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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通知【必备14篇】

2023-07-05 10:03:45综合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通知【必备14篇】

  【导语】在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我们特地发出活动通知,以表达对消费者们长久以来的支持和关怀。让我们一起共同庆祝这个特殊的日子,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而努力奋斗!本文是网友“wentang”分享的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通知(共14篇),供大家参阅。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通知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书 篇1

  一、活动名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二、活动时间:20xx年3月11日12点开始

  三、活动地点:XX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四、具体内容:

(一)纪念活动仪式:

  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20xx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咨询活动开始等。

  参加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XX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场。

(二)宣传咨询活动:

  各有关执法部门按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电话:),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四)几点要求:

  1、参加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XXX

  场地布置、划分联系人:XXXX;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XXX2、着装要求:正式参加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活动(包括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电话:00000)

  五、具体分工

(一)市局合同消保科负责:

  1、制定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

  2、召开相关理事单位(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环保、农牧、烟酒专卖、发计委、经贸委、盐务等)参加的协调会,协商活动有关事宜。

  主要内容:通报前期准备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各部门确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和参会人员情况;各部门案件查处及没收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和销假情况;报送典型案例;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的要求;其他有关事宜。

  上述工作3月1日底前落实完毕。

  3、提供制作宣传车录音带所需文字材料。

  4、收集、撰写工商系统及相关部门20xx年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

  5、收集、撰写市消协系统20xx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6、整理部分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在板报展上公布。

  上述工作3月7日前落实完毕。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篇2

  活动名称及主题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宣传活动。年主题是:“消费与服务”。

  活动形式

  1、设置“”消费维权活动一条街。沿解放路两侧东至解放路与富强路交叉口,西至解放路与天中山大道交叉口。由参会各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设置展台和咨询台、板面、宣传材料及宣传横幅,并有3人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宣传、咨询、投诉受理工作。活动时间为3月15日上午8点开始至下午16时结束。活动中心及投诉现场设在解放路原市委、市政府门前。

  2、“”活动现场设置10部()热线电话(由联通公司提供),人员由市工商局、市消协、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专业分局、驿城分局、高新分局人员组成,共40人。

  3、3月15日晚上7点,在新世纪广场举行“消费与服务”文艺晚会,主办单位:驻马店市工商局、驻马店市消费者协会;驻马店市联通公司承办。

  4、设活动办公室、新闻中心。活动办公室由市工商局、市消协人员组成,协调“”活动的有关事宜;新闻中心由省驻驻马店记者站、驻马店日报社、驻马店电视台第一、二、三频道、驻马店广播电台、天中晚报社、驻马店广播电视报社等媒体人员组成。

  组织领导

  成立“”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协。

  参加单位

  与消费者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部门和生产、经营、服务单位均应参加。通过这次活动,展示行政执法部门为群众服务,为消费者维权的宗旨,共同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提升维权效能为动力,通过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3·15活动,弘扬3·15文化,科学引导消费,营造和谐消费氛围,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3·15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委会。

  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委会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市纪委副书记担任名誉主任,由青州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市食安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副主任。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文明办、工商局、教育局、财政局、建设局、房地产交易中心、国土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卫生局、审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司法局、广播电视中心、行政执法局、农机局、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烟草专卖局、环卫局、商务局、邮政局、青州移动公司、青州联通公司、青州供电公司、晖泽水务公司、华润燃气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组委会成员。

  同时,组委会在市消协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筹备、调度。

  三、活动内容

(一)20年3月15日在中都财富广场召开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二)3月15日联合有关部门在中都财富广场进行现场投诉受理及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三)3月11日—3月15日期间,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政府驻地或首集日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设立消费维权宣传台,向消费者发放农资消费警示,将消费预警与行政指导相结合,进行消费维权宣传。组织当地工商所、司法所、法庭、卫生院、派出所、财政经管中心、教管办、邮政所、广播站等单位参加。

(四)积极宣传中消协20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消费维权年主题,推动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并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五)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鼓励消费者积极购买和消费节能环保产品,增强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生活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六)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人民调解法》、《反垄断法》、《合同法》、《物权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与能力。

  四、活动组织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结合我市实际,安排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有关事宜,各有关单位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好宣传活动。

(二)创新活动形式。各部门要高度重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要贴近生活、贴近消费者,创新形式载体,通过开展悬挂条幅,设立宣传台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3·15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积极协调配合。市公安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和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期间,要抽调专门人员维护好交通、治安和现场秩序,确保整个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加大宣传力度。市委宣传部协调新闻媒体,提前掌握3·15活动的相关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消费者、企业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及时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及相关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报道。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总结 篇4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为扎实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围绕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20xx年“新消法、新权利、新责任”这一主题,xx所在xx广场开展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制宣传活动。

  今年是第x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消费与民生”成为今年的主题,针对此主题,本次法制宣传活动的目的是:一是提高企业消费维权的意识和水平,促使其生产安全的产品,提供安全的服务,预防和减少安全隐患,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损害;二是增强节约资源和环保意识,保障环境安全,维护消费者的长远利益;三是要特别注重对老人、儿童、农民等弱势群体的保护,采取措施,保障他们的安全权益;四是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使消费行为符合安全消费的要求,通过消费者的选择推动行业规范发展,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安全权益。结合这一主题,本次法制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200余份,提高了辖区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与消费安全意识,还现场向辖区群众讲解关于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后如何运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的知识。同时我司法所利用自身法律专业知识为群众的困难提供解决方法以及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等,内容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侵权法》等,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细心、贴心的法律服务获得了辖区广大群众的好评。

  本次消费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的同时,提高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法制观念。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篇5

  每年3月既是春暖花开的时节,更是消费者的节日,即将到来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给消费者提供消费维权的平台外,也给企业、商家们带来一次迎接新改变的时机。20xx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今年是我国“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新变化、新发展、新格局一切都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就连今年中消协的20xx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也确定为“新消费我做主”。

  20xx年,随着互联网金融改变大众的投资理财生活,金融消费可以说已经渗透到我们生活中的各个环节,如何去面对新金融,如何掌握新的金融知识,熟悉掌握新的金融产品,不至于落伍于快速发展的时代,已成很多消费者的迫切需求。

  20xx年1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当中明确提出,金融消费者是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也是金融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推动者,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内容,对提升金融消费者信心,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具有积极的意义。

  作为时下与消费者最息息相关的行业——金融业,也将用围绕着新消费的主题,给消费者提供出更具人性化的服务,那么在这些新思维、新创新、新服务推动下的x金融业,将在3·15呈现给消费者一个怎样的面貌?广发x街支行又将给消费者带来哪些新的金融知识普及?又将给消费者带来哪些新的投资机遇?至此,广发x街支行将启动支行机构诚信服务宣传月活动,让金融新消费的相关宣传以更加贴近百姓的视角与消费者实现零距离。

  活动期间,消费者可以通过关注广发x街支行的官方、厅堂活动专区等方式,将自己在金融领域遇到的新消费行为和现象,提出自己的疑惑,届时,我支行将联合x分行专家为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提供及时完善的解答。

  为更好的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我行还将在广发x街支行大堂展示相关介绍新金融、新消费、新产品的宣传展板。同时,为了给金融消费者更完善和贴心的服务,广泛收集您及身边发生的案例,为今后同此案件的预防做好相应措施及金融知识普及工作,让每一位消费者在3·15到来之际,成为一位掌握新时代相关金融知识的新时代消费者。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篇6

  第一部分:

  活动目的与意义:

  从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立3。15为每年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起至今已经过了10几个年头。10几年来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国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大规模活动来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组织的义务。权益部作为一个以维护广大同学利益为宗旨的学生组织,借这一契机,围绕“信心 科学 消费”为主题,通过组织活动向广大学生宣传相关的消费知识和法律知识,希望能够扩充同学们维权知识,方便同学权益受损问题能够得以反映,及时帮助同学解决。

  第二部分:

  活动过程:

  (一)前期准备:

  1。 收集关于校内连锁超市的调查问卷的问题,整理相关消费与法律的温馨提示的材料,及筛选权益部上学期的成果照片集;

  2。 查找相关的消费视频并设计现场知识问答的题目;

  3。 针对活动所需的横幅,宣传单,奖品等,在权益部的努力下,“超兴旺”超市倾情赞助了本次活动;

  4。 联系校电台,通过校电台在3月11日至3月13日三天于全校进行宣传;

  5。 制作两张宣传海报,与成果照片集一起张贴在院门口的展示及活动当天的一区展板上;

  6. 在经过分团委的前提下,组织各班班长或团支书开会,通知本次活动的相关事宜。

  (二)活动当天

  1。 3月14日11:00至13:00 ,我们分别在一区,三区广场开展活动,现场分发问卷调查,并设投诉点当场接受投诉;

  2。 3月14日19:00至21:00,我们于文1—404播放消费视频,并进行消费知识竞答。我们还邀请到了主席团成员俞江明,张海玓,王沁与现场同学一起观看。

  (三)后期活动:

  1. 整理相关调查数据,采访和投诉的结果;

  2. 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向他们反映并解决问题;

  3. 将此次活动的总结及成果在院报上发表,并通过校电台在学校

  内展示部门的成果。

  第三部分:

  活动的自我评定:

  (一) 值得肯定:

  1。 权益部的所有成员(分成各个小组),在活动方案提出

  到实施的半个多月里,每个小组各司其职,协调工作,从而为这次活动的成功举办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2。 我们定期召开例会,每个小组汇报本阶段自己组的工作进

  展,并商讨接下来的工作安排;

  3。 本次活动所需大部分的经费,横幅,奖品等,权益部自己拉赞助,成功取得了“超兴旺”的友情赞助;

  4。 印制的595份问卷调查在活动当天高质量的全部完成;

  5。 所选的视频能够联系当前时态,对大学生而言具有较大的意义;

  6。 提供投诉平台,使得同学们权益受损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反映(总结末附上此次活动收集到的投诉问题)。

  (二)不足之处:

  1。 白天的活动:一区,三区广场的人流量考虑欠佳,导致一区三区问卷调查的份额分配不妥;

  2. 晚上的活动:

  ①。 知识竞答,猜价格等环节举手回答的人过多,没能保证坐在靠后的同学有较多回答的机会;

  ②.对于现场的气氛考虑欠佳,尤其是猜价格环节,现场的秩序有点乱;

  3。 消费知识的宣传力度不够,

  (三) 改进措施:

  1。 细节之处尽量考虑到位周全,做到以不变应万变;

  2。 到宿舍分发消费与法律的温馨提示。

  第四部分:

  活动意义:

  通过本次活动的举办,“消费权益与义务”这一概念在同学们的心中得到了更好的诠释,也体现出了当代大学生对于法律的重视与了解,展现出新时代大学生的风貌。根据收集到的投诉问题,我们会尽量帮同学们解决,使得同学们有个更好的消费与生活的环境。

  此次“3。15”系列活动的开展整体上而言是成功,虽然还存在缺点,但是我们会及时改进,增长经验。权益部在本次活动中获益匪浅,相信权益部在今后的活动中会做得更好!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 篇7

  在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县工商局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度主题,坚持早安排、早策划、早部署,积极筹备20xx年“”系列活动。

  一是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围绕中消协确定20xx年“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度主题,先后召开县消委会理事会及消费维权专题会,听取相关单位意见建议,深入讨论活动细节,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并整合力量,成立宣传报道、现场活动等五个工作小组,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强调纪律,要求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传达压力,压实责任,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梳理当前消费投诉热重点,结合年度活动主题,通过公益短信、宣传栏、LED等载体加强活动宣传。同时,制作活动宣传手册、展板、横幅及维权要点等资料,利用忠县电视台、忠州日报、忠州之家等媒体动态发布年度活动主题、重庆市“3·15”消费维权网络晚会,并做好活动现场及后续跟踪报道准备,引导科学理性消费,提倡依法积极维权,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三是突出检查,规范市场。联合消委会理事单位加强对辖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及超市等重点区域和涉农物资、服装、家电等重点日用品开展检查,严格查处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及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督促商户守法经营,自觉落实经营者义务,共同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四是举办活动,现场维权。以北山广场为活动主场,以各乡镇人流集中点为分场,积极开展消费维权“五进”(进社区、校园、农村、企业、景区)活动,现场普及消费维权知识,曝光典型侵权行为,发布消费警示,受理处置咨询、投诉。同时,充分发挥“”维权平台作用,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受理、处置消费者投诉,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振消费信心。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通用 篇8

  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而今年的3·15同时也是《征信业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纪念日。近期,我行根据人民银行的相关工作要求与部署,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对此次活动总结如下:

  一、在营业厅受理市民咨询,派发征信宣传单张

  安排网点大堂经理在各个网点摆放和主动派发《征信业管理条例》知识宣传单和信用上查询宣传单张,主动向客户介绍个人信用报告的用途、查询方式等信息。对市民的问题热情解答,做好征信业相关知识的普及。

  二、运用LED显示滚动屏宣传

  我行全部网点全部采用LED显示屏24小时滚动显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宣传标语,让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民心,普及宣传。

  三、设摊宣传

  我行在3月15日当天在鹤山大润发广场开展主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现场宣传活动。现场宣传取得比较好的效果,我行宣传人员向现场市民派发了大量的征信业务宣传单张,不少市民主动向我行咨询征信业务的相关内容,在场群众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得到了提高。

  四、深入居民社区和小微企业,开展广泛宣传

  征信宣传人员到江门象山社区、新会城西社区、台山平湖社区、恩平金润华庭小区、台城商业城中心、恩平恩新批发街、潮连工业区等,通过逐户拜访、派发宣传单、问卷调查等方式积极开展对居民群众和小微企业主的征信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本年征信维权暨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邮储银行江门分行让市民大众、小微企业主等更深入了解《征信业管理条例》及征信相关知识,提高了全民信用和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9

  一、活动名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二、活动时间:20xx年3月11日12点开始

  三、活动地点:**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四、具体内容:

(一)纪念活动仪式:

  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XX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咨询活动开始等。

  参加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场。

(二)宣传咨询活动:

  各有关执法部门按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电话:),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四)几点要求:

  1、参加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

  场地布置、划分联系人:;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

  2、着装要求:正式参加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活动(包括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电话:)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10

一、活动名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二、活动时间:20xx年3月11日12点开始

三、活动地点:xx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四、具体内容

(一)纪念活动仪式:

  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20xx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咨询活动开始等。

  参加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xx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场。

(二)宣传咨询活动:

  各有关执法部门按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电话:),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四)几点要求:

  1、参加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xxx

  场地布置、划分联系人:xxxx;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xxx

  2、着装要求:正式参加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活动(包括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电话:00000)

五、具体分工

(一)市局合同消保科负责:

  1、制定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

  2、召开相关理事单位(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环保、农牧、烟酒专卖、发计委、经贸委、盐务等)参加的协调会,协商活动有关事宜。

  主要内容:通报前期准备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各部门确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和参会人员情况;各部门案件查处及没收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和销假情况;报送典型案例;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的要求;其他有关事宜。

  上述工作3月1日底前落实完毕。

  3、提供制作宣传车录音带所需文字材料。

  4、收集、撰写工商系统及相关部门20xx年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

  5、收集、撰写市消协系统20xx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6、整理部分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在板报展上公布。

  上述工作3月7日前落实完毕。

(二)市局商广科负责

  1、负责与电视台广告经营部联系,3月份免费连续1个月滚动播出宣传口号。

  2、安排宣传单的印制,协助区工商局做好广告经营单位条幅、横幅制作事宜。

  3、会同市消协、办公室与电台、电视台、报社取得联系,做好活动月的宣传策划。

  4、联系市广播电台现场直播活动实况。

(三)xx区工商局、消协负责:

  1、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全权负责文化大厦门前活动现场布置(桌凳摆放、音响设备、主席台、主会标、各单位位置、彩门放置、热气球等)及活动安排(包括各相关单位的咨询台、受理台、曝光台的位置摆放及人员安排、参加活动的企业安排等);联系公安交警部门维护活动现场秩序。

  2、动员广告经营单位义务制作悬挂宣传标语:

(1)在允许悬挂的主街道悬挂若干条横幅,在文化大厦楼体上悬挂条幅(在活动现场前后挂出),悬挂时间7天左右;

(2)负责3月15日活动现场(文化大厦)主会标的悬挂和摘取;

(3)明确横幅条幅制作单位的具体数量及悬挂位置。

  3、组织协调各部门制作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示,并制作市、区工商局及消协系统打假维权展板(部分内容由市局合同消保科提供),要求图文并茂、规格统一(展板规格:米×米)、摆放一致。

  4、组织辖区内各大商业、服务企业在各自店堂门前悬挂宣传横幅。

  5、

  动员各辖区规模大、信誉好的有关企业踊跃参加现场活动,进行名优商品展示(严禁搞商品展销)、宣传本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做法、支持赞助活动。

  6、指定诚信单位“经营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发言人及审稿。

  7、活动宣传车的装饰及音响设备安装,确定行车路线。

  上述工作均在3月9日前落实到位。

(四)市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负责:

  1、做好局机关及各区需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统计上报工作(按规定时间完成)。

  2、假冒伪劣商品现场展示(3月10日前落实)。

  3、假冒伪劣商品销毁现场的组织安排(3月9日前完成)。

  4、整理、汇总各行政执法部门20xx年案件查处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说明。

(五)市局办公室负责:

  1、撰写市政府领导和局领导在咨询服务活动现场的讲话,消保科提供必要的素材(3月5日前完成)。

  2、邀请市、区两级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参加纪念活动(3月10日前落实)。

  3、联系媒体(电台、电视台、报社)记者,并负责现场活动时记者的接送。协助消协、商广科和新闻媒体做好活动宣传策划工作(3月10日前落实)。

(六)市局法制科负责:宣传录音带(维、汉两种语言)的录制(3月5日前完成),录音带由办公室提供,内容由消保科提供。

(七)市局组教科、纪检监察室、财务科、注册登记科、私个协会负责:宣传材料的发放。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11

  一、指导思想

  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为主线,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提高维权效能为动力,弘扬维权、倡导诚信、引导消费、服务区域发展。

  二、主要内容

  1、“以案释法”,广泛开展消费知识宣传教育

(1)将日常工作中的典型案例、消费知识、业务公告等工作在群、“工商”公众平台、微博等网络媒介同步开展;

(2)加强与《中国消费者报》、《中国工商报》、《中国消费者杂志》、《大众日报》、《齐鲁晚报》、《齐鲁消费者》、《晚报》、《鲁中晨报》、《今日》、《山东卫视》、《电视台》、《电视台》等平面媒体的合作,传递消费维权的动态,弘扬维权为民的正能量。

  2、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人员维权业务培训

  培训内容为:

  新消法知识、典型案例分析、维权工作技巧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办案。

  具体安排是:

  3月3日上午在区工商局六楼综合会议室,由消保委秘书长授课,区工商局全体人员参加学习。

  3、在商贸企业开展《新消法与售后服务》知识讲座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新消法知识、纠纷处理实务、售后服务知识和产品质量管理等,由区消保委秘书长进行授课。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1)3月2日下午,在广周布艺商行

(2)3月5日上午,在点点孕婴用品

(3)3月5日下午,在银座商城桃园店

  4、在院校开展“新消法”、“打击防范传销”知识讲座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新消法知识、打击防范传销知识等,由区消保委办、公平交易局、南营分会、南郊分会组织进行授课和宣传活动。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1)3月11日,在职业学院

(2)3月13日,在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5、开展“家用汽车销售领域经营行为整治”总结及业务培训

  活动内容:

  总结整治活动,开展汽车三包、违法行为防范、服务及纠纷处理技巧讲座。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3月12日,在区局六楼会议室,参加人员是全区汽车销售企业(4S店)销售经理、客户服务经理。由消保委秘书长总结、授课,南郊分会负责召集人员、安排会场。

  6、各消保委分会于活动期间分别在辖区开展宣传活动

  各分会要因地制宜,深入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开展咨询服务活动,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消费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村庄等活动,切实做好消费维权服务工作。农村分会以大集现场宣传为主。具体活动由各分会分别实施。

  7、纪念日现场集中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时间:3月14日上午9:00-11:00

  活动地点:国际家具会展中心(市区周隆路2573号)

  参加单位:

  区消保委、区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物价局、药监局、烟草专卖局、司法局、邮政局等部门。

  活动形式:

  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业务人员在现场设立宣传咨询台,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处理相关投诉。

  8、组织“”志愿者参加宣传咨询活动

  组织实施:

(1)西城分会组织大街古商城老年消费维权志愿者服务队参加活动;

(2)南郊分会组织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大学生消费维权志愿者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3)南营分会负责组织职业学院大学生消费维权志愿者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9、开展家具、餐饮、商贸流通、汽车销售等企业诚信经营倡议活动

  活动形式:

  筛选确定诚信承诺企业,协调参加现场活动,组织现场签订倡议书、授牌等相关活动。四大类企业承诺倡议书及参加承诺单位名单将在《电视台》滚动播放,在《今日》专版刊登,通过移动、联通、电信手机短信全覆盖发送。

  组织实施:

(1)区消保委和区食药局筛选确定30家餐饮服务企业;

(2)区消保委与区商务局、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20家商贸流通企业;

(3)区消保委和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30家家具生产经营企业;

(4)区消保委和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10家汽车销售企业(4S店)。

  10、名优企业咨询服务活动

  参加企业条件:

“消费者满意单位”、“双十佳”单位、“双基地”企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驰名、商标企业”等。

  活动方式:

  相关企业,在本单位及活动现场设投诉咨询服务台,接受消费者投诉和提供咨询服务。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12

  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进一步组织和开展好各项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全面展示全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一年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自治区工商局提前部署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一是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自治区工商局将联合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在银川市光明广场设立自治区活动主会场,集中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启动“放心消费在宁夏”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与宁夏电视台联合举办“3·15”晚会,展示20年消费维权工作成果,解读20年十大投诉热点、曝光重点行业消费黑幕、开展消费维权宣传。召开“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座谈会,围绕“如何推动消费品质升级”“如何让消费引领美好生活”等议题开展座谈讨论,推动消除影响消费升级的制度障碍,更好服务消费品质提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十大消费投诉热点、商品比较试验结果、通讯运营企业消费者满意度调查结果,解读《“放心消费在宁夏”活动创建方案》。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开辟专题宣传栏目,解读法律法规,展示工作成果,普及维权知识,发布商品质量抽检结果与消费警示。在自治区工商局站开设“3·15”纪念宣传专题和全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发布专栏,编印家用电器、家用汽车、餐饮、住宿、公共服务等方面消费维权教育资料,普及消费维权知识。

  二是认真做好消费纠纷化解工作。认真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的投诉举报工作,积极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对消费者与经营者矛盾突出的,引导帮助消费者提起民事诉讼;重点关注生活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消费者的投诉,在调解处理的同时,联系有关部门开展帮扶救助;对因消费者证据不足或其他原因难以实现诉求的,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引导消费者正确看待问题,防止采取极端行为。

  三是加强消费侵权案件查办。加强消费市场执法检查,以消费量大、消费者关注度高、投诉举报集中、媒体曝光、社会影响面大的商品和服务为重点,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的工作要求,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净化消费环境。坚持商品质量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要求,提高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管水平,维护互联网领域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通知 篇13

  各委员单位、分会、联络站: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纪念这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日子,并充分利用这一时机,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关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20xx年年主题为"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市消保委会同委员单位经共同研究,决定于今年3月15日前后,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为主题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名称:"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20xx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

  二、活动的主题,宣传《消法》等法律法规,突出宣传中消协确定的"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的年主题,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成果。

  三、活动的时间安排,3月份为"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20xx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月。集中安排在3月15日前后,形成整个活动的高潮。

  四、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根据省、宁波市消保委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各分会、联络站,要积极行动,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会同委员单位,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

  市消保委在各委员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在3月15日前后,将开展以下系列活动:

  1.邀请市政府领导在《奉化日报》上发表纪念文章。

  2.在《奉化日报》和奉化电视台作""广泛报道。

  3.组织分发宣传资料、发布消费警示。

  4.公布去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5.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惠政路上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

  6.制作一定数量的画板,在现场咨询期间展示消保工作成果。

  7.各分会结合实际,在当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现场咨询服务活动。

  五、活动的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各消保委分会、联络站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对活动的。内容、方案要认真研究、及早部署,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保证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2.活动的内容要突出年主题的宣传。""活动应紧紧围绕"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突出宣传新消费观念、消费行为、消费方式,促进经济发展。强化依法保护理念,重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通过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经营者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自觉性,提高消费质量。

  3.加强对影响消费者健康安全重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市场监督、卫生、物价等消保委委员单位要以""活动为契机,开展维权执法行动。各消保委分会和联络站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市场检查,要特别关注经营者是否存在危害人民群众的经营行为,对重大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

  各地在组织宣传纪念活动的同时,要积极向市消保委或新闻媒体提供稿件、典型案例和新闻线索。

  xx市消保委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14

  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将每年9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定为“世界急救日”,今年的“世界急救日”是9月13日。根据中国红十字总会、省市红十字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20xx世界急救日”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我校红十字会现制定“世界急救日”活动方案如下:

  1、活动时间:20xx年9月12日中午及下午第二节课(班队会)

  2、活动地点:各教室

  3、活动对象:全体师生

  4、活动内容:

  今年“世界急救日”的主题是“急救与日常及灾难中的危险”。我校围绕主题于9月12日下午组织全体师生开展普及性急救培训,一是邀请桃红中学校医进行一级培训,二是各班级班主任开展二级培训,通过视频向师生们讲解中暑、溺水、异物梗阻时的急救方法,同时介绍心肺复苏的基本操作方法和一些简单的创伤包扎处理。

  5、活动要求:

(1)认真谋划,积极营造“学习急救”的良好氛围。围绕活动主题传播救护知识和理念,积极营造浓厚氛围,确保开展的“世界急救日”活动取得实效,努力提高我校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2)做好活动资料的留存收集,于9月16日前将活动总结、培训及宣传活动图片(4张)、普及性救护培训学员登记表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区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