医院抢救治疗,最终因医治无效于当日死亡。 ,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供养亲属及直系亲属身份情况如前述人员(乙方)。为妥善解决 死亡善后事宜,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经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赔偿金额:
甲方向乙方支付各项赔偿金共计 万元(不包括甲方已支付抢救费用),该费用包含甲方应依法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处理事故交通费误工费等一切赔偿费用,双方对该数据依法进行了核算。经乙方确认,乙方已明确知悉相关法律或政策规定的各项权利,除上述费用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费用。
2、付款方式和期限:
甲方于年 月 日支付乙方全部 万元赔偿金,支付方式为甲方将该款存入乙方个人账户,开户行为 银行,由乙方向甲方出具收款凭据。乙方各位成员均同意该款支付方式,如由此引发分配争议,概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3、违约责任:
(1)乙方收到款项后,乙方及其近亲属自愿放弃基于 工伤死亡所产生的`各项权利及所享有仲裁、诉讼的权利,不得再就工伤赔偿事宜向甲方及其他有关单位或人员提出任何形式的赔偿要求;不得向有关政府部门投诉本事件或有任何异议,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支付的全部款项。
(2)因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诉讼、仲裁或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交通费、通讯费、律师费等。
(3)乙方保证在签署本协议时,确认其为死者 的全部直系亲属,并已得到所有近亲属的授权及认可,已清楚了解自己在协议中的权利义务,已就协议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及其他问题咨询相关专业人士,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
4、其他
1、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1、户口簿复印件;
2、父母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3、银行卡复印件
收 款 凭 据
今收到 死亡赔偿款共计 元。该纠纷就此了结,再无任何争议。
收款人:
年 日 月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劳动者伤残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年月日时左右,乙方在做工作时,发生。经西安市人社局认定,劳动者的此次事故属于工伤事故。
第二条 经双方充分协商,劳动者同意放弃申请工伤伤残评定的权利,由用人单位参照有关标准给予劳动者相应的.一次性补偿。
第三条 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充分协商,劳动者同意由用人单位给予其如下工伤待遇:
(1)医疗费及后续治疗费用为: ;
(2)误工费(含医疗期间及出院之后的康复期)为: ;
(3)其他费用(含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为: ;
(4)前述费用计人民币:。
对于前款约定的补偿款,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日内全额支付给劳动者,不得拖延;劳动者本人应领取该补偿款,不得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若委托他人,应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自年月日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即行终止,各项社会保险关系也同时终止,双方之间也无其他任何其他债权、债务关系。劳动者应当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手续(如工作交接等)。
第五条 劳动者在本协议生效后,同意不再就此事以任何理由向用人单位主张任何补偿请求,若劳动者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则同意由将已经收取的'前述补偿费用全额退还给用人单位。
第六条 本协议约定的前述补偿为一次性补偿,劳动者在取得补偿款后,同意不再以此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他费用或者补偿,也不再以此为由妨碍用人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否则,应当补偿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用人单位执一份,劳动者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条 本协议于年月日签订于甲方办公室。
用人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字):
劳动者(签字):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乙方于年11月4日发生工伤,经治疗已痊愈,于年12月13日出院。根据乙方提出的一次性补偿条件,经平等协商后,自愿达成如下一次性补偿协议:
一、年12月13日以前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已承担。
二、年12月18日前甲方向乙方一次性补偿医疗费、生活费、护理费及误工补偿费等各项费用,共计贰万一千元整(小写:¥元)。
三、上述费用补偿到位后,乙方自愿放弃其它任何经济赔偿要求,且今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向甲方追讨任何待遇或经济补偿、赔偿。并自愿放弃工伤赔偿事宜所享有的一切仲裁、诉讼等权利。
四、甲方支付上述款项以后,不再向乙方承担基于劳动关系或此次工伤事故所产生的其它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按手印):乙方(按手印):
经办人:身份证号: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甲方:木工班组长xx 身份证号码:
乙方:木工xx 身份证号码:
今有向平同志在龙湾区瑶溪黄石农改房聚集工程一标项目的木工班组从事模板施工工作。该同志于年3月11日在模板加工过程中,因本人操作锯板机不当而将其左手中指锯伤。现木工班组长陈永福同志与木工向平同志协商,双方愿意达成如下协议:
此次工伤事故主要责任在乙方木工向平本人操作不当而造成,现甲方木工班组长陈永福同志本作人道主义的`原则,且考虑乙方的农村家境,原一次性经济补助给乙方向平同志共计人民币 元整(其中包括医药费合计 元)。乙方自即日得到补助金之日时起,此后一切后果均由乙方向平同志自负。与甲方无任何事故、道义、经济责任。且与项目部更无连带责任。
甲方当事人签字:
日 期:
乙方当事人签字:
日 期:
见 证 人 签 字:
日 期: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见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乙方之子刘三系甲方单位的工人,因工作原因于年8月7日发生工伤事故,经抢救无效于年月日死亡。刘三,男,19岁,身份证号码:,供养亲属及直系亲属身份情况:
父亲:,年龄:50岁,出生日期:1958年12月14日,家庭住址:;
母亲:,年龄:45岁,出生日期:1963年4月22日,家庭住址:。
为妥善处理刘三工伤死亡的.善后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甲、乙双方就赔偿问题,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叁拾伍万壹仟元整),除上述费用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费用。
二、自甲、乙方双方签订本协议,乙方收到甲方叁拾伍万壹仟元工伤赔偿款之日起,甲、乙方双方同意终结刘三的工伤死亡赔偿纷争,乙方及其近亲属自愿放弃主张赔偿差额的权利,自愿放弃基于刘三工伤死亡所产生的各项权利及所享有仲裁、诉讼的权利。
乙方及其近亲属不得再就工伤赔偿事宜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赔偿要求;不得向有关政府部门投诉本事件或有任何异议;不得要求甲方将死者刘三的尸体运回河南省市,而应就地在殡仪馆进行火化处理;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则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
甲方于年月日前支付乙方全部赔偿金叁拾伍万壹仟元,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乙方开具收款收条。
四、乙方自行负责赔偿款项在供养亲属间依法合理分配,如由此引发争议,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乙方保证在签署并协议时,确认其为刘三的全部直系亲属,并已得到所有近亲属的.授权及认可,已清楚了解自己在协议中的权利义务,已就协议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及其他问题咨询相关专业人士,并清楚明白,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内容,则构成违约,违约方需支付守约方人民币元(大写:叁拾伍万壹仟元整)作为违约金。
2、因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仲裁或申请强制执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交通、通讯费、误工费(每天50元)、公证费、律师费。
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裁决。
八、其他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甲方: 有限公司(用工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系受害人xxx之xx(写明与受害人的关系)。
现乙方受受害人供养的全体亲属委托(特别授权)处理xxx死亡的相关善后事宜。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方单位职工xxx,因工作原因于xxxx年xx月xx日在厂区内(或其他起点)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xxx于xxxx年xx月xx日生,供养亲属情况:
父亲:姓名年龄出生日期职业家庭住址
母亲:姓名年龄出生日期职业家庭住址
妻子:姓名年龄出生日期职业家庭住址
子女:姓名年龄出生日期职业家庭住址
为妥善处理xxx死亡的善后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甲乙双方就赔偿,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赔偿乙方丧葬补助金xxx元;
二、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供养亲属补助金xxx元;
三、甲方一次性赔偿死亡补助金xxx元;
四、其他费用。在上述款项基础上,甲方自愿另行补偿乙方xxx元。
上述一、二、三、四项合计人民币xxx元;
四、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
五、乙方负责赔偿款项在供养亲属间依法合理分配,如由此引发争议,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甲方:(盖印)
委托代理人: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罗之妻陈系乙方工人,因工作原因于。
一、丧葬事宜:
甲、乙、丙三方共同配合,及时处理死者丧葬事宜。所需丧葬费用由乙方支付。(全部救治费用已由乙方支付。)
二、赔偿金额:
乙方向甲方之倪支付赔偿金壹万元;向甲方之罗、罗支付赔偿金捌万陆仟元。除承担上述费用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主张任何费用。
三、付款期限:
年月日前支付倪全部赔偿金壹万元,支付罗、罗部分赔偿金伍万元;
年月日前支付罗、罗剩余全部赔偿金叁万陆仟元。
四、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付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余款,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两倍支付利息。
2、因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诉讼、仲裁或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交通、通讯费、误工费(每天50元)、公证费、律师费。
五、担保条款:
丙方为乙方全面实际地履行赔偿义务而向甲方提供担保。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甲方(用人单位):市有限公司
乙方(劳动者):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年月日上班时间受伤补偿事宜,经友好协商后,乙方要求与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一、受伤事实确认:年月日乙方在甲方生产场所作业时,在5米高作业平台摔下,当时甲方在作业现场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致使乙方坠地受伤,乙方身上创伤五处,
1、左眼眼睑缝合数针,致使左眼不能完全睁开,视力受到影响,
2、左手桡骨粉碎性骨折,术后恢复好之后,左手力量受到影响,不能做重活,
3、左腿髋臼骨折,恢复好之后,行动受到影响,严重影响工作和生活自理能力,
4、左侧骨盆骨折,恢复之后对正常行动产生一定的影响,
5、左脚第五趾粉碎性骨折,对正常的站立及行走产生一定的障碍。
甲乙双方对以上伤情及伤情对以后工作和生活产生的影响确认无误。
二、甲方在治疗期间第一时间垫付医药费,并且在乙方受伤后第一时间送往医院进行治疗,让乙方的.`伤情及时得到控制,让乙方家属急切的心情得到宽慰。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支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生活护理费。
双方协商一致,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省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管理暂行办法》、《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等行政法规和法律文件达成以下赔偿内容:
1、(一)医疗费
1、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因乙方身体多处骨折,年龄较大,恢复期间及恢复后由此次工伤引起的并发症和对身体带来的负面作用进行治疗和康复,中间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并且甲方先行垫付治疗和康复费用。
2、伤残补助金、乙方在受伤恢复后由于伤情带来的身体和精神上的创伤对乙方以后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乙方需要甲方支付伤残补助金,补助标准(原工资的%x)×补助期限个月=元
3、生活护理费,由于乙方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因此乙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甲方提出生活护理费用,直至乙方年满60周岁共计×=
4、停工留薪期待遇:
第一、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第二、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三、计算初始日期,年月日
第四、计算标准月薪元
第五、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六、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按因工死亡处理享受全部的工亡待遇
三、乙方自愿放弃其它任何经济赔偿要求,也放弃向有关部门提起工伤认定、工伤等级认定及仲裁或诉讼的主张,除协议所列内容乙方今后不会以任何理由再向甲方追讨任何待遇及经济补偿。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乙方代表签名:
经办人:身份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