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协议书【合集15篇】
每当我们决定成为合伙人时,为了确保合作关系的稳固和互信,我们会签订一份合伙人协议书。那么,如何撰写一份合伙人协议书,以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呢?本文是会员“e8”整理的合伙人协议书(共15篇),供大家品鉴。
甲方:
乙方:
本着真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公司申请,批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条款,同意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幼儿园。
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章:幼儿园名称、地址及合作年限
一、幼儿园名称:
二、幼儿园地址:
三、合作年限:
合作年限年,自xx年xx月xx日起开始合作至有关国家政策调整要求停转办学或转制,除非届满之前出现合作人一致决定解散为止。
第二章:合作方式
一、合作出资:
出资人民币,土地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场地使用权、办学许可证以及包括办学条件(设施设备投入等)作为幼儿园的经营场所,方占幼儿园的股权比例为。
二、方负责该幼儿园一切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该园学生的安全和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保育教育、科研、师资培训、后勤工作等。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方占幼儿园的股权比例为。
第三章:利润分配分担方法
一、幼儿园教职工工资在幼儿园收费中支出,以生养园,不够支出部分由方自行承担。
二、幼儿园利润分配按照股份比例进行。
第四章、会计及财册保管:
一、幼儿园按照通行的会计方法或法律规定的会计方法进行记录、核算、存档。
二、每学期的会计报表及账册应置于幼儿园财务部供股东查阅,股东有权了解幼儿园财务状况并提出意见及建议。
第五章、幼儿园事务
一、股东会是幼儿园最高的权力机构,主要行使以下权利职责:
1、有权了解幼儿园状况,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决策。
2、对幼儿园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3、审批幼儿园的财务预算、决策、利润、分配和弥补方案。
4、从园长至全体员工均执行合同聘任制,由方全面管理。
二、股东会成员、园长的报酬和费用补偿
1、园长月薪元,财务元。
2、正常加班每工作日元,一般加班不给补贴。
3、外出开会学习必须事先上报批准方可有效实报。
第六章、禁止事项
一、在合作期限内不得退回投资额,另一方同意的除外。
二、挪用、借贷幼儿园资金等其它盈利活动,利用职务从收支中提取回扣,虚报支出,少报投入,贪污、侵占幼儿园资金等行为。
三、在本幼儿园同一地区内,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办同档次的幼儿园。
第七章、解散与清算
一、幼儿园因下列情形解散:
1、本协议约定办园期限已满。
2、投资人退出或死亡。
3、因国家政府变化不让办园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
4、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
二、幼儿园解散后,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幼儿园进行清算。
第八章、违约责任
一、双方合作期间,单方提出解除合作关系,应向对方赔偿违约金。
二、单方违反本协议的任意一条,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果,可以申请主管部门仲裁,如果有一方不同意无可非议仲裁应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章附则
一、经双方协商,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修改内容为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幼儿园章程有规定,按章程规定执行。
二、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一份,一份备案。
三、:本协议双方签名后生效。
四、以上协议双方已认真审阅,并经双方一致认可通过。
甲:
乙:
签约时间:
合伙人甲:,身份证号:, 住址
合伙人乙:,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诚信合作,平等互利。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之后若继续合伙,再另行协商。
第四条 初期合伙账户、出资额、方式、期限
1.初期合伙账户:甲、乙、双方以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为合伙企业初期账户。户名: 卡号: 。
2.合伙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合伙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合伙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合伙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3.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出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为据,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强制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强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强制退伙:①未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③本协议第八条规定禁止的行为;④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经甲、乙、双共同推举、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业进行日常管理;②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负责人在处理重大经营事项时,须取得其他合伙人的书面授权。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一切合理开支,由收据和发票进行结算。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各执一份。
合伙人甲:
合伙人乙:
年月日
合伙人:甲(姓名),男,×年×月×日出生,住址: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
合伙人:丙(姓名),内容同上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伙创业人的应该遵循的章程:
(一) 规矩
凡事勤立规矩,不要无章可循。
(二) 负责
对自己负责,对企业及合伙成员负责。
(三) 信任
信任对方,体谅对方;不互相埋怨,不隐瞒。
(四) 诚信
(五) 创新
(六) 服务
(七) 共赢
(八) 共鸣
(九) 合作
(十) 健康
第二条 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创业、经营“”(详情见附件一),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并兼顾每人的付出与参与时间长短配以股权。所占股份分别是×%、×%、×%。
第三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备注:运营到达一定程度,在合作三方同时认可的前提下,可依法申办公司运作,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四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二)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 合伙人分工与责任
为了保证计划的顺利地进展,对合伙成员进行分工:
(一) WEB设计部分,为主要责任人,其他人为辅助;
(二) 数据库为主要责任人,其他人为辅;
(三) 信息采集:由信息采集软件初步完成采集,然后人工参与加工、发布,为主要责任人,其他人为辅助;
(四) 美工、页面设计、模版设计等:此项落实工作由为主要责任人,其他人为辅助;
(五) 组织、外联、运营策划、宣传策划、合作,以及筹资融资等:为主要责任人,其他人为辅助;
(六) 运行环境搭建、系统测试等为主要责任人,其他人为辅。
第七条 股权与权益分配原则
(一) 此合伙创业的所有成果(文字、代码、数据信息、图像等包括但不限于文字、代码、图像纪录成果)与收益盈余,按全部权重计算;
(二) 可分成果(企业盈余资金等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所有原始参与者都拥有分配一份均等、收益的原始股权权益;
(三) 不可分成果(文字、代码、数据信息、图像等包括但不限于文字、代码、图像纪录成果):所有原始参与者都拥有不可分成果一份同等、同质成果的权益。
第八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保密条款
双方在合伙或合伙之外从合伙合作中获得任何有价值的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合伙之外的其他人、其他单位或其他组织批漏 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许可别人使用,违反本条将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一切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甚至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合伙人协商取消、取 缔其合伙人的资格。
第十条 协议之不可转让性:
本协议约定之权利义务具有不可转让性,任何人在未获得其他合伙人明确的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就本协议书部分或全部内容进行转让,否则实施转让方将视为严重违约,转让行为无效。
第十一条 撤出
(一) 合伙创业经营中任何一方单独明确的书面提出撤出时,合伙人须结算企业的营业盈余并清偿所有债务,方可撤出。
(二) 撤出时,同时遵循本协议的“第五条”、“第七条”内容执行。
第十二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 合伙期满;
(二) 合伙人协商同意;
(三) 合伙创业、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 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协议书发生争议或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被告方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附件
附件作为协议的一部分,作为合伙的依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建设可行性分析与创业计划书》
其他附件以及补充规定等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签字)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一、合伙宗旨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共盈,共负盈亏,共同投资,合伙经营货车运输。
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伙经营项目为货车运输,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同意甲方所购汽车壹辆(已使用 个月);发动机号;车架号,计价人民币XX 拾XX 万XX 千XX 百XX 拾XX 元(¥XX XX ),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经营范围为。
三、合伙出资额和份额
甲方、乙方各出资二分之一,即人民币( ),大写 ()元整 ,共同经营所购货车的运输。
四、合伙利润的分配
1 、合伙利润按双方所占合伙份额分配,合伙利润为除去货车运营成本(成本包括油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车辆修理费、拖车费等)的全部收入。
2 、合伙利润按XX结算,每XX分配一次。乙方驾驶车辆,双方共同为乙方支付工资为XX元/月。
五、合伙费用和开支
1 、以甲、乙双方的合伙方式进行财务记账,按份额分红。
2 、合伙经营过程中产生油费、过桥过路费、车辆修理费、配件费用,记入运营成本。
3 、车辆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甲方应马上与乙方共同商量交通事故的处理办法。如果是重大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报警,走保险,保险费不足的,由营业收入或公共帐户中支出,仍不足的,甲、乙双方按合伙份额承担。
4 、所有车辆运营成本双方均等共同承担。
六、散伙和协议终止
1、中途若车辆转让、变卖则视为散伙,本协议自动终止。
2、车辆转让、变卖所得双方均等分配。
3、若中途一方要求退出,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七、其他
1、本协议需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2、本协议无其他未尽事宜。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自愿订立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甲、乙双方自身具有的品牌、管理、资金优势,合伙成立、经营一家饭店,为顾客提供美味、可口的饭菜和温馨、舒适的就餐环境,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和经营场所地点
1、合伙名称:
2、经营场所地点:
第三条经营范围
甲、乙双方的合伙经营范围为:餐饮。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甲、乙双方以现金共同出资元,其中,甲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20%;乙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80%。
2、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前将各自的出资存入以甲方名字开设的银行存折(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银行存折由甲方保管,乙方有核查权。一方逾期不缴付出资或未足额缴付出资的,每逾期一日按未缴付出资金额的万分之十支付另一方违约金。
第六条饭店品牌
1、甲方提供作为甲、乙双方成立、经营的饭店品牌。
2、甲方保证前述品牌由其合法持有,且该品牌能由甲、乙双方成立、经营的饭店使用。如因第三人就该品牌主张权利,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品牌禁止
1、在合伙期间,甲方不得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品牌在广西南宁市各城区成立、经营饭店,如违反约定,甲方支付乙方元。
2、在合伙期间,如发现他人使用品牌在广西南宁市各城区成立、经营饭店,甲方必须在个月内就他人的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甲方支付乙方元。
第八条合伙财产
甲、乙双方的出资、以合伙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为合伙财产,任何一方在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
第九条财务收支
1、在成立、经营饭店过程中,一切款项的收支,必须如实记帐。
2、在成立、经营饭店过程中,甲、乙任何一方凡一次性支出合伙财产元以上(含元)的款项,必须事前征得对方同意或事后取得对方认可,否则,以私自侵占论。
3、甲、乙双方在每月的1-5日对上个月饭店的收支帐册等财务资料共同进行核查,并就核查结果形成一式三份的书面材料,由双方共同签名确认,双方各自保存一份,另一份交由财务人员保管。
4、甲、乙任何一方在不影响正常财务工作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饭店的收支帐册进行核查。
第十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1、利润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员工工资、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盈余,按甲方占40%、乙方占60%的比例进行分配。如有合伙盈余,甲、乙双方每隔个月进行一次分配。
2、亏损分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甲方承担40%、乙方承担60%。
第十一条合伙事务执行
甲、乙双方决定由甲方担任合伙负责人,执行合伙事务,其权限为:
1、办理饭店成立的有关工商、税务、卫生等证照手续。
2、对日常合伙事务进行全面管理;
3、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4、订立经营价格,出售合伙的产品,购进常用货物;
5、支付合伙债务。
6、其他合伙事务。
乙方不执行合伙事务,但有权监督甲方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并且甲方每月1-5日要向乙方报告一次合伙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第十二条入伙和退伙
新合伙人入伙:
1、需承认本协议;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需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约定或法律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对方元。
第十三条重大事项
合伙的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名称;
2、改变合伙的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的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经营管理人员;
7、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禁止行为
1、未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应归甲、乙双方,造成的损失由该方赔偿;
2、禁止甲方或乙方单独或与他人在广西南宁市城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经营范围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甲、乙双方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组织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第十五条解散和清算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甲、乙双方担任或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合伙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十条第1项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如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十条第2项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其他合伙人应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不缴付出资或未足额缴付出资的,按第五条第2项的约定处理;如逾期日仍不出资或未足额出资的,按退伙处理;
2、甲、乙任何一方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办法
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未约定,甲、乙双方又未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国家法律的规定执行。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4、甲、乙双方相互向对方出具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由对方收存。
5、本协议签订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
6、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发挥各自优势,利用专卖权,开设专卖分店,统一管理,共同开拓市场。
第二条 经营项目
(1)
(2)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出资方式
1.合伙人 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分批交齐,并对专卖店的财务作相应的处理。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50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的现金和实物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财务管理
资金管理:
费用管理:
盈余分配:
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出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第七条 内部管理
1.职责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购进常用货物;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⑤。
2.职责是:①对合伙事项进行日常管理 ②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③支付合伙费用 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合伙终止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出资的固定资产退回原出资的合伙人;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合同修改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执一份。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合伙人: 身份证号:
合伙人: 身份证号:
合伙人双方本着合法经营、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友好平等的基础上,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对经营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贷土地 亩,地点: 租贷价格: 元/亩,
租贷期限:自20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二、利用所承租的土地,用于农作物种植,品种根本市场需求,合伙人共同商议选择进行栽培种植。
三、在经营合作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土地租贷费、人工费)均由承租经营合伙人平均分摊,成本投资每月须有明细账目表,进行公示,合伙人双方必须签字认同,每人保留一份,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开支,否则造成的损失自行负责。
四、在合伙期间,合伙双方共同出资的土地为共同财产,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分割和私自处置共同财产,合伙人共同经营、共同劳动。
五、所有销售必须经过双方合伙人共同研究商定决定价格方可销售,销售必须做到双方知道数量、价格等,任何一方不得私自进行销售,销售收入分配按照即卖即清的办法进行平均分配。
六、合伙人双方每月应召集一次会议,进行一些重大事项的研究协商报告种植情况和管理情况。并记好帐目,抓好雇佣人员的管理工作。
七、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再补充协议,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3、本协议经双方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
合伙人:
签订时间: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识:
一、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皆认可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在彼此互联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合作方的旗帜徽标链接或文字链接。
2、甲乙双方授权合作方在其互联网站上转载对方网站上的相关信息,该信息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引用(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甲乙双方在彼此互联网站中转载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时须注明“该信息由(合作方网站)提供”字样,并建立链接。
4、甲乙双方必须尊重合作方网站信息的版权及所有权,未经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编其站点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网站以外媒体发布来自合作对方站点的信息,否则构成侵权。被侵害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视情节选择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方式。
二、相互宣传
1、甲乙双方应在彼此站点追踪报道合作方的市场推广计划及相关营销活动。
2、甲乙双方都认可的适当时间内,双方在彼此站点上开设专栏,撰写并宣传与合作对方商业行为有关的话题(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甲乙双方在有关internet专题的研讨会和金融、金融等行业的各种展览会上,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4、双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
三、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应按照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其他
1、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2、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3、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4、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7、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免费。
8、因本框架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9、双方地址发生变更,应在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
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日期:年月日
乙方:
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方是一从事研发、生产、经销xxx保健系列产品为主的高新技术企业。xxx牌荞麦壳保健褥是我公司独立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产品,XX年10月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该产品既有保健功能,又有实用价值,经济效益可观。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共同在市、区县生产经营xxx保健系列产品。特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经过长时间的研究开发出xxx保健系列产品,对此,乙方表示完全认同,无任何异议。
二、甲乙双方议定,乙方为进入该产品市场的初级阶段,对生产、市场运作缺乏经验,由甲方协助完成。
三、双方为了共同珍惜保护好该项知识产权和品牌形象,乙方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人民币3万元整;包头市外的合作者,乙方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人民币5万元整。待协议期满后顺延六个月,确认对该品牌没有造成不良影响及损失,风险抵押金退还乙方。
四、本着“有钱大家赚,有利大家享,风险大家担,保证合作伙伴的利益”的原则,乙方在当地注册名称应定为“xx(地名)分公司”,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成立或参股生产此类产品的公司。
五、双方议定合作经营期内,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共同经营好荞麦壳保健系列产品,合作期限十年。
六、乙方的利润分成:
1、由甲方销售,在成本价的基础上,再给乙方供货价20%的提成。
2、如乙方自行销售,甲方收取供货价30%的提成。
3、结算时间按(月、季)实行。
4、结算方式,须双方同意,现金和货物都可。
七、合作经营期满,如双方均表示愿意继续合作经营,本合同可再延续五年。如其中一方不同意合作,本合同到期,双方合同终止,终止后,双方应按规定进行财务结算。
八、未尽事宜,协商补充协议,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签订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展览会门票派发、名片收集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负责将本次展会对外宣传的门票发往乙方处,邮费由甲方负责。
2、门票发放及名片收集的范围主要为本市、区、县汽车用品批发商、代理商、零售商、汽车装饰店、汽车装具店、汽车装潢店、汽车美容店、洗车场等。
3、汽车修理、汽车配件、汽车4s店不在发放范围之内。
二、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负责门票的发放、相关行业名片的收集,无需承担任何风险。
2、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和范围内完成门票的发放和名片的收集工作。
3、工作完成后乙方必须将收集的相关行业名片回邮给甲方,邮费由甲方负责。
4、乙方收到门票后,必须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发放完毕并完成名片的收集工作。
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发放范围进行门票的发放和名片的收集工作。
6、乙方每发放一张门票并回收一张名片,甲方支付乙方劳务费人民币元/张,计算方式以回收名片数量为准,名片重复、不在规定行业范围之内的作废,但乙方必须保证所负责区域门票发放普及率不能低于%,若低于%,则价格按8元/张。
7、乙方工作完成后甲方需进行抽查核实,核实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全部劳务费。
8、乙方在门票派发的过程中,要遵守交通秩序,注意公共交通安全,对自身的安全负责,如出现其他意外情况,甲方概不负责。
9、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按时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如遭遇不可抗力,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协议执行期限
本协议书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此时间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四、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传真件有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合伙人:(以下简称甲方)
性别:
住址:
合伙人:(以下简称乙方)
性别:
住址:
合伙人:(以下简称丙方)
性别:
住址:
上述合伙人为了共同利益,经过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地点:
第二条、合伙期限:本协议所列项目完成协议终止。
第三条、本合伙出资比例为40%:30%:30%;合伙人共出资伍拾万元整。其中甲方出资现金与设备,另以技术和经验折合人民币共计叁拾万元入股。乙方出资现金壹拾万元整;丙方出资现金壹拾万元整。合伙人于以前将资金与设备交齐。
第四条、本合伙以出资比例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合伙双方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五条、盈余分配
1、因“项目方”(非本协议合伙人)以工程进度做为付款依据。甲方做为设备出资方,故前期盈余十万先付给甲方,做为设备成本收入。
2、甲方收回设备成本费用,其它盈余按比例1:1:1分成。
第六条、合伙人分配事项
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同时做如下分工:
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负责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并负责工程的实施和财务及后勤工作。
第七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经营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3、合伙人有维护合伙财产不受损害的义务。
第八条、未经合伙人同意不得超出权限活动。
第九条、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在法院起诉。
第十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持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日期:
日期:
合伙人协议书
合伙人: 身份证: 住址: 合伙人: 身份证: 住址: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风险提示:
投资协议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资问题,因此一定要在协议中载明出资的方式,以此方式认缴的出资额是多少,确定该出资额所占的出资比例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出资实际缴付的时间确定。实践中不乏有投资人在签订出资协议后,因各种原因而迟迟不予缴付出资,从而导致整个合作项目进程延缓。若未在协议中对此约定,或使迟延履行出资义务人逃脱责任。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之后若继续合伙,再另行协商。第四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风险提示:
在盈余分配问题上,投资人通常不会忽略,但对于投资项目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分担上,投资人往往会出现疏漏。虽然各投资人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和内容是一致的,但对投资人内部责任分担以及追偿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协议/约定确定的。若因约定不明,会使得无过错投资人要与过错投资人共同承担责任,甚至数倍于有过错投资人。
1、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为据,按承担。 第五条 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最新二人合伙经营合同范本合同范本。(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一)合伙期满。(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第七条 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 在盈余分配问题上,投资人通常不会忽略,但对于投资项目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分担上,投资人往往会出现疏漏。虽然各投资人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和内容是一致的,但对投资人内部责任分担以及追偿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协议/约定确定的。若因约定不明,会使得无过错投资人要与过错投资人共同承担责任,甚至数倍于有过错投资人。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第八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之日起生效。合伙人(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伙人(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
第一条 合伙方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第二条 合伙宗旨
由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固定财产和管理优势,经营鹤山众利源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通过合作合法经营,达到长远发展,有效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效益带来的利润,公司以品牌形式发展壮大。
第三条 合伙经营的方式
一、甲方以无形资产、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公司盈利分红比例 %。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公司盈利分红比例 %。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已于 年 月 日交齐,用于鹤山众利源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经营发展使用,由合伙负责人企业法人(甲方)
统一保管。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合伙人的出资为(公共)财产,不得随意分割。
四条 合伙期限(五年为单位)
第一个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五年续签。
第五条 工资分配、盈余与债务分担
一、工资分配:
二、年底盈余分红:净利润总额—储备金(净利润*20%)—营业资金(净利润*60%)(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需缴纳的税费、租金等为收入的净利润,净利润的20%作为公司的储备金,视为不动产,紧急情况可动用,但事后需补回原数;净利润的60%作为公司的营运资金,剩余的净利润的20%作为年底分红),合伙人按比例分红(参照第三条第一款)。
三、债务承担:如在合伙发展经营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合伙人的分红比例方式承担债务(参照第三条第一款),如发生合伙人不承担债务的,其合伙人应向鹤山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六条 自愿退伙与中途退伙
一、自愿退伙:在债务承担后的基础上,一方自愿或合同终止,公司盈利20%储备金视为不动产,剩余80%盈利可分割。公司解散或结业,方可分割。
二、中途退伙:在债务承担后的基础上,如一方未到协议期限中途退出(协商退出、失去联络15天、丧失民事能力视为中途退出),公司收入净利润的20%继续作为公司的储备金,不可分割,仍归经营者所有,并相应地赔偿其他合伙人的损失,余下净利润的80%各合伙人按比例分红分配所得(参照第三条第一款)。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公司只限一个董事(经理),执行并拥有公司所有事务决定权,资金权限为:在单笔交易额为 100万 元内全权进行交易,超出此金额需合伙人共同协商决定。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公司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销货物;
4、购买经营设备;
5、支付合伙债务;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力与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力:
1、在甲方的允许权力外的合伙事务,合伙人均有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2、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按协议的约定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累积的财产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本公司以外的业务活动,如有违反,以其业务获得利益的2倍归合伙人私自所得,造成公司形象损失的,由该合伙人个人负全责,并全额进行赔偿;情节严重公司予以除名,立即解除合作关系,不予以利润分割。
二、禁止合伙人在同一个城市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坏本合伙企业形象、利益等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经营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人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清算
一、合伙解散后应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二、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指定 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
三、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及其他料理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场地的租金等;
四、清偿后如有余,参照本协议第三条第一款的分红比例办法进行分配;
五、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参照本协议第三条第一款的分红比例办法进行债务的分配进行承担,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第十四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式三份,各合伙人各执一份,一份归公司存档;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按指印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甲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合伙人合作协议书
合伙人:,(以下简称甲方)男,岁,现住址:。合伙人:,(以下简称乙方)男,岁,现住址:。合伙人:,(以下简称丙方)男,岁,现住址:。上述合伙人为了共同利益,经过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地点:。
第二条、合伙期限:本协议所列项目完成协议终止。
第三条、本合伙出资比例为40%:30%:30%;合伙人共出资 伍拾万元整。其中 甲方出资现金与设备,另以技术和经验折合人民币共计叁拾万元入股。乙方出资现金 壹拾万元整;丙方出资现金 壹拾万元整。合伙人于以前将资金与设备交齐。
第四条、本合伙以出资比例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合伙双方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五条、盈余分配
1、因“项目方”(非本协议合伙人)以工程进度做为付款依据。甲方做为设备出资方,故前期盈余十万先付给甲方,做为设备成本收入。
2、甲方收回设备成本费用,其它盈余按比例1:1:1分成。
第六条、合伙人分配事项
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同时做如下分工:
合伙人决定委托订立合同,并负责工程的实施和财务及后勤工作。
第七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经营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3、合伙人有维护合伙财产不受损害的义务。
第八条、未经合伙人同意不得超出权限活动。
第九条、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在法院起诉。
第十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持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
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
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
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
第一条合伙宗旨
各合伙人同意抱着诚挚的态度遵守本合同,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并以淘宝网店销售以及市集销售而获得满意的利润为指标。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所有适宜销售的产品(含淘宝店铺销售以及其他方面零售),所有经营项目及范围需四位合伙人全票通过方可操作执行。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暂定为两年,自XX年5月1日起,至XX年5月1日止。如果合作愉快需要顺延,由四位合伙人另行协商确定。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帐户情况等
1.各合伙人以1:1:1:1的方式进行出资
合伙人***以电脑(固定资产)方式出资;记人民币3000元。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7000元。
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壹万元。
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壹万元。
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壹万元。
所有工作所用物品也好均计入投资固定资产项目,且根据使用年限进行相应的折旧。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根据同年收益及开支情况进行清算。
4.设立存取款联名户口,作为每次支出与收入的公务账户。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1:1:1:1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各合伙人的投资形式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三个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为合伙负责人。
其权限是:①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进货管理、库存管理、财务管理等等
②主导合作事业,并有优先决定权
③拓展业务,选择适合项目;
④其他;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对外开展业务,强化合作事业推广;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它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中间人各存一份。
合伙人:(盖章)
(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