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供货协议书(精华14篇)
【简介】在签订材料供货协议书之际,我们应该思考如何以恰当的方式表达双方之间的合作意愿和信任,确保协议的顺利执行。下面是热心网友“rengweituliao”收集的材料供货协议书(共14篇),供大家阅读。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建立长期互惠供求关系,经友好协商,特就购销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双方商定结帐方式为:实结。
1、甲、乙双方每月对帐一次。
2、甲方与乙方结款依据为乙方开具的发票和甲方的入库验收单。
二、乙方责任:
1、保证货品价格公道,不高于国家规定的北京市区统一货价。
2、保证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杜绝“三无”产品。
3、保证货品质量并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出现严重的危及到人身健康及安全的质量问题,甲方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没收乙方所供货未结全部货款,以视处罚。
4、乙方要保证手机或坐机24小时通畅,便于甲方及时要货与沟通。
5、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按时送货,如出现送货不及时给甲方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将由乙方全部承担相关责任。
6、协议期间如发生乙方法人变更等情况时,应提前通知并将更改后的有效证件传至甲方备案,如乙方停业、外出等临时情况出现送货有变动的,要及时安排好临时接替人员,提前通知甲方,并将转交代理人员联系方式告知甲方,以保持供货需要。
三、甲方责任:
1、按照每日需要货品,根据使用部门提前下的申购明细单,库房人员要提前八小时通知乙方要货,并提供准确、真实的货品名称、品牌、规格及要求,便于双方工作顺利开展。
2、如遇紧急情况要货时,甲方应至少提前30分钟通知乙方,与乙方及时沟通,以准保作用部门需求。
四、本协议有效期限从签定之日起开始生效,如乙方因单方问题想解
除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如未提前书面通知,甲方所有损失均有乙方负责。
五、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若发生纠纷,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协议的,可向甲方管辖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六、本合同执行中遇到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签字盖章后才可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甲方(需方):
乙方(供货商):
为了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并让甲方用上安全卫生的放心调料,确保消费者的身心健康,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特签定供货合同如下:
1、乙方必须将本公司(或本店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原件送交甲方查验,并向甲方提供本公司(或店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以及公司经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供甲方备案)。
2、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食品(原料、调料)品名、规格、数量等要求及时进行供货。乙方供货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立即退货。
3、乙方所供食品(原料、调料)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如因食品(原料、调料)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甲方出现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要的有关食品资料:食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以及食品检测报告等。
5、乙方向甲方供应的食品(原料、调料)价格按照批发价或优惠价确定。
6、货款按月结清。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执行自签字之日起。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代理人签名:经营负责人签名:
电话:电话:地址:地址: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恪守:
一、车辆及驾驶员
甲方租用乙方的车型为,车牌号,乙方为该车辆驾驶人。
二、租赁用途、期限及租金
甲方租用乙方的车辆主要用于接送本单位职工到辖区乡镇 开展20xx年度第二次生殖健康普查普查工作。租期为20xx年8月至9月,具体时间按各乡镇普查安排。租金按照市场价核算(含驾驶员报酬),凭正规票据支付,先租用后支付。
三、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甲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甲方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享有的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担车辆租赁期内的油费、保险和维修等费用。
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车辆在租赁期内正常使用时应处于良好状态,保持车容整洁。
4、车辆在租赁期内需有乘座人员保险,如没有保险,乘座人员发生伤亡,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其它
1、因车辆状况原因,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有关合同的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出起诉。
3、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需方(甲方):供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
产品验收方式:
交货期限:
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第三条付款方式:
第四条乙方责任:
货到现场由单项工长、材料员及公司材料验收货物,如有不合格当场退货。
第五条不可抗力:
甲方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经对方书面同意后,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从现场管理,若出现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法:
本合同一式两份如发生纠纷,买卖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谅互让,共同发展,持续经营的原则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合同管辖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编号:合同签约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述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工程所用玻璃,并就该工程所用玻璃事宜及有关条款签订本合同,共同严格履行:
一、货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总价:
序号产品结构面积xx(M2)单价xx(元/ M2)总价xx(元)
合计:xx
备注1)本合同所订数量为暂定数,结算时按实际发货数量计算总价。
2)异型面积实际面积计算;如需钻孔则钻孔费另计。以上价格为市内甲方本合同工地交货价格。
3) 玻璃下单切裁率在85%以上。
4) 所有产品和封样一样并采用南玻原片加工。
5) 硅酮胶改为结构胶每平米加10元。
6) 产品小于等于平米的按计算,大小片按大片面积计算。
7) 异形按最小矩形面积计算。
二、交货期:
1)合同交货期起始时间约定:
1. 自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
2. 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订金;
3. 甲方提供确认的不可变更的尺寸、图纸之日起计算。
注: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若甲方提供尺寸、图纸超出合同约定加工质量标准,或超出乙方设备加工能力,则该批量交货期起始时间以甲乙双方最终确认后的不可变更的尺寸图纸之日起计算。
2)合同交货期约定:
(1) 在合同执行达到上述第1)条1、2款约定条件;
(2) 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二日内提供经甲方确认的不可变更的尺寸和图纸并每页签上名字和日期,以及后续批次下单数量、下单时间(多批次下单)
(3) 乙方按甲方下单批次送货,首批玻璃产品(约㎡)于日内开始交货,每批下单产品于日内交完(生产过程零星补片除外)
(4) 如甲方不能在本合同签订后二日内提供经甲乙双方确认的不可变更的首批尺寸及图纸或不能明确后续批次下单时间、下单数量的,则本合同每批次交货期按日期后延。
(5) 交货地点:遵义市中华路商业广场豪生大酒店工地
收货人: 联系电话: 收货人: 联系电话: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
1)每万货到工地结货款 ,订金在最后一批货款中扣除。(零星补片除外),最后补片(平米以上厂家免费送货)
2)乙方必须提供专用的增值税发票
3)货款支付: 电汇、现金。
三、质量标准:
1)玻璃质量标准符合国标。
2)玻璃尺寸误差范围按国标要求。
3)玻璃的平整度达到国标。
四、验收:
1)厂家第一批货需随附发货清单、《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玻璃检测报告和企业资料一式三份原件给施工方。
2)厂家每一批货到甲方工地,由甲乙双方共同验货,检查玻璃规格、数量、外观。验收不合格的玻璃,经乙方核实后(甲方需提供不合格玻璃的投诉函及电子照片邮至,否则视为验收合格),不合格玻璃随下一批补回相同数量的合格品。
五、 包装:
采用 铁架 包装,每批货物上订有箱卡,标明楼层、规格、尺寸、数量等。
六、 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要求及时供货造成工期延误的,逾期交货超过一周,从第8天起每天须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但累计处罚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2)若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逾期付款一周,则从第8天起每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但累计处罚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七、 不可抗力 :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 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提起诉讼。
九、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至双方履行完合同条款时自动失效。
3)采用不粘胶标签,贴在玻璃右上角注明编号、楼层、规格、室内。
4)丁基胶平直,不可有断裂第二道封胶均匀、饱满、平整,四周的拐角处要打胶饱满,外观干净、漂亮。
5)玻璃清洗干净,四周上机精磨边,铝条采用“一次折弯”工艺各生产两片玻璃的叠差控制在最小范围。
6)甲方需用的玻璃直接下单给生产厂家,其料单文书(电子邮件、传真件、临时手写料单)具有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7)乙方只负责核对数量和结款,材料的一切技术要求、下单、图纸、送货等一切跟施工方确认。
材料确认人: 电话:
8)所有材料价格必须甲方签字认可。
甲方:
乙方: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一、合同标的
1、合同标的详见《商品信息建档单》。内容包括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及单价等。
2、《商品信息建档单》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按合同标的提交商品的生产、代理、批发、进口许可、质量检验等文件。商品涉及有专利、注册商标的,还应提供国家颁发的有关证明。
二、商品质量
1、商品质量标准:
2、商品中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给予退货,因此而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由乙方自身过错造成的除外。
3、商品售后服务所产生的费用,乙方先行垫付的,经甲方确认后,在甲方货款中抵扣。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乙方对食品、化妆品等商品可进行不定期抽检,抽检商品质量合格的,检验费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由乙方送国家专门检测机构复检。复检合格的,检验费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由甲方承担。
5、由政府专门机构检验的商品质量不合格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
6、因消费者投诉而送检的商品,检验不合格的,检验费和赔偿费用由甲方承担。
上述由甲方承担的检验费用,乙方须提供政府专门机构有效收费凭证。
三、包装、条码
1、包装方式:
2、商品包装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
3、商品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条形码或乙方提供的内部条形码。
4、乙方提供内部条形码,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本合同服务条款内明示。
四、交货及验收
1、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运输方式:运输费用由承担。
2、验收:乙方在到货后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加盖验收章的`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并在验收完毕。
五、价格、规格调整
在合同期内,调整商品价格、规格等,要求调整的一方应当提前30日通知对方,经对方确认之日起生效。
六、退、换货
1、因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造成的商品损耗,由乙方承担。
2、甲乙双方同意滞销商品的退货率为%。乙方承诺不退货的,甲方给乙方奖励。
3、乙方退货应当向甲方发出退货书面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后天内对所退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天内负责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天内负责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权以合理方式处置该商品,并将处理情况通知甲方,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4、对于存在保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款额1/6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另有约定的除外。
5、下列情形下,甲方有权拒绝退货:
(1)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商品污染、毁损、变质或过期的。
(2)乙方以调整库存、经营场所改造、更换货架等事由的。
七、乙方提供的服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商务服务,乙方提供商务服务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须按照乙方有关标准以及统一形象方面的要求进行卖场标准化设计与制作。
3、合同生效后,甲方需要乙方增加服务内容以及有关费用,另行约定。
4、乙方不得无条件收取甲方销售反利。
5、甲方可按甲乙双方约定的以下 销售额、 进货额为前提,给予乙方相应的销售奖励:
八、商品促销
1、甲方可选参加乙方组织的 元旦、 春节、 五一节、
中秋节、 国庆节、 店庆日和等促销活动。
对上述促销活动,甲乙双方协议约定促销目的、方式、时间、特定的销售位置、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费用支付方法等具体事宜。
2、乙方同意甲方派驻促销员。促销员属于甲方雇员,主要从事与甲方所供商品有关的销售服务工作,由甲方负责其薪资、培训等费用。促销员在商场的行为规范服务从乙方的统一管理。甲方保证每月按时支付该促销员的薪资,如不能按时支付,由乙方代为支付,乙方代付后,在甲方的货款抵扣。乙方不得要求甲方促销员从事与其工作无关的劳务。
九、结算
1、乙方定期向甲方提供结算单,甲方对结算单进行核对,如有异议,于2日内向乙方提出对账申请,乙方应于3日内与甲方对账完毕。
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开户银行、账户等付款信息付款。
4、付款方式: 支票、 网上支付、 电汇、 汇票、
其它。
3、付款期限:
。
十、反商业贿赂约定
甲乙双方不得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对实施商业贿赂的行为,双方均有义务依法举报。
十一、合同的解除
1、在一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另一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双方达成一致,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
因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已经支付的但尚未发生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由乙方返还甲方。
2、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对账与结算。结算完毕后,乙方可留存该结算货款数额%或元作为商品质量保证金,自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天内,如甲方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退还甲方;如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在抵扣乙方受到的损失后退还甲方;若保证金不够抵扣,甲方应根据乙方有效单据支付。
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甲方应将未售完的商品天内负责收回,逾期不收回,乙方有权以合理方式处置该商品,并将处理情况通知甲方,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所提供的商品侵犯第三人的民事权利,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商品如出现质量问题,造成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第三方要求赔偿或发生诉讼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逾期交货的,每延误一天,按逾期交货总额的%支付违约金。恶意超出正常标准与频率大量订货的除外。节假日、畅销商品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另行约定。
4、乙方逾期验货的,每延误一天,按逾期收货总额的%支付违约金。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收货的,按本次订单商品总额的%支付违约金。
5、甲方应当确保提供的各种证件和票据符合国家规定。如因甲方提供假**、假票据等,被执法部门处罚或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甲方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6、甲方根据乙方要求专门定制的特殊包装或特供商品,乙方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元。
7、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对账、结算的,每拖延一天按应支付货款的%计付违约金,并支付相应利息。
8、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违约方应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十三、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按原合同继续履行。
十四、[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调解或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其它
1、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应明确授权代理人及代理人的权限。
2、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双方约定的形式送达。
3、一方向另一方收取货款或者费用的,应向对方开具发票和合法凭证。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得与本合同相冲突。
5、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6、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就食堂(食品)供应事项委托乙方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的供货服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供货期限
本合同供货期限为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供货内容
本合同约定的供货产品为:
1、米面主食类;
2、肉制品水产类;
3、蔬菜豆制品及蛋类;
4、油类、调味品类;
5、等其它类
第三条、供货时间及质量
1食堂)交由甲方验收人员验收。
2、供货质量:乙方所供蔬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卫生质量安全标准,供应的商品或原料必须确保进货渠道正规,对商品质量负责。如果供应的食品需要提供各类合格票据与检疫证明的,供应单位必须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各类票据。供货时不得提供以下食品:
(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3)腐 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4)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
(5)所有食品不得出现以次充好现象。
3、供货数量:乙方应按甲方的采购数量与规格供应,杜绝短斤缺两与规格不符现象。如果发现乙方提供的商品短斤缺两,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数补送。
第四条、供货价格及结算付款
1、供货价格:乙方提供的商品价格必须为市场,如发生与市场相应价格不符即价格偏高现象,甲方有权要求其降价,按结算,并有权终止其供货。
2、结算付款:甲乙双方约定现金支付货款。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保证双方合作的顺利进行及时提供或确认食堂所需食品的品名、规格、数量、要求等。
2、甲方验收人员代表和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对乙方供应的商品进行质量、数量。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的供应工作实施监督检查,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
4、甲方有权对任何食堂食品供货商要求提供提供合法的经营资质证明文件。
5、甲方有义务听取乙方提供的食品保管建议。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食品清单后进行供货,对于甲方没有及时供货清单或说明造成的。
2、乙方应当甲方按照甲方准时、保质保量提供食品供应,并且向甲方提供食品保管建议。
3、对于甲方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乙方有义务进行落实修改。由于乙方供应食品质量问题。
4、乙方在供货合格的情况下有权要求甲方及时验收供应的产品和按合同约定支付供货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约定的双方合作期间,乙方未履行合同、不遵守或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
2、在本合同约定的双方合作期间,甲方未履行合同、不遵守或不及时支付货款,乙方。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1、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的诉讼管辖地为市(县)有管辖权的法院。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3、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第九条、其他事项及合同生效
1、甲、乙方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协商处理;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授权代表:
时间:年月日
乙方:
授权代表:
时间:年月日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供、需两方为实现合同目的,明确两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经两方协商一致,就沈阳神洲天润置业有限公司事宜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见下表)
第二条、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供方按国家质量标准及供方提供的产品样品及检验报告指标参数生产制造供应给需方,产品免费承保 年。供方保证按质、按量、按时交货。
第三条、商品包装标准:有国家技术规定的,按国家技术规定执行;无国家技术规定的,由买卖两方商定。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及费用: 第五条、验收标准及方法:货到工地后,需方按现行国家验收标准及两方认定型号规格及样品为准。供方须向需方提供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第六条、对质量提出异议期限:需方对供方产品如有疑问及异议,在1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并负责对货物进行保管。在此期间内,需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款。供方收到需方通知后,须在 天内派人员到现场处理。否则,即视为接受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定后,需方支付供方合同货款总额的 %作为合同订金。供方发齐货到需方工地经需方验收合格后,需方再支付到合同货款总额的 %,余下合同货款总额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待需方使用满壹周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于7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供方所交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同规定的,应无偿包退、包换、包修;并承担因退货、换货或维修所产生的实际费用。否则,按违约处理。
2、供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导致货物刮花、破损的,供方应当负责赔偿。
3、供方逾期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需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产品错发到货地点的,供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外,还应承担需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未经需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承担由此增加的一切费用。
5、由于需方原因,如没落实产品规格型号、数量等而使供方交货期延迟的,责任由需方承担。
6、如供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不可抗力除外),从规定交货期限起每延迟壹天按合同总价的 %对延期交货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并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和保留进一步追究其由此造成需方间接损失的权利。另外,对于因供方迟交货而导致需方增加缴纳有关税费或其它费用,则此等增加之费用须由供方承担。
第九条、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动乱等等。合同两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两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按国家法律程序解决。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生效履行期间内,两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两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贰份,两方各执壹份,自两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
电话:
年月日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
电话: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一、乙方承诺以其供应其他酒店、市场的最低价给甲方供货,如发现乙方给甲方的供货价格不是乙方的最低供货价格,乙方以该批货的20%作为赔偿。
二、乙方负责送货。
三、乙方须满足甲方对各种物品的质量及规格的正常要求。
四、乙方保证在上午10:00,下午17:00以前将甲方需要的物品按质按量按时,送到甲方收货处,由甲方库管及厨房人员验货,如有两次送货不及时将方以该批货的20%作为赔偿。
五、乙方如以次充好,把不合格的物品送到甲方,导致换货而延误上菜时间,引起客人投诉的,要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供货协议。
六、乙方承诺供应甲方的物品均为合格产品,并出具国家执法机构规定的有关证件,符合国家规定的各种要求,如因物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中毒事件,要追究乙方的一切责任并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甲方有权取消本月的结算款。
七、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按时付款,付款时间为每月25日,每半个月定价一次。
八、未尽事宜双方再行商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买受人(甲方):
出卖人(乙方):
为保证有充足、稳定的加工原料,以利于组织生产,顺利完成外贸订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翠冠梨订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购翠冠梨共吨,收购按市场价,保护价为元/公斤。
第二条质量要求:
1、品种:翠冠梨;
2、规格:桔径5cm—8cm,成熟度七成以上;
3、外观质量:果实新鲜饱满,表皮光滑亮泽,无病梨、无碎梨、无腐烂、无机械伤。
第三条收购保证金:甲方口是/口否在年月日前向乙方支付收购保证金元。交货时保证金应(口抵作收购款/口返还甲方)。保证金支付后,因甲方违约解除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保证金。
第四条交货时间:乙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履行交货,具体日供应量按照甲方生产计划通知乙方;地点:;计量方法:以交货地的称量为计价重量;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由乙方自行将翠冠梨运至交货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检验方法:甲方在收购当场对乙方的翠冠梨随机检验,乙方须提供农残鉴定合格证书;检验时间:与交货时间相同;检验地点:与交货地点相同。
第六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双方约定保护价的,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第七条担保方式:。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交货或甲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规格和外观质量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在日内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要求。
3、甲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
第十条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合同于年月日终止。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买受人(盖章):出卖人(盖章):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为明确食品供销双方的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协议书:
一、 供应商的责任
1、 保证是合法的食品供货主体,并向销售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及生产许可证等合法身份资格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签署与原件一致。按食品购货方要求,提供有关食品联络信息。
2、 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包装标识,且购销合同规定的保质期内。
3、 提供每类供货食品的批次质量检验、检疫报告书和进货单据等有证明材料和票据,并加盖公章和签署与原件一致。
4、 因食品本身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应无条件包退包换,并对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5、 发生消费者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投诉的,接通知后在48小时内派代表处理。
二、 食品经销商的责任
1、 对供商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严格审查供货商的提供的证照是合法有效,认真查看有关证照是否按规定年检;保存供货商提供的有关食品联络和监管信息。
2、 对购进的食品质量把关,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和索证、索票等制度。
3、 负责建立食品供货商档案,存放供货商提交的各种证件、证书和凭证等证明材料,做到一户一档。
4、 建交立购销台账制度。如实记录每种食品的生产者、品名、进货时间、产地来源、规格、质量等级、数量等内容;
5、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市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记录在案。
发现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确认,市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依法报相关部门处理。
三、消费者因食品质量投诉需要赔偿的,供应商负责全额赔偿,同时要承担对销售商造成的包括商誉损失在内的各项损失(低于每次 万元)。但供应商或有关部门通知下架而销售商仍销售的,由销售商承担赔偿责任。
四、 本协议书有效期XX年,自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
五、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供应商:
销售商: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表:
代表:
签订于XXX年X月X日
甲方(购买方):
乙方(出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的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二、关于质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三、关于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个工作日内分批供货。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全部石材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应当提前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4、特别约定期限。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
六、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方式:
1、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的位于工地或材料仓库。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材料仓库自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代办托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为甲方办妥托运手续后,视为货物已交付。
七、关于石材验收
1、甲方指定、为验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签订本合同的代理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甲方的办公电话和上述人员的通讯电话分别是、、、。
2、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即乙方送货方式交货的,甲方须在乙方将石材运至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验收人后的6个小时内受领货物,并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按本合同第六条第(2)项即甲方自提方式交货的,甲方应在装车前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按本合同第六条第(3)项交货的,第一承运人对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视为甲方的验收。
3、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十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5、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八、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币元,加工费为人民币元。供货结束后,按实结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元。供货至合同总价款的%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即应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供货至合同总价款的%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即应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供货结束后,双方进行按实结算。结算后的日内,余款一次性付清。
九、关于货款结算
供货结束后,乙方应将结算单及供货清单复印件送交甲方。甲方应在收到结算单后十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如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结算单后日内未提出审核意见,则视为甲方对乙方的结算价无异议。
十、关于合同的担保
本合同签订后的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的款项即人民币元作为定金。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没收定金;相反,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如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且预付款的总额超过合同总价款的%的,则超过部分作为预付款。预付款计入供货进度款。在双方没有违约,或虽有一方违约但另一方放弃追究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定金款项在最终结算时计入货款。
十一、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但在下列情况下,一方享有解除权:(1)甲方迟延付款达30日以上或迟延付款的数额在应付货款的%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供货迟延达30日以上或迟延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关于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应按迟延支付的货款的日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供货,应按迟延供货的货款的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三、关于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关于其他约定
。
十五、附则
1、本合同表面清洁,没有任何涂改。如有涂改,则需双方在涂改处加盖印章或按捺指印方为有效。
2、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日期:年月日
使用方(以下简称甲方):有限公司项目部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目的和背景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工程所需的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材料交货地点、供货期限
交货地址:
供货起止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供应要求及价格
数量(m3);单价(元/m3);货款金额(万元);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上述价格为到货价,且是综合单价。含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如有)、税款。
第四条、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
结算方式:
约定的结算期限:
送到工地,甲方应指定专人在发货单上签字作为收货确认。但签字不视为乙方材料合格,有关材料质量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办理。
每月日前,供需双方对上月供应量进行核对,并办理有效签字手续。
付款方式和期限:
第五条、质量标准和验收
乙方应对供应材料的质量负责。
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质量要求和行业有关标准,符合业主要求。
乙方货到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初验,初验合格的,甲方签收;初验不合格的,甲方退回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担;如果本项工程对材料验收有特殊要求的,应按此规定办理;甲方初验合格,不意味材料最终完全合格,甲方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进行进一步检验和验收,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更换或作退货处理,乙方应立即作出处理,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关款项。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天向乙方提供货要求通知,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方式。
乙方按时送达材料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初验,初验合格的,及时签收确认,初验不合格的,通知乙方退货或作换货处理。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材料,如不能按时供应,或供应的材料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乙方应遵守施工工地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负责乙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第八条、甲乙双方其他约定条款
在预拌混凝土供应中,如需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凭证,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材料使用后甲方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在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乙方保证材料在供应之前所有权确为自己所有,不存在权利瑕疵,如若引发侵权责任由甲方承担。
双方约定由材料在运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联系方法以下表为准,如发生变更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非因质量原因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当承担退货价金%的惩罚性违约金,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考虑到业方计价的滞后性,甲方不承担延期付款六个月内的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应当承担本批货款总价的%的惩罚性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当承担合同总造价的%的惩罚性违约金,如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条款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如仍未解决,依法向甲方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附以下附件: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协议编号:
供应商编号:
供应商类别:
需方名称: 常州xychd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
附件 :
1.营业执照 份2.税务登记证份3.一般纳税人资格证 份
4. 商品价目表 份 5.阳光工程协议 份6.委托代理证明 份
乙方资料:
地 址邮 箱传 真 号联 系 人联系电话经营范围第一条:概要
1. 甲方订货方式可采取:(1)传真订货 (2)固定电话/手机订货 (3)邮箱订货
2. 最终以双方签字盖章的订单为结算依据。
3. 乙方经营商品及品牌:
4.甲乙双方根据公平、诚信原则,协商一致签订协议以确定双方的商品供货合作关系,以利于双方更好合作之关系!
第二条:进货单价
1.《商品价目表》中所记的进货单价是根据甲、乙双方的协议而制定。
2.当订单报价决定后,乙方应根据甲方所指定的格式、内容,迅速将价格明细提交给甲方,并由乙方盖章,双方的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名认可(并注明生效时间)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其他人的签名不予以承认;
3.商品的价格由甲、乙双方于报价单中商定,商品的价格应包括增值税及其它一切税金及费用在内,即含税价和到岸价,但不包括双方约定的乙方给甲方的各项销售优惠政策。
4.如乙方商品供货价格上涨,乙方应提前7-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新的价格和生效日期。达成协议以前,甲方有权按原有商定的价格向乙方付款,即现有库存按涨价前价格计算。在价格变动之前,不得限制甲方的订货量。
5.乙方保证提供的商品价格不高于其他同类商家的供货价,一经甲方确认乙方供应价高于同业态其他供应价格,乙方将以差价5倍的金额给予甲方赔偿;并且甲方有权终止合作。
6.考虑到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乙方卖给甲方的产品的价格要比给一般客户的价格下浮 ,并且,要根据甲方的用量采用梯级下浮的办法。即年购货金额达到 万时,价格要下浮 ,年度购货金额达到 万时,价格要下浮,因价格下浮而造成的甲方向乙方付款额与实际货款额之间的差额,在年度甲乙双方盘点后三日内,由乙方以现金的方式返还给甲方。
第三条:订货
1.正常订货,甲方按照《商品价目表》中所制定的“正常进货周期”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订货,于每周
三、周五传单至乙方;紧急订货则按“紧急进货周期”执行,提前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后传货单,并在协议时间内送货。
2.甲方应在《商品价目表》中明确所订商品的交货日期及每次的交货数量。乙方应遵守《商品价目表》约定的内容交货,除双方在事前以书面形式变更《商品价目表》的约定内容外,乙方的交货不得与订单的约定内容有异常。
3.当甲方向乙方发出《商品价目表》后,乙方要仔细审核《商品价目表》内容,如订单明细、数量和交货日期,确认无误后,安排在1-3个工作日发货,若乙方对甲方的订货内容有异议时,于接到《商品价目表》后12小时内通知甲方处理。
4. 当乙方推出新品,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供样品和报价表,待甲方同意时,以第一批产品作为赠送试用。
5. 乙方只接受甲方批示后的订单,不接受个人订单或与甲方无关的订单;
第四条:交货
1.乙方于交货前需填写规范的《送货单》(若无,以《收据》代替),送货到甲方,并负责卸货、点货、核对,由甲方开据收货单(红联)签字确认货品方可离开,运输费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按照甲方提出的包装要求,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产品进行包装,不应有破损包装产品,不能以次充好,以少充多。
3.乙方应按照双方确认的交货日期如期交货,若因乙方责任导致交货期延迟而影响甲方的业务,乙方应按照交易金额5%作为赔偿给甲方。
4.甲方应当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如商品不符合本协议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
第五条:退、换货
1. 当甲方有大批库存请求乙方协助消化时,不影响乙方的销售时,乙方应该无条件接受。
2.甲方退换货应当和乙方当面确认点清数量,并当场更换产品或作为退货处理,逾期不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账结算时予以扣除。
3.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甲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内提出退换货。 乙方对于甲方滞销、变质、有残、包装不良的商品应无条件退货,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质量安全
1.乙方交付的商品应在其标明该商品的保存期限及保质条件下对商品的质量全面负责。乙方不得交付假冒伪劣商品或保证质量期外的商品给甲方,如因乙方的商品质量问题而使甲方及其信誉或消费者遭受经济损失或任何其他伤害,乙方应就此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提供商品的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必须有商品名称、规格、主要配料、警语、保质条件、生产日期、厂名、厂址、联系电话、注册商标、条形码等,否则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还,且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来承担。
3.乙方在任何情况下应承担售后服务的责任,承诺并履行其提供产品的包修、包换、包退的责任。如一月内乙方商品因质量问题导致顾客投诉,确认质量问题3次者,甲方停止该商品进货,并全部清退该商品,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若是国家相关执法机关扣押或检验商品时发生的任何费用则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对帐、结算
采取月结方式,由乙方出账与甲方核对无误后,方可开票,待甲方审批后直接转账入乙方公司账户,账务务必当月结清,如乙方有疑问查询核帐,须由乙方出《对帐申请函》至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对帐;
1.对帐方式为: ;
2.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 次,对帐日期为每月 日,对帐日 天。
3.双方按照确认的书面对帐单按时进行对帐,如因甲方原因在规定的日期不能提供对帐单的,在乙方开具发票后,甲方应当依据销售清单和本合同先行给付无争议部分的货款。乙方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的时段对帐,可与甲方协商解决。
4.对帐日前 天,乙方应当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向甲方提供《商品对帐单》,甲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5.甲方以下列方式结算货款:□现金□银行转帐□六个月银行承兑□三个月银行承兑
乙方开户行:
帐号:
6.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预付 □货到付款□15天 □30天 □60天
第八条:其他注意事项
1.乙方必须是经过国家行政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的生产企业或销售单位,同时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条件或销售条件。
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商品具备合法授权生产及销售,如由此而产生相应的法律纠纷及相应损失,由供应商负责承担相应的后果,而且甲方保留进一步起诉的权利。
3.促销商品的供货价格应在促销期生效前3天至促销结束后顺延3天执行。
4.甲方可在交货前对订单内容进行更改或删除,但必须事前告知更改内容,乙方在接到订单三日内仍未交货,甲方有权终止订单。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订单规定的数量交货,如与订单所订品种及数量不符,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本协议有效期内具体业务处理,包括:增加品种、价格变动、促销活动及费用处理等,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均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
6.若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则任何一方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予以解决。
第九条:签章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手工涂改无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日期: 日期: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为达到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1、甲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2、甲方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达乙方,响应时间不超过12小时;
3、乙方在协议期内不得使用其它同类品牌;
4、乙方月均计划消化甲方产品件,全年消化甲方产品件;
5、甲方根据乙方全年实际消化产品数量及货款结算方式的不同给予乙方下列奖励:
二、供货品种及价格
1.大众号(400克×22袋/件)元(每件人民币壹佰壹拾元正);
2.精壹级(400克×22袋/件)元(每件人民币壹佰伍拾肆元正)。
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如甲方调整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均按调整之日起的新价格执行,若甲方降价则由甲方补偿乙方当日锁定库存(甲乙双方各派代表清点当日库存)之进货金额与以新价格计算之金额的差价(下次发货中以货抵款补足)。
三、货款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及奖励的不同采用如下货款结算方式之一:
1、现款现货结算(□是;□不是);
2、批结(□是;□不是),甲方按每批件为一送货单位向乙方供货,次批货到时乙方无条件向甲方支付前批货款;
3、期结(□是;□不是),甲乙双方按天为一货款结算期,乙方应予当期的最后一天无条件支付甲方当期所供产品全部价款。
乙方必须按时结算货款,不得延迟。本协议结束之日,乙方应结清所欠甲方所有货款。
四、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以上协议,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乙方违反以上协议,除结清所欠货款外,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五、协议期限
本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有效,有效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情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行签定新协议书。
六、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食品厂(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章法人签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