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书,我的梦作文【10篇】
【前言】在这篇《我的书,我的梦作文》中,我将分享我对于读书的热爱和追逐梦想的坚持。下面是网友“ewmiy9391”收集的我的书,我的梦作文(共10篇),以供借鉴。
人类的生命是有限的,但探索知识的脚步是永不停止的。
书籍是一片大海,神秘莫测,等待我们去探索;书籍是一个金色果园,硕果累累,等待我们去采摘;书籍是一片蔚蓝天空,空旷梦幻,等待我们去翱翔;书籍是一个智慧宝库,历史悠久,等待我去开启。
我设有富丽堂皇的宫殿,没有参天耸立的高楼大厦,但是我有一个堆满财宝的小角落。每当我坐在那里时,我变成为了世界上最富有的人,那边是客厅的一角——我的小书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所里这里追宝贵的财富就是一排排整齐罗列的书。
尽管我有一角小书屋,但里面的书并不多,因为我并不是勤奋刻苦,才华横溢的博学小达人,也不是凿壁偷光,爱书如痴的小书迷。我只是把书当做闲暇时的玩伴,饥饿时的糕点,伤心时的树洞。在体味人间百味的过程中,便慢慢有了这个小书屋。
这个暑假是我的好友 《老人与海》带我体验大海的波澜壮阔。这是海明威的一部经久不衰的经典小说,我非常喜欢海明威的独特风格和塑造的硬汉子形像。而圣地亚戈老人就是经典的硬汉子形式。他一个人漂泊在暗流涌动的海上捕鱼,终于凭借着坚定地毅力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却遭鲨鱼袭击,最后回港时,只剩下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是老人给了我极大的心灵震撼,他那永不屈服的精神永存我心。《老人与海》不仅是我的玩伴,也是我的老师。尽管最终一无所获,但至少他从没有向命运低头,而是坚持不懈,于大海殊死拼搏,正如他说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给打败。”所以他没有被打败,我认为他不是一无所获,他赢得了我们的敬佩,获得了永不服输的决心。是他教会了我“一个人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你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
不仅仅是《老人与海》,每一本书都有自己的灵魂,当我们真正地品读一本好书时,就能进入书中的世界,带给我们触及心灵的震撼;正如德国诗人歌德所言:“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
书籍是人类的憧憬和理想,是大师们智慧的结晶。我的书屋虽然不大,但却包含了那至死不不渝的忠贞,纯洁无瑕的童真,山盟海誓的爱情,舐犊情深的母爱,坚持不懈的毅力,是我取之不竭的及精神源泉,是我的良师益友。在这里,我的心灵能够受到洗礼,受到启迪。
我的书屋,助梦飞翔。
每个人都有梦想,梦想就像一双翅膀,它能让人飞得更高,走得更远。我也有一个梦想,就是成为一个文学家。这个梦是在我的书屋中萌发的。
我的书屋不算大,也算不上小,屋子中间是一张长长的红木桌子,上面有几盆绿色植物。桌子旁边呢,是一个白色的靠背椅,椅子上有毛茸茸的坐垫。书屋四周有七个浅黄色的书架,上面摆满了密密麻麻的书:有中国经典四大名著、有诺贝尔文学奖丛书、还有阳光姐姐总动员……看着这些各式各样的书,我不由得为这个书香满屋的“世外桃源”而自豪。
在这些琳琅满目的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皮皮鲁总动员》了,它是一种系列的童话书作文。故事中那曲折的情节、精彩的对话,还有那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深深使我折服。我对这一系列的书爱不释手。皮皮鲁那奇幻的经历,深深的吸引了我。当看到皮皮鲁父母不问明原因而打他骂他时,我在心里暗暗地为皮皮鲁喊冤,并希望他父母能快点理解他;当看到一些惊险奇幻的情节时,我又会止不住心惊胆战。我想:郑渊洁叔叔能写出这么吸引人的书来,真是太棒了!
我立誓要当一名优秀的文学家,也像郑渊洁一样,写出各种儿童喜欢读的好书来。
感谢书屋,给了我梦想的种子,感谢书,给了我梦想的肥料!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一定会多读书,让梦想的种子成长为参天大树!
“名不显时心不朽,再挑灯火看文章”。
——题记
窗棂外,云朵灵动,阳光沉醉,斑驳树影淌在桌案。春风吹过树叶,溜过耳畔,撩起柔软的发丝。眼神徉过书架,依偎着结实的墙壁。这是书舍里属于我的一隅天地,是梦开始的地方。
幼学之年,书舍简陋,离家几十里远,却依旧每天都去。那个时候,独爱小人书,书里的内容妙趣横生。有时坐在台阶下,托着脑袋,望着蔚蓝的天空,书就放在膝上,仔细回味一番,嘴角微微上扬,笑声从书中泻了出来。那个神奇的世界里,林燕会唱歌,斑马会跳舞,绵羊会讲故事,青山绿水,碧海蓝天。书香氤氲了童年,一束光穿透了云层,从此在心中点亮。
窗外日光弹指过,我又沉醉在神奇的魔幻小说中。端坐窗前,是《哈利波特》,“霍尔沃兹永远向相信魔法的孩子们敞开”。薄薄的书页,承载了一个少年对奇妙世界的向往,渐渐地满分作文网,我爱上了阅读。那小小的书屋,容得下我那璀璨的梦。
流光一瞬,岁月不居。书籍,伴我走进了中学。再走进书舍,便是各种名著。徜徉于诗经先贤的文字,我的情感在潜移默化中得到熏陶,“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授我知恩图报;“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教我自我反省;读《小王子》,让我明白永葆童心,坚持自我的重要性;读《红星照耀中国》,烈士的革命精神,令人折服,读之心中跌宕起伏……在经典的熏陶下,一颗驿动的心变得深沉。
“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在书中,总理先生告诉我,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东坡居士说“且将新火试新茶,诗酒趁年华”,如今我们正值青春最好的年华,如今不读书,何时可读?
我从不停止奔跑,从不回顾来路。来路无可眷恋,值得等待的只有前方。这间书屋,便是我梦开始的地方。
书犹药也,善读可以医愚。书,更是我的第一粮食。我可以一日不吃饭,却不可以一日不读书。
我家在农村。上小学时,一次,妈妈给我买来了《成语故事》和《格林童话》,这两本书让我迷上了阅读。那段时间我有个想法,要是有一个小书屋来安放我的书,那该有多好啊。
我把想法告诉了爸爸,即使条件困难,爸爸还是为我做了个书架,摆在我的床边。于是,我的小卧室变成了我的第一个书屋。
渐渐的,书架上的书越来越多,一个小小的书架已经满足不了我了,我渴望拥有一个更大的书的世界。
后来我听说村里有了一个农家书屋。
放学后我欣喜若狂地跑过去。书屋里面挤满了人,我挤了进去,看见一本本新书在夕阳的余晖下闪着金光,看见小孩子们高兴地翻看着自己喜欢的书。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幸福,因为我们村里每个人都有了阅读的机会。
我的妈妈不太爱看书,我每天等她下班就拉着她往书屋跑。我选一本书静静地阅读,妈妈先是陪我,随便翻本书打发时间。翻着翻着,她竟然也爱上了读书。慢慢的,她也养成了阅读的习惯。
上了中学后,我遇到了更多书友,我们相约去了区图书馆,那里有空调,可借书,我们在那里度过一个静谧且充实的下午,然后借几本心仪的书回家。
后来,区图书馆成为我精神的归属地。我喜欢在这里,尽享阅读时光。可以说这里是“我”的书屋,更是大家的书屋。
我想阅读不仅是一个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更应该是一个民族所有人民该做的事。
现在,文华书城、阅潮书店、共享书吧、农村漂流书屋、蓝翎图书馆,各类图书馆各类书屋点亮了珠海这座城,我看到了我们珠海人蓬勃的读书热情,也看到了全城人民用阅读在托举中国梦。
爱我中华,阅读天下。我要做一个阅读推广人,把身边更多的小伙伴,带到书屋去,影响他们,爱上阅读,远离手机。
在我的家里,有一间书屋,一间小书屋。
那间书屋里,不仅有书,还有一张床和一张学习桌。这,不仅是一间书屋,还是我放飞梦想的地方。
我的书屋里,有两个精美的书架,上面摆放的全是我爱看的书。要是我看书看累了,就躺在床上休息一会儿。
我喜欢看一些名人的书,每次都看得津津有味。《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的海伦·凯勒教会了我坚强,《简爱》让我懂得了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
有一次,我在书屋里专心致志地看书,妈妈对我说:“妮儿,你去买包盐呗,家里没盐了。”“你去呗,我还要看书呢。”“我炒菜呢,抽不开身。”“那好吧,等我看完这一点再去吧!”
可是,由于我看书看得入了迷,很快就忘记了妈妈交代的事情。妈妈等了好大会都没见我买盐回来,就气势汹汹地来到我的书屋,吼道:“你再这个样子我就没收你的书!”
那次虽然没有吃到可口的饭菜,但我心里却美滋滋的。
书是一种生活,从一开始的字眼浅显,到青春阶段的激情满怀,活力无限;再到青春逝去,年老色衰时的人生,都书写着生活中的百味。
所有的书都是以生活现状为基础的,所以读书能让你体会生活,与作者以及众多读者产生共鸣,因此读书也是一种交流。
读书可以修身养性。当你气愤时,轻轻地展开一本安静、祥和的书,细细的品味那文字之美,就会豁然开朗。当你读了几页,进入正题后,你的心中就不再有愤怒,只有书。
书能很好的表达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你能通过文字来了解作者的心情,作者生活的环境。我所喜欢的《聊斋志异》,亦是如此。
初品此书时,字眼有些难懂,但继续翻阅,却越发沉醉于此书。
此书一共五十章,每一章都写了一个小故事。此书中的第一章《种梨》就很好的体现了作者当时生活的恶劣环境,能读出当时人们的冷漠、吝啬和少数好心人的施舍。表达了作者希望人们互帮互助的希望。
而第十章《水莽草》则更有力的表现出当时清政府的腐败使人们自身难保从而变得自私自利,只想用别人的痛苦来换取自己短暂的平安,苟活于世。
这使我不得不想到当时社会清政府的无能,让百姓流离失所,家破人亡,使人们变得自私;让一些有志之士也报国无门,直至最后与那些鱼肉百姓的贪官污吏同流合污,成为一丘之貉。人们在这样的环境中泯灭了人性,沉沦了道德,百姓不相信国家,清政府从此一蹶不振。成为外国列强刀下的鱼肉,任人宰割,任人冷眼嘲笑,却毫无反抗之力。
品《聊斋志异》,品的是人情冷暖,品的是国家兴亡,品的是五味陈杂的人生。
品不同的书,体会的是不一样的生活,书如人生,人生如梦;我的书,我的梦。
梦想是人们努力拼搏的方向和动力,因为有了梦想,才有了社会的进步。而我的书屋,则是我梦想的源泉。
我的书屋书香气十足,推开精致的木门,印入眼帘的就是一个白棕双色的小书柜,里面整整齐齐地摆放着我读小学以来的精神食粮。书柜旁边,是一张古色古香的木质书桌,我常看的书就像士兵列队一样立在桌子上面。每当太阳升起的时候,阳光会透过窗子照射在书上,仿佛书中的知识也温暖起来;阳光也洒在了窗户上,那几盆生意盎然的绿萝绿得耀眼,给这简单朴素的小屋增添了无穷生机。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喜欢上了看书。周一到周五,一做完作业就看;周末,整天泡在书屋。而我那小书柜也不一般,虽然不大,可里面的书却十分齐全:百科书,科技书,历史书,童话书……正因为这样,有时也会闹出一些小笑话。一天,我正在书房里认真地看书,妈妈对我说:“没有开水了,去烧点水吧,记得看着时间哦。”我想也没想就答应了。过了一会儿,妈妈突然想到时间过了,也没叫我,便急急忙忙去关火。可是到了厨房,她就傻眼了:水壶好好地放在原来的地方,根本没有动过。其实,我当时连妈妈说的什么也没听清楚,更别说做了。妈妈看着我入迷地看着书,无可奈何地摇摇头,只好自己亲自烧水去了。我呢,继续把头埋在书堆里。
读书,可以开拓我的视野,增长我的见识;读书,也能化未知为已知;读书,还能让我在书海里畅游,放飞梦想……
我爱读书,更爱我的小书屋。
书,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书,人类的智慧就会消失在历史的滔滔长河之中;没有书,人们将无法倾诉心中的情感;没有书,人们的生活将会变得枯燥无味。书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书屋,便是存放这些智慧结晶的“圣地”。
我家也有个书屋。说是书屋,其实也就是一个带有书桌和书柜的房间。书屋不大,走进里面一看,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位于屋子正前方的书桌,桌子上摆满了各年级的教科书。不用说,这是我这几年的成果。书桌的上方,则是占去了整整一面墙的书柜。
书柜是淡白色的,柜门的把手上挂着一个身穿红衣服、头戴红帽子、满脸都是白胡子的圣诞老人玩偶。透过书柜的玻璃,只见里面整整齐齐地摆放着各类的书,有人物传记、科幻小说、历史故事书、杂文散文集、工具书……令人目不暇接,让人以为自己走进了一座小型的图书馆。
那个书屋,是我的乐园。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就给我买了很多插图的幼儿书。刚开始,我不识字,只把书当玩具来玩,妈妈就拿着书给我讲故事,我被书里美丽的插图和精彩的故事吸引了。慢慢地,我就喜欢上了听妈妈讲故事,每天睡前听妈妈讲故事是固定的节目。
等到我会识字了,妈妈根据我认字的程度买适合我读的书籍,跟我一起读。节假日还带我到省图书馆看书、借书,让我感受读书的氛围,培养我爱读书的习惯。慢慢地,我喜欢上了看书。
每当我坐到书屋里,捧着一本书,看着看着,我仿佛坐上了热气球,跟着冒险家们在沙漠的上空探险;又仿佛正在一艘大船上戴着船长帽指挥着水手们与风浪搏斗;还仿佛跟宇航员们在太空里……那种身临其境的感觉,美妙至极,任何语言都无法形容这种快乐!
我在书的海洋里畅快地游着,吸取着其中的精华,自由地翱翔。书中的每个标点、每个字都如小精灵让我全身心地投入,我感受着文字的美,忘却其他的烦恼。这,就是书的力量!
读书,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更客观地了解这个世界。古人言:“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说,书中有我的未来,我的理想和我的梦。朋友们,让我们都热爱读书吧!
村子的大队部里,有一间书屋。书屋挺大,宽敞明亮。爷爷是书屋的常客,每次从书屋回来总要絮絮叨叨地给我讲上几个历史典故或是抗战小故事。小时候的我就是这样在爷爷的故事中长大的。爷爷的故事让懵懂的我对书和书屋产生了一种别样的情感,我盼望着自己快点长大,也去书屋看书。
上学了,我识字了,星期天便成了爷爷的小跟屁虫,成了书屋最小的读者。书屋绝对是个清静的阅读的好地方,看书的人从不会发出一丁点声音影响他人。走进屋里,随手搬一张小凳,轻轻地拂拭而过,打开窗户,一股阳光的气息,伴随着书的芬芳,扑面而来,顿时,温馨的气息弥漫了整个书屋。找定位子坐下,四面都是书架,随手就可以拿到一本。
刚开始,我只是粗略地看一些简单的唐诗,许多唐诗就是在那里熟记成诵的。唐诗是中国文学史上一颗璀璨瑰丽的奇葩,值得我们细细赏析。于是,一本《唐诗三百首》被我翻了N多遍,也终于领略了一二:李白的诗浪漫、充满想象力,诗格雄浑奔放,他的诗可谓是“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杜甫的诗沉郁顿挫,那种深沉、锐敏的洞察力带给我们一幅幅浩浩荡荡、波澜壮阔的生活画卷;“诗豪”刘禹锡的诗沉稳凝重,格调自然格律粗切……在书屋里我喜欢上了诗歌的语言魅力。
受爷爷的熏陶,我对历史故事情有独钟。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爷爷的故事已满足不了我了解历史的欲望,于是我开始自己看《上下五千年》。中华上下五千年的灿烂文化、文明历史令我百看不厌。从尧舜禹开启了中华文明之门到秦始皇统一中国,从繁华的唐朝盛世,到清朝的腐败无能,再到新中国的成立,从四大发明到圆周率,从地动仪到天象仪……历史的脚步如车轮滚滚向前,文明成果举世瞩目。英雄的精神鼓舞着我,灿烂的文化激励着我,阅读的欲望真正开启,我因此爱上那间清静的书屋。
毕淑敏、曹文轩、萧红等现代作家的书在书屋里也是随处可见,他们带给我的是心灵的滋润。《山羊不吃天堂草》《野风车》《生死场》《呼兰河传》《毕淑敏散文集》……这些书带给我许多深刻的感悟:人性的美,童年的珍贵,成长的幸福……我因此学会了很多,也扔掉了很多。这些书让我从幼稚的还拿着铲子玩泥巴的小豆包,变成了一个懂事的成熟的大孩子,同时,也让我学会了思考,学会了动笔记下自己的所思所想。
因为喜欢动物,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自然也备受我的青睐。动物那精神的美、生命的美震撼着我的心灵!它们有超出时空界限的、伟大的母爱,深沉的父爱;它们也有对人类反抗到底的精神;它们还有无畏的、强大的团队合作意识;它们更有在种族灭亡的那一刻所展现出的自我牺牲,团结勇敢的勇气!动物所展现出来的生命之美是让常人难以想象的。他们可以比人类更伟大更聪明!这种美深深地折服着我,使我的脑海中也藏着一个属于我的动物王国,我用自己的笔幻想着人类与动物和谐相处的美好境界。
书,带给我的是一份心灵的洗礼!书屋,带给我的是一个深藏在心的梦——作家梦!在我眼里,那书香弥漫的小屋,是我最好的阅读地方,也是我的梦开始的地方,那氤氲的气氛将托起我的梦向着明天出发!我相信,有书屋的陪伴,我的梦想之花定会在枝头向我招手!
相信大家对狼都很熟悉吧!在大家的眼中,狼是一种及其凶残的动物,是食肉动物,喜欢群体进攻。那要想当一群狼的首领,也就是狼王,肯定是非常困难的,所以只有雄狼才能做狼王。但今天,我要为大家介绍一头母狼的“狼王梦”。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头母狼希望自己的亲人成为狼王的故事。这头母狼的名字叫紫岚,她的丈夫名字叫黑桑。黑桑健壮而勇猛,是一头有野心的狼。因此他和紫岚都觉得他能当狼王。可不幸的是,他在一次狩猎时被野猪的獠牙刺穿,倒在了地上。紫岚在悲痛之中将黑桑的狼王梦托付给了她的三个儿子。第一个被紫岚“指定”为狼王候选人的是她的大儿子,黑仔。从小,黑仔就受到紫岚的偏爱,以至于他的身体变得特别健壮,比同龄的幼狼大出很多。然而,就在他准备去争夺王位时,却被一只金雕给杀害。于是,紫岚的二儿子,蓝魂儿变成了黑仔的接班人。他生来桀骜不驯,很快成为了一头野心勃勃的狼。可在他一次出行时,却被捕兽夹夹住了,为了避免他的痛苦,紫岚在悲痛中一口了结了蓝魂儿。紫岚的三儿子,双毛,便成为了她最后的希望。由于双毛之前从来都不受紫岚待见,所以它有着很强的自卑感。这也使他在跟狼王战斗时埋藏许久的自卑感在狼王面前显露出来,导致了他的失败。最终紫岚也是因为悔恨而与一只从高空飞来的鹰同归于尽。
看完这个简介,你肯定并不赞赏紫岚的做法,认为她野心太重。可在这些做法中,又何尝没有母爱呢?紫岚为了她的儿子们成为狼王,投入了自己全部的精力。她把自己的食物给孩子们吃,陪他们日夜训练,将无限的希望寄托于他们。她有着另一种母爱,而因为这种母爱的不被理解而被误会。所以我们也要体贴我们的母亲,尝试去理解她们。
这个故事来自一本获得过许多著名奖项的书,就叫“狼王梦”,我在这里真心推荐大家去看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