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保密协议(精华9篇)
每当我们离职时,为了确保公司信息的保密,我们会签署离职保密协议。那么,离职保密协议应该如何书写,才能既合规又得体呢?以下是热心会员“yongyouhelinshi”收集的离职保密协议(共9篇),供大家参考。
甲 方:法定代表人:
乙 方:身份证件号码:
户口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履行职务,已经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或者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具有重要的影响,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资源、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资料,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保密的资料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业务、技术及客户信息。
一、保密及竞业禁止条款
1、乙方离职后包含保密信息的载体务必全数交还甲方。
2、乙方离职后一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这些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同行业与本公司有直接竞争关系且本公司认为已经成为或者可能成为竞争对手的同类企业;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一年内都不得自办或以他人名义创办与甲方有直接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实际参与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业务的经营。所谓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主要指经营与甲方同类业务的企业;
4、乙方在离职后不得抢夺甲方客户;
5、不得散布不利于甲方的言论,不得引诱其他甲方雇员离职;
三、违约职责
甲、乙双方约定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能够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职责或侵权职责。
四、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能够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应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五、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务必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盖章):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由**范文网网友投稿]
第一条 商业秘密
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经营信息等各项文件。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乙方已对甲方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
第二条 保密义务人
1、乙方为本协议所约定的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供给相关服务而知悉甲方商业秘密的人员。
2、乙方同意为甲方利益尽最佳努力,在离职期间不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三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1、乙方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乙方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2、在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3、如果乙方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我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乙方应将与工作有关的资料、客户名单等交还甲方。
5、乙方在职期间,获得或制作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在劳动合同关系终止之后,乙方均承认甲方因投资、支付劳动报酬而对这些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并且乙方应当克尽保守上述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保密义务的终止
1、甲方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
2、乙方是否在职、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五条 违约职责
1、乙方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职责,如有违约行为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元)。
2、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 损失赔偿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
② 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③ 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能够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职责,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职责。
4、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将经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职责,直至追究其刑事职责。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能够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上海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资料,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八条 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日
与,与结为合作伙伴。签订此协议是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及个人隐密。达成协议保护其个人专有的与贸易有关的产业信息。
协议双方同意向对方展示各自的某些独享信息资源,以达到双方预期的收益。同时也更进一步达成协议此类信息必须被保护以及确保其机密性。
双方应遵守的原则包括
(一)防止机密信息在未授权情况下被使用及泄密。
(二)未经对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泄露任何机密信息。
(三)不得使用此机密信息或其他信息去干扰或利用对方的合作机会,一方可以向他方介绍并使对方了解其技术,商业机密,业务往来,股东,合作方,资金来源以及今后的业务往来或股东合资中可能的合作机会。如果没有此项机密信息持有一方的书面形式的许可,本方应确保其完整的机密信息,不试图接触,征集,处理或从中得利。如其中一方违反协议将按规定收取其利用此机密信息所得总数的10%或收取其10%或更多的股权。
(四)任何破坏协议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止或纠正,他方按规定所做的公正的制裁(包括禁令)。所有制裁可能包括,但不仅仅限定在因破坏协议而从预期收效中所损失的。
个人机密指任何信息,数据,知识,无论是口述的,书面的或记录在任何媒体介质上的因与其他方合作而泄露或被得知的未被公众所知的信息。
个人机密不包括如下内容
(一)不因违约方泄露而被社会大众所知的信息。
(二)不经一方泄露而被另一方所得知的信息。
(三)在非保密的前提下被第三方所知,而不是经由他方提供与机密协议有关文件所得知的。
(四)公共领域内的信息。
(五)独立发展的,被合法文件所证实了的未涉及过此机密的如雇工,代理商,转包人所得知的信息。
(六)在法律程序调查或政府机关合法的需求,执法过程中泄露的,在此范围内。此情况下泄密方将尽最大努力及时地劝说另一方去揭发事实真相。
此协议将依据法律制订。如任何此协议中的条款被宣布无效或无强制性,那么此条款将视为与此协议相分离,其他部分将继续全面生效。
如双方在与此协议有关的款项上有任何异议,将向由仲裁委员会所指定的相关的单个仲裁者递交其分歧书。此仲裁将由实行。也将与仲裁委员会的条款相一致。此仲裁中所做的任何裁决将是最终裁决,将制约双方。任何一方将有权向权威法律机构以判决书形式递交此裁决。此仲裁所需费用,包括但不仅仅限定于法定的双方所付的费用,将向失去仲裁权的一方征收。按仲裁者所做的裁决。如果仲裁者的裁决不符,双方将支付其各自的合理的费用及其它裁决所需的费用,将平均支付罚款。
此协议中的条款将在协议规定的日期内有效,除非经双方书面形式的许可更改,废除或融合到另外的协议中去。
此协议复印件具有与原件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乙方:
身份证号:
风险提示:
注意慎重选择培训对象,不对试用期内的员工进行委外出资培训,因为,按法律规定,即使与其签订了服务期协议,试用期员工一旦辞职,企业是不能追究其赔偿违约金的。若该新员工表现优秀,确实要出资对其进行委外培训的,建议先给予办理提前转正,将其转为正式员工后再与其签订服务期协议,这样追究其违约责任时才合法。鉴于乙方参加由甲方于年月日至月日组织的岗前专业培训,甲方希望乙方能够对其提供的相关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风险提示:
服务期要定的合理,比如:按培训费总和5000元约定年,以此类推。另外,还需在此条款里约定如与劳动合同期限及以后签订的培训服务期限有冲突,劳动合同期限延续至培训服务期协议约定的服务期终止等字样内容,以解决服务期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合同自动延续问题。因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为保守甲方相关项目资讯、管理方案和技术秘密,特订立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甲方在乙方参与学习培训期间以口头、书面或电子文件等形式传授给乙方的培训资料,以及其它需要保密的项目资讯、管理方案和技术等信息。
第二条:甲方享有该保密信息的所有权。
第三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培训授课或以发行培训资料的形式向其宣讲和发布的保密信息,并承诺在采取严密措施保护甲方保密信息的同时,不向除甲乙双方以外的任何
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第四条:乙方需经甲方同意才能持有或保管一切记录有甲方保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磁盘以及其它形式的载体,否则,均应归甲方所有,且不论这些保密信息有无商业价值。
第五条:乙方违反上述条款,造成严重后果,导致甲方权益受到损害,甲方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六条:本培训保密协议书的有效期为自乙方签订之日起的天内。
甲方:
法人代表(签名):
年月日
乙方(签名):
年月日
我了解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本人庄重承诺:
一、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保密规章制度和企业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二、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和xx单位商业秘密;
三、已全部清退不应由个人持有的各类国家秘密载体和信息商业秘密载体;
四、未经酒店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xx单位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著述;
五、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自离职之日起一年内服从xx单位的保密监管。
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公司相关处罚和法律后果。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发改委〔20〕年第14号)《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国能安全〔20〕36号)《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43号)《电力行业信息安全 **/ 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318号)《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317号)《电力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电监信息[20]6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我厂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乙方向甲方郑重承诺:
一、不制作、复制、发布、转摘、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 反对宪fa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fei谤他人,侵害他人权益的;
9. 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不使用非涉密计算机处理和存储涉密信息。
三、不利用电力监控后台制作、复制、查阅、传播和存储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所禁止的信息内容,以及从事与日常办公和业务工作无关的事项。
四、不将涉密计算机联入非涉密网络。
五、不在涉密计算机上联接和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设备;不在非涉密计算机上联接和使用涉密移动存储设备。
六、不将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设备带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确需携带外出的,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七、不外传我公司的各项电力数据。
八、不外传电力系统信息(包括计算机、网络相关信息)。
九、确需外传的,提交电网领导审批。
因违反以上协议,给甲方造成影响的,乙方承担责任。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方和乙方各保管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
?
甲方:
乙方:
根据《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发改委〔20〕年第14号)《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国能安全〔20〕36号)《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43号)《电力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318号)《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317号)《电力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电监信息[20]6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我厂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乙方向甲方郑重承诺:
一、不制作、复制、发布、转摘、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 反对宪fa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fei谤他人,侵害他人权益的;
9. 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不使用非涉密计算机处理和存储涉密信息。
三、不利用电力监控后台制作、复制、查阅、传播和存储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所禁止的信息内容,以及从事与日常办公和业务工作无关的事项。
四、不将涉密计算机联入非涉密网络。
五、不在涉密计算机上联接和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设备;不在非涉密计算机上联接和使用涉密移动存储设备。
六、不将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设备带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确需携带外出的,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七、不外传我公司的各项电力数据。
八、不外传电力系统信息(包括计算机、网络相关信息)。
九、确需外传的,提交电网领导审批。
因违反以上协议,给甲方造成影响的,乙方承担责任。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方和乙方各保管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
?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下列保密事宜达成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签署本协议书,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保证并确认:已于甲方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不存在任何劳动纠葛或劳动人事争议,经济纠纷等。
2.乙方不得将甲方公司的商业机密透露给第三方。
3.不得与他人串通为谋取利益而使甲方遭受损失。
4.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5.对于甲方要求返回的资料,乙方已承诺如数返回。
6.不得以甲方公司商业机密作为谋取职业的手段和发展途径。
7.不得利用甲方公司的商业机密秘密并在此基础之上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二、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不明确指出,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持其机密性。
三、乙方离职已承诺,将接触的所有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报告、信件、传真、磁盘以及其他形式的载体交回甲方,无论这些秘密有无商业上的价值,不得备份。
四、违约责任:
乙方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的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的5倍,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的收益应还给甲方。五、协商效力:
本协议从签字或盖章之日起三年有效,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xxx
法定代表人:
乙方:xxx
身份证件号码:
户口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履行职务,已经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或者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具有重要的影响,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资源、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保密的内容和范围: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业务、技术及客户信息。
一、保密及竞业禁止条款
1、乙方离职后包含保密信息的载体必须全数交还甲方。
2、乙方离职后一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这些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同行业与本公司有直接竞争关系且本公司认为已经成为或者可能成为竞争对手的同类企业;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一年内都不得自办或以他人名义创办与甲方有直接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实际参与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业务的经营。所谓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主要指经营与甲方同类业务的企业;
4、乙方在离职后不得抢夺甲方客户;
5、不得散布不利于甲方的言论,不得引诱其他甲方雇员离职;
二、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以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三、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应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四、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盖章):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