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牛作文【汇编12篇】
【前言】牛是我最喜欢的动物之一,它们的力量和温顺的性格总是让我为之倾倒。下面是热心网友“qxwc7739”分享的我喜欢的牛作文(共12篇),供大家阅读。
微风拂过山岗,青山绿水依旧是那么迷人可赏。而如今正值牵牛花盛开的季节,我望着山边的牵牛花,心情格外恬静、舒适。
我喜欢牵牛花的美丽,更喜欢她的简单。我似乎从小就与牵牛花结缘是源于奶奶对牵牛花的热衷,然而奶奶对牵牛花的热衷也是有其唯美而温馨的理由的。奶奶也曾是一个怀揣着花季梦的少女,也曾憧憬着美好的爱情与婚姻,渴望着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也正是由于爷爷的出现而完成了她的夙愿。爷爷和奶奶俩人是经过他人介绍而“闪婚”的,而爷爷给奶奶的结婚礼物就是牵牛花,而奶奶并没有嫌弃,反而很喜欢爷爷的朴素,喜欢这简单的幸福。牵牛花使这两个人缘定终身,相守相伴直到白头。我又怎能不爱这种花,不爱这种情呢?
牵牛花有一个俗名叫“勤娘子”,顾名思义,她是一种很勤劳的花。牵牛花的花语也就正好印记了奶奶的一生。她一生都在为生活的琐事而奔波劳碌,每天都在为我们而操劳,却从不说累。萧瑟的秋天带着落叶的声音来了,早晨的天空是多么的柔和而温馨。但这一天对于奶奶来说并没有什么不同,她依旧在鸡没啼前起了床,为我们一家人准备好了早饭,洗好了衣服,喂好了鸡鸭,即便是寒冬里她依旧不会少做一件事,如此数十年如一日。吃完早饭后就只能在傍晚才能见到她,由于她每天都要到田里劳作,而到了夕阳下山,晚霞印红了天空,她便回家为我们做晚餐。而她的辛勤付出是我们的幸福,我们都很幸运能在上帝的手中得到这么一个勤劳的奶奶。
奶奶她的一生平凡而简单,她对生活没有过多的抱怨,但求能过好自己每一天的生活,顺着自己的`心意,随遇而安就好,生活像流水般柔软而不是石头般坚硬,需要我们懂得如何细水长流。她也曾教育我做人不能有过多的欲望,由于这世间有太多事情是我们力所不能及的,倘若我们盲目地追求,就只会失去生活的意义。牵牛花只需在山间的小路旁,迎合着太阳,便可茁壮成长,而我们若能像牵牛花般脚踏实地便好。我从中也领悟了一番。生活本就不必过于坚持,应要学会坚持该坚持的,试着放下所害怕的,或许就能遇到不一样的风景。
人一简单就容易快乐,一世故就容易变老,而奶奶正由于有一颗简单、年轻的心,可以尽情地享受生活中的阳光和温暖。如今社会上的人之所以感到不幸福,只是由于不满足,而这种贪婪却害了不少人的一生。倘若心中没有一盏明灯指引着我们的前行,即便我们懂得越多,也只不过是这个世界的孤儿,走得越远,也只不过觉得这个世界本是孤儿院。
牵牛花花开遍野,在青葱的绿荫里格外显眼。即使我们每天都在孤独的前行,但也不必悲伤,由于似水年华我们已走过,一切都终将变得那样云淡风轻,波澜不惊。
一天早上,奶奶从市场给我买了两头竹牛。奶奶说,竹牛是害虫,竹笋是竹牛的食物。
它的小脑袋很硬。小脑袋上有一个长长的稻草嘴,像个大象鼻。鼻子两侧有两根触角,用来感觉东西。只要把竹牛的吸管嘴插进竹笋里,就像医生给病人打针吸液一样。
颈壳坚硬,橙色,有光泽,很漂亮,像戴了围巾。背面有棕色和黑色条纹的花朵。硬壳下有一对又大又软的翅膀。飞行发出嗡嗡声。靠近你的身边,感觉很爽。肚子壳还是硬黑的。竹牛有六条腿。每条腿都有一个钩子和一根刺。它的腿很灵活,只要抓住你,它就不会松手。听说它的肉还能吃。把壳去掉,用火煮就行了。因为它富含脂肪和蛋白质。这是美味的食物。
村里的孩子抓了竹牛在街上卖,一举两得,卖了钱。我非常喜欢这种动物。
小姨家养了一只狗,因为它出生时就胖嘟嘟的,所以给它取名“嘟嘟”。它是一条纯种的法国斗牛犬,它有着一双奇特的蝙蝠耳和遍布褶皱的脸蛋,一副憨厚可爱的模样,再加上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从外貌就能看出,它是一种十分温顺的狗狗。它的皮毛平滑短顺,紧贴于皮肤上,柔软而富有光泽。
它平时很神气,出去溜它时,它便挺胸抬头,两个黑珍珠似的眼睛炯炯有神,别看它这么神气,它胆子却非常小,别的小狗“汪汪!”的叫几声也会把它吓个半死。
斗牛犬中就属英国斗牛犬和法国斗牛犬比较出名,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英国斗牛犬是一种勇敢、坚韧不拔的犬种,而法国斗牛犬富有感情,总体来看,比英国斗牛犬更听话,也更善解人意。从外貌上来区分的话,最大的区别是在耳朵上,英国斗牛犬的耳朵像是一片花瓣,而法国斗牛犬的耳朵是蝙蝠耳。
这就是嘟嘟,一条可爱又调皮的狗。
我家养了一只可爱的狮子狗,它的名字叫丁丁。
丁丁的脸和别的狗的不一样,它的脸短短的,头上的毛很长,只露出一双大大的眼睛。它的腿很短,跑起来就像一个大毛球在地上滚。平时睡觉或休息的时候,总喜欢爬着。
丁丁饿了的时候,就汪汪地大声叫,只要你给它食物吃,它立刻不叫了。中午的时候,我就带它去草地里玩耍,它就象一只出笼的小鸟,到处跑,那高兴劲就甭提了。你一见准会喜欢上它的。
丁丁不但样子逗人爱,还帮过我一个大忙呢!
有一次,我带丁丁去公园玩。一路上,它都是东张西望,像在找什么东西似的,还翘起一条后腿到处撒尿。到了公园门口,我买了一个鸡腿,三下两下就把肉吃完,就把骨头给了丁丁。丁丁把骨头吃完了以后,汪汪叫了两声,好像在说:谢谢。走了一截路,我突然感到内急,就躲进一个树丛中,了了一桩大事。我想:一会儿玩什么好呢?想着想着,就到了一个玩赛车的游乐场,我一看价钱,不贵,才元一圈,我坐二圈吧。我正掏钱的时候,发现钱包不在了,忽然我想起刚才在树丛中的事。我便径直跑回刚才的树丛,到处找,可就是找不到,我急得脚不停地跺,丁丁也在树丛中东闻西闻。突然,丁丁叫了几下,我以为丁丁又找到骨头了,我走过去一看,原来是我的钱包,我高兴极了,抱起丁丁说:真乖。
我们玩了很久才回家。出公园门时,我又买了一个鸡腿,这次,骨头和肉都是奖励丁丁的。
唉!你看,我家的丁丁多可爱。
暑假里,我读了《水孩子》、《苦儿流浪记》、《杨家将》、《格列弗游记》、《小王子》、《床边的小豆豆》、《父与子全集》等七本书,其中我最喜欢《水孩子》。
《水孩子》讲得是一个叫汤姆的小男孩的故事。汤姆是个扫烟囱的调皮小男孩,因为不爱读书,不爱洗脸,不受人欢迎,师傅还经常虐待他。
有一次,汤姆跟师傅到富人家扫烟囱,被误认为是小偷,他在逃跑时掉进河里,被仙女变成了水孩子。水孩子汤姆很孤独,他在寻找其他水孩子的过程中,和龙虾、蜻蜓成了好朋友,并被仙女带到仙女岛。在仙女岛,汤姆经过以善待善仙女教导,不断改正缺点,慢慢长大并勇敢起来,能做最不愿意做的事,帮助做不愿帮助的人。为了能到世界上最美丽的地方也就是小艾丽的家看一看,汤姆历经千辛万苦,到达光辉城,见到慈善妈妈,在慈善妈妈的教导下,下定决心一定要找到师傅格里姆斯。他继续往前走,经过废纸山、金驴岛、大头娃娃岛、与世隔绝国等稀奇古怪的事情后,他终于见到了由三根警棍看守的师傅,并最终用爱心感化了师傅,使他得以解脱。
水孩子跟我同龄,同我一样有很多缺点,但最终都被他一点点克服,成为一个大科学家。而我有时依然很贪玩、很调皮、很能惹老师和妈妈生气,读了《水孩子》以后,我要向汤姆一样改掉坏习惯,做勇敢善良的孩子,长大也成为科学家。
发明家爱迪生曾经说过:“失败是我所需要的,它和成功对我一样有价值。”这是我喜欢的一句名言。但我第一次听这句名言时,我也曾对它产生过怀疑。
记得那堂语文课,语文老师王都是带领我们读名言,当读到:“失败也是我所需要的,它和成功对我一样有价值”这句话时,我就对它产生了怀疑:“失败就是失败,成功就是成功,怎么能一样呢?真是出了问题!”
正好那天,我很早就做完了家庭作业,和爸爸摆起了棋局。这回我们又要开战了……“将!”爸爸用马后炮加将对面的方法使出了致命一击。我输了!坐在沙发上一边呆望,一边胡思乱想着,突然这句名言印入了我的脑海――我知道它的.真正含义了!失败了,就会吸取一次教训,知道了敌我双方的优缺点,这才能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嘛!
今后,我只要在任何一件事上出现了障碍,特别是我有烦恼事情的时候,都会想起这句名言,这样我的心情就平静下来了。
想想真是太对了!我不断地在生活中、学习中、比赛中都感受着这句名言,相信它会让我终生受益的。
名言警句,就像是人类智慧长河中闪亮的珍珠,激励着我们不断前进。我最喜欢的一句名言——“有志者,事竟成”,让我明白了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灰心丧气。
英国爱迪生,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堂课上,老师叫同学们做一把椅子,当老师叫同学们交作业,到了爱迪生,老师问他:“世界上还有比这更差的椅子吗?”爱迪生老实地回答老师:“当然有了。”爱迪生把前两次做好的椅子给老师看。后来,爱迪生成为了伟大的科学家。我知道,要爱迪生一次比一次做得好,不就是因为他心中有志向,有理想,勇敢挑战困难和失败的吗?
名人都是这样,我更是如此。
记得有一次,我和爸爸比赛谁先从家到小区门口,我滑旱冰,爸爸走路。我们开始比赛了,爸爸还走在后面,我却已经快到小区门口了。我心里想:我都快到了,爸爸还走在后面,我先在这里休息一会儿,等爸爸快赶上了,再滑也不迟,反正我又滑得快。想着,我就停下坐在小区的公用休息椅上。刚坐下,我心里又闪过一个念头:虽然爸爸还走在后面,但“有志者,事竟成”,我不能半途而废呀。应该要持之以恒。说完,我有用最快的速度滑到小区门口,等待爸爸的到来了,不一会儿,爸爸来了,说:“你有没有在半路上休息呀?”我对爸爸说:“有志者,事竟成。虽然半路上休息了,但是我没有放弃。”爸爸听了我的`话,露出了恬静的微笑。
“有志者,事竟成”这句名言让我明白了:以后做任何事情,都应目标专一,不能半途而废,必须持之以恒。
我最喜欢的一位历史人物——赵云。
谈起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时,我一定会说:“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赵云!”
自古以来,赵云就以一个英勇善战、忠心耿耿、智勇双全的人物出现。
作为一个“三国迷”,就不能不了解你喜欢的人物。下面我简要地把赵云的生平说一下。
赵云,常山真定人,字子龙,寿七十二岁,身高八尺余(约合180厘米)。在《三国演义》里面,赵云在袁绍和公孙瓒交战时期登场,刚登场就显示了一下威风,不但救了公孙瓒一命,还跟袁绍手下大将文丑打了个平手,一下就灭了袁绍的威风。第二天,赵云打得袁绍溃不成军,甚至把田丰这个“刚而犯上”的刚烈谋士打慌了,幸好袁绍要死拼下去,才好歹把赵云杀回去了。可是没过几天,赵云又觉得公孙瓒“亦袁绍等辈”,找了个借口回家了,然后投奔了刘备。
从这打住算,赵云已经换了两次“老板”,头一次是袁绍换成了公孙瓒,然后又由公孙瓒换成了刘备。当时刘备跟曹操完全唱反调,一个一贫如洗,一个殷实富裕;一个人才凋零,一个人才济济;一个一无所有,一个土地万里。结果刘备被赶得乱跑,后来总算请来了诸葛亮,没想到还是被赶着跑。
当阳之役也就是长板坡之战可让赵云出尽了风头。一个人救了简雍、糜竺、甘夫人、刘禅不说,还杀了曹营名将五十多名,灭了曹军的锐气。当刘备打刘璋的时候,赵云又把刘禅从孙夫人手里抢了回来。灭刘璋也有赵云的功劳,可他却只得了一个翊军将军的官职。
诸葛亮一出祁山的时候,因为马谡的失误而不得不撤退,又是赵云保护好了物资,理应封一个元帅才对。可是诸葛亮只说了几句好话而已,但赵云也没计较。
赵云最后还是被诸葛亮累死了,从这点不能不为赵云惋惜,也不能不为诸葛亮的笨而遗憾。有一首诗是赵云一生的评价,它是这么写的:“常山有虎将,智勇匹关张。汉水功勋在,当阳姓字彰。两番扶幼主,一念答先皇。青史书忠烈,应流百世芳。”
蜗牛,一个不起眼的小东西,却让我领悟了一个人生最重要的道理。
那是一个下雨天,我在回家的路上发现一队蜗牛正在挨个爬树,我兴致勃勃地盯着它们看了好久,它们的“领头牛”才爬了一厘米,我便失去了耐心,抓起两只蜗牛装进了瓶子,准备带回家慢慢研究。
到家之后,我立即拿出作业本,飞快地做完作业后,开始好奇地观察蜗牛的一举一动。我发现平时爬得很慢的蜗牛,现在不知怎么“飞”到了瓶腰。我不甘心就此让它们爬上去,拿一根细树枝挨个把它们捅下去。它们受了惊吓,都把身体缩到壳里,我得意地想,它们吃了亏,肯定不会再往上爬了,想到这儿,我不禁笑出了声,心满意足地去吃晚饭了。
吃过饭,我情不自禁地走到瓶子边,惊奇地发现它们竟然还在一点一点往上爬。这种坚强不屈的精神让人感动,这次我没有去打扰它们。终于,它们爬到了瓶口,我愉快地把它们放回了大自然。
蜗牛,教会了我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它形象地让我懂得“锲而不舍,金石可镂,锲而舍之,朽木不折”这个人生的大道理。
我最喜欢的动物就是小猫了。
这只小猫是我生日时我救活的一只猫,它被我发现时伤口流了很多血,是我把安收养住的。初到我家时,它忌生而羞怯,悒悒闷闷,静静寂寂。但它很快就适应了。我给它取名叫“花花”,它的脑袋圆圆的,顶着一对尖尖的小耳朵,那大大的绿眼睛瞪得像两盏小绿灯。它那一身又长又软的毛,活像是金黄色的丝绸织成的,光泽照人。
“花花”是一只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的猫。它每天坚守岗位。它总爱爬树,在树上观看着有没有老鼠,它也知道“站得高,看的远”呀!只见它用前爪抱住树悄,后肢蜷缩,蹲在树丫上。一但发现情况后,便警惕的坚起耳朵,瞪大眼睛,纵身一跃,跳下树去,一手按住老鼠尾巴,不让它跑。另一手去抓住老鼠,老鼠疼的吱吱叫,好像在说:“猫大王,放了我吧”。“花花”一点也不领情,饱饱地美美吃上一顿。
“花花”不但尽职,而且还很贪玩。一玩都一整天,它和别的猫游山玩水。等到夕阳西下,夜幕降临。它才回到家,拖着劳累的身体,“喵喵”直叫,向我要食物,我就扔给它一条干鱼,它便狼吞虎咽的一扫而光,吃完后就美美的睡觉去了。
我永远都会喜欢我的小“花花”的。
我家的小狗叫小灰,长得非常可爱!瞧,它的身体上长满了白色和棕色相间的毛,软软的皮毛摸起来舒服极了!小灰的眼睛圆溜溜的,好像一对闪闪发光的黑宝石,十分迷人。它还长着一双锋利的爪子,镶嵌在肉垫子里,好像一把把弯弯的小镰刀。
我家的小灰很贪吃。每天早上,它都会早早地从自己的窝里爬出来,在我的房间门口守着。我一起来,它就会一路跟着我跑到厨房吃早饭。瞧,小灰总是围着我的脚转来转去,眼睛睁得大大的,直勾勾《白话文·》地看着我,还张大嘴巴,吐出舌头,发出“哈哈哈”的响声,好像在说:“主人,我肚子饿了,给我一点吃的吧!”我只好扔了一根骨头给它吃,它马上叼起骨头,躲到角落里津津有味地吃起来。
小灰还是我最好的玩伴。有时,我们一起玩飞盘,我把飞盘扔到远处,它就迅速地跑到那里,用嘴巴紧紧地叼住,飞快地跑回来送给我。有时,我们也会去公园玩滑滑梯,我从上面滑下来,小灰也会紧跟着我滑下来。每次玩得开心的时候,它总是摇着它的大尾巴,扭动着它的屁股,用身体在我的身上蹭来蹭去,好像在向我撒娇呢!
有小灰的陪伴,我的生活变得更加精彩,我也越来越开心。我爱小灰!
我家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猫。它是一只小母猫,它的名字叫花花。
花花长着一身毛茸茸的毛发,黄晶晶、白花花,漂亮极了!它的嘴巴小小的,叫起来“喵喵喵的,可爱极了!”花花的眼睛黑黑的,圆圆的,像两颗闪亮的小灯泡。
花花可喜欢玩妈妈织毛衣的毛线球了,有一次,妈妈买了一个粉红色的毛线。到了家,妈妈拿出毛线,正准备织毛衣,花花看见了,开心地“喵喵喵”直叫,后来又猛地一跳,咬走了新买的粉色毛线,跑走了,我和妈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花花口中的毛线夺回来。
花花最爱吃妈妈烧的鱼,有一天,妈妈烧了一盘又香又好吃的鱼。开饭的时候,花花闻见了鱼的香味,飞快地跑到自己吃饭的地方,我给了它一条鱼,它不一会儿就吃完了。吃完了还“喵喵”地说:“真是太美味了!”
你们喜欢可爱的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