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协议书实用(合集7篇)
【前言】在签署补偿协议书时,我们深知其实用性,因此愿以此表达我们对于解决问题的决心与诚意。本文是热心网友“langhaojuxian”整理的补偿协议书实用(共7篇),供大家赏析。
甲方:韩岗镇司垓小学
乙方:
甲方因学校操场西扩,学校操场建设完成后将教育教学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需将教学楼西面50米内范围内坟墓全部迁移。为保证坟墓迁移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必须为坟墓埋葬人近亲属或特定关系人。
二、乙方有坐落于新操场内的,坟墓 一 座,墓葬形式为 单坟双穴棺木,现自行迁移。
三、补偿费用: 1600 元(人民币),其中墓穴迁移补偿 1000 元、自行迁移墓穴劳务补偿600 元。
四、补偿金额支付方式:墓穴迁移完成后,一次性支付。
五、坟墓迁移时间: 20xx年11月17日。
六、乙方在约定坟墓迁移时间之后三日内未迁移坟墓的,甲方将按照无主坟处理,对坟体及骨骸做原地深埋;补偿费用不予支付。
七、甲方只针对本协议中乙方一人进行补偿,其它与埋葬人有关人员甲方不予补偿。由本协议中乙方与相关人员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留存两份、乙方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经甲方签章、乙方签名并按压指印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一、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就因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害达成如下协议:
二、事故事实
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团号为的旅游团队,在20xx年月日旅游过程中,因造成乙方。
三、协议事项
1、除甲方已向乙方支付或垫付的费用外,现一次性再向乙方支付处理此次事故的费用人民币元(大写元整),此笔赔偿款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护理费及其他财产损失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所有项目及费用。
2、乙方在收取甲方一次性损害赔偿金时,须将所有的医疗费用发票、病历资料、鉴定结论等全部交给甲方,由甲方向投保保险公司理赔,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提供相关证件、票据等资料。保险理赔权利和费用归甲方所有。
3、若此事故损害涉及第三方 侵权或违约行为所致,本协议达成后,甲方有权利代表乙方向第三方行使追偿权,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进行追偿。
四、特别约定
本协议为处理本事故的终结性协议,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经签章后立即生效;甲方支付乙方费用后,今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 主张任何权利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不再负任何赔偿责任。
五、违约责任
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受案审理。
六、协议签署栏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
(签字并按手印确认)
第三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本协议见证人(三人以上):
(签字并按手印确认)
甲方:XXX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乙方:XXX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第一条:合同价款
1、工程量约,织物面料颜色为
2合同综合单价:
3、 合同暂定价款:
4、 合同价款包括外遮阳帘系统制作、组装、运输、安装、企业管理费、利润、成品
保护费、加工调试费、设计费、正常保修费以及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
第二条:工期
本外遮阳系统的制作和安装于按照甲方要求完工。
第三条:结算方式
一、 付款条件
预付款:合同价的30%,节能验收合格后付至总价的95%,竣工验收后壹年付清全款。
二、 面积结算
1、 工程量计算规则:外遮帘的面积测量不以窗户面积为准,以产品最高处到最低处为高度,以端板罩壳最左侧到最右侧为宽度,两者相乘为实际面积。
2、 施工中如发生增减工作,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数量乘合同单价结算。
第四条:标的物所有权自工程节能验收后时起转移,但甲方未按照合同履行付款义务
的标的物所有权属于乙方所有。
第五条:交货方、地点:由乙方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点安装地点完成交货,交货地点:
施工现场。
第六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由乙方承担货物运输。
第七条: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a. 甲方配合乙方现场尺寸的丈量及现场遮阳卷帘的安装方式:
b. 甲方负责乙方需要时对现场各方的协调工作。
乙方责任:
a. 乙方根据图纸节能设计要求,订货、加工、生产、运输、材料、安装,并通过市
主管部门验收;
b. 乙方负责现场织物卷帘尺寸的丈量,如因乙方尺寸的错误,乙方无条件的返厂重新制作;
c. 乙方在尺寸丈量和制作加工时必须充分考虑现场的各项条件,保证遮阳卷帘安装后的美观及实用性,如遇需变更的,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出面沟通后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制作。
d. 乙方负责在产品制作时,每副织物卷帘要做好包装,做到产品到工地无任何的破损,包装上应注明楼号、窗型、尺寸,并提供所有安装螺丝,及所有其他安装附件;
e. 乙方提供的圆形罩壳为铝合金型材喷塑处理,乙方必须充分考虑甲方建筑物在罩壳安装后的美观,并保证圆形罩壳与圆弧形端板安装时紧密吻合;
f. 确保技术参数达到竣工验收合格的标准;
g. 乙方负责在产品交付使用后,提供一年的免费保修;
h.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监理方对现场的管理要求;
i. 乙方必须确保甲方通过与之相关的验收工作,确保验收合格,如果不合格由乙方
负责。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 乙方不能按照约定提供货物须退还甲方货款;并补偿甲方合同总价的10%损失金;
2、 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拿回所有提供产品并且要求甲方赔偿合同总价的10%作为损失金;
3、 施工中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4、 甲方选择的面料为阳光织物遮阳面料,在使用过程中如因用户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造成损坏的责任与乙方无关,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或安装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日后生效,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XX银行
银行账号:XXXXXX
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
房屋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厦府[]地号建设用地批文,拆许()第号,厦国土房拆通[]号第拆迁通告,因项目建设需要,乙方所承租的位于路(街、巷)号的房屋(承租合同号),应予拆除,甲、乙双方依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厦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及有关规定、计价标准进行协商,就拆迁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拆除乙方所承租的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实行货币补偿方式。
1、乙方承租非住宅房屋经营性店面平方米,办公、工厂、仓库方米;经评估,被拆迁房屋市场评估价元/平方米,计人民币:(¥)。按《厦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甲方应付给乙方人民币:(¥)。
2、附属物建筑面积平方米,经评估计人民币:(¥)。
二、甲方补偿乙方各项补偿补助费共计人民币:(¥)。
1、房屋装修补偿费为人民币:(¥)。
2、有线电视、电话等补助费为人民币:(¥)。
3、乙方承租办公、工厂、仓库建筑面积平方米,按7元/平方米;经营性店面平方米,按20元/平方米壹次计人民币:(¥)。
4、根据经营者在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登记的职工人,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元/人、月,给予经营者和职工六个月补偿,计人民币:(¥)。
5、根据经营者上年度月平均税后利润元,一次性给予经营者六个月经济补偿,计人民币:(¥)。
三、综合第一、二之款项,甲方应付给乙方人民币:(¥)。(详见补偿安置费用表)
四、乙方应在年月日搬迁完毕,并将原房屋及附属物完整地交给甲方拆除。甲方按《厦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给予乙方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以区位房屋补偿价的10%即:元/平方米,计人民币:(¥)作为搬迁奖励;逾期不搬迁的,取消奖励,甲方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第三条款项于乙方搬迁完毕之日起七日内一次性付清。因甲方原因逾期支付的,甲方应按总金额每日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六、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按以下项方式解决争议:
1、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补充条款:
八、本协议一式柒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实施拆迁单位贰份,市国土房产局贰份。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 代表(签):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临时占用土地,经有关负责人见证,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对乙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1、占地位置: 。
2、数量:经甲乙双方共同清点,确认共占用土地xx亩,(大写: ),地上附着树株,(大写: ),无其他地上附着物,双方对此均无异议。
3、补偿标准:依据临时占地补偿标准,甲方按每年1000元/亩的标准付给乙方临时占地费用,青苗补偿费按每年600元/亩支付,树木按xx元/株一次性补偿。
4、依据以上清点数量及补偿标准,树补偿xx元,青苗补偿xx元,临时用地补偿xx元,补偿费用合计xx元(大写: )。
5、双方权利及义务。甲方应不破坏乙方村间被交道路,保证被交道正常使用,乙方不应限制甲方使用该被交道路。本合同所订补偿标准为甲方临时占用乙方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共同补偿,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就本合同向甲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合同履行完毕,甲方应进行复耕,达到可耕种条件。
6、本合同约定补偿期限为一年,到期可以续签合同,附着树木为一次性补偿,到期不再另行补偿。
7、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8、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X年XX月XX日
乙方:
X年XX月XX日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基本情况:
双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协商,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就解除劳动关系及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完全理解和认知本协议存在的风险,本协议生效后,乙方自愿放弃与此事相关的仲裁、诉讼权利,自愿放弃追究甲方与此事相关的法律责任。本协议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意思表示的瑕疵,特此申明。
二、甲方给予乙方补偿金(包括劳动合同补偿金、赔偿金、违约金、社会保险补偿等一系列补偿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此补偿金,包含乙方可主张各种损失的综合赔偿,此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承诺不再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要求。
三、乙方应于20年月日前与用人单位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同时双方应尽保密义务,保证双方秘密资料不外泄,不在外散播损害双方利益形象的言论,如因泄密或工作交接不清给双方造成重大损失,双方均可追究对方法律责任。
四、经济补偿金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完成工作交接,并于20年月日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并由乙方现场签具收条。
五、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及条件。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双方的任何事情均与对方无关,双方不再承担对方的任何法律责任。
六、乙方承诺本协议所达成的补偿数额,系乙方在充分了解其所应享受的所有补偿待遇前提下,与甲方协商一致后的。最终结果,该协议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甲方的欺诈、胁迫及乙方的误解情况。乙方在充分了解自身情况之后,自愿放弃追求补偿差额的权利。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及领取补偿金后,不因任何理由反悔,若再向甲方提出任何其它费用和法律责任要求,即视为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乙方签字:
协议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年月日
甲方:
地址:邮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
地址:邮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期遵守。
第一条技术名称、资料
1、技术名称、权属:
2、“技术文件资料”的定义、范围及交付:
(1)一般技术资料包括:
(2)产品设计图纸:
(3)生产技术资料:
(4)资料的修改:
(5)资料的提供方式:
a、对一般技术文件应提供三份蓝图或同等数量的清晰的复制图;
b、对产品设计图纸应提供一份生产底图及两份蓝图;
c、对生产技术资料应提供两份蓝图;
d、对已提供过的完全相同的重复资料,可免于提供,但需在清单中予以注明。
(6)资料的交付进度:
a、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30天需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
b、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于年月日前需向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
第二条合作期限
1、以补偿贸易进行使用生产期限为2年,2年后若合资经营条件不成熟,则可延长合作生产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第三条转让技术秘密和技术文件
1、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和试验安装、调试、运载及维修等有关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必须和目前使用的资料内容相同。
2、合同产品资料的审核和验证:乙方对提供甲方的产品设计图纸、制造技术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清晰性负责。
3、在合作生产期间,甲方将以最优惠价格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市场不能提供的零部件。具体内容另行商定。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不受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第四条价格和支付方式
1、乙方向甲方支付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费用期限如下:
年USD(大写美元整)
年USD(大写美元整)
年起以后的2年中按每年净产值(即每年总产值扣除进口部分价值和税收费用后的产值)其提成费为%。
2、合同签署生效后(30)天内,乙方按照由银行提交的甲方下列单据,予以第一次支付总金额的%,即USD。(大写:美元整)。
(1)根据附件要求,提供第一批资料的空运提单;
(2)经乙方确认的银行出具不可撤销的保函正副本条一份;
(3)甲方的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4)甲方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于年月日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后,予以第二次支付年总金额的%现金,即USD。(大写:美元整)。
(1)按附件要求于年月日提供第二批资料空运提单;
(2)甲方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3)乙方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4、双方同意年用现金支付,年付%现金,其余%金额用乙方返销产品补偿。
5、年的费用本年月日支付,甲方交付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6、自年起及其后各年份按3。1款规定的提成费用应在每年月日在收到甲方商业发票(一式两分)后支付。
7、在合作生产期间鉴于PITC遵照3。1款已向甲方支付了转让技术秘密的部分费用,若合资经营时机成熟,双方同意成立合资经营企业时,则甲方将其剩余部分的技术秘密费用可作为投资的一部分。一旦双方不能进行合资经营,在5年之内合作生产被迫终止时,乙方确认向甲方支付技术秘密费用的剩余部分。若出现上述情况,对支付技术秘密费用的进度和方式由双方在适当时候予以协商。
第五条合作生产和补偿贸易
1、为有利乙方的外汇平衡,甲方同意乙方生产主机返销。
2、上述订单的总值必须保证不低于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购买零部件所需费用总额的%。甲方同意在乙方补偿能力扩大及甲方需求的前提下,其补偿的百分比可以不受限制。
3、乙方将以优惠价格同甲方提供产品。其品种、数量、交货期等将由双方在每批合同中商定。产品必须符合标准。
4、甲方要求乙方接到上述产品图纸后立即试制主机。首批产品各一台将分别在双方进行试验,在试验合格的基础上甲方要求乙方年内提供主机台。其价格、交货期在签订正式合同时商定。
第六条保证
1、甲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所供应的资料应是最新技术的成果,其内容与目前使用的完全一致。
2、甲方保证所供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
第七条税费
1、凡因履行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收,发生在乙方国外的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履行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发生在乙方国内的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商标
1、乙方有权使用甲方商标和合同产品的序号。乙方将下列商标标明在生产的合同产品上:
2、乙方制造的铭牌,报价单、技术规格书、广告、说明书、样本等,凡是合同产品均以甲方名称来表示。
第九条包装
1、须用坚固的木箱包装,适合长途海运,防湿、防潮、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由于采用不安全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卖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或损失。
2、卖方应在每件包装上,用不褪色油漆清楚地刷件号、尺码、毛重、净重、“切勿受潮”等字样,并刷有下列唛头:
3、装箱单两份,注明毛重、净重、尺码和所装货物每项的品名数量。
第十条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或其他双方同意的事件而影响执行合同时,双方同意延长合同期限,延长时间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的情况用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交给另一方确认。
3、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继续执行的问题。
第十一条仲裁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已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地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
3、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用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5、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部分外,合同的其余部分在仲裁期间仍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双方代表在正式签字。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以英文写成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式两份。
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正文有同等效力。
4、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前交换的所有文件、函电等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时自动失效。
5、本合同只能根据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的书面文件进行变更、追加或修改。
6、在执行合同期内双方的通讯均以函电进行,一式两份。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合同编号:
卖方:中国(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买方:国(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甲方同意从年月份起至年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产品套(件),计总值元。
二、品质规格
甲方提供设备质量、规格,有关技术资料,技术保证,图纸,详见合同附件。
三、装运
1、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2、装运
(1)在开始装运月份前天,甲方应以电报通知乙方当月装运数量和装货船名,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上项电报通知天内电复甲方。
(2)装货船到达装运港天前,甲方应将装货船名与国籍、预计到达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以电报通知乙方。装货船到达装货港四十八小时前,对方应对上述内容发出上式通知。
(3)装船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乙方应以电报将合同号商品名称、装货船名、收货人、装货数量、目的港、发票金额、装货船只离港日期通知甲方。
四、销售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乙方同意自年月起至年月底止,向甲方提供设备台,计总值元。
五、期限
乙方的购买必须在年月日以前完成。每年返销金额是元,占整个返销额的%,每年的月至月交货。
六、支付条件
由甲乙双方对开信用证,即由乙方分期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产品的价款;甲方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甲方用乙方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来支付全部产品设备的价款。
当甲方支付的货款不能相抵乙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其差额部分由甲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乙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到期前汇付乙方,以使乙方能按时议付所开的远期信用证。乙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是基于甲方按规定开出限期信用证及按规定预付货款。甲方保证按规定开出信用证及预付货款。
七、包装
根据商品的特点及运输方式,由乙方确定适当的包装,唛头也由乙方自行设计,发货物以后即另以函电通知甲方。凡由于乙方对货物包装不妥,货物在装运前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时,乙方均应负责更换或赔偿。
八、保险
产品进口以后由甲方投保。产品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后发生转移。之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付,再按比例退回乙方已支付的产品货款。
九、利息计算
1、双方议定,本合同项下的(币种)及(币种)的年利息分别为%和%。
2、乙方所开立的远期信用证及甲方预付货款的利息均由乙方负担。
十、装运港
。
十一、目的港
。
十二、单据
货物装船离岸后,乙方应向xxx提供下列议付单据:
乙方每次交货时,将出运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船名等在小时前电告甲方。出运后,将全套正本货运单据:全套洁净装船提单(正本份,副本份);发票(正本份,副本份);包装单;产地证明书;质量检验证书,由乙方直接寄给甲方的xxx。同时,由乙方将上述单据的副本份,分别寄给甲方和甲方的代理人。
十
十三、检验
1、品质、数量按照装运港中国商品检验局签发的证明书。提单上的数量应作为甲乙双方交货数量的根据。
2、货物如发现缺陷,乙方应在到货后月内书面通知甲方。
3、乙方在装货船到达目的港后,有权对货物的数量和品质进行复检,由乙方委托的机构负责复检。复检费由乙方负责。如发现品质和或数量与合同不符,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索赔证书由乙方委托的检验机构出具,但对运输途中品质与数量的自然损失或变化不得提出索赔,索赔期限为货物到达目的港天。
4、乙方同意在产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过%次品价格,双方根据质量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十四、税收与费用
本补偿贸易项目中所涉及的一切税收与费用的缴付,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办理。
十五、技术服务
货物到达甲方口岸后,由甲方自行安装,但在主要设备安装过程中,甲方认为需要时,乙方必须派出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在此过程中由于技术上的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经双方协调,为完成此项工作,由乙方派出数量的技术人员。在中国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十六、xx担保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个月,至迟不超过甲方与乙方所签合同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xx保函,一旦甲方不能购买或不能付款时,由xx负责支付货款或支付罚款。xx保函见合同附件。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xx出具的保函,予以担保。甲方的担保xx为中国xx分行,乙方的担保xx为国xx。
十七、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货物品质规格符合甲方的规格说明。
2、如果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购买本合同规定的货物,致使本合同部分或整批不能按时执行,对甲方造成了损失,乙方应按本合同总值的%向甲方交付罚金。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部分或整批交货对乙方造成了损失,则甲方应按本合同总值的%交付罚金。
3、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的罚款。
十八、解除合同
如果甲方没有按时、按议定的品质条件交货,或在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有下述权利:
1、有关货物包装已运抵乙方,不论财产权是否能转移,乙方的货物,均可退回甲方,费用由甲方负担;或在撤销全部或部分订单,不论撤销时货物是否运出或财产权是否转移。在上述情况下,甲方应立即退还已付款项,乙方对此概不负责。
2、乙方将取消回头产品的购买义务,不再购买尚未购买的回头货物。
十九、合同变更
本合同内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二十、专利权的侵犯
如果乙方因使用或售出上述商品侵犯或被认为是侵犯他人专利权、注册的设计权、商标、牌号而受到牵连,一切费用和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二十一、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十二、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二十三、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各方应立即把上述情况通知对方,说明情势并预计持续时间的长短,以便对方采取相应措施。
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或其他双方同意的事件而影响执行合同时,双方同意延长合同期限,延长时间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的情况用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交给另一方确认。
3、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继续执行的问题。
二十四、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二十五、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六、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二十七、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八、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以中、文签署,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
卖方:(盖章)买方(盖章):国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见证人(签字):
年月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