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仿写作文(锦集10篇)
【前言】每当我们在写作文时,为了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我们常常会尝试以动物为题材进行仿写,那么如何才能写出一篇生动有趣的动物仿写作文呢?下面是会员“jishibi”整理的动物仿写作文(共10篇),欢迎参阅。
看到别人玩球,我不免想到我家的小狗——小绒球,也不免有一丝伤感。
小绒球是我姥爷家的一只小狗,长着雪白雪白的毛,毛摸上去十分柔软如同一大片蒲公英,再加上它本身长得想一个皮球,我变给它取名——小绒球。
那一次,我回姥爷家时,特意买了一个小皮球,见了它,我便拿出球来,它见了立即跑过来,跳起来够那个球。我突然一松手,便砸到它的头上,它便立即去捡,刚搂进怀中便立即撕咬起来,好像在说:“我咬死你这个砸我头的东西。”可撕咬了一会,才发现皮球的韧性太好了,根本咬不坏。我蹲下摸它的头,从口袋中拿出一根火腿肠喂给它吃,它也向我摇了摇尾巴表示谢意。
它也是一个忠诚的小狗。那次,我带它去玩,它带着我送它的小皮球。不知为什么,它突然向我汪汪交了几下,我没有理它,它见我没有理它,只好把皮球一扔。掉进了一个小坑里,我急忙去捡,刚一到路边,只听身后“嗖”的一声,一辆汽车飞驰而过。我这时才恍然大悟,原来小绒球早听见了汽车的声音,让我抓紧躲避。见我不理它,只好想出了这么一个高明的办法。
它还是我们家的笑料。我们一家吃饱了后,坐在庭院里闲聊,它走过来了,手中还拿着一只耗子,真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笑得我们一家人肚子疼,可它被我们笑蒙了。
可在那个下午,一辆抓狗车将我这好朋友抓走了,它的血染红了皮球。我痛哭了好几天,为什么上天对我如此不公?
那只血红的皮球,好像让我看到了小绒球那快活的身躯。
我爱你,小绒球。
当世界年级还小的时候,每样东西都必须学习怎么生活。
小鸟开始学飞翔,学着怎么觅食。当然它也学着做别的事,但都没有成功。比如游泳,它扑通一下跳进水里,被呛了好几口水,连喊救命。
以前大地是光秃秃的,像地球妈妈没有头发,难看死了。所以,大地就慢慢长出了小草小花,给地球妈妈打扮的十分美丽。
河马想学唱歌,它粗糙的声音把整个敏感的新世界吓坏了,河马它放弃了唱歌。
那时候,生活就这么简单,每样东西只要知道自己做什么最容易就行了。
世界在慢慢的变化,万物在自由生长。雨点从云里落下,滴进希望的泥土里,这世界是多么美好。
这个世界很美好。
哦!别往下讲了,这个故事没有结局,却有很多开头。
很久很久以前,当世界年级还小的时候。
今天,我和爸爸妈妈到动物园去看狮子。
狮子的眼睛圆溜溜的,牙齿锋利无比,可以像锯子一样把肉撕成一片一片的。它浑身长着金黄色的毛发,看起来威风极了!四只大粗腿特别有力,奔跑起来速度很快,狮子尾巴很长,尾端上还有一个小毛球看起来很可爱。狮子是肉食性动物,性情非常凶猛,很多动物都很害怕它。
我还从电视上了解到了很多关于狮子的生活习性。小狮子刚生下来的.时候,它像一只可爱的猫咪,和狮子妈妈生活大约两年以后就离开自己的家园去寻找自己新的狮群。雄狮要靠自己的实力去打败其他的雄狮夺得王位。狮子的寿命大约是10-17岁左右,雄狮只能活10岁,雌狮却能活17岁。
狮子是草原中的王者之王,我非常喜欢和欣赏这种动物。我希望自己能够像一只真正的雄狮,永远威武强大!勇者无敌!
当我从邻居家将它带来的时候,它已经一个多月大了,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好奇地打量着另一个“世界”,它偶尔也来回爬动,十分可爱。
它穿着一身雪白的连衣裙,一身狗毛厚厚的,它性格温和,是只萨摩耶。它当时很小,能轻易地进出狗窝。不像阿富汗猎犬一样高贵华丽;不像茶杯犬那样小巧玲珑;也不像藏獒一样高大威猛,可它独具自己的风采。
我就叫它小萨,每当我叫一声“小萨”,它就小跑着,屁颠屁颠地围着我绕圈子,用头蹭蹭我的腿,尾巴左右摇动,仿佛在和我打招呼呢!玩累了,它就趴在我的脚边,眼睛忽闪忽闪,并发出“汪呜”的叫声,小耳朵轻轻地扇着,像雷达一样,时刻捕捉着周边的动静。
只要有它在,我们家的棉拖鞋就被它霸占了,毕竟天冷,它把头偎在棉鞋里,非常暖和。晚上起床的时候,你总要拎一拎拖鞋,看看这顽皮的小家伙在不在里面,如果忘了,一脚踩进去,可谓是心惊胆战,毛骨悚然。
随着时光的流逝,小家伙越来越大,饭量也就增加了,它似乎天天都吃不饱,哼哼唧唧责备我们供养不周。有一次还闹了大笑话,我家的.狗粮只剩一点点了,倒光后准备下楼去买,小萨趁我开门的时候,像离弦的箭一般冲下楼,在一个吃鸡排的孩子面前打转,眼眶里泪水汪汪。我一个劲地叫它,它也不听,直到人家给了一块鸡排,带回了战利品后,它才乖乖受罚。据说狗的嗅觉非常灵敏,是人类的四十五倍,在一百米开外就能闻到香味呢!
可狗有多少个品种呢?后来才知道狗有一千四百余种,其中定类的有五百多种,现存的有四百五十多种,不看不知道,我家的小萨在世界名犬排行榜排名第三十三位,真让我吃惊不已,没想到家里看似普通的一条狗,却能让我懂得很多知识。希望小萨能幸福安康,成为我忠实的伴侣!
有一年,特戈尔可汗与邻邦发生了战争,他的左膀中了一只剧毒无比的毒箭,眼看毒血上窜,即将危及生命,大将托雷在万不得已之时将可汗的一只臂膀砍了下来。可汗的命是保住了,可是却成了残疾之人。
想到自己堂堂一个可汗,却肢体不全,可汗隐隐之中总是不快。于是,他找到一个理由,要将托雷治罪处死。他又听说,吃了那个神鸟的肉可以肢体恢复,延年益寿,甚至长命百岁。他就先放下托雷,又一次来到山林中,准备捉回神鸟。
“我知道你来的目的,请允许我先讲一个故事吧。”在万年古松上的神鸟又开口说话了。
“好吧,你讲吧。”可汗说。
“一位猎人,他养了一条狗,名字叫安德烈,它是一条非常忠实的狗。每次外出打猎的时候,猎人把安德烈留在家里看家,照看他未满周岁的孩子阿里,使孩子不受野兽的侵袭。
有一次,他一大早又外出打猎了,孩子就放在床上,安德烈也一如既往地和他告别后,卧在屋子前面照看着他的孩子。
下午猎人回家的时候,明显感觉有些异样。进屋一看。果然发现安德烈浑身是血地趴在地上,而他的爱子却没有在床上。
“一定是安德烈饿极了,将我的爱子吃了!”想到这里,无名的怒火燃烧起来,可汗不由分说地抡起棍棒,照着安德烈劈头盖脸地打了起来。安德烈冲着他‘呜呜’只叫,好像是在诉说自己的委屈。可那时的可汗已经失去了理智,全然不顾它的求饶,棍棒雨点般地落在它的头、身子上。最后,竟失手打死了安德烈。
正当可汗扔下棍棒,气喘吁吁地喘息时。在床底下传来了阿里轻微的哭泣声。他赶紧趴到床下一瞧。你猜他见到了什么了?原来,阿里正好好地躺在床下的箩筐里,而在门后则发现了一头健壮的大灰狼,狼身上满是伤口,浑身是血,已经毙命多时了。这时他忽然明白了:安德烈发现房间里进了大狼,果断地将阿里及箩筐叼到床下掩护起来,自己与灰狼进行了殊死的搏斗,终于将灰狼咬死,从而自身也沾满了鲜血。而由于自己爱子心切和冲动粗暴,竟失手将忠心耿耿的爱犬打死了。”
“唉!”可汗叹了口气说,“他也太粗心了,那狗也真可怜!”
“后来猎人专门为安德烈建造了一个小坟墓,每年清明,他都要带着阿里去祭拜!以此来表达对安德烈的愧疚和思念。”
“我明白了,看问题要全面,不能错怪自己的忠实朋友!”
这真是一只聪明绝顶的神鸟,我怎么能因一己私欲要吃掉属于大家的神鸟呢?可汗感到有些羞愧。于是,他拜别了神鸟,回到了自己的国家。
回去后,他释放了托雷,并让他担任自己的护国大将!托雷尽职尽责守护着可汗的边疆,没有让外敌再入侵国土一步。
可汗欣慰地说,“是神鸟使我幡然明白,我虽然失去了一条臂膀,却拥有了一条更加有力的‘臂膀’!”
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去来的中间,又怎样的匆匆呢?早晨,闹钟叮铃铃地响。每响一次,都仿佛在说:“喂,快一点,别浪费时间了,到点了!”我也被他催着干着干那。
于是——穿衣的时候,日子从袖口前窜过;刷牙的时候,日子从牙刷的刷毛间渗过;去上学的时候,日子从轻快的脚步声中溜走;看书时,日子从书本前飞过;思考时,日子从我凝然的双眼前闪过;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便感叹时间过得快,而日子又在我的叹息声中闪过了。
是什么动物让我的心情如此快乐?是什么动物能让我觉得赏心悦目?没错,它就是我们家的“狗王子”——小黑。
小黑有着一身乌黑靓丽的毛发,它的头部两边还有着两个闪闪发亮的铃铜般的大眼睛。它的腿粗壮有力,因为只有这样的腿才可以撑起它胖嘟嘟的身体。
我家小黑平时最喜欢的事情就是睡觉了,它会找一个阴凉的地方躺下,边睡还边摇尾巴,而且还非常有节奏,看着真是悠闲。它睡觉的时候,通常睡得可熟了,但如果你想叫醒它,只用说:“吃饭啦!吃饭啦!”它就会马不停歇地跑到饭碗前,好像在说:“饭呢?饭呢?我好饿啊!我要吃饭!”它可真是个小吃货啊!
我家小黑不仅是个小吃货,还是个淘气鬼。每当我不在家,它就会屁颠屁颠地悄悄溜进房间里啃我的袜子,啃完后还不忘把袜子藏起来,以免被我发现,真是让我又爱又恨啊!
这就是我的动物好朋友,你也有动物朋友吗?
森林里,“学习班”就要毕业了,当然,毕业前一天要举行一场毕业考试了。动物们都忙着复习功课。瞧!小白兔熬夜熬红了眼,乌鸦背诵功课背哑了喉咙,萤火虫挑灯夜读……为了取得优异的成绩,为了考上“森林博才班”大学,为了让父母放心,动物们都努力奋斗着。
只有狐狸,悠闲自得,成天在林子里转悠,凭自己那一点小聪明和花言巧语,骗几顿吃的,喝的。狐狸自称“慧人”,可使动物们疑惑的是:这位“慧人”平常总是逃课,上课不认真听讲,老师提的简单问题也答不上来,可大考小考总得满分。
“开考了——”大象老师粗亮的声音从考场传出。狐狸昂首阔步,迈着大步走进考场,十足的得意。小花狗说:“这次进‘森林博才班’大学的,肯定又有狐狸。”小龙猫说:“可不,看它那副得意样!”“是啊!”“对!”“……”动物们随声附着。狐狸坐定后,望了望坐在两旁学习都拔尖的同学——小白兔和乌鸦,咳嗽了几声。
成绩公布了,狐狸排在了最后一名,动物们议论纷纷。
狐狸在狡辩着:“我是‘慧人’,只怪那题目出的太简单了,我懒得做,否则我肯定又是第一!”
原因只有狐狸自己最清楚。原来发下试卷后,这位足智多谋的“慧人”便借讨铅笔的机会偷看了小白兔和乌鸦的试卷。它发现小白兔和乌鸦的试卷居然与它的不同!小白兔答的是A卷,乌鸦是C卷,而自己的竟是B卷!因此它一字未写,走出了考场。
到现在它还在骂:是谁想的这馊主意!
我的家里养着一只可爱的小猫。它全身的毛黑白相间,头上顶着两只又尖又小的耳朵。一双乌黑乌黑的大眼睛,像两颗黑黑的珠子。灵敏的小鼻子,能够分辨各种气味。鼻子下面还有一张小嘴巴,嘴巴两边藏着几根雪白雪白的胡须。
别看它四条腿软弱无力,跑起来可比谁都快呢!胖胖的身子后面,偷偷地藏着一条小尾巴呢。它在听到一些动静的时候,尾巴就会一甩一甩的,好像在思考着什么。我非常地喜欢我家的小猫,我给它取名“小咪”。
我和小咪发生过很多有趣的事情。不信?你往下听。有一天,妈妈从超市里买回来几条鱼。一开始,小咪没有叫唤。等妈妈去上班后,小咪就开始了,好像在说:“小主人,你最疼我了,给我一块鱼吃呗!”看它那可怜兮兮的样子,我从袋子里偷偷地拿出一条小鱼给小咪。
妈妈下班回来后,发现鱼少了一条。正在疑惑呢,就看见小咪在舔爪子。妈妈终于明白了,拿起木棍就朝小咪走去。小咪害怕地向我跑来,躲在我的身后。我走到一旁,向妈妈说明了真相。妈妈轻轻地拍着小咪的头说:“小咪啊,以后不许再偷吃鱼了哟。”小咪“喵喵”地叫唤,好像听懂了妈妈说的话。我把小咪抱上了它的小床,对小咪道了一声“晚安”。随后,我也回到了自己的房间,看了一会书,也睡觉了。
我爱我的小猫。
Most kids like animals. Girls like cats, and boys like dogs. However, my favorite animal is the horse.
The horses are strong, not like the tame cats or puppy dogs. They look wild and hard to get close. Yet, they will be very timid and friendly after they get to know you. Horses remember the way home. They are also faithful to their masters. They even understand what you are trying to tell them. Ive heard many stories about how a horse saved his masters life. Thats also the reason why I love horses. They never betray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