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合作投资协议书(精选5篇)
在资金合作投资协议书的背后,蕴含着双方合作的决心和信任,这份协议书将见证着我们共同追逐成功的旅程。本文是热心网友“jiuzhaoxin”收集的资金合作投资协议书(共5篇),欢迎参阅。
服务单位:(“甲方”)客户:(“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职务: AX/E—mail:
地址: 住址:
电话: 电话(手机):
鉴于乙方与甲方合作投资的服务,且甲方已向乙方表明其拥有提供该项服务所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资源,并同意提供服务,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提供投资合作服务所涉事宜,签订本协议。
一、定义。
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1、“适用法律”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
2、“合同”指本协议当事人于年月日以方式签订的《投资合作服务协议书》;
3、“服务”指甲方根据本协议条款为完成协议所涉之项目而进行的工作;
4、“”指在中国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两地挂牌交易的中国上市公司的流通股票。
二、服务种类:甲方独立操做。
1、乙方出资鷛万元人民币委托甲方在(资金小于万)就投资提供投资价值分析及操作;
2、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向乙方提供投资价值分析及操作。
三、利润分配、交付时间及方式。
就本协议约定的服务,甲方确保乙方的年收益30%(记:投资元。如出现亏损全部又甲方承担)。期满后日内以银行转帐形式向乙方退还本金加30%的收益,其余的收益全部属于甲方所有。
四、责任及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尽一切努力,高效和经济地按专业机构公认的标准和惯例履行服务和义务。
(2)甲方服务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3)甲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不应为私利而挪用资金。
(4)甲方应对服务工作量、完整性负责。
(5)没有乙方的授权,甲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转移基于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
2、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按量向甲方支付利润。
(2)对于甲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所履行的服务,提供必要的协助。
(3)乙方保证甲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期满后,均不承担乙方或代理人因错误行为、过失或违约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五、保密约定。
1、甲方保证并承诺,对于在本协议签订过程中及执行中,向乙方提供本协议所及之服务的过程中知悉的乙方财务状况、商业秘密及其它情况,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
2、乙方保证并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甲方依据本协议所提供的投资研究分析或操作之内容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者透露。
六、特别约定。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甲方仅依据本协议约定的服务种类向乙方提供投资研究分析和操作。
七、协议的变更、终止及解除。
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本协议自动终止:
(1)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
(2)本协议期限届满。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个交易日内,将资金足额打入甲方指定的操作帐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协议及退还相关资金。
3、甲方若发现乙方私自将甲方所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意见和操作之内容,向其它人泄漏或透露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由乙方承担因此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八、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个月至年月日止。
2、本协议一式份,公证方,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签署: 签署:
年月日 年月日
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投资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广泛吸引外来投资,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实现经济的跨越式发展,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场镇集中、种田向业主集中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双流县吸引外来投资的有关政策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共谋发展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真诚欢迎乙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及产业规划、也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项目在工业园区内选址,投资兴办工商税务登记在双流县内的独立核算生产性企业。
二、项目内容:
乙方项目投资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含土地、厂房、设备等)。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产值 万元,年纳税总额 万元。项目建设周期为供地后 天。
三、用地规模:
根据乙方投资和建设规模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在符合规划的区域内(位于工业园区内村社)选址。项目用地 亩,其中代征地 亩,净用地 亩。面积以实际勘界测量为准。
四、土地价格:
乙方建设项目用地土地成本价为 万元/亩。优惠包干价格为:净用地 万元/亩(不含土地出让金),代征地为 万元/亩,土地款总额共计 万元。土地成本价和优惠包干价之差,用项目建成投产后,五年内从项目产生税收地方留成中,依据有关优惠政策进行抵扣,抵扣不足部分,由乙方补交。
五、付款方式:
乙方应在签定投资协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甲方指定的帐户支付土地款总额的 %,作预付款和协议定金,协议生效。若超过30日未向甲方支付协议定金,此协议自行作废。
甲方付齐农民土地补偿以及征地拆迁等费用共计 元之后,甲方积极做好项目进场的相关工作, 个月内提供乙方能进场施工的土地。
乙方自获得甲方提供的能进场施工的土地后, 月内必须进场动工建设,超过 个月不动工,甲方有权收回土地。
乙方应积极配合国土资源局做好征地报批资料,资料上报时,按规定缴纳补足费用到甲方指定帐户,待省人民政府下达征地批复后办给国有土地使用证,其征地余下费用一次性付清。
六、甲方义务:
1、双方签订《投资协议》后,甲方应将供水、排水、电气、通讯设施、道路、光纤等配套设施至乙方所征土地红线外;
2、乙方基建项目的报建费14元/M2包干、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现行政策85元/M2减半执行,其中市政设施、自来水、天然气分别按17元/M2、元/M2、和元/M2分离征收;
3、甲方指派专人联系乙方,协助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立项、报建、环评等手续,协助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等。
七、乙方义务:
1、乙方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用开发区内或双流县内人员就业;
2、在同等条件下,乙方项目建设应优先选择双流县内建筑施工企业承担工程建设;
3、乙方项目必须符合工业园区的环保要求,三废必须达标排放。
八、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诉请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决。
九、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支付定金后协议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身
丙方:
以上三方单称时为本协议一方,合称时为本协议各方。鉴于甲方拟对项目与项目进行投资,乙丙两方意愿与甲方共同投资,以上各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三方投资份额、事务执行及利润分成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投资项目具体情况项目,位于;项目,位于,前述两个项目甲方预计投资人民币万元,具体投资额以最终结算的投资额为准。风险提示:
投资协议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资问题,因此一定要在协议中载明出资的方式,以此方式认缴的出资额是多少,确定该出资额所占的出资比例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出资实际缴付的时间确定。实践中不乏有投资人在签订出资协议后,因各种原因而迟迟不予缴付出资,从而导致整个合作项目进程延缓。若未在协议中对此约定,或使迟延履行出资义务人逃脱责任。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在两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中,甲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出资总额的80%;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出资总额的%;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出资总额的%,总投资超过预计万元的,各方同意按出资比例同时追加出资。
第三条 三方应按照项目开展进度要求,依据甲方指令按出资比例同时履行出资义务,各方出资应在年月日或两项目完成前支付全部出资。一方的出资应经其他两方确认,并将资金交给甲方财务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出资后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资。风险提示:
在盈余分配问题上,投资人通常不会忽略,但对于投资项目给
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分担上,投资人往往会出现疏漏。虽然各投资人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和内容是一致的,但对投资人内部责任分担以及追偿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协议约定确定的。若因约定不明,会使得无过错投资人要与过错投资人共同承担责任,甚至数倍于有过错投资人。
第四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各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投资项目债务先以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偿还时,以出资额度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 利润分配期限各方同意在两项目最终清算后,被投资项目将投资利润分配给甲方后30天内,乙丙方可要求甲方按三方出资份额分享投资利润。
第六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执行投资日常事务,对外全权与
第三方签订投资协议等法律文书;
2、甲方以外的其他投资人有权了解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但不得干涉甲方对共同投资事宜的处理;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以下共同投资事务须由共同投资人同意即为有效。
(1)投资人转让共同投资项目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第七条 投资的转让
1、任一方均不得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
2、各方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其次,合同中,许多当事人常约定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确忽略对具体违约金的确定,而在后续纠纷争议中,守约方又对损失的大小无法确切举证,而造成无法弥补全部损失,因此在设置违约责任条款时应当多费些心思。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或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
2、投资人私自以其在约定共同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出投资项目处理,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是指,将其已投入的出资额予以返还(具体内容各方协商)。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3、本协议一式份,甲乙丙各执份,份交甲方公司留存,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日期: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住所:
乙方:住所: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享有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元,其中甲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
双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的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
合伙人:甲(姓名),男,年月日出生,住址: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