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身边的文档专家,晒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 综合 > 正文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合集6篇】

2023-07-08 15:39:13综合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合集6篇】

  【简介】在农村生活中,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成为了我们表达对环境保护的关注和感激之情的方式。以下是网友“z0”收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共6篇),供大家品鉴。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方案 篇1

  根据省市县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要求,为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农村生活条件,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有效途径和模式,更好推进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提高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水平,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引导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新方法、新体系,助力全县乡村振兴,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农村生态质量。

二、总体目标

  到20xx年底,基本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体系、考核体系、教育引导体系,探索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方式方法,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经验和模式,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村民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85%以上。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明确镇村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共青团员、志愿者示范带头作用,进行社会广泛动员,引导村民逐步养成主动进行垃圾分类的习惯,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因地制宜,合理规划。结合各村实际,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各类垃圾的投放点、处置点,科学选择厨余垃圾后期处置模式。

(三)源头分类,循环利用。提倡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就地资源化处置可腐烂垃圾,循环利用可再生资源垃圾,无害化处理有毒有害垃圾,兜底焚烧处理其他热值垃圾,形成生活垃圾循环再利用市场化产业链条。

(四)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导向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相关制度、标准,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探索可推广、可复制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四、设施配备

  按照每户一组的标准配发40L分类垃圾桶(20L绿色厨余垃圾桶、20L灰色其他垃圾桶);每200户设置一处四分类垃圾亭(含一组240L四分类垃圾桶)和一处垃圾分类宣传栏;每个垃圾中转站配置一组240L四分类垃圾桶;每村配置一个有毒有害垃圾收集箱;每200户配备一辆厨余垃圾收集电动三轮车;其他垃圾收集、转运设备由城乡环卫一体化按照标准配备。

五、分类及处置模式

  根据村民的可接受程度和农村实际,把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其中,有毒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属于强制分类垃圾。

  严禁将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垃圾等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1、厨余垃圾。主要包括剩菜剩饭、果皮菜叶、零食碎末等生活垃圾以及枯枝烂叶、残次水果、腐肉、蛋壳、畜禽内脏等。

  投放收集:村民将厨余垃圾投放到每户发放的20L绿色小垃圾桶内,在规定的时间将小垃圾桶放置在大门口外,由保洁员定时上门收集。厨余垃圾应避免混入一次性餐具、塑料、饮料瓶罐、餐巾纸、大棒骨、坚果壳、硬果核等不利于后期处置的杂质。

  运输处置:保洁员利用收集电车将厨余垃圾运送至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站进行资源化利用。

  2、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纸张、塑料、玻璃、金属、织物、电器电子产品等,以及大件可回收垃圾(废弃的旧家具、大家电、房屋改造旧门窗等)。

  投放收集:可回收垃圾由村民在院内自行存放,达到一定量后,送到村内的可回收垃圾回收点兑换积分或现金。

  运输处置:由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定时入村收集,实施资源化回收利用。大件垃圾采取电话预约回收。

  3、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含汞、镍氢、镍镉的废电池,纽扣电池以及废电路板,日光灯管、荧光灯管、节能灯、LED灯,废涂料溶剂(油漆和溶剂、矿物油、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胶片、相纸、硒鼓墨盒等,废家用医护用品(废弃过期的药品及其包装物、水银温度计、水银血压计等)。

  投放收集:村民将有毒有害垃圾投放到家中设置的有毒有害收集袋内,达到一定量后再投放到村内的有毒有害垃圾箱内,或者由保洁员收集运送到暂存点。

  运输处置:有毒有害垃圾先安全暂存,达到一定量后再由专用车辆运输至专业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4、其他垃圾。主要包括:除厨余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投放收集:村民先将其他垃圾投放到每户发放的20L灰色小垃圾桶内,然后自行投放到村内设置的共用240L灰色其他垃圾桶内。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培训阶段(20xx年8月)

  1、广泛发动。召开由各管区干部、村两委成员参加的动员会,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通过开辟专栏、制作宣传页、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在村内进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引导村民实行垃圾源头分类,改善村庄环境。

  3、积极行动。召开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大会,在村内制定垃圾分类村规民约,积极探索村级“四长制”管理模式(即:村长、街长、胡同长、户长)。注重发挥好、利用好、调动好村级“四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街长、胡同长,尽量选配村干部、党员、退伍军人、退休教师担任,帮助和引导村民逐步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

(二)试点实施阶段(20xx年9月)

  坚持试点先行的工作思路,先期选择崔辛庄、冷庄、黄垓、南钱、张辛庄、三楼6个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0)

  总结试点经验,完善各类机制建设,形成完整有效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新体系,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和管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村主要负责人为本村内垃圾分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各村成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专班,对本村内的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确保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教育培训。把垃圾分类作为乡村二级干部的必答题、必修课,更把这门知识作为老百姓的生活常识来培训、引导。通过举办干部专题培训班。利用宣传手册、明白纸、群等形式,实现分类知识进学校、进农户、进家庭。

(三)加强督导考核。把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对各村工作考核范围,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推进快、效果好的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主要负责人。影响整体工作开展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行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26号)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改城市〔20xx〕734号)要求,扎实有效推进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置系统”的指示精神,按照生态宜居要求,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示范引领、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强化源头抓起、系统治理、依法管理理念,不断完善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和服务,营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各乡镇主体责任,发挥公职人员、村组干部和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农户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民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示范引领,逐步铺开。按照“示范引领、先易后难、逐步铺开”的步骤,充分发挥试点乡村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在全县推广铺开。

  3、市场运作,创新发展。施行市场化运作新路径,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提供政策支持,营造有利于垃圾分类工作的良好环境。

  4、科学筹划,协同推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体系,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

(三)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覆盖率6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20xx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覆盖率8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乡镇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切实将垃圾分类目标任务及时分解到各村,夯实分类处理基础,确保各乡镇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二)强化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健全分类处理体系。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高效处理模式。结合自身实际,做好垃圾分类规划,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合理配备保洁员数量,确保分类工作有效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垃圾分类、收集分拣、分类处理、处置模式、设施建设等方面。

  1、垃圾分类。农村垃圾可分为四大类:可腐烂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含有毒有害垃圾)。

  可腐烂垃圾,是指厨房产生的食物类垃圾以及果皮等。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梗菜叶、动物骨骼内脏、茶叶渣、残次水果、果壳瓜皮、盆景等植物的残枝落叶、废弃食用油等。

  可回收垃圾,是指适宜回收的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是指除可腐烂垃圾和可回收垃圾以外的所有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塑料袋、旧织物、废弃生活用品等垃圾。

  有毒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收集分拣。根据农村实际和简便易操作原则,采用“二次四分法”,即农户对生活垃圾按可腐烂和不可腐烂进行一次分类,并投放到对应的垃圾桶。村保洁员在农户分类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分类,对不可腐烂垃圾再分成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含有毒有害垃圾)。

  3、分类处理。可腐烂垃圾由保洁员直接运往阳光堆肥房进行堆肥无害化处理;可回收垃圾由县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由保洁员清运至深埋桶或中转站暂存,定期用专车运送到县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有毒有害垃圾由保洁员统一收集存放,并由专业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强化处置能力提升,加快推进处置设施建设。结合各乡镇人口分布、经济发展、地势地貌等因素,科学合理布局环卫设施,在北部乡镇新建垃圾压缩中转站9座,在南部乡镇新建深埋桶282个,在全县境内新建阳光堆肥房18座,垃圾分类亭1270座,投放入户垃圾分类桶个,完善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

(四)强化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再生循环体系建设。优先支持县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公司的发展,在城区建立10个垃圾回收点,在各乡镇设垃圾回收站。鼓励保洁员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增加收入。鼓励供销社按照统一培训、统一车辆、统一标识、统一服装、统一计量器具、统一归口缴存商品和规范服务用语、规范服务区域、规范服务标准的“六统一”“三规范”,打造覆盖全县城乡的规模化、规范化、公益性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制定《光山县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构建网络完善、处理良好、管理规范的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

(五)强化制度标准执行,扎实推进运行体系建设。加强分类处理的制度标准,以制度标准规范源头分类。建立考核检查制度,督促农户做好垃圾分类,提高分类投放准确率。建立分类处理信息统计上报、考评奖惩等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以每月产生的有机肥料、回收的再生资源和真实垃圾三者比例,考核垃圾分类成效。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光山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和各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分别下设县城区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和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其中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设在县供销社,吴玉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县城规划区外乡镇(街区)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等。各乡镇(街区)、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相应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明确工作分工

  农村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各乡镇(街区)工作;做好统计与分析工作;会同宣传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对强制分类情况开展专项巡查;对相关部门、各乡镇进行季度考核。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单位做好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公益性宣传,将垃圾分类纳入“双星创建”考核体系。

  县供销社: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及考核工作,负责成立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并进行管理,积极推进乡村、社区垃圾回收网点建设、管理工作,提高居民生活中产生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率。

  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各公共机构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经费的保障与使用监督管理。

  县工信局(科技局):负责鼓励农村生活垃圾等科研项目的研究和开发,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协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科普宣传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做好阳光堆肥房、垃圾中转站等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供应保障工作。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广播电视台: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工作,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积极支持垃圾分类工作。

  县住建局:督促建筑工地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做好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等工作;规划及督促配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督促物业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业主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将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纳入物业管理企业的考评内容。

  县政务大数据局:在智慧光山设立餐厨垃圾管理平台,构建垃圾分类“互联网+”管理系统。

  市生态环境局光山分局:负责建立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置体系,指导协调有害垃圾的处置工作;协调天瑞水泥窑协同处理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监督管理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置。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学校、幼儿园等各级教育机构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并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县妇联:负责组织妇女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互动,引导家庭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团县委:负责组织共青团、少先队及志愿者参与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到社区、公共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体验活动。

  农村环卫运营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容器设置、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体系建设,做好有害垃圾收集、储存、包装、运输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划分,做好本系统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各乡镇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管理参照县城管理方案执行。

(三)加强示范引领。扎实开展典型示范创建活动,以三星级及以上文明村和争创省级人居示范村为重点,创建高标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示范村。通过示范先行,典型引路,连线成片,持续完善,助推垃圾分类逐步覆盖全县所有农村。

(四)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各种平台和宣传栏,广泛宣传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知识纳入教学机构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积极发挥“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进校园”等活动载体的作用,引导广大农户树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从我做起,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自觉参与、支持、监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统筹社会资源,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示范基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讲座,提高全民垃圾分类素养。

(五)加强督导考核。加强对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目标考核,把垃圾分类处理纳入生态文明、四水共治、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同时将垃圾分类成效作为各乡镇年度考核和年终人居环境奖补资金发放的重要评价依据。建立日常督导抽查、电话调查、第三方暗访、年终督查等机制。建立分类信息报送、督查激励等制度,实行县月检查、乡镇周检查、村日检查制度,实现县、乡镇、村分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制度。县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对不按要求进行分类的依法依规处置。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 篇3

  按县整治办(20xx)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改善农村卫生环境,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解决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促进农村社会经济持续协调发展。结合《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的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宗旨在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促进城镇化建设和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消除由于农村生活垃圾污染而导致疾病传播的隐患,营造卫生整洁、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改变不良的卫生行为和习惯,增强农村居民的环保和卫生意识,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全面发展。

二、工作安排

  1、为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验收工作顺利进行,镇成立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验收领导小组。由主管卫生工作的镇纪委书记同志为组长,镇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以及各村(居)委会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全镇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工作。

  各村(居)委会要成立卫生专查小组,安排一名村委会领导具体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日常工作。各村(居)委会要搞好村卫生管理制度建设,建立相应的乡规民约,规范村民的卫生行为,改善村民的不良卫生陋习,杜绝在巷道、街道、河堤、河滩、池塘、沟渠倾倒或堆放垃圾或余泥等。

  2、加强宣传发动工作。一是要充分利用大幅标语、横额和有线电视广播等方式进行宣传。每个自然村至少有1条大幅标语,每个村(居)委会至少有宣传栏,力求做到家喻户晓,引导广大农村居民树立讲卫生、不乱丢垃圾,遵守公共卫生的良好习惯。二是要求各中、小学要结合学生个人卫生保健常识,定期为学生开设卫生健康教育讲座,并通过黑板报、主题班会等方式深入开展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知识普及工作,使广大中、小学生从小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3、深入调查摸底。从xx年年初开始,由镇整治办牵头、会同各职能部门和村(居)委会,用一个月的时间深入到各村(居)委会及各自然村,了解登记各自然村的垃圾收集处理情况,充分听取村民的意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初步确定各村(居)委会及自然村的垃圾收集点和垃圾收集处理办法。

  从3月份起,以青富村为试点,开始集中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在取得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面铺开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和处理,实现农村大部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目标。

三、经费解决方案

  各村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所需的费用,包括垃圾场的建造,垃圾的收集和处理等。争取镇、村委会和个人“几个一点”的统筹方法来解决,并参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做法,适当征收垃圾清扫费和垃圾处理费,日常组织统筹工作原则上由村(居)委会负责。

四、检查考核方案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验收工作,纳入镇、村干部年终考核范围,通过由县级有关部门和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领导小组组织人员验收的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我省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实施好《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各项要求奠定坚实基础,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坚持以全程管控为核心,增强处置能力为关键,落实源头分类为基础,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为高水平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儋州市自xxxx年10月1日起按照《条例》的要求,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到xx22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其他市、县自xxxx年起至少选取一个条件较为成熟的党政机关、学校、住宅区、超市商场等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到20xx年选取不少于三个乡镇、街道、社区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到xx22年所辖范围内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到xx年,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高,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氛围基本形成。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分类标准和要求,夯实基础工作。

  1、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城镇的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类”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按照“因地制宜、简单易行”的原则对生活垃圾实行简易分类。鼓励农村和偏远地区对厨余垃圾、枯枝烂叶等实行就地处理,能还林还地的尽量还林还地,减少垃圾外运量。(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

  2、不同区域设桶要求。办公区域、居住区域、酒店、学校、超市、集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医疗机构等场所,应按照“四分类”要求,根据不同场所的需要和垃圾的产生量因地制宜配备相应数量和类别的垃圾桶,满足分类投放需求。(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合作联社、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

(二)切实提升源头分类质量,实现垃圾准确投放。

  1、合理设置投放容器及收集点。综合考虑生活垃圾产生比例、人口数量、运输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投放容器的类别、尺寸、数量,建设或改造一批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xx19)要求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收集亭,并在明显位置告知各类生活垃圾收集点的位置、收集时间、收运频率、收运时间等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住宅区,配备可回收物分类柜、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备等,并设置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的临时收集堆放点。(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对于新改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建设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并和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验收后交付使用;对于已建成的住宅区、公共场所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应进行改造或配置符合要求的环卫附属设施,使其满足垃圾分类收集要求。(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2、提升投放质量。可回收物应做简单分类处理后投放至指定投放点;易碎或含有液体的有害垃圾应采取防止破损或渗漏的措施后投放;厨余垃圾应沥干水分后,使用可循环利用的盛装容器投放;装修垃圾应简单分类,捆扎装袋后投放至指定投放点;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家具、家电等大件垃圾,应当预约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废品收购网点或者投放至指定投放点。(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3、推行定时投放。根据居民的作息时间、垃圾产生量等合理确定各类垃圾的投放时间。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可每天投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可集中在双休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定时投放,具体投放时间由各市、县确定。(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4、落实投放管理责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管理责任人应承担下列责任:一是按照分类要求配置相应数量的投放设备设施并负责维护,对现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改造;二是通过宣传栏、宣传手册、宣传横幅、电子屏幕等形式,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三是设立督导员或志愿者,引导群众准确分类投放,纠正不准确的投放行为,实现垃圾准确投放。(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妇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9月)

  5、公共机构率先垂范。优先选择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主要旅游景区、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宾馆、饭店、酒店、购物中心、超市、农贸市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比照公共机构和场所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应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宣传、优先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并推广无纸化办公,引导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9月)

(三)杜绝“混装混运”,畅通垃圾全程分类渠道。

  1、确定收运模式。按规定时间、频次和路线对不同类别生活垃圾进行分类运输,做好管理责任人和运输企业、环境卫生部门的衔接,采取定点收运、箱房分类直运等模式,具备条件的区域或居住区内交通不便利的“城中村”可以实行以桶换桶、桶车直运的模式,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9月)

  2、配置收运车辆。对现有收运车辆进行改造,按照不同类别喷涂与《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xx19)相一致的图文标识和颜色,并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需要按计划增配收运车辆,确保生活垃圾全程分类。新购置的收运作业车辆原则上应选择新能源环卫车辆。(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9月)

  3、落实收运要求。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根据产生量合理安排收运频次,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企业预约收运或者定期分类收运;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实行每日分类收运,且必须使用密闭高效的垃圾运输设备,并做好收运过程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避免在装车和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洒滴漏”等二次污染现象。(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9月)

(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垃圾分类处置能力。

  1、规划建设终端处理设施。按照城乡同步、区域统筹的要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厨余垃圾(含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等终端处理设施的规划选址和建设,合理规划布局生活垃圾协同处理综合产业园等项目,将其提前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加快立项、规划、用地、环评等前期手续的审批进度,确保项目尽快落地。(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供销合作联社,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2、增设环卫作业基地。各市、县至少规划建设1座环卫作业基地,满足本地区环卫车辆的日常维护、清洗、消毒、充电等操作需求。(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3、完善分类配套设施。加快推进可回收物回收网点和分拣中心、有害垃圾暂存点和分拣中心的规划建设,并根据需要对转运站进行合理扩建改造,增设大件垃圾处理设施,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后的处理要求。鼓励偏远的农贸市场、农家乐等经营场所安装符合标准的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备,就地处置厨余垃圾。垃圾处置单位应建立处理台账,确保来源、数量、去向等信息可追溯,各类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供销合作联社、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五)强化政策引导,健全全程分类管理体系。

  1、科学制定方案。各市、县要充分学习借鉴省内外经验,于xxxx年7月底前编制完成所辖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项目、责任分工、保障措施等内容,做好投入资金测算并统筹安排资金,按照预定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儋州市于xxxx年8月1日前试行并做好执行《条例》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全域启动垃圾分类工作。(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7月)

  2、完善政策制度。加快顶层设计,省直相关部门应根据各自工作职责,于xxxx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规划、有害垃圾种类目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可回收物种类名录及处置企业、场所名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指南、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评价办法、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案、快递业绿色包装标准、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产品目录等系列配套文件。各市、县应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根据分类要求探索建立差异化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12月)

  3、开展示范片区建设。地级市应以区、镇为单位开展试点,把试点打造成为可供参观、学习的观摩点。其他市、县应尽快明确试点范围,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通过梳理成功的典型案例,发挥示范社区、示范街道(乡镇)等模范带头作用,将好的做法和模式复制推广,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全覆盖。(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12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省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从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主要负责日常组织协调、联络调度、业务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省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另行印发。省直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各市、县政府也要抽调相关人员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集中办公,负责所辖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具体事务,同时指定专人定期向省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间:xxxx年9月)

(二)开展全方位多层面宣传教育。

  充分发挥传统主流媒体、新兴网络媒体等正确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开设专题专栏、视频新闻、热点解读等形式深入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各项要求和阶段性成效,尤其可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充分的正面宣传报道,增强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效果。共青团、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优势,广泛发动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通过入户宣传、派发宣传画册、现场互动引导等形式,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把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院校、高等学校的专题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通过“小手拉大手”系列课外活动,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文明整个社会”的良好效果。鼓励全省各级党校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的生态环保理念。(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直机关工委、省民政厅、团省委、省妇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三)保障资金投入。

  各市县财政部门应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合理安排资金,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备及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提供足额的资金保障。有条件的市、县可在一定时期内对分类工作有明显成效的单位、企业、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具体办法由市县政府确定。要创新投融资模式,依法依规拓宽资金投入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探索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大投资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相关资金支持,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牵头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四)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多部门协同执法机制,明确牵头执法部门,梳理执法流程,并将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工作列入执法目录中,统筹部署收集、转运环节生活垃圾分类的执法和监管。各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查、指导、考核力度,通过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开通投诉渠道等方式,倒逼相关责任单位做好分类管理工作。定期汇总情况并通报排名,对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对推进不力的实行约谈问责,同时将考核结果提交相关部门作为文明城市(单位、家庭、校园)、卫生城市的创建评比和省直单位、市县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开发建设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省商务厅要开发建设再生资源信息系统等,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科技,整合现有的智能监控装置、车载GPS设备等资源,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成效进行分析评估,并加强对不规范投放行为的信用惩戒,进一步提升我省生活垃圾的管理水平。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 篇5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工作领导,推进我镇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各项工作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二、主要工作目标

  围绕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有害垃圾回收,稳妥推进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收集处理,充分发挥我镇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加强精细化管理,健全完善督导制度,着力提高垃圾分类工作实效,不断提升我镇垃圾分类工作水平,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常态化。

三、工作实施和计划

  1、开展宣传发动。强化宣传,让干部们明白垃圾是污染源,我们是生产者,同时也是分类投放的责任人,利用此次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契机,开展对各科室的指导宣传检查,做好宣传工作;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识,完成各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保障分类设施统一规范;开辟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采取分发公开信及操作指南、专题讲座等方法,宣传垃圾分类相关政策知识,营造浓厚氛围。

  2、落实分类职责。按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员、专管员、督查员、保洁员等“四员”管理制度,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为补充、互相监督。

  宣传员牵头做好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

  专管员负责督促保洁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做好垃圾分类和分类设施管养工作,提高分类设施的完好率和整洁度,联系垃圾收运单位按规范及时清运垃圾。

  督查员根据日常检查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做好机关垃圾分类工作。

  保洁员负责每日对各楼层及会议室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及其他垃圾进行收集、清理,统一收集至机关大院的投放点;每周定时收集各办公室的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每半月对大院投放点的可回收物进行分拣、清理并集中到堆置点;做好公共场所垃圾桶的清洁工作,确保干净整洁完好;对各办公室分类错误的垃圾进行分拣,并将发现问题反馈给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及时清理收集食堂内垃圾,分类投放至投放点,严禁乱倒乱放,定期清洗垃圾桶,确保干净整洁完好。

  3、实施分类投放。按照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4、检查分类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垃圾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四、设施配置及投放要求

(一)设施设置

  1、楼层内:每层各设置两个垃圾桶。

  2、镇机关:在机关大院内设置一处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废品及可回收物收集桶和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一个双拼垃圾桶。

  4、食堂:设置易腐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各一个。

  5、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在机关大院内设立一处废品及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

(二)投放要求

  1、易腐垃圾: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茶叶渣倒入开水间的专用茶叶渣收集容器,纸杯等倒入其他垃圾桶;水果皮核、枯枝树叶等投放至各办公室易腐垃圾桶内,再投放至卫生间易腐垃圾桶内。

  2、其他垃圾: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卫生间其他垃圾桶内。

  3、废品及可回收物:

(1)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每周由保洁员统一上门收集;

(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集中投放点,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确保可回收物干燥。

  4、有害垃圾:投放至集中投放点。

五、激励制度

  每一位镇干部、职工应当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义务,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和堆放。为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机制,我镇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主要采取通报表扬的方式,激励对象包括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显著的个人成效显著的个人和科室。

六、工作总结

  1、做好自查自检。镇各办认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并抓好整改,实现常态化管理。

  2、推进分类覆盖。根据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7月份前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6

  为认真落实xxx号文件,全面提高建邺区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进程,逐步建立和完善垃圾分类工作运行机制,实现垃圾资源综合利用。现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活垃圾减量化为核心,资源化、无害化处为目标,以垃圾源头分选分投、多途分运为手段,以厨余垃圾收集处理为突破口,科学分分运、优化垃圾分类莫斯,固化街道社区监管职责与工作程序,强化市民环境卫生意识,提过城市文明程度,致力打造高端产业云集、核心功能彰显、城市品位卓越、体制机制优越的现代化南京标志区和城市新中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垃圾分类试点,逐步推进全街道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实现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初步形成适合我街道的垃圾分类工作的运行机制;至20xx年底在全街道范围内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至20xx年青奥会前全街道基本做到垃圾分类工作全覆盖,力争实现生活垃圾填埋减量50%。

  三、组织领导

  (一)xxxx成立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小组。组长:xxxxx副组长:xxx成员:xxx

  (二)责任分工。

  1、城管科

  负责街道垃圾分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协调组织实施;负责从区分类办处领受任务并将其分解、分派,及时处理落实;负责将街道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任务落实情况等信息收集、汇总,建立各类基础档案资料并上报区分类办。

  2、各社区

  负责对本社区居民(单位)进行垃圾分类重要意义的宣传;负责对本社区居民(单位)进行垃圾分类投放的指导示范;负责招募垃圾分类推广志愿者;负责对志愿者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培训;负责监管本社区各类垃圾收集、转运作业实施;负责本社区居民(单位)垃圾分类落实情况的调查、考评。负责对本社区内垃圾分类相关信息的收集、人员情况的统计等。

  四、实施计划

  为全面扎实稳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区里的统一布署,根据我街道的实际情况,垃圾分类工作总的推进原则是先试点、再全面;先生活垃圾分类、再全面实施分类;宣传、指导工作要贯穿在整个分类推广过程中。

  (一)垃圾分类方法。

  1、日常生活垃圾实行四种分类:

  (1)厨余垃圾:瓜果皮核、剩菜剩饭等。

  (2)其它垃圾:烟头、被污染的纸张等。

  (3)可回收物:纸张、玻璃、废金属。

  (4)有害垃圾:废电池、废日光灯管、过期药品等。

  2、其它7种特殊垃圾:

  (1)集贸市场垃圾:丢弃的蔬菜等。

  (2)餐厨垃圾:废弃的生、熟食物。

  (3)装修垃圾:废弃的建筑材料、装修材料。

  (4)大件垃圾:家具、马桶、浴缸等。

  (5)电子垃圾:电器和元器件。

  (6)绿化垃圾:落叶和修建下的枝叶。

  (7)道路机扫垃圾:以有害灰尘为主的垃圾。

  (二)垃圾分类推广大致分两个阶段。

  1、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2)。在此阶段要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包括日常生活垃圾的四分类;集贸市场垃圾分流;餐厨垃圾分流。

  (1)居民(单位)的日常生活垃圾分成四类后,由环卫作业部门负责从指定地点至垃圾末端处理地的直收直运。投放时间:早上6:00-7:00,晚上20:00-21:00;沿街单位的垃圾分类后直接投放到城管部门的专用收集车。投放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集贸市场垃圾分流。

  由经核准的特许单位专用运输车收集运输。

  (3)餐厨垃圾分流。

  由经核准的特许单位专用运输车收集运输。

  (4)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电子垃圾、绿化垃圾、道路机扫垃圾等五种特殊垃圾由专业部门的专用车辆进行收集运输,杜绝与生活垃圾“混装、混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