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考核方案【合集3篇】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
【简介】在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考核方案的制定过程中,我们需要思考如何全面评估学生的综合能力,并为他们提供合适的发展方向。本文是热心网友“zhianlujia”收集的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考核方案(共3篇),供大家参阅。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精神,依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这个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建立科学的小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实现教学预定目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二、基本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评价坚持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发展过程,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
(二)过程性原则。评价要关注学生成长历程,把日常评价、成长记录与学科模块测试结合起来,把纸笔测试与平时作业、课堂表现、情景测验、行为观察、实验操作等结合起来,实现评价方式多样化。
(三)激励性原则。评价要最大程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使学生发扬优点、改正缺点,从而使评价成为一种激励学生不断发展的动力。
(四)科学性原则。评价要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努力获取学生的全面信息,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及特长发展,扩大评价的涵盖面。
(五)互动性原则。评价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通过交流互动,实现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家长参评和教师评价相结合,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三、评价内容与评价标准
(一)评价内容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项内容。
1、基础性发展目标主要有: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愿望和能力、交流与合作、个性与情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培养爱国主义感情、社会主义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家乡、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等)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主动维护民族团结,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提高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养成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行为习惯。
(2)学习愿望和能力:具有主动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能够结合所学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3)交流与合作:能够主动与他人交流与合作,积极参加各项文体及社会实践活动,勇于发表自己的意见。能认真听取他人的意见和建议,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并学会尊重和理解对方。
(4)个性与情感:能够注重情感体验,逐步形成自己的'精神世界,对生活、学习有积极的情感体验,能积极乐观地对待困难,逐步养成勤奋、自律、宽容、自强的个性品质。
(5)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具有初步的创新能力(包括;创新精神、创造性思维和实践能力三个方面)和一定的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能主动参与教学环境,养成学习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具有乐于动手、勤于实践的意识。学会质疑、调查和探究,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成长,使学习成为在教师指导下主动的、富有个性的过程。
(6)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掌握一定的运动技能,拥有健康的体魄。具有一定的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7)审美与表现:拥有健康的审美世界,学会欣赏美,感受美,表现美。积极参加各项艺术活动,能用适当方式进行艺术表现或有一项艺术特长。
2、学科学习目标
学科学习目标即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
(二)评价标准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主要指基础性发展评价标准。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方面的评定,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为合格。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定等级,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
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保护环境、参加公益活动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县(区)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突出表现”栏中。
2、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个性与情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级分A、B、C、D四级。
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评定为A;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定为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评定为D。
凡评定为A等级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评定为A: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论文、文学艺术作品;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方面评定为A:在校内外大型体育、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身体素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优秀等级;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相关部门组织被认可的体育比赛的前十名获奖者,音乐、美术等比赛获三等奖以上(含集体项目);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的'前六名获奖者和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含集体项目)。
四、评价方式与方法
(一)评价采用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两种方式
1、形成性评价,包括课堂教学即时评价和单元测试评价
(1)课堂教学即时评价
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针对学生在学习目标或学习习惯、学习方法、情感态度和合作学习等方面的具体表现,给以及时的肯定、表扬、鼓励或纠正。
(2)单元测试评价: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结合单元学习内容,采用书面、口试或实践活动等方式来检测学生对每单元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情况。
2、终结性评价,是对学生一学期学习的综合性评价,包括形成性评价成绩、期末学科测试成绩、总结性评价成绩三者相加,最后形成终结性评价并以等级形式呈现。
(二)评价方法
1、重视日常评价。班主任、学科教师要在教育活动的全过程中,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了解每位学生的学习兴趣与习惯、学习状况与发展、学习特点与潜能等情况,对学生达到的学科和学段目标进行随机评价,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建立学生成长记录。成长记录中要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最佳作品、社会实践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同学的观察和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期末考试和单元测试的信息等。成长记录要典型、客观、真实。
五、评价结果
(一)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给予客观、公正的整体描述。评语应在教师对搜集到的学生资料进行分析并与同学、家长、交流和沟通的基础上产生。评语应采用激励性的语言,注意积极鼓励,正面肯定成绩为主。
评价等级分为A、B、C、D、E五级,依次对应优秀、良好、中等、一般、不合格,描述小学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状况。对学生某一方面表现评价为“不合格”时,应极其慎重。
(二)小学生毕业标准由小学生毕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两部分组成。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及格以上和综合素质评价一般以上,准予毕业。
小学生升入初中时,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小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手册应一并装入学生个人档案带到初中。
六、评价的组织实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各市(县)区教育局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地区详细的评价工作方案,指导学校的评价工作,监控评价过程,查处违规行为。各小学要成立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作为本校评价工作的领导和仲裁机构。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一般为7—9人,在本校公示后报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每班都要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每个小组成员5—7人,由班主任担任组长。
(二)建立公示制度。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等,应向学生及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
(三)建立申诉和举报制度。对评价的结论,如果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之间存在分歧,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经过广泛和深入调查和讨论后做出决定。
(四)学生、家长和教师对评价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可向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举报和投诉,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调查和处理。对评价工作委员会答复或处理不满意的,可向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和教育行政部门应详细记录各项举报、申诉、查处过程及结果。
(五)建立诚信制度。对参加评价工作的人员建立信用记录,如果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应在相应当事人的信用记录中予以记载,取消其参与评价工作资格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建立监控制度。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应组织人员对评价工作不定期进行过程监控和质量评估,全面了解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纠正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革建议。评价工作结束后,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在各学校按照一定的比例抽样并对评价结果进行核实,尤其是对获得“优秀”等级学生的状况进行复核。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目标
通过评价改革,贯彻新课改的育人理念,促进教育方针的全面落实,促进学生全面和谐的发展,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
二、评价原则
1、发展性原则。
评价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注重过程评价,关注学生成长,正确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2、全面性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突出学生基本素质的培养与形成,体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维度的整合,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和谐发展。
3、自主性原则。
学生是评价的主体,要充分发挥评价的自我教育、自我调整的功能,使评价客观、全面,既得到同学、教师、家长等的认同,又能促进学生不断完善自我。
4、动态生成性原则。
评价活动本身是一个动态生成的过程,教育过程本身具有生命性。因此评价可根据学生年龄、年段特点,根据校本实际及学期教育教学工作重点,实化过程,凸现行为习惯的培养与达成。
5、可操作性原则。
根据学校、班级实际,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方法力求灵活简便易行,避免繁琐和形式化,有利于教师将评价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有利于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学习习惯,使评价具有较强的'实效性、针对性及可操作性。
三、评价的基本内容、标准、结果呈现方式。
1、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包括品德行为、学习能力、合作交往、强身健体、审美表现等五个维度。各维度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又分为要素、关键表现提示等。
2、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呈现形式包括两部分:
一是等级评定。对学生综合素质的五个维度分别用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呈现。
二是综合性评语。由自我描述、同伴赠言、教师寄语、家长心声四个内容组成。自我描述:记录一学年中自己代表性的成绩;同伴赠言:记录自己最信任的同学或同龄朋友的希望与祝愿;教师寄语:记录班主任或你最欣赏、信任的老师对自己一学年的评价;家长心声:记录家长的反馈意见。
四、评价操作程序与方法。
1、本评价方案给每个学校以创造的空间,学校可以根据本评价标准制定符合学校和学生实际的评价细则,体现校本特色。
2、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以班级为单位,要充分体现学生个体在评价中的主体作用。整个评价重视过程,通过学生综合素质每月评价记载表来呈现。
3、学生综合素质月评价要按照《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体系》,依据年段具体行为目标达成情况,在征求老师、同学、家长等意见的基础上,由学生自己记载完成,但每次评价结果必须得到老师、家长、同学的签字认可。
4、学生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由班主任依据月评情况,分析学生发展状况,给予客观评定。
5、学生综合性评语,在每学年即将结束时形成,其整理归纳活动,强调多元主体参与。评价表中的“自我描述”、“同伴赠言”、“教师寄语”和“家长心声”均按照前面所述的方式完成,并于下学年报到时反馈给班主任备案。
6、材料整理粘贴栏,可根据各学校的具体情况实施。主要粘贴学习过程的记录材料和关键表现的材料。(举例参照附表)
五、本方案从xxxx年春季开始在全镇小学各年级试行。
为认真做好我校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结合我校办学和教学实际,特制定本评价方案。
一、组织机构
领导组组长:王彩玲
副组长:杨焕珍关红梅
成员:全体班主任
二、评价原则和内容
(一)坚持发展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评价内容多样化和评价工作民主化原则,充分体现过程性、发展性、激励性评价要求,注重质性评价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
(二)评价内容
小学毕业综合素质评定内容:学生的学习与探究能力、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交流与合能力,审美与表现,体育与健康五个方面,从五个维度23个要素,若干个突出表现对小学校毕业生综合素质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评价方案
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取学生自评、家长评价、同学互评、教师评价相结合的办法。
1、学生自评:学生通过自我陈述、自我鉴定,按评价内容的方面对自己在小学里的成长过程,所取得的成绩(如:荣誉证书、书画作品等)及今后努力方向进行充分展示和自我描述,并给出自评等级。
2、家长评价:以各学生法定监护人对学生在家庭中生活、劳动、习惯等方面表现给学生进行评价。
3、同学互评:全班同学在听取学生个人自我陈述,展示和作出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互相评价。
4、教师评价:由了解学生的5名教师(含班主任1人)组成评价小组,根据学生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与探究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审美与表现、体育与健康五个方面给予全面评价并给出评价等级。
同学评价、教师评价采取多档生效或中档生效的原则进行,严禁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一人填写等级,使评价过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