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锦集6篇】
以下是热心会员“shanleihei”收集的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共6篇),欢迎参阅。
201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录取时间表
一、公布分数线、填报志愿(一)文理科
6月23日左右 公布第一批分数线。
6月23日晚 浙江省教育考试网站上提供第一批名次号查询。
6月25日8:30 开通网上填报志愿系统。
6月26日8:30至6月27日17:30 填报第一批及第一批提前录取院校志愿。
6月30日—7月6日 军检、政审。
7月16日晚 公布第二批分数线,网上提供第二批成绩分段表查询。
7月17日8:30—17:30 填报第二批提前录取院校志愿,第一批征求志愿。
7月19日—24日 军检、政审。
7月20日8:30—17:30 填报第一批降分征求志愿。
7月23日8:30 开通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网上提供第二批名次号查询。
7月24日8:30—25日17:30 填报第二批志愿。8月2日晚 公布第三批分数线,网上提供第三批成绩分段表查询。
8月3日8:30—17:30 填报第三批提前录取院校志愿,第二批征求志愿。
8月5日—10日 军检、政审。
8月6日8:30—17:30 填报第二批降分征求志愿。
8月9日8:30 开通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网上提供第三批名次号查询。8月10日8:30—11日17:30 填报第三批志愿。
8月20日8:30—17:30 填报第三批征求志愿。8月23日8:30—17:30 填报第三批降分征求志愿。
(二)艺术、体育类
6月23日左右 公布艺术类本科、体育类本科分数线。6月23日晚 浙江省教育考试网站上提供艺术类本科、体育类本科综合分成绩分段表、名次号查询。
6月25日8:30 开通网上填报志愿系统。
6月26日8:30至6月27日17:30 填报艺术类第一批、第二批、中央戏剧学院专业校考高职,体育类第一批志愿。
7月16日晚 公布艺术第三批、体育第二批分数线。7月17日8:30—17:30 填报艺术第二批、体育第一批征求志愿。
7月17日晚 网上提供艺术第三批、体育第二批综合分成绩分段表查询。
7月20日8:30—17:30 填报艺术第二批、体育第一批降分征求志愿。
7月23日8:30 开通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网上提供艺术第三批和体育第二批综合分名次号查询。
7月24日8:30—25日17:30 填报艺术第三批、体育第二批志愿。
8月3日8:30—17:30 填报艺术第三批、体育第二批征求志愿。
8月6日8:30—17:30 填报艺术第三批、体育第二批降分征求志愿。
二、录 取
(一)文 理 科
第一批提前录取院校: 7月9 日—7月12日 第一志愿投档 7月9 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9 日16:30 第二志愿投档 7月10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0日16:00 第三志愿投档 7月11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1日11:00 第四志愿投档 7退档录检结束 7第五志愿投档 7退档录检结束 7服从志愿和生源不足降分投档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投档 7录取结束 7第一批: 7向院校提供模拟投挡情况 7平行志愿投档 7退档录检结束 7公布征求志愿计划 7征求志愿投档 7高水平运动员投挡 7退档录检结束 7公布降分征求志愿计划 7降分征求志愿投档 7退档录检结束 7降分征求服从志愿投档 7退档录检结束 7艰苦专业、少数民族降分投档录取结束 7第二批提前录取院校: 7月12日8:30 月12日11:00 月12日14:30 月12日15:30 月12日15:30 月12日8:30 月12日16:30 月14日—7月21日月13日20:30 月14日20:30 月15日16:30 月16日晚 月18日8:30 月18日8:30 月18日16:30 月19日晚 月21日8:30 月21日11:00 月21日14:30 月21日15:30 月21日15:30 月21日16:30 月27日—7月29日 7
第一志愿投档 7月27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27日16:30 第二志愿投档 7月28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28日11:00 第三志愿投档 7月28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28日16:30 第四志愿投档 7退档录检结束 7第五志愿投档 7退档录检结束 7服从志愿和生源不足降分投档录取结束 7第二批: 7向院校提供模拟投挡情况 7平行志愿投档 7退档录检结束 8公布征求志愿计划 8征求志愿投档 8退档录检结束 8公布降分征求志愿计划 8降分征求志愿投档 8退档录检结束 8降分征求服从志愿投档 8退档录检结束 8艰苦专业、少数民族降分投档录取结束 8第三批提前录取院校: 8第一志愿投档 8退档录检结束 8月29日8:30 月29日11:00 月29日14:30 月29日15:30 月29日15:30 月29日16:30 月31日—8月7日
月30日20:30 月31日20:30 月1 日16:30 月2 日晚 月4日8:30 月4日16:30 月5日晚 月7日8:30 月7日11:00 月7日14:30 月7日15:30 月7日15:30 月7日16:30 月13日—8月15日月13日8:30 月13日16:30
第二志愿投档 8月14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8月14日11:00 第三志愿投档 8月14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 8月14日16:30 第四志愿投档 8月15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8月15日11:00 第五志愿投档 8退档录检结束 8服从志愿和生源不足降分投档高职自主招生投档 8录取结束 8第三批: 8向院校提供模拟投挡情况 8平行志愿投档 8退档录检结束 8公布征求志愿计划 8征求志愿投档 8退档录检结束 8公布降分征求志愿计划 8降分征求志愿投档 8退档录检结束 8降分征求服从志愿投档 8退档录检结束 8艰苦专业、少数民族降分投档录取结束 8
月15日14:30 月15日15:30 月15日15:30 月15日8:30 月15日16:30 月17日—8月24日月16日20:30 月17日20:30 月18日16:30 月19日晚 月21日8:30 月21日16:30 月22日晚 月24日8:30 月24日11:00 月24日14:30 月24日15:30 月24日15:30 月24日16:30 8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招生办):
根据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浙高招委(2010)2号)精神,为做好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志愿设置、兼报
文理科各批、艺术类第二批和第三批、体育类及高职单考单招均设平行志愿,文理科各批提前录取院校、艺术类第一批仍设传统志愿。
(一)文理科
文理科各批提前录取院校设5个院校传统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高校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其他各批院校实行平行志愿:平行一志愿、征求志愿(平行二志愿,下同)和降分征求志愿(平行三志愿,下同)均设五个院校平行志愿(降分征求志愿另再增设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高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二)艺术类
艺术类第一批设3个院校传统志愿,每所高校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艺术类第二批和第三批实行平行志愿:平行一志愿、征求志愿和降分征求志愿均设5个院校平行志愿(降分征求志愿另再增设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高校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艺术类考生在填报艺术类第二批和第三批平行志愿时,同一次只能填报下列同一类别的省统考专业: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影视表演类、时装表演类、播音主持类、编导类、摄制类。
中央美术学院和中央戏剧学院高职志愿填在艺术类第一批志愿表上的第四个院校志愿位置。
(三)体育类
体育类实行平行志愿:体育类平行一志愿、征求志愿和降分征求志愿均设5个院校平行志愿(降分征求志愿另再增设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高校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符合体育特招生条件的考生,每批A志愿(限省内高校)作为特招生录取志愿,其他4个志愿均作为参加后续体育专业录取的平行志愿。
(四)高职单考单招
高职单考单招平行一志愿、征求志愿均设5个院校平行志愿(征求志愿另再增设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高校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高职单考单招按类别平行,考生只能填报相应类别志愿。
(五)兼报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可根据条件兼报文理科各批志愿,但下列情况艺术类、体育类、文理科之间不能兼报。即:
艺术类第一批与文理科第一批提前录取院校不能兼报;
中央美术学院和中央戏剧学院高职与文理科第一批、第一批提前录取院校、第二批提前录取院校不能兼报;
艺术类第二批、体育类第一批与文理科第一批、第一批提前录取院校不能兼报;
艺术类第三批、体育类第二批与文理科第二批录取院校不能兼报;
高职单考单招不得跨类别兼报。
二、志愿填报时间
(一)第一次填报
1.填报院校
文理科第一批及第一批提前录取院校,艺术类第一批及第二批,中央美术学院和中央戏剧学院高职,体育类第一批,高职单考单招院校。
2.填报时间
6月11日开通网上填报志愿模拟系统,供考生进行模拟练习;
6月20日关闭系统,并清空所有模拟练习填报的志愿信息数据;
6月25日8:30开通网上填报志愿系统;
6月26日8:30-6月27日17:30网上填报志愿。
(二)第二次填报
1.填报院校
文理科第二批、艺术类第三批和体育类第二批院校。
2.填报时间
7月23日8:30开通网上填报志愿系统;
7月24日8:30-7月25日17:30 网上填报志愿。
(三)第三次填报
1.填报院校
文理科第三批录取院校。
2.填报时间
8月9日8:30开通网上填报志愿系统;
8月10日8:30-8月11日17:30 网上填报志愿。
(四)各类、各批征求志愿、降分征求志愿和第二、第三批提前录取院校志愿填报
7月5日8:30-17:30填报高职单考单招院校征求志愿;
7月17日8:30-17:30填报文理科第一批、艺术类第二批、体育类第一批院校征求志愿和文理科第二批提前录取院校志愿;
7月20日8:30-17:30填报文理科第一批、艺术类第二批、体育类第一批院校降分征求志愿;
8月3日 8:30-17:30填报文理科第二批、艺术类第三批、体育类第二批院校征求志愿和文理科第三批提前录取院校志愿;
8月6日 8:30-17:30填报文理科第二批、艺术类第三批、体育类第二批院校降分征求志愿;
8月20日8:30-17:30填报文理科第三批院校征求志愿;
8月23日8:30-17:30填报文理科第三批院校降分征求志愿。
各批征求志愿、降分征求志愿,将根据录取生源情况决定。
三、志愿填报、修改、确定方法
所有考生高考志愿均实行网上填报(含征求志愿、降分征求志愿),考生根据我院编印的《普通高校招生》内容和各批征求志愿与降分征求志愿填报通告,以及相关院校招生章程,严格按规定要求认真填报志愿。
“浙江教育考试网()”为填报志愿的唯一网站。考生通过计算机网络访问填报志愿系统网址,输入用户名(报名序号)和密码,登录网上填报志
愿系统,进入系统后,考生应首先核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是否无误,再填报志愿。在志愿填报截止时间前,考生根据科类、分数填报相应科类、批次志愿,并可多次登录系统进行志愿修改和确定。考生志愿以其网上最后一次修改确定并成功提交的志愿为准,网上志愿填报后不再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志愿填报截止时间后,考生不得再进入填报志愿系统修改和确定志愿。为保证正常填报志愿,避免出现停电、计算机损坏、网络繁忙无法登录等意外情况造成填报志愿无法正常进行,乃至影响考生的正常录取,建议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尽量提前上网填报和确定志愿。
四、考生的密码管理
考生必须凭密码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考生应牢记自己的密码并严禁向其他人透露,因泄漏密码所造成的后果全部由考生本人承担。密码设置要相对复杂,不要以出生日期或有规律字符作为密码。
考生的初始登录密码为考生报名时所设定的密码,考生本人首次登录后应立即更改密码,若忘记,考生在模拟练习期间首次登录时可输入本人的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进入,并立即更改密码。在网上志愿填报期间,考生忘记密码,无法再次登录时,可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填写申请表,经批 准可进行密码重置,考生本人登录后应立即更改密码。
考生可以在网上填报志愿模拟练习期间登录系统更改密码,模拟练习数据清空后,最后设置的密码仍然有效。
五、分数线、分段表、名次号查询
6月23日晚左右公布文理科第一批、艺术类第一批和第二批、体育类第一批分数线,浙江教育考试网站提供成绩和文理科第一批及高职单考单招成绩分段表、名次号查询;
6月24日晚网上提供艺术类本科、体育类本科综合分成绩分段表、名次号查询; 7月16日晚公布文理科第二批、艺术第三批、体育第二批分数线,网上提供文理科第二批成绩分段表查询;
7月17日晚网上提供艺术类第三批和体育类第二批综合分成绩分段表查询; 7月23日 8:30 网上提供文理科第二批成绩、艺术类第三批和体育类第二批综合分成绩名次号查询;
8月2日晚公布文理科第三批分数线,网上提供文理科第三批成绩分段表查询; 8月9日8:30 网上提供文理科第三批成绩名次号查询。
六、应急处置
填报志愿期间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要按照浙江省网上填报志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保证网上填报志愿工作顺利实施。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对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采取有效措施,多形式、多途径宣传网上志愿填报办法和注意事项。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为考生服务意识,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确保网上填报志愿公平、规范、安全、有序。
安全教育以及诚信考试班会总结
为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能力,提高学生的诚信度,6月5号我班全体同学在教室召开了“学生安全教育以及诚信考试”主题班会。
班会以结合学校安全教育及诚信考试的主题,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习诚信知识,认识到安全和诚信的重要性为目的召开。
会上朱老师首先结合近期发生的校园案例展开讲话,又结合所见所闻对我校曾发生的真实安全事故作出分析。所例问题涉及同学人身安全和财务安全,重点强调了外出交通安全、宿舍电器使用安全等人身安全,手机、现金、身份证及银行卡等财务安全。
而后,由安全委员对宿舍安全、校园安全、校外安全应注意的问题作出说明以及必要提醒,同时,也有班长对诚信考试做总结发言。使同学在平时意想不到之处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这次会议不仅达到了预期的目标,使“关注安全,珍惜生命”这一主题深入人心,也为同学之间互帮互助和班级的团结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同时我们也意识了我们仍存在的不足和以往我们忽视的方面,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对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之处做进一步的加强:
1.思想上时时讲安全,事事重安全。我们在工作学习中不能掉以轻心,不能麻痹大意,要警钟长鸣,长抓不懈,确保学生安全。
2.宿舍。我们仍要看到我们的宿舍仍存在不足之处:
宿舍阳台大多有同学平时未及时清理掉的饮料瓶,这成为宿舍火灾之源。以后每周做到废物必清,使杂务不至于大量积留。积极宣传用电安全,并做定时线路电源等方面的安全检查。禁止私拉电线,提醒同学们使用合格的用电器。
3.校园安全。
入夏之后,同学们外出活动比较多。在此之际,提醒同学们不要在剧烈运动之后用凉水冲洗。注意好自己的安全,避免撞伤或摔伤。另外,临近放假,同学们要特别注意财产安全。校园内关于暑期打工的宣传纸业也是漫天飞舞,请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尽可能的跟随学校外出打工,谨防上当受骗。暑期比较长,大家在返家及外出游玩时,一定要多加小心,细心。不要独自去陌生的水源洗澡游泳,做好防溺水防雷的措施。
4.注意食品安全。夏季气温高,食品极易变质,大家外出吃饭一定要注意,尽量吃熟食,不打包带饭。注意不要吃生冷辛辣的食品,购买食品的时候注意标明的保质期,以防误食过期食品,引起肠胃疾病。时刻提醒同学们不饮酒,避免酗酒及酒后闹事打架的发生。
5.诚信考试
临近考试,我们以交流的形式,鼓励大家抓紧复习,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发挥自己的真实水平。全面贯彻落实学校有关考试的要求,形成良好的诚信之风,促进考风根本好转,端正态度,提高广大同学们对考试作弊严重性的认识,杜绝作弊现象的发生,为广大同学营造
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真正树立优良的学风和考风,顺利完成本学期的期末考试。
总之,我们会尽我们最大的努力确保同学们在学校安全快乐的生活,同时做一个有诚信的人,使每个同学都能感到一个完整、幸福的“家”的温暖。
关于嘉兴市教育考试院
招聘编制内聘用岗位合同工的公告
嘉兴市教育考试院是嘉兴市教育局直属承担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自学考试等各类教育考试的组织和管理的纯公益类事业单位。为了事业发展需要,经市人事局批准,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编制内岗位合同制职工。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财务工作人员1名
(二)计算机信息工作人员1名
二、条件和要求
(一)热爱教育考试工作,责任性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财务或计算机信息专业知识,能独立开展工作。
(二)具有专业对口的大学本科学历,一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考虑人员结构的实际情况,其中计算机信息工作人员要求男性。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7年3月22 日---2007年3月 23日两天。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2、报名地点:嘉兴市教育考试三楼办公室。
3、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提交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3)、各类获奖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4)、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业务能力、工作情况以及成绩介绍。
(二)考试
1、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
(1)笔试为闭卷形式,以测试专业知识与学科文化素养为主。
(2)面试由市师资交流中心组织专家进行。
2、招聘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计划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对象。专业报考人数少于5人的直接进入面试。
(三)考核、体检
对按计划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或专业报考人数少于5人直接进入面试的对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最后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用人单位考核占20%得出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人数的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依次替补。体检标准按规定执行。
(四)聘用
对经考试、考察和体检合格的对象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实行人才租赁管理。待遇按嘉人薪[2003]121号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
嘉兴市师资交流服务中心
二00七年三月八日
附件1
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户籍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60号)规定条件,同时符合(一)中规定条件的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具备报名资格。随迁子女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
随迁子女在我省可报考普通院校、公安现役院校、军队院校(军队院校地方计划除外),不能报考公安院校、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需政审或按户籍实行定向招生的院校(专业),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在中国定居、持有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同时符合(一)中所列条件的外国侨民,具备报名资格。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在往年参加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规舞弊而受到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罚尚处于暂停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五)少年班报考办法
报考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少年班招生资格的高校的考生,须先按高校要求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后,凭高校发给的报考证明,到当地县(市、区)考试招生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少年班考生不得参加其他高校的招生录取。
二、报名办法
报考2018年普通高校各类招生的所有考生(包括艺术、体育、自主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高职提前招生、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均须参加报名。
(一)报名程序与时间安排
报名分报名信息网上输入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进行。拟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网上输入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2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2月3日至12月4日。其他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23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2月25日至12月27日。
(二)报名信息网上输入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按时间要求登陆浙江教育考试网()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并选择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
2.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艺术类与体育类不能兼报。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
3.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艺术类考生,除文化科目考试外,还须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包括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和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省统考仍按往年办法分为8类,即: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影视表演类、时装表演类、播音主持类、编导类、摄制类。其中,报考美术类专业校考(专业考试科目含素描、速写、色彩其中两个及以上科目)的考生,均须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且成绩合格,否则专业校考成绩无效。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在“参加艺术、体育术科考试”栏目中选择相应的考试选项(艺术术科可多选。其中,报考统考音乐的考生,还须按要求选定一种
声乐唱法和一种乐器,现场确认后不得再作更改。考试时,须与报名时选择的声乐唱法和乐器相一致)。勾选了“统考美术”、“统考音乐”的考生,视同已办理美术、音乐的专业省统考网上报名。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均在高考报考点所属的设区市参加专业考试(义乌市考生在义乌市考点参加专业考试)。报考舞蹈、时装表演、影视表演、播音主持、编导、摄制类专业省统考和各专业校考的考生,还须按有关报考简章(各类专业省统考详见浙江教育考试网,各专业校考请向相关高校咨询)规定,持本人身份证和报考证另行办理报考手续。
4.报考体育类专业、体育专业特招生的体育类考生,除参加文化科目考试外,还须参加相应的体育术科考试和全省特招生专项测试。报考本省地方属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还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联考。报考体育专业和体育特招生的考生须在报名信息表“参加艺术、体育术科考试”栏中选择“统考体育”;报考体育特招生和本省地方属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在“参加特招生、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栏目选择“是”,并按要求录入体育术科考试和相关专项测试的信息。
5.申报政策加分的考生和申请提供考试便利的残疾考生,在完成报名信息录入后,须在报名页面下方的对应栏中填报相关信息,提出相关申请。残疾考生申请提供考试便利认定标准按《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 — 4 —
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执行。
(三)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1.所有已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选择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办理报名资格审查、缴费、摄像、采集指纹和信息复核、确认等手续,未办理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2.我省户籍考生原则上在考生户籍所在地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若确需在本省异地(非户籍所在地)办理确认手续和参加考试的,须事先征得确认地招生考试机构的同意。报考公安院校、军队院校等有政审要求的院校、专业的考生,只能在户籍所在地的确认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随迁子女须在毕业前学籍所在地的确认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3.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有关证件以及本人报考类型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政策加分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上交项目证书原件与两份复印件。随迁子女还须同时交验《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浙高中学习经历和学籍审核表》(附件5),该表经核验后,由现场确认点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留存。
4.考生须按规定缴纳其所报名参加的各考试项目的费用。5.体育术科考试、体育专业特招生和本省地方属高校高水平
运动队专项测试联考的《专项测试准考证》在测试前一周内向考生发放。
6.考生在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所在地参加考试。
7.考生要严格遵守诚信考试原则,真实、准确填报本人各项报考信息,并认真细致核对确认。对因本人填报失误而造成遗留问题的,由考生本人负责。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8.各级招生考试机构须认真履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职责,根据报名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并指导考生认真核实本人所填报的姓名、户籍、身份证号码等各项报名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三、其他事项
(一)往届生(含未参加新课改的考生)思想品德考核按《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另发)规定执行。
(二)考生体检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另发)执行。
(三)填报艺术、体育类专业必须取得相应的专业考试合格成绩。
(四)外语及选考科目成绩原则上由计算机自动选择考生所考成绩中的最高分成绩,若考生有特殊要求而不选最高分的,须在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拟选择考试成绩的 — 6 —
考次号。
(五)拟报考有英语面试要求的院校(专业)的考生,可自主报名参加英语面试,面试具体组织办法另行发文。
免英语听力测试的考生,其成绩折算办法按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听力残疾考生参加普通高校和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免外语听力测试的通知》(教学司〔2002〕30号)的规定执行。
(六)政策加分按《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及《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体育局 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贯彻国家高考加分政策的意见》(浙高招委〔2015〕2号)执行,实行部门审核负责制,并须经考生所在中学、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教育考试院多级公示。
(七)提前毕业的非高三年级学生,按5月10日前高中学校提交的该生《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信息表》确认报考资格。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部门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1.协助院领导综合协调本院党务、政务、事务工作;协调落实院领导的公务活动。
2.负责组织、外事、宣传、统战、群团、精神文明创建、政治理论学习工作。
3.负责行政、后勤、固定资产、基建、物业、招投标、车队、安全保卫工作。
4.负责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老干部、计划生育工作。
5.负责文书、秘书、档案、保密、机要、外联工作。
联系电话:
二、普通高校与研究生招生考试处
1.负责研究拟定全省研究生、普通高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统考试卷的印制及分发、考试及统考科目试卷评阅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3.负责监督检查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4.负责山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招生专业委员会的组织管理。
5.负责普通高考(含对口高职)的报名、组建考生档案、资格审查、体检和面试、填报志愿、试卷的印制及分发、考试组织和管理、主观试卷(卷二)评阅、录取工作。
6.负责军事、公安、港澳等院校的相关招生工作。负责普通高校保送生、实践生、各类单独招生的组织实施。协调军队、民航及地方院校招收飞行员工作。
7.负责组织艺术专业、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员、优秀运动员的专业测试及专业成绩审查。负责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报名、试卷的印制及分发、考试、评卷的组织实施。
8.负责普通中专(含五年一贯制高职及三二连读高职)招生信息标准制定、招生来源计划编制与公布、招生数据统计、录取组织与协调工作。
9.负责专升本考试的报名、考务、评卷及录取工作。
10.协调发布全省政法干警招生考试公告,组织笔试考务工作。
联系电话:、、、
三、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处
1.负责研究拟定全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和各类社会证书考试政策及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成人高校招生的报名、考生档案组建、试卷的印制及分发、考试、评卷及录取工作。
3.负责各类社会证书考试的报名、考试、评卷、证书制作及发放工作。
联系电话:、、
四、自学考试处
1.负责研究拟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政策及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自学考试专业建设与改革、考试计划安排及课程大纲、教材建设工作。
3.负责自学考试的报名、试卷的印制及分发、考试、评卷及实践环节的管理工作。
4.负责自学考试的成绩统计及发放,考籍档案管理,考生资格审核,考生基本信息管理,考试、实践环节、毕业论文成绩的查询、复核及管理,转考,毕业审定、学历证书颁发及其电子注册,学士学位资格审核,证书查询认证管理及毕业证书、考籍材料的翻译审核等考生考籍管理工作。
5.负责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活动的管理、指导工作。
6.负责自学考试宣传与生源发动工作。
7.负责高等教育学会自学考试分会山东片区的管理与组织工作。
联系电话:、、、
五、成人考试命题处
1.负责高教自学考试命题相关文件的制定、执行和命题工作计划的编制与完成。
2.负责组织我省承担的高教自考全国统考及区域协作课程、高教自考省考课程(包括高等职业教育、职业类教育课程、专升本考试)的命题工作。
3.负责命题过程中对命题教师的安全保密教育及命题业务的培训指导工作;协调、监督和处理命题、审题、组卷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4.负责高教自考全国统考和区域协作试题的申报领取及我省承担的命题课程试题的发送工作。
5.负责自考命题教师专家库的组建、变更和维护管理,指导高校做好命题教师的推荐选拔和安全保密教育工作。
6.负责自考试卷及课程合格率的分析工作,为自学考试管理和自考命题工作提出改进建议。
7.负责保密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自考试题卡片、试题以及相关资料的安全保密,对试题的出入库情况及库存量进行详细准确记录。
8.做好自考试题印刷过程中的校对工作。
9.负责命题设备的维护、管理及命题教材的领取、保管及回收。
六、高考命题处
1.负责编制高考(含普通高考、艺术专业考试、对口高职考试)命题管理文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2.负责选聘、培训高考命题教师。负责保密闱点的确定与建设。
3.负责组织高考命题工作的具体实施。
4.负责落实保密措施,做好保密工作。
5.负责进行高考试题质量评价工作,并将相关资料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
6.参与普通高考试卷的印制工作。参与高考阅卷工作。
7.负责命题设备的维护管理。
七、信息管理处
1.负责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升本、学业水平考试和自学考试等大型考试网上阅卷的试卷扫描、客观题试卷(卷一)阅卷和数据汇总处理,重要数据的归档管理、查询和分析上报;负责业务软件系统的需求分析、开发、组织管理。
2.负责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生源计划编制、汇总和数据整理,负责录取期间的计划调整和分析、统计上报。
3.负责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升本、学业水平考试和自学考试等大型考试信息管理的规划、报名系统运行、考场编排、考试信息管理(考务平台)、考试成绩公布及录取等后期数据处理工作。
4.负责本院IT设备的采购、管理、维护、维修和技术支持。
5.负责本院办公局域网的运行、维护工作。
6.负责山东招生信息网的网站运行维护、编务工作。
7.负责招生考试科研工作的规划和管理。负责综合协调本院承办的各类考试的评价工作的信息处理。
8.负责网络信息监控、标准化考点建设,以及视频会议与网上巡查。
9.负责学信卡的推广工作。
联系电话:
八、财务部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及所属经营实体的财务规章制度。参与本单位的经济活动并对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2.协助厅财管办编制本单位的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协助厅财管办编制本单位的年终决算。
3.负责本单位及所属经营实体的各项收支管理与核算、工资核算与发放、资产核算、纳税申报,编制记账凭证和记载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对各种会计凭证进行粘贴、整理、装订,根据要求集中将各种财务档案上交厅财管办保管。
4.负责接待并接受物价、财政、审计、税务等有关部门的检查。
5.负责本单位收入上缴工作和教育厅确定的福利、补贴、奖金发放政策的执行。
联系电话:
九、科技发展部
1.负责山东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和山东教育招生考试传媒中心的管理与经营。
2.负责编辑、印刷、出版《现代教育》月刊。负责组织编写出版《招生考试年鉴》、《普通高校报考指南》等业务书刊。
3.负责本院服务网站内容信息的采编、整理和更新。
4.负责相关证书考试管理工作。
5.负责各类考试教材、资料、杂志等各类书刊的征订、印刷、发行工作。
6.负责开展相关考试的服务和信息咨询工作,负责开展本院信息网站、服务网站等传媒广告业务的开发经营和管理工作。
7.负责相关教育考试项目的培训工作。负责开展相关考试具有经营性质的副产品的制作营销工作。
联系电话:
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处
1.负责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命题、制卷工作。
2.负责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务、卷二评卷等工作。
联系电话:
十一、招生考试监察室
1.负责招生考试工作人员执行招生考试政策规定和遵守招生考试纪律的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案件,维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2.负责受理和查处招生考试违纪违规举报。
3.负责招生考试工作的信访工作:受理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信访部门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对重要信访案件进行协调处理和督查督办。
4.负责对招生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重点对考试、阅卷、录取等环节进行监督。
5.负责对教育招生考试中违纪舞弊考生的处理工作。
联系电话:
十二、工会
1.负责工会等群众组织的日常工作。
2.负责落实本院职工的福利工作。
3.负责组织本院职工积极开展文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