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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供货协议书【精华15篇】

2023-07-14 11:26:36综合

长期供货协议书【精华15篇】

  【简介】本文是热心会员“tuq7”收集的长期供货协议书(共15篇),供大家参阅。

长期供货协议书

长期供货合同协议书 篇1

  甲方:

  合同编号:20xxXX08XXX

  乙方:

  签订地点:张家口宣化县

  经(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友好协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长期向乙方购买五金工具、零件和机械产品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业务关系

  1、本协议

  生效后,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清单为甲方供应产品。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产品无国家标准的,经双方协商确定。

  3、质保期内实行质量“三包”。

  4、包装要求:产品包装以保护货物完整、不受损伤,包装物不回收。

  5、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按需提供采购清单,乙方按清单供货,所有经济责任均执行本协议规定,不再每次重新签订协议。

  6、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应在10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后出具验收单。

  7、本协议有效期 1 年,从20xx年9 月 1 日至20xx 年 9月 1 日止。

  二、供货价格

  产品供货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

  三、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付款方式为:现金、汇款或银行承兑等方式 。

  四、付款时间

  1、甲方小批量购货实行赊账式购买,乙方凭发货单(甲方确认及签字)和甲方验收单记账。

  2、乙方每月底为甲方所购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次月为乙方进行一次货款结算。

  3、结算货款时,甲方按双方约定预留 %的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在质保期满,无责任赔偿的情况下无息全额返还乙方。

  五、产品运输

  乙方负责运送产品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乙方错发产品,迟发产品,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约定的标准),或者经验收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由于质量问题所发生的损失及费用。

  2、甲方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不准确,导致乙方发错产品的,由甲方承担所有的退货费用及因此引起的损失。

  七、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及具体购货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合同法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协议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2、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中任何未尽适宜,双方将以友好方式解决。

  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年

  月 日日

长期供货协议合同 篇2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协议公司):

  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乙方向甲方供应以下货物。

  二、协议公司是采购单位自行选择,合同价格为单位与公司协商的最终价格。

  三、交货时间: xx年12月22日前。

  四、交货方式:送货上门

  五 、甲方应严格按照合同及验收报告进行验货,若出现验收的货物与合同不符,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以上条款如需增加,甲乙双方可协商变动。

  七、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1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人: 委托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供货协议书 篇3

  甲方(供货单位):

  乙方(购货单位):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共同订

  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数量及计量

  1.产品的名称:各类蔬菜。

  2.产品的品种:乙方每日指定定购的各类蔬菜品种。

  3.产品的数量:按乙方每日指定定购数量为准。

  4.计量单位:按市斤计

  5.计量方法:由甲方称重,到乙方指定地点再由乙方核准称重。

  第二条 产品的包装,运送及交货方式

  1.货品由甲方按乙方指定的品种,数量统一打包并运送到指定地点,运费由甲方负责。

  2.乙方在核准货品数量,质量,品种之后在送货确认单上签字则完成交货。

  3.乙方订货方式为,每日17:00—21:30以电话或传真方式下订单。如乙方临时补货,甲方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配送。

  第三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 菜品的价格:甲方按乙方每日指定需求的菜品品种即时报价。价格按当时当地行情价格执行。

  2、 货款的结算:甲乙双方经协商签定本协议之后,由甲方为乙方先行垫付货款。乙方与甲方共同约定一日为每月结账日,结帐日当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一次性结清货款)。

  3.货款的认定:甲方每日给乙方送货并开具送货确认单,送货确认单由乙方指定人员核准并签字后作为结帐凭证由甲方保存。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的义务与权益

1.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在约定时间向乙方供货的,应由甲方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货物货款的%的违约金。

2.甲方送货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更换并承担更换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3.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供货方。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停止经营行为(如:乙方铺面转让,地震,洪水,自然灾害等)经双方协商后乙方可中止本合同。 乙方的义务与权益

  1.乙方在甲乙双方约定的帐期日未能支付货款的,乙方按当月应付货款的每日%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菜品品种,数量,质量与需求不一致的除外),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地震,洪水,自然灾害等)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其它约定事项

  甲乙双方约定的核帐日期为每月日,结帐日期为每月日。

  第七条 本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供货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第一条合同范围

  本合同是关于乙方(卖方)向甲方(买方)提供的合约。(以下买方均称甲方,卖方称乙方)。

  第二条价格及设备清单

  1.设备总价格:人民币元;

  工程安装调试费用:元;

  2.设备清单(见后附页)

  第三条付款方式

  1.甲方预付订金元人民币。

  2.乙方设备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甲方付清全部款项元人民币,否则本公司将收取设备总价‰/天的滞纳金。

  第四条交货、验货方法

  1.乙方按约定时间,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货物运抵后,由双方代表共同验收,并签收验货单,乙方不再承担保管风险,移交于甲方保管。

  第五条安装与调试及布线工程

  1.有关布线工程,合同另附。

  2.安装位置乙方应征求甲方同意。调试过程中,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操作。

  3.乙方预计安装天,调试天。安装日期:年月日至月日

  4.乙方承诺的日期若未能实现,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滞纳金5‰元/日。

  5.安装完毕,乙方工程人员对甲方的操作人员进行基本的操作培训。

  6.乙方工程人员提交安装资料(基本操作说明)。

  第六条责任与保证

  1.乙方承诺所提供的产品为甲方指定厂家生产,无质量问题,能完成其预设计的功能,其技术性能达到规定的标准。

  2.乙方对设备安装时出现的一切故障负直接责任,随时解决设备故障问题。本公司承诺如发现所售产品有假货,将负责双倍赔偿

  3.装机、验收完毕后,甲方必须签收“集团电话验收单”。

  4.乙方承担设备的免费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自验收结束之日算起。

  第七条技术文件

  1.中文安装说明书;

  2.中文用户使用说明书。

  第八条仲裁和法律

  1.由执行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端,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端应按照《经济合同仲裁条例》的规定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2.除裁决书有规定外,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支付。

  3.仲裁期内,除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的其余部分。

  4.本合同应遵循中国法律,所有争端均应按合同条款和其它有关合同的协议解决。

  第九条售后服务项目

  1.免费保修期为壹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乙方将定期派员对甲方使用的设备进行检测,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当甲方设备发生故障时,乙方将及时派员赴现场检修,乙方免收各种诊断费用、维修费及材料费,前往时间不得超过小时。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再承担设备的免费保修义务:

  a.由于打雷、火灾等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故障;

  b.由于人为原因而造成的故障;

  c.在调试完成后如因电话线而引起的故障(包括电话局外线的故障);

  4.甲方更换设备消费品(如电池等),费用自理。

  5.保修期后,甲、乙双方可另行鉴定维护合同,乙方适当收取费用。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地址:

  电话:

  代表人:

  日期:

  乙方:(签章)

  地址:

  电话:

  代表人:

  日期:

供货协议书 篇5

  甲方:

  甲方:富民荣恒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乙方:富民宇泰商贸有限公司

  甲方因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三期食堂及学生宿舍工程需要, 决定由乙方富民宇泰商贸有限公司供给建筑材料, 甲、 乙双方本着 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规 定,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数量及价款

  甲方在建设工程中需用乙方供给的建筑材料,供货量初步商 定,钢材 650 吨,折款为 318 万元;水泥 5600 吨,折款为 212 万 元;砂/石 m,折款为 215 万元;免烧标砖 325 万块,折款为 585 万元。外墙砖 O,折款为 170 万元.如果由于其他原因 致使供货量不足量,按照实际的供应材料款额计算。 材料名称 钢材 水泥 砂/石 免烧砖 外墙砖 计量单位 吨 吨 方 块 平方米 数量 单价(元) 4800 380 25 23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货物质量

  1、乙方供给甲方的建筑材料,材料质量需按建筑材料质量标 准执行, 以现场所进的材料进行检验, 并附有原产品检测报告及合 格证,抽验不合格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使用。

  2、乙方供应甲方使用的建材必须保证质量,承担对所供应建 材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所有的损失。

  三、交货方式

  乙方对其供应的.建材应由汽车运输至甲方指定的施工地点,

  1、 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应当及时供货以保障甲方的正常施工, 如有交货延误,

  2、 应承当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3、甲方验收货物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料单。

  4、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可直接供应甲方下属的各项目部。

  四、货款支付

  1、货款支付方式为人民币 结算。

  2、自甲方接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

  一个月内乙方根据当月实 际供料的数量, 凭甲方所出具的收料单开出发票, 甲方在六个月内 将货款一次性付清。

  五、违约责任

  乙方对于其提供货物的质量、 数量以及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等 必须符合甲方的施工要求, 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 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货物总价款的 1%的违约金。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 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事项

  八、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长期供货协议书 篇6

  甲方: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共同发展,加强甲、乙双方的业务合作关系,经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业务关系

  甲方将与乙方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甲方确定乙方为其XXXXX、XXXXXXXXX指定供应商,不得使用其它同类品牌,在协议期内均采用乙方提供的XXXXX 。

  1.乙方根据甲方的生产计划,负责给甲方加工XXXXX ;

  2.甲方提供给乙方全套图纸;

  3.乙方负责产品加工、 壳体水压检验。

  二 、供货价格

  1、双方确定的加工价格为一段时间内的结算价格,当甲方发现乙方的加工费高于乙方给其他加工厂商的价格,或甲方应市场要求需要下调价格时,乙方有义务同步下降委托加工的价格。

  2)随着甲方公司的生产发展逐渐扩大,乙方所给甲方的产品加工也逐渐增长。为确保长期合作关系,乙方同意将加工价格随产品的.增加而相应下浮(下浮幅度则另行商洽);

  三、质量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或经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按照甲方提供图纸,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质保期为 1年 。质保期内实行质量“三包”。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不符合约定的标准或有其它质量问题,经证实后,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由于质量问题所发生的损失及费用。

  五、配送服务

  甲方所需产品由乙方免费送至甲方所在地仓库。

  六、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及具体购货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采取诉讼方式解决。

  其它:1、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中任何未尽适宜,双方将以友好方式解决。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 方:

  代表人:

  方: 代表人: 签订日期: 甲

长期供货协议书 篇7

  合同编号:

  签署时间:

  签署地点:

  采购合同

  供方:

  需方:

  供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需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供、需两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 订货条款

  1、供、需两方共同确认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基础价格、供货量等。“产品价格表”中如无特别说明,则默认该价格均已含17%增值税。 产品价格表:

  2、合同中供货量为□年度□季度□月度或 阶段指导参考性计划,需方可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供方应以需方的《采购订单》作为供货依据。

  3、除本条所列的价格及本合同中列明应由需方承担的费用外,供方不得向需方收取任何其他费用。如无特别约定上述价格应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用、包装费用、运输费用、售后服务费用等。

  4、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产品市场价格降低,或需方订货量增加,供方价格应相应下调,实际供货时发生价格下调的,结算价格以供货单中注明的下调后价格为准。

  第二条 质量条款

  1、技术、质量要求:供方应及时与需方技术、品质等部签订技术、质量等相关协议,该等协议文件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供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性能、材质、工艺及服务应以合同及所签有关协议等文件为准。(根据采购货物实际情况定,非标产品或复杂、成套产品必须要签订技术协议)

  2、供方应提供符合需方质量要求的合格产品。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出厂验收技术条件及/或出厂检验标准,并在每批供货时附一份按验收技术条件及/或出厂检验标准做的检验报告。每件产品应有检验合格证。

  3、供方提供的产品国家规定必须达到3c认证标准的,供方必须通过并提供3c认证。

  4、需方在必要时,可以到供方的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对供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监督检查;并可在供方库存中抽查,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供方需承担检测费用,供方应在发现之日起15日内制订改进计划报需方,并将实施结果向需方报告。

  7、产品质保期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

  8、需方需要采取处理、更换时,供方要对需方给予全面的协助配合。即使货物已超出了国家规定的“三包”期限,需方判断是由于供方的责任造成的重大、批量质量问题,供方也应对用户进行维修、更换、赔偿。

  9、对因供方货物质量原因造成:连续出现质量问题;出现市场重大、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用户投诉或法律诉讼;或给需方荣誉造成很坏的影响或给用户造成重大损失时,供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赔偿经济损失及需方的名誉损失,同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限期整改、限量供货或终止供货合同。

  10、在质保期内,供方提供产品出现与上述质量条款不符之处,需方将扣留或部分扣留供方留臵在需方的质保金;供方在质保期内对产品承担“三包”义务,质保期满收取成本费用。

  第三条 包装条款

  1、包装方式(含包装的外观标识、包装的分类): 、

  2、供方未书面向需方要求回收的空包装物或包装箱,需方可选择自行处理或要求供方处理。

  3、包装费用:由供方承担。

  4、包装必须适合长途运输,适于正常状态下的保存需要。

  5、包装箱和包装物应完好无损,否则需方有权拒收供方的`货物。

  6、供方产品包装应严格做到使产品能安全运抵甲方所要求的交货地点,保证货物无磕碰、无锈蚀等质量及其他瑕疵。

  第四条 运输条款

  1、运输方式:供方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

  2、交货地点:

  3、运输费用:供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费用。

  4、供方未能达到协议中的装运要求,如延迟、错发货、错发送地点,为按时履约需方可要求供方以更快捷的运输方式将货物运至需方指定地,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5、交货时间、数量、品种等具体要求根据需方供货通知单执行。

  6、供方应承担产品在路途中的一切风险,直至产品交付给需方并经验收合格为止。

  7、货物运达需方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前,风险由供方承担。

  第五条 交货条款

  1、每批次的供货数量与交货日期等由需方以书面形式(《采购订单》)提前 日通知供方。

  2、若供方有不能按时供货的情况发生,供方必须在接到需方供货通知单后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

  3、供方应严格按需方《采购订单》中确定的时间、数量、交货地点等向需方供应产品。供货期是指配套产品到达指定地点的期限,是根据需方的需求所确定的,供方应严格遵守。

  4、如果预期可能会发生供货延迟,供方应主动通知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发生的延迟,供方应根据情况及时调整供货计划。

  5、供方应将订购的产品保质、保量、按期交到指定地点。交货日期以需方实际收到货物日期为准。

  6、需方有权将供货通知单中规定数量以外的货物

  退回给供方,由此产生的包装、装卸、运输费用及风险等由供方自行承担。

  7、交货附件:供方按供货通知单向需方提供货物时,包装物内应同时提供供货(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如供应商从其他供应商采购产品配套件或元器件,要求提供其清单及合格证明,进口件还需提供进口原产地证明及/或商检证明。

  8、供方派驻及送货人员必须遵守需方的公司管理规定。

  第六条 验收条款

  1、供方产品到达需方指定地点,需方仓库保管人员签字接收,需方人员签字接收不能代表需方已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两方确认的标准验收。

  3、需方应在产品到货后的合理期限内按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并出具书面报告,验收结果以需方出具的书面报告为准。

  4、供方产品的交货数量,指经需方入库前通过验收的数量。

  5、需方在装配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缺陷及在售后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缺陷,应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应及时进行处理,不得以产品已经需方检验合格而推卸责任。

  第七条 结算条款

  1、 □汇票/□支票/或其他:

  2、结算方式:供方凭两方签字确认的终验收报告和17%全额增值税发票(在货到验收合格后开具)与需方结算。

  3、付款期限:

  4、供方应及时向需方提供实际银行账户。其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需方,未经两方事先一致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将应收款项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让任何第三方托收应收款项。

  5、需方有权拒付供货质量有缺陷和供货数量不足部分的产品的货款,直至有质量缺陷的配套产品得到更换和补足数量不足部分为止或得到的解决。

  6、需方有权决定从货款中扣除因产品质量缺陷而造成相关损失的索赔金额。如用此方法仍不能付清上述索赔金额,则供方须在接到索赔通知10天内付清剩余金额。

  第八条 知识产权条款

  1、合作期间,供方为需方生产的需方专用产品,未经需方明确的书面授权,供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从需方得到的任何技术资料,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该产品。

  2、未经需方明确的书面授权,供方不得将提供给需方的拥有专有技术的产成品转给第三方来生产。

  3、合作过程供方基于对需方供货产品所进行的技术改造(包括专利权、专利申请优先权)为两方共同拥有。

  4、如供方违反上述条款,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数额为该产品实际结算价格的 倍,并调整供方供货量、停止供货或终止合同。违约金由需方财务部直接从供方货款中扣除,货款不足以抵扣违约金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赔偿。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任何一方均不能预见的、确实阻碍其履行义务的、不可避免的事件。就合同而言,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地震、流行病、严重火灾、水灾、台风、海上事故等重大自然灾害及事件。但是,对于那些可以预见的自然灾害,供方应事先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影响,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可抗力事件存续期间不承担责任,在此期间两方都应尽最大努力将不可抗力,特别是由此而引起的延误及不能履行所造成的后果减轻到最低程度。因不可抗力所引起的问题应通过两方协商加以解决。

  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在可能的情形下应立即(不应迟于获悉不可抗力后二天)用电话或传真等方式通知另一方。一方遭受不可抗力,该方有义务及时通知合同另一方并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不可抗力影响存续期间不履行其合同义务,可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产品责任

  1、因供方产品质量瑕疵或缺陷,造成第三方(包括需方产品的最终用户)人身、财产损失,由供方偿付需方因此造成的合理的实际损失。对产品缺陷,供方应进行整改,否则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供方不因需方对其产品检验合格而免除其所应承担的产品责任。

  2、需方发现供方所发配套产品与产品定购计划要求数量不足时,需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供方有权来需方核查,如情况属实,供方应在需方通知的限定时间内予以补足,其费用及损失由供方承担。

  3、需方发现供方所发货物与产品订购计划要求品种不符时,需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如情况属实,供方应在需方通知的限定时间内免费更换错发的货物,因错发货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供方承担。

  4、供方应承担逾期供货的责任(不可抗力除外)赔偿逾期供货而造成需方直接和间接损失。

  5、需方应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供方的过错,从而减少损失。供方应补偿由此而发生的费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供方连续 个月不能及时供货,则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需方损失由供方承担。

  2、由于供应商责任造成生产现场停产的实际损失由供方承担;

  3、由于产品不合格的赔偿:不合格产品价值+关联损失+鉴定费用

  说明:

  不合格产品价值:按合同价计算

  关联损失:指由于该件不合格造成其他部件损坏、人员的伤亡等损失,具体数额根据实际发生计算。

  本条所称损失,同时包括给需方的最终用户造成损失而发生的索赔。

  鉴定费用:指用于证明该产品状态、明确责任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检验试验、人员差旅费用,按实际发生计算。

  对由于供方产品不合格造成的停产,赔偿金额按上述两种算法中较大金额计算。

  2、供方交货的产品有质量瑕疵时,需方有权选择退、换货或通知供方以一定比例折价接收。因不合格产品造成的损失,按合同有关产品不合格赔偿条款处理。

  3、供方交货少于需方供货通知单所规定的数量及品种或未按供货通知单要求时间供货时,需方有权要求按供货通知单所规定的数量品种供货或补齐,供方须及时供货或补齐。未及时补齐部分产品处理办法:按未供货或未补齐部分供货金额的 %给需方以补偿。

  4、交货时及在需方生产线上、仓库、售后服务中发现供方产品有质量瑕疵,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24 小时到达需方或最终用户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否则需方可自行修理或更换,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同时供方赔偿需方上述实际费用的 %。保用期内,供方免费给予需方或最终用户修理或更换,负有包修包换义务;保用期外,供方给予需方的最终用户提供优惠价格。供需两方资源共享,供方同意需方及其用户使用其服务网络。

  5、因供方上述违约行为造成需方停产或其他损失,供方赔偿需方损失同时,在供方停止供货期间,需方有权另选供应商。

  6、当供方出现违约行为,需方进行索赔时,需方将索赔清单及计算依据书面提交给供方,自需方提供之日起7日内供方不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无异议,需方将从供方货款中扣除。

  7、若需方在供方违约时没有依据上述条款对供方进行索赔处臵,并不因此而免除供方的法律责任。

  8、由供方提出不履行合同,停止供货服务的,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需方。剩余货款,需方在 个月后支付给供方。

  9、如单方终止合同或超过需方供货通知单 天以上的未供货量,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停止供货前当月供货额的 %,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其它

  1、合同经供需两方盖章后即生效。

  2、因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和纠纷,两方应通过谈判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3、合同变更须两方以书面形式确认。

  4、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5、合同一式六份,供需两方各持三份。

  6、本合同项下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附件1《采购订单》 附件2 、

  7、供需两方应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产品质量的持续改进,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有权代表签字: 有权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长期供货合同协议 篇8

  合同编号:

  签署时间:

  签署地点:

  采购合同

  供方:

  需方:

  供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需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供、需两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 订货条款

  1、供、需两方共同确认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基础价格、供货量等。“产品价格表”中如无特别说明,则默认该价格均已含17%增值税。 产品价格表:

  2、合同中供货量为□年度□季度□月度或 阶段指导参考性计划,需方可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供方应以需方的《采购订单》作为供货依据。

  3、除本条所列的价格及本合同中列明应由需方承担的费用外,供方不得向需方收取任何其他费用。如无特别约定上述价格应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用、包装费用、运输费用、售后服务费用等。

  4、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产品市场价格降低,或需方订货量增加,供方价格应相应下调,实际供货时发生价格下调的,结算价格以供货单中注明的下调后价格为准。

  第二条 质量条款

  1、技术、质量要求:供方应及时与需方技术、品质等部签订技术、质量等相关协议,该等协议文件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供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性能、材质、工艺及服务应以合同及所签有关协议等文件为准。(根据采购货物实际情况定,非标产品或复杂、成套产品必须要签订技术协议)

  2、供方应提供符合需方质量要求的合格产品。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出厂验收技术条件及/或出厂检验标准,并在每批供货时附一份按验收技术条件及/或出厂检验标准做的检验报告。每件产品应有检验合格证。

  3、供方提供的产品国家规定必须达到3c认证标准的,供方必须通过并提供3c认证。

  4、需方在必要时,可以到供方的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对供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监督检查;并可在供方库存中抽查,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供方需承担检测费用,供方应在发现之日起15日内制订改进计划报需方,并将实施结果向需方报告。

  7、产品质保期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

  8、需方需要采取处理、更换时,供方要对需方给予全面的协助配合。即使货物已超出了国家规定的“三包”期限,需方判断是由于供方的责任造成的重大、批量质量问题,供方也应对用户进行维修、更换、赔偿。

  9、对因供方货物质量原因造成:连续出现质量问题;出现市场重大、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用户投诉或法律诉讼;或给需方荣誉造成很坏的影响或给用户造成重大损失时,供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赔偿经济损失及需方的名誉损失,同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限期整改、限量供货或终止供货合同。

  10、在质保期内,供方提供产品出现与上述质量条款不符之处,需方将扣留或部分扣留供方留臵在需方的质保金;供方在质保期内对产品承担“三包”义务,质保期满收取成本费用。

  第三条 包装条款

  1、包装方式(含包装的外观标识、包装的分类):

  2、供方未书面向需方要求回收的空包装物或包装箱,需方可选择自行处理或要求供方处理。

  3、包装费用:由供方承担。

  4、包装必须适合长途运输,适于正常状态下的保存需要。

  5、包装箱和包装物应完好无损,否则需方有权拒收供方的货物。

  6、供方产品包装应严格做到使产品能安全运抵甲方所要求的交货地点,保证货物无磕碰、无锈蚀等质量及其他瑕疵。

  第四条 运输条款

  1、运输方式:供方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

  2、交货地点:

  3、运输费用:供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费用。

  4、供方未能达到协议中的装运要求,如延迟、错发货、错发送地点,为按时履约需方可要求供方以更快捷的运输方式将货物运至需方指定地,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5、交货时间、数量、品种等具体要求根据需方供货通知单执行。

  6、供方应承担产品在路途中的一切风险,直至产品交付给需方并经验收合格为止。

  7、货物运达需方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前,风险由供方承担。

  第五条 交货条款

  1、每批次的供货数量与交货日期等由需方以书面形式(《采购订单》)提前 日通知供方。

  2、若供方有不能按时供货的情况发生,供方必须在接到需方供货通知单后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

  3、供方应严格按需方《采购订单》中确定的时间、数量、交货地点等向需方供应产品。供货期是指配套产品到达指定地点的期限,是根据需方的需求所确定的,供方应严格遵守。

  4、如果预期可能会发生供货延迟,供方应主动通知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发生的延迟,供方应根据情况及时调整供货计划。

  5、供方应将订购的产品保质、保量、按期交到指定地点。交货日期以需方实际收到货物日期为准。

  6、需方有权将供货通知单中规定数量以外的货物

  退回给供方,由此产生的包装、装卸、运输费用及风险等由供方自行承担。

  7、交货附件:供方按供货通知单向需方提供货物时,包装物内应同时提供供货(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如供应商从其他供应商采购产品配套件或元器件,要求提供其清单及合格证明,进口件还需提供进口原产地证明及/或商检证明。

  8、供方派驻及送货人员必须遵守需方的公司管理规定。

  第六条 验收条款

  1、供方产品到达需方指定地点,需方仓库保管人员签字接收,需方人员签字接收不能代表需方已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两方确认的标准验收。

  3、需方应在产品到货后的合理期限内按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并出具书面报告,验收结果以需方出具的书面报告为准。

  4、供方产品的交货数量,指经需方入库前通过验收的数量。

  5、需方在装配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缺陷及在售后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缺陷,应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应及时进行处理,不得以产品已经需方检验合格而推卸责任。

  第七条 结算条款

  1、 □汇票/□支票/或其他:

  2、结算方式:供方凭两方签字确认的终验收报告和17%全额增值税发票(在货到验收合格后开具)与需方结算。

  3、付款期限:

  4、供方应及时向需方提供实际银行账户。其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需方,未经两方事先一致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将应收款项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让任何第三方托收应收款项。

  5、需方有权拒付供货质量有缺陷和供货数量不足部分的产品的货款,直至有质量缺陷的配套产品得到更换和补足数量不足部分为止或得到的解决。

  6、需方有权决定从货款中扣除因产品质量缺陷而造成相关损失的索赔金额。如用此方法仍不能付清上述索赔金额,则供方须在接到索赔通知10天内付清剩余金额。

  第八条 知识产权条款

  1、合作期间,供方为需方生产的需方专用产品,未经需方明确的书面授权,供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从需方得到的任何技术资料,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该产品。

  2、未经需方明确的书面授权,供方不得将提供给需方的拥有专有技术的产成品转给第三方来生产。

  3、合作过程供方基于对需方供货产品所进行的技术改造(包括专利权、专利申请优先权)为两方共同拥有。

  4、如供方违反上述条款,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数额为该产品实际结算价格的 倍,并调整供方供货量、停止供货或终止合同。违约金由需方财务部直接从供方货款中扣除,货款不足以抵扣违约金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赔偿。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任何一方均不能预见的、确实阻碍其履行义务的、不可避免的事件。就合同而言,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地震、流行病、严重火灾、水灾、台风、海上事故等重大自然灾害及事件。但是,对于那些可以预见的自然灾害,供方应事先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影响,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可抗力事件存续期间不承担责任,在此期间两方都应尽最大努力将不可抗力,特别是由此而引起的延误及不能履行所造成的后果减轻到最低程度。因不可抗力所引起的问题应通过两方协商加以解决。

  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在可能的情形下应立即(不应迟于获悉不可抗力后二天)用电话或传真等方式通知另一方。一方遭受不可抗力,该方有义务及时通知合同另一方并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不可抗力影响存续期间不履行其合同义务,可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产品责任

  1、因供方产品质量瑕疵或缺陷,造成第三方(包括需方产品的最终用户)人身、财产损失,由供方偿付需方因此造成的合理的实际损失。对产品缺陷,供方应进行整改,否则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供方不因需方对其产品检验合格而免除其所应承担的产品责任。

  2、需方发现供方所发配套产品与产品定购计划要求数量不足时,需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供方有权来需方核查,如情况属实,供方应在需方通知的限定时间内予以补足,其费用及损失由供方承担。

  3、需方发现供方所发货物与产品订购计划要求品种不符时,需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如情况属实,供方应在需方通知的限定时间内免费更换错发的货物,因错发货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供方承担。

  4、供方应承担逾期供货的责任(不可抗力除外)赔偿逾期供货而造成需方直接和间接损失。

  5、需方应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供方的过错,从而减少损失。供方应补偿由此而发生的费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供方连续 个月不能及时供货,则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需方损失由供方承担。

  2、由于供应商责任造成生产现场停产的实际损失由供方承担;

  3、由于产品不合格的赔偿:不合格产品价值+关联损失+鉴定费用

  说明:

  不合格产品价值:按合同价计算

  关联损失:指由于该件不合格造成其他部件损坏、人员的伤亡等损失,具体数额根据实际发生计算。

  本条所称损失,同时包括给需方的最终用户造成损失而发生的索赔。

  鉴定费用:指用于证明该产品状态、明确责任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检验试验、人员差旅费用,按实际发生计算。

  对由于供方产品不合格造成的停产,赔偿金额按上述两种算法中较大金额计算。

  2、供方交货的产品有质量瑕疵时,需方有权选择退、换货或通知供方以一定比例折价接收。因不合格产品造成的损失,按合同有关产品不合格赔偿条款处理。

  3、供方交货少于需方供货通知单所规定的数量及品种或未按供货通知单要求时间供货时,需方有权要求按供货通知单所规定的数量品种供货或补齐,供方须及时供货或补齐。未及时补齐部分产品处理办法:按未供货或未补齐部分供货金额的 %给需方以补偿。

  4、交货时及在需方生产线上、仓库、售后服务中发现供方产品有质量瑕疵,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24 小时到达需方或最终用户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否则需方可自行修理或更换,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同时供方赔偿需方上述实际费用的 %。保用期内,供方免费给予需方或最终用户修理或更换,负有包修包换义务;保用期外,供方给予需方的最终用户提供优惠价格。供需两方资源共享,供方同意需方及其用户使用其服务网络。

  5、因供方上述违约行为造成需方停产或其他损失,供方赔偿需方损失同时,在供方停止供货期间,需方有权另选供应商。

  6、当供方出现违约行为,需方进行索赔时,需方将索赔清单及计算依据书面提交给供方,自需方提供之日起7日内供方不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无异议,需方将从供方货款中扣除。

  7、若需方在供方违约时没有依据上述条款对供方进行索赔处臵,并不因此而免除供方的法律责任。

  8、由供方提出不履行合同,停止供货服务的,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需方。剩余货款,需方在 个月后支付给供方。

  9、如单方终止合同或超过需方供货通知单 天以上的未供货量,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停止供货前当月供货额的 %,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其它

  1、合同经供需两方盖章后即生效。

  2、因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和纠纷,两方应通过谈判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3、合同变更须两方以书面形式确认。

  4、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5、合同一式六份,供需两方各持三份。

  6、本合同项下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附件1《采购订单》 附件2 、

  7、供需两方应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产品质量的持续改进,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有权代表签字: 有权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长期供货协议书 篇9

  本合同为以下双方于北京市签订。

  出买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鉴于:

  1.甲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甲方愿意向乙方出售其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该产品的质量符合乙方要求;

  2.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文字定义

  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买卖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本合同所称“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

  本合同所称“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

  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2.合同标的

  产品概述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确认甲方欲出售给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符合本条所描述之条件:

  2.产品名称为:牌型号的.

  2.生产厂商为:

  2.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为:

  产品质量

  2.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2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3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产品包装

  .1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具备如下的包装标准:

  .2如甲方不能达到本包装的标准,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产品损坏、变质等减损产品价值的情况出现,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同时双方明确: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或每个结算周期)的购货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

长期供货协议书 篇10

  甲方: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共同发展,加强甲、乙双方的业务合作关系,经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业务关系

  甲方将与乙方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甲方确定乙方为其XXXXX、XXXXXXXXX指定供应商,不得使用其它同类品牌,在协议期内均采用乙方提供的XXXXX 。

  1.乙方根据甲方的生产计划,负责给甲方加工XXXXX ;

  2.甲方提供给乙方全套图纸;

  3.乙方负责产品加工、 壳体水压检验。

  二 、供货价格

  1、双方确定的加工价格为一段时间内的结算价格,当甲方发现乙方的加工费高于乙方给其他加工厂商的价格,或甲方应市场要求需要下调价格时,乙方有义务同步下降委托加工的价格。

  2)随着甲方公司的生产发展逐渐扩大,乙方所给甲方的产品加工也逐渐增长。为确保长期合作关系,乙方同意将加工价格随产品的增加而相应下浮(下浮幅度则另行商洽);

  三、质量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或经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按照甲方提供图纸,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质保期为 1年 。质保期内实行质量“三包”。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不符合约定的标准或有其它质量问题,经证实后,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由于质量问题所发生的损失及费用。

  五、配送服务

  甲方所需产品由乙方免费送至甲方所在地仓库。

  六、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及具体购货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采取诉讼方式解决。

  其它:1、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中任何未尽适宜,双方将以友好方式解决。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 方:

  代表人:

  方: 代表人: 签订日期: 甲

长期供货协议书 篇11

  甲方:

  乙方: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共同发展,加强甲、乙双方的业务合作关系,经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业务关系

  甲方确定乙方为其低压电器元件指定供应商,在甲方的产品中除其客户指定使用其它品牌低压电器产品外,甲方所有相关产品的低压电器元器件采用乙方提供的“正泰”品牌低压电器。

  二、产品范围

  “正泰”品牌的所有低压电器元件。

  三、采购量及供货价格

  1、经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正泰”品牌的所有低压电器产品价格按照正泰产品年列表价为基准价,甲方年度采购量为万元时,其基准列表价折扣折让% 。

  2、如因市场原因造成乙方在全国范围内调整价格的情况,则乙方按照其调整后正式发布的新全国统一列表价格按原折扣折让价给甲方供货。但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前已经签订的购销合同仍按购销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四、技术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质保期内实行质量“三包”。如乙方未按有关技术要求进行生产,或由此引起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由乙方承担由于质量问题所发生的损失及费用。

  五、付款方式

  协议生效执行中,乙方给予甲方每笔采购订单%的货款欠款额度,但每月货款欠款额累计最高欠款额度为万元,超过最高欠款额度部分欠款,甲方应先付清超额部分欠款;甲方所欠的所有货款必须在年年底一次性结清。

  六、配送服务

  甲方所需产品每批金额元以上时由乙方免费送至甲方所在地仓库,其每批金额元以下时由甲方自行从乙方转交 配送经销商仓库提取。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每月超过最高欠款额度部分的欠款及未按约定期限付款的,由甲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以每月 %计算。

  2、甲方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不准确,导致乙方发错产品的,由甲方承担所有的退货费用及因此引起的损失。

  3、乙方所供产品因设计、制造、质量等原因,引起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及具体购货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依其规则进行仲裁。

  九、协议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至年月日,期满后重新协商续约事宜及条款。

  3、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

  乙方:

  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

供货协议书 篇1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建立长期互惠供求关系,经友好协商,特就购销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双方商定结帐方式为:实结。

  1、甲、乙双方每月对帐一次。

  2、甲方与乙方结款依据为乙方开具的发票和甲方的入库验收单。

  二、乙方责任:

  1、保证货品价格公道,不高于国家规定的北京市区统一货价。

  2、保证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杜绝“三无”产品。

  3、保证货品质量并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出现严重的危及到人身健康及安全的质量问题,甲方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没收乙方所供货未结全部货款,以视处罚。

  4、乙方要保证手机或坐机24小时通畅,便于甲方及时要货与沟通。

  5、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按时送货,如出现送货不及时给甲方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将由乙方全部承担相关责任。

  6、协议期间如发生乙方法人变更等情况时,应提前通知并将更改后的有效证件传至甲方备案,如乙方停业、外出等临时情况出现送货有变动的,要及时安排好临时接替人员,提前通知甲方,并将转交代理人员联系方式告知甲方,以保持供货需要。

  三、甲方责任:

  1、按照每日需要货品,根据使用部门提前下的申购明细单,库房人员要提前八小时通知乙方要货,并提供准确、真实的货品名称、品牌、规格及要求,便于双方工作顺利开展。

  2、如遇紧急情况要货时,甲方应至少提前30分钟通知乙方,与乙方及时沟通,以准保作用部门需求。

  四、本协议有效期限从签定之日起开始生效,如乙方因单方问题想解

  除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如未提前书面通知,甲方所有损失均有乙方负责。

  五、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若发生纠纷,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

  成协议的,可向甲方管辖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六、本合同执行中遇到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

  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签字盖章后才可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供货协议书 篇13

  甲方:

  乙方:

  为了共同发展,加强甲、乙双方的业务合作关系,经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业务关系

  甲方确定乙方为计算机及周边耗材,网络产品指定供应商,在甲方中除其客户指定使用其它品牌产品外,甲方所有相关的计算机及周边耗材,网络产品在协议期内均采用乙方提供。

二、产品范围

  乙方品牌的所有计算机及周边耗材,网络产品。

三、供货价格

  1、经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计算机及周边耗材,网络产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

  2、甲乙双方将当日价格定价。

四、质量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或经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国家标准 。质保期为 1年 。质保期内实行质量“三包”。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不符合约定的标准或有其它质量问题,经证实后,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由于质量问题所发生的损失及费用。

五、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付款方式为: 现金或汇款等方式 。

  甲乙双方要求的付款条件为 先付一部分定金,定金为货款的 30%,验货后再付另一部分;或者这个月付上个月的货款 。协议生效执行中,乙方给予甲方每笔采购订单20%的货款欠款额度,但每月货款欠款额累计最高欠款额度为 1 万元,超过最高欠款额度部分欠款,甲方应先付清超额部分欠款;甲方所欠的所有货款必须在年底一次性结清。

六、配送服务

  甲方所需产品由乙方免费送至甲方所在地。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每月超过最高欠款额度部分的欠款及未按约定期限付款的,由甲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以每月5‰计算。

  2、甲方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不准确,导致乙方发错产品的,由甲方承担所有的退货费用及因此引起的损失。同时,如果甲方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准确,而乙方发错产品,则由乙方承担所有的退货费用及因此引起的损失。

  3、乙方所供产品因设计、制造、质量等原因,引起生产上的所有损失或

  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4、如因市场原因造成乙方降价后,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则视为乙方违约,并由乙方补偿三倍的差价。

八、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及具体购货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采取诉讼方式解决。

九、协议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期满后重新协商续约事宜及条款。

  3、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中任何未尽适宜,双方将以友好方式解决。

  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供货协议书 篇14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供货产品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

(2)产品规格:

(3)产品数量:

(4)产品单位:

  2、供货质量标准

  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或国家相应的标准要求。

  3、甲方的责任

(1)具有证照齐全合法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甲方应盖章、乙方应查验原件)。

(2)保证销售的食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

(3)批量销售食品时应提供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由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供乙方查验。

(4)因甲方提供的食品本身存在的卫生质量问题,甲方应无条件包退包换,并对因卫生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5)依照国家相关准入条件,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合法经营。所供货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同批次的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并提供每批货品的清单或购物凭证。

  4、乙方的责任

(1)采购食品时,应索取甲方出具的购物凭证并留存备查。

(2)批量采购食品时,应同时查验食品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由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产品,不得采购。

(3)采购生猪肉应查验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检疫合格证明;采购其他肉类应查验检疫合格证明。不得采购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

(4)应建立食品甲方档案,保管好供货商提交的各种证照复印件和供货凭证。对购进的食品质量严格把关,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5)因食品保管以及其它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由食品乙方承担。

  5、货物验收

  乙方对甲方所供的每批货品应进行验收,对交付的货品不符合质量、卫生要求或来自不具备合法资质企业的,乙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因质量问题严重或被相关监管部门查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供货期限

  本合同供货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日。

  7、供货方式

  乙方每周提出送货计划给甲方,甲方按计划供货,乙方开出验货单,甲方凭验货单到财务打印入库单,财务将入库单回执给甲方作为收货凭证,乙方开出的入库单为电脑打印单据(手工书写无效),双方签字后生效。

  8、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9、争议纠纷解决

  本合同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双方无法协商的,任何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进行补充。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为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年月日

供货合同协议书 篇15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公司)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公司)

  甲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乙公司采购物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交易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供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公司、乙公司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甲公司作为乙公司的客户,乙公司负有依照甲公司订单要求按质按量按交期供货的义务,承担保质保量保交期的相关责任。

  2、乙公司向甲公司供应的物料包含以下产品(在本协议中统一简称为物料):3、乙公司承诺各批次提供的物料在工艺流程及其质量控制、物料检验等各个质量控制环节保持稳定的基础上,保证该批次物料与经过甲公司确认的样品在外观及其他技术指标方面相一致。否则乙公司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因此给甲公司造成生产或延误出货交期的损失由乙公司承担。

  4、乙公司每批供货须按甲公司订单要求执行,及时送达,响应时间最迟不得超过甲公司交期。如不能按期交货须事先与甲公司协商,征得甲公司的同意方可延期。若乙公司一再要求延期,影响到了甲公司正常生产,又不予应急处理,甲公司可单方取消订单并追究乙公司的责任(以追偿经济损失为优先)、

  5、若甲公司、乙公司双方所确认的采购报价是含运输费的(即承诺送货到厂的),如因乙公司原因不能及时送货,而由甲公司安排车辆前去乙公司取货,乙公司应按市场运输价格补偿甲公司取货的运输费用。

  6、供货物料品种、规格、要求及价格:依甲公司采购单载明品种、规格要求执行;价格以经甲公司乙公司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价格为准。如乙公司调整产品价格,应事先及时通知甲公司,经与甲公司协商一致并得到同意后方可执行新价格,未经甲公司认可的乙公司单方调价无效。

  7、乙公司供应的物料被甲公司应用到(甲公司)产品中,若是因乙公司物料质量缺陷给甲公司客户造成损失,而导致甲公司被客户追究法律责任和要求赔偿损失时,乙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

  8、乙公司供应的物料若经检验不符合甲公司的验收质量标准,在不影响使用性能的情况下,根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程度,如乙公司按%—%不等的折扣给予补偿,甲公司可作特采。

  9、当甲公司因质量或所送货品种与订单不符等原因,明确通知乙公司退货或换货时,乙公司必须最迟在三天之内前来配合处理,超过三天不来处理的,甲公司有权按无货主任意处置,乙公司的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10、为保证乙公司所供物料在品质、数量、交期等方面的承诺,甲公司、乙公司双方签订合同时,乙公司须向甲公司交纳人民币元的保证金,在甲公司、乙公司双方终止合作且甲公司的存货处理完毕、无品质异常或售后服务期满后,甲公司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乙公司。

  11、乙公司与甲公司合作期间,承诺不直接或间接同甲公司事先已明确的竞争对手有针对损害甲公司商业利益的合作,否则因此给甲公司造成的损失由乙公司补偿(补偿额度以甲公司的实际损失计算)、

  12、甲公司、乙公司双方合作期间,乙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贿赂甲公司的来料检验、收货、技术性能鉴定、采购等职位的员工,一经发现,甲公司将予以乙公司5000元以上的处罚。

  13、货款结算方式:。

  14、在乙公司供货等各方面非常配合的情况下,甲公司不得拖欠货款,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方式结款,否则乙公司有权追究甲公司责任。甲公司事先同乙公司协商可以延期结款的情况除外。

  15、乙公司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一款,视为乙公司违约,乙公司须承担由其违约行为而给甲公司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违约金以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

  16、甲公司乙公司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17、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规定不明之处由甲公司、乙公司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违反本协议引起争议的,甲公司、乙公司双方应先尽量协商,不能达到一致的,甲公司、乙公司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应尽可能的继续履行本协议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余部分。

  18、乙公司承认已经阅读本协议,并确认了解协议中的含义。

  19、甲公司、乙公司双方合作期间,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协议的效力。

  2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公司、乙公司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购货方(甲公司签章):地址:

  法定代表人:购货经办人:年月日

  供货方(乙公司签章):地址:法定代表人:供货经办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