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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6篇】

2023-06-23 09:59:48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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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6篇】

  【导语】下面是网友“fantanzi”收集的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共6篇),欢迎参阅。

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兽药经营许可证 篇1

  酒泉市《兽药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为了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加强对兽药经营市场的监督管理势在必行,为此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对我区的《兽药经营许可证》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发证程序

  1、提出申请

  申办兽药经营企业的单位或个人向同级农业(畜牧)局提出申请,按规定填登记表,并出具有关证明。

  2、审查兽药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资格

  农业(畜牧)局依照《兽药管理条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和甘肃畜牧厅下发的甘牧字(1991)第178号《关于印发我省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和兽药制剂室考核验收标准的通知》中《甘肃省兽药经营企业考核验收标准》的第一条对兽药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3、审查兽药经营企业的设施、环境、卫生及经营管理制度。农业(畜牧)局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和甘肃省畜牧厅下发的甘牧字(1991)第178号《关于印发我省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和兽药制剂室考核验收标准的通知》中甘肃省兽药经营企业考核验收标准的规定中第二、第三条审查兽药经营企业的设施、环境、卫生和经营管理制度。

  3、审查兽药经营企业的地点

  兽药经营企业地点由审查机关农业(畜牧)局指定,兽药经营企业不得任意选择地点。

  4、核定兽药经营品种

⑴根据国务院国发(1978)176号国务院至于颁发《麻醉药品管理条例》 1 的通知,任何兽药经营企业都不得经营兽用麻醉药品。

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6号《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预防用生物制品由县以上动物防疫机构在辖区内组织供应,其它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经营;大型畜禽饲养场可直接向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订购本单位自用的预防用生物制品,但不得对外经营,且必须向当地县以上动物防疫机构申报备案。

  5、核定兽药经营范围

⑴经营兽药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第四款,由国务院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外经济贸易行政管理机关审查批准,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畜牧)厅(局)审核批准发给《兽药经营许可证》。

⑵兽医医疗单位开设兽药商店经营兽药批发零售业务或在城乡集市贸易市上销售兽药的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必须按规定领取《兽药经营许可证》。

⑶兽药零售企业及个体兽药经营者的《兽药经营许可证》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在发证机关的辖区内有效。

  6、发证

  受理审查、审核的农牧行政管理机关在收到兽药经营企业的全部申报材料审查审核后,在一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予审查合格的,由农业(畜牧)局审核报地区畜牧中心审批后,由县(市)农业(畜牧)局签发给《兽药经营许可证》,对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反证。对予兽药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兽药经营上岗证》,对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反证,则不得上岗经营。

  二、《兽药经营许可证》年检

  1、发证机关每年都要对所发证件进行年检。兽药经营企业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农业(畜牧)局举办得兽药知识培训班,学习兽药得有关知识和必要得法律知识。不参加学习培训的不年检。

  酒泉地区兽医卫生兽药、饲料监督检验所是省兽药、饲料监督检验所和地区农牧处唯一授权兽药质量监督检验抽样单位,除此以外,任何单位不得抽样检验。

  农牧业局每年对兽药企业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拒绝接受检查和不配合检查经查者的不予年检。

  兽药经营企业在一年内有六个月不经营的不予年检

  兽药监督检验所抽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1993)农(牧)函字第46号关于实施《兽药监督检验抽样规定》的通知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组饶抽样工作的进行,违者按《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制售假兽药的行为处罚。不予年检。

  6对于抽检的样品经检验有一次/个不合格的经营企业,责令停业整顿,没收劣质兽药。经检验,有两次/个不合格的处以没收劣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所得一至两倍的罚款。对于三次/个检验不合格的,吊销营业执照,没收全部兽药。不予年检。

  7对于抽检的样品经检验有一次/个为假兽药的,没收假兽药和非法收入,并处以违法所得二至三倍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经检验有两次/个为假兽药的,吊销营业执照,没收全部假兽药,不予年检。

兽药经营许可证材料 篇2

《兽药经营许可证》审核审批

  一、审批依据

  1、《兽药管理条例》;

  2、首先取得省畜牧兽医局审核颁发的兽药GSP证书方可办理

  3、《兽药经营许可证》。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申请单位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质量负责人的畜牧兽医专业中专以上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5、人员情况;

  6、单位位置图、营业场所、仓库的平面图及相关制度。

  7、本单位经营的兽药品种目录(表格内容包括:厂家、8、名称、电话、兽药各种批准文号、批号)

  三、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注:以上手续齐全后报长清区政务大厅畜牧局窗口。

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篇3

《兽药经营许可证》需要材料

  一、经营兽药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2)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3)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

  者人员;(4)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

  二、申请材料目录:

(1)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报告;(2)畜牧兽医专业文凭、个体从业人员身

  份证一份,相片3张;(3)经营场所权属证明复印件一份;(4)计划经营兽药

  产品审查表。

  三、行政审批程序

(一)申请开办兽药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向区兽医局提交下列材料:

  1、开

  办申请。

  2、兽药经营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职务、职称、学历、所学专业、拟从事的工作)及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二)兽医局自收到开

  办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或个人提交的全部材料进行审核。

(三)初

  审同意后,发给申请单位或个人《领办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申请

  单位或个人按要求逐项填写后,交回发表单位。

(四)区兽医局自收到《领办兽

  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的30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务院《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

  定要求,对申请单位或个人所具备的条件进行验收,合格的,发给《兽药经营许

  可证》。

  四、行政审批法定办结时间和承诺办结时间行政审批法定办结时间: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间:5个工作日。

  五、行政审批有效期:《兽药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五年,自批准之日算

  起。许可证期满后需申领新证的,兽药经营单位或个人必须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持原证重新申请。重新申请的程序与申请的程序相同。

《兽药经营许可证》办证流程 篇4

  娱乐场所《文化经营许可证》办证程序

  依据国务院《音像制品管理积极合作》,《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文化部关于文化市场管理的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省政府有关文化市场管理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务院、文化部关于对外和对港澳台地区文化交流实行归口管理的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办事程序:

  一、娱乐场所《文化经营许可证》办证程序;

(一)申请设立娱乐场所经营单位,须出具以下证明文件:

  1、开办娱乐场所的申请报告;

  2、申请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负责人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任命书、当地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

  4、设施设备资料;

  5、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

  6、经营场所房屋使用证明;

  7、经营管理规章。

(二)经文化市场及电影处审查批准后,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持《文化经营许可证》和有关申报材料,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卫生行政部门申领《安全合格证》、《卫生许可证》,持《文化经营许可证》、《安全合格证》和《卫生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证件齐全,方可开业。

(三)已经开办的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四)审批时限:十五天

(五)收费标准:《文化经营许可证》工本费元

(此文仅供参考,各地情况可能略有不同,详情请询问当地办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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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篇5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

《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申请表

  13.原产地:

  18.附件:

  14.申请单 位地址及邮 政编码 19.每证进出口物种和数量: 15.联系 人 姓名、电话及传真 16..装运期: 17.货物总金额: 20.填表日期及申请单位签字或盖章: 21.备注:

药品经营许可证》项目变更申请表 篇6

《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报材料

  一、变更企业名称(单体药店除外)

  1、变更申请(红头文件);

  2、药品经营许可登记事项变更申请表;

  3、加盖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4、加盖企业原印章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或与原营业执照工商注册号相同的现营业执照复印件;

  5、变更声明。

  二、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单体药店除外)

  1、变更申请(红头文件);

  2、药品经营许可登记事项变更申请表;

  3、任命文件(红头文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简历;

  5、资格审查表;

  6、加盖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7、变更声明。

  三、变更企业质量负责人、处方审核员

  1、变更申请(红头文件);

  2、药品经营许可登记事项变更申请表;

  3、任命文件(红头文件);

  4、企业质量负责人、处方审核员简历;

  5、资格审查表;

  6、无兼职证明;

  7、加盖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8、变更声明。

  四、变更注册地址

  1、变更申请(红头文件);

  2、药品经营许可登记事项变更申请表;

  3、地理位置图;

  4、营业场所功能布局平面图;

  5、《企业经营场所设施、设备情况表》;

  6、加盖企业原印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和租赁合同(自建房只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7、加盖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8、变更声明。

  五、变更仓库地址、增加仓库

  1、变更申请(红头文件);

  2、药品经营许可登记事项变更申请表;

  3、地理位置图;

  4、仓库功能布局平面图;

  5、加盖企业原印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和租赁合同(自建房只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6、加盖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7、变更声明。

  六、增加经营范围

  1、变更申请(红头文件)

  2、药品经营许可登记事项变更申请表

  3、与增加的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技术人员《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企业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和《企业经营场所设施、设备情况表》;

  4、以上人员简历、资格审查表、无兼职证明、任命文件;

  5、地理位置图;

  6、营业场所或仓库功能布局平面图;

  7、加盖企业原印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和租赁合同(自建房只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8、加盖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9、变更声明。

  注:分支机构的变更由其法人单位申请,需分别提供法人单位和分支机构的加盖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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