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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最新11篇)

2023-06-23 08:44:35综合

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最新11篇)

  【前言】下面是网友“domq43”收集的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共11篇),以供借鉴。

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

药品质量保证协议 篇1

  甲方:

  乙方:

  医药有限公司为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及有关药政法规,遵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明确双方质量责任,经协商一致,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一、甲方责任1.甲方遵守国家药政法规,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甲方单位公章。

  甲方业务人员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有明确规定授权范围和有效期的委托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并按委托书限定的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2.甲方提供的药品是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的合格药品;药品附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甲方提供进口药品时,同时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和同批号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者《进口药品通关单》。

  3.甲方提供的药品是专利商品的,应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专利证书和最近一次缴款凭证。

  4.甲方提供药品的发运期质量责任,遵照国家《医药商品购销合同管理及调运责任划分办法》的有关要求控制,在药品有效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5.甲方在供货时,药品距生产日期不超过其有效期三分之一,进口药品和特殊情况另行约定。

  供应的药品在50件以下的,不能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的不能超过3个批号,不足1件的1个批号。

  特殊情况另行约定。

  6.甲方接到乙方请求质量查询函(电)后,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超过期限,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7.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药品因适销不对可以退回甲方,乙方因批号陈旧不能销售时,甲方须换回原批号并提供相等数量的新批号药品。

  8.甲方提供的生物制品属于《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试行)中所规定的品种须同时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该批生物制品《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9.甲方所提供的商品中如有涉嫌冒充专利的,乙方有权对涉嫌冒充专利的商品采取撤柜、暂扣等措施。

  10.如因甲方所提供的商品而引起专利侵权纠纷发生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1.乙方作为依法经营药品单位,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资格证书证照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单位公章。

  2.乙方收到甲方发运的药品,若在验收中发现短缺、破损、差错、包装污染、外观质量问题及进口药品无加盖甲方公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和同批号的《进口药品药检验报告书》或者《进口药品通关单》的,应在收到药品(以货到日期为准)后一定日期内(本市为3个工作日,市外为7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处理。

  3.乙方在营业或使用甲方提供的药品中产生疑问,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双方有分歧者,以主管部门出具的药品质量检验报告为准。

  乙方在接到药检报告后的10日内通知甲方,并将报告书送达甲方处理。

  逾期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经营或使用甲方提供药品中若发生质量问题,应提供详细、确定的质量信息,并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5.乙方承诺为甲方供应的药品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储存条件,储存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承诺,遵照国家《医药商品购销合同管理及调运责任划分办法》的原则要求,对超过甲方负责期外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对防冻、防热品种的季节控制,按国家规定执行。

  7.乙方承诺,对非质量问题退货,未经甲方确认的无理由退货所造成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负责.8.乙方发现储存药品即将到期,在该药品到期前六个月内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三、双方共同责任及约定条款1.甲乙双方共同协作,搞好市场调研、开发和质量管理工作。

  2.甲方双方互相维护对方的利益,如一方发生违约,另一方保留申诉或追究民事赔偿的权利。

  3.其他约定条款四、本协议有效期至???年?月?日,自双方同意、签字、盖章之日起即告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药品质量安全保证协议 篇2

  为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及有关药政法规,遵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明确双方质量责任,经协商一致,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遵守国家药政法规,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甲方单位公章。甲方业务人员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有明确规定授权范围和有效期的委托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并按委托书限定的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2.甲方提供的药品是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的合格药品;药品附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甲方提供进口药品时,同时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和批号《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者《进口药品通关单》。

  3.甲方提供的药品是专利商品的,应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专利证书和最近一次缴款凭证。

  4.甲方提供药品的发运期质量责任,遵照国家《医药商品购销合同管理及调运责任划分办法》的有关要求控制,在药品有效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5.甲方在供货时,药品距生产日期不超过其有效期分之,进口药品和特殊情况另行约定。供应的药品在件以下的,不能超过个批号,件以上的不能超过个批号,不足件的个批号。特殊情况另行约定。

  6.甲方接到乙方请求质量查询函后,在小时内给予答复,超过期限,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7.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药品因适销不对可以退回甲方,乙方因批号陈旧不能销售时,甲方须换回原批号并提供相等数量的新批号药品。

  8.甲方提供的生物制品属于《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品种须同时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该批生物制品《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9.甲方所提供的商品中如有涉嫌冒充专利的,乙方有权对涉嫌冒充专利的商品采取撤柜、暂扣等措施。

  10.如因甲方所提供的商品而引起专利侵权纠纷发生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作为依法经营药品单位,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资格证书证照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单位公章。

  2.乙方收到甲方发运的药品,若在验收中发现短缺、破损、差错、包装污染、外观质量问题及进口药品无加盖甲方公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和批号《进口药品药检验报告书》或者《进口药品通关单》的,应在收到药品后一定日期内通知甲方处理。

  3.乙方在营业或使用甲方提供的药品中产生疑问,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双方有分歧者,以主管部门出具的药品质量检验报告为准。乙方在接到药检报告后的日内通知甲方,并将报告书送达甲方处理。逾期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经营或使用甲方提供药品中若发生质量问题,应提供详细、确定的质量信息,并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5.乙方承诺为甲方供应的药品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储存条件,储存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承诺,遵照国家《医药商品购销合同管理及调运责任划分办法》的原则要求,对超过甲方负责期外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对防冻、防热品种的季节控制,按国家规定执行。

  7.乙方承诺,对非质量问题退货,未经甲方确认的无理由退货所造成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8.乙方发现储存药品即将到期,在该药品到期前个月内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三、双方共同责任及约定条款

  1.甲、乙双方共同协作,搞好市场调研、开发和质量管理工作。

  2.甲方双方互相维护对方的利益,如一方发生违约,另一方保留申诉或追究民事赔偿的权利。

  3.其他约定条款。

  四、本协议有效期至年月日,自双方同意、签字、盖章之日起即告生效。

  甲方:乙方:公司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 篇3

  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分包工程项目名称及内容:(同劳务合同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条款)为加强劳务分包工程中安全生产管理,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管理条例》,经甲、乙双方协议,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合同。

  一、安全生产指标:

  1、施工作业的安全生产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合格。

  2、杜绝重伤、死亡事故。减少轻伤事故,年负伤频率不超过3‰。

  3、杜绝重大设备、交通、火灾爆炸事故和一千元以上的生产性责任事故。

  二、安全生产责任:

  1、本着“谁管生产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在施工作业中,甲、乙双方要遵循国家、市、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制度,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统一组织,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指挥。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教。

  2、分部分项工程的劳务分包单位,必须是经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方可签订劳务分包安全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资质和人员体质状况,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严重贫血、近视眼、四肢伤残、不满18岁的未成年工不准进场作业。

  3、职工入场,由乙方组织员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按甲方的施工方案和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管理措施,经检查执行情况。

  4、安全监督。乙方在进场前必须确定项目经理和安全员,进场职工在50人以上的,要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不满50人的配备一名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必须是责任心强,能胜任,秉公执法,安全资格证书齐全。

  5、施工现场的一切机械,电气设备,乙方非专业操作人员,一律不准动用。施工现场的焊工、电工、机械操作工、架子工等属于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上岗条件,持有效的资格作业证。

  6、乙方要搞好每天的班前安全活动,并作好记录。要坚持使用安全“三宝”,爱护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未经主管工长同意,基础的沟、坑、槽围栏盖板,“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栏杆及安全网,安全装置及标志牌等不准拆除和损坏。

  7、乙方要经常检查所使用的脚手架(板)、防护设施、安全设施和自身使用的工具,电气设备等,发现有隐患应及时报告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经整改合格后,才能施工作业。乙方不得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8、乙方要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 乙方每周组织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检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将事故消除在萌芽中。对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整改不力或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直至整改彻底,并视态度和情节,甲方有权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处罚。

  9、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在施工作业中,乙方的施工管理人员要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完善各项安全防护设施,严禁违章指挥,工人严禁拼体力,拼设备,冒险蛮干,违章作业;管理人员有违章指挥的行为,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有权越级报告。

  10、乙方施工所造成的包装物品、建筑垃圾,由乙方负责打扫、清理,并按甲方指定地点堆放和统一处理。

  11、乙方人员进出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工作牌,接受甲方门卫的检查,所有身带入场的施工工具、材料、机械设备、电缆电线等必须在门卫登记,方可进场。出场时,必须凭项目部开具的出门条,方可放行。

  12、事故的调查处理,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工长和甲方报告。按照国务院令 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所规定的报告、调查、处理要求执行,查清事故的经过,原因,制定事故再度发生的防范措施。

  13、乙方施工现场人员因自身原因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规定处理善后工作和经济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即行生效。

  甲方(盖公章) 签证人(签字)

  乙方(盖公章) 签证人(签字)

  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兽用药品销售质量保证协议 篇4

  甲方:

  乙方:

  为了执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明确质量责任,保证药品质量安全有效,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质量保证协议。

  (一)甲方义务: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甲方单位公章(红印)。

  二、甲方销售的药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

  2、应有法定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国家规定的例外)

  3、包装标识符合有关规定和储运要求;

  4、一般应发出厂期三个月内的药品,并附合格证,首次经营品种必须附出厂检验报告单;

  5、同一品种每次发货的批号,10件以内不能超过1个批号,100件以内不能超过2个批号;

  6、中药材要标明产地。

  三、甲方如提供进口药品时,必须每次将该批号口岸药检所的检验报告单、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加盖甲方质量管理机构红印章给乙方,复印件应清晰可辨。

  四、甲方对提供的药品承担全部责任,如果药品质量不合格,应承担检验费、没收罚款及处理等一切费用。

  (二)乙方义务:

  一、乙方也应向甲方提供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单位公章(红印)。

  (三)协议说明:

  一、本协议适用于书面购货合同和不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货合同。

  二、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三、本协议经双方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年。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将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保健品质量保证协议 篇5

  本协议为《供应商协议》的附件之一,适用于正常采购到货产品及索赔到货产品的质量要求,与主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应严格遵守。

  买、卖双方基于“真诚合作,相互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合作,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为了保障“质量保证,消费信赖,顾客满意”质优品牌的长远利益,对该协议的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一、产品质量要求

  1、产品外观

  不能存在正常销售中影响消费者购买的严重瑕疵和主要缺点。

  严重瑕疵---又称危险缺点,此缺点将能使消费者有受伤或不安全。

  主要缺点---没有严重瑕疵,但产品不能达到所期望目的,或显著的降低其实用性质而引起消费者不满意导致被退货。

  包括但不限于:

  (1) 尖利边点--可触及金属边缘,包括边和槽,不应含有危险的毛边或斜薄边(或将其做成折边,卷边或形成曲边,或用永久保护件或涂层予以保护);外露螺栓或螺纹可触及的末端不可有外部的锐利边缘或毛刺。

  ①如因功能性必不可少而存在功能性锐利边缘和锐利尖端时,则应设警示说明,且不应存在于其他非功能性锐利边缘和锐利尖端。

  ②特殊制品如纺织品、食品和化妆品类有限制的金属危险尖利体存在。

  (2)表面污脏、划伤或擦花、凹坑、皱折、变色或掉色严重、氧化生锈、涂层脱落或失去光泽等、配件松动或脱落、破裂或额外孔洞&气泡、变形翘曲、发霉(含潮湿)或胀包、臭味、携带毛发昆虫遗留物或其他不明杂质沉淀物;液体容器遗漏流出;电源导线外漏、硬化等。

  (3)规格尺寸須与协议要求或者双方谈判时确认的封存样品一致,并在公差允许范围内。

  (4)材质須与协议要求或者双方谈判时确认的封存样品一致,并以交货前提交相应的材料证明为准。

  (5)以上部分缺陷的标准参考国家或行业质检机构(包括公认的国际检验公证机构)检验规范为准。

  (6)未述明之缺陷以将来公司销售时发现的问题为准(缺陷等级划分标准参考国家或行业质检机构检验规范)。

  2、功能及安全

  不能存在正常销售(或推广试用)中影响消费者购买的严重不良和主要缺点,或者消费者购买后在一定的承诺使用时期内发生的严重功能不良和主要缺点。

  严重不良---又称危险缺点,此缺点将能引起使用者有受伤或不安全,或者不能执行或达成产品应有主要功能的缺点。

  主要缺点---没有严重不良,产品不能达到所期望目的,或显著的降低其实用性质而引起消费者不满意导致被退货。

  包括但不限于:

  (1)餐厨具类的易腐蚀、漏水、组件松脱、硬度不够、不耐寒热、使用寿命太短、毒性重金属铅、镉、铬、镍等含量超标;不耐腐蚀;文具用品书写类的书写性能差、不耐冲击、不耐水耐晒、不耐寒热等及毒性元素含量超标;食品、化妆品类经测定细菌、毒性元素(铅、镉、砷、汞等)和添加剂含量超标、保质期已过、易过敏等不良反应;电子类的不能正常运行、漏电及不防水、不耐热耐燃等;家纺类的易掉褪色、不耐酸耐汗及摩擦、毒性元素(细菌、甲醛、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超标等;

  (2)以上部分缺陷的标准参考国家或行业质检机构(包括公认的国际检验公证机构)检验规范为准;

  (3)未述明之缺陷以将来公司销售时发现的问题为准(缺陷等级划分标准参考国家或行业质检机构检验规范)。

  3、包装及标签、使用安全说明

  (1)提供产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必须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包括但不限于:GB5296 ‘消费品使用说明’标签管理规定的相关标准要求。

  若由于产品的特殊性而不能依照国家质检局要求标准来执行标签中‘执行标准’的,可以参考以下中国质量法规条例部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 第六条中的要求: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例如:塑料杯、铁锅、刷子、打孔机等。)

  企业的产品标准必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有关”表示“该主管部门必须是当地的,并且它的级别要达到市级以上”。

  ● 第十三条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2)包装必须安全、牢固,以便货物能够在到达公司指定地点(如卖场货仓验收区或者双方约定的提货处),验收时完好无损,保证商品的正常市场流通。否则若发现有关影响卖场销售的不良缺陷,公司会拒绝接受货物并将行使向供应商索赔(赔偿或按时补救)一切可能引起的销售等损失的权利。

  不良缺陷包括但不限于:

  ①内盒或外箱各边缘结合处,有明显破损,裂缝;

  ②产品包装已经损坏以致影响正常陈列与销售,如条码不能扫瞄、挂孔尺寸歪斜、包装或产品外观损毁变形、潮湿发霉、液体泄漏或包装物破裂、标签脱落/错误、说明书遗漏等;

  ③产品脱离零售包装及个别包装;

  ④组合包装产品的包装已经破坏影响展示销售;

  ⑤包装内数量缺失或者存在货不对板的现象;

  ⑥如上述外观部分及功能安全部分所述的严重和主要不良缺陷描述。

  (3)可拆分使用的组合包装的产品,应对整体包装进行相应封闭包装处理。

  (4)标签或者说明书上面印制的相关内容必须正确真实,便于在正常销售流通中不会因此引起质检等相关国家检查部门的打假质疑或者消费者的投诉争议等。

  4、有效期(保质期)要求

  对于经营的产品中有保质期或者有效期部分的,供应商须遵守并执行,国内产品到达公司仓库时剩余保质期应大于全部保质期的2/3,进口产品应大于1/2。

  二、验收和文件审核

  前提:所有货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公司卖场进行销售。公司对供应商货品不合格的统计范围包括,公司入库检验、生产阶段、消费者使用中发现的不合格品。

  此检验步骤,并不会给公司的权利带来限制,也不会减轻或消除供应商根据合同条款及相关协议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本着“相互信任,品质优良”的合作原则,公司不会指定一些专门的检验标准来要求供应商,只是要求所有合作的供应商必须具备或达到一定的品质保证水平,即具有健全的品质保证系统,专门的产品检验、测试或认证队伍,能够提供与产品相关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包括符合或接近国标、行业标准所要求的检测报告、认证证明等品质文件)。同时,供应商须接受公司质量部门在收货时对发现的品质问题提出一些合理质疑及索取相关资质品质文件的要求,还有生产阶段对工厂进行的不定期现场审核和产品检查。

  1、货物检验

  公司没有指定特别的检验标准,只是根据产品的不同特点而参照国际通用MIL-STD-105E 抽样标准(或者GB2828的抽样检验标准)执行收货检验。供应商授权专人处理不良品事宜,以方便联络,提高处理效率。

  (1)MIL-STD-105E 抽样标准内容:一般正常检验(外观/包装)水准: Level II ; 特别检验(功能/组装)水准: S-2;AQL水准CRI:0;MAJ:~;MIN:~。

  (2)公司在收到供应商货物后在三个工作日执行抽箱检验和货物数量清点作业,若发现货物损坏等品质不良或货物数量短缺等情况的,会拒收(或暂时保管)整批货物并在24个小时内通知供应商共同协商、处理。

  2、文件审核

  为确保向公司持续提供批量优质产品的能力,并且保证进入公司卖场的所有商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商品准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确认样品或其他形式确认时向公司提交该产品的相关品质方面有效资质文件做质量评估。这些文件应明确该产品作业流程、品质控制方法或出厂品质标准、所用的检验和试验设备、质量报告记录等,公司会保证文件保管的隐私及安全性;

  (1)供应商在样品确认阶段,需提交给公司相关有效的产品品质文件或参考性证明资料做质量评估,如产品作业流程、品质控制方法或出厂品质标准、所用的检验和试验设备、质量报告记录,以及相关的行业资格证书。如CCC,QS,CEC,CB等。

  (2)供应商须保证向公司提供的资质文件和产品品质文件资料真实、合法。并在采购合同确认后能够及时提供与采购合同相同的资质文件和产品品质文件资料,并有责任在后续补货过程中及时更新已经过期、变更的资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相关加盖供应商有效公章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授权书、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相关许可证(按许可证管理的)复印件;相关认证证书(强制性如CCC、CB、QS、CIQ等)或其他有特别管理要求的文件复印件;相关符合国标或行业标准的产品安全性检验、测试报告、材料证明等复印件,特殊产品如化妆品、保健品类需提供当地质监部门(卫生防疫、质量检测)的报告;进口产品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如CIQ报告、进口报关单等)和中文标识、说明书。

  (3)若供应商提交的相关品质文件不全或者无法提供,公司则有权对产品进行不合格判定处置。

  (4)公司会在产品销售期内妥善保管审核过的品质文件、证书和报告,但对于文件的合法、真实性无法进行正确判断,除非在卖场发生品质不良投诉或国家质检部门查核发现的异常时,会对此进行法律途径的重新认定,供应商须承担对此产生的风险责任。

  三、质量问题及解决和违约责任

  1、质量问题及解决

  供应商应对所交付的产品质量和相关品质文件的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1)供应商的产品在商场销售期内,若公司或国家相关质检机构检查发现因供方责任而引起的品质不良、数量不足或其他隐蔽性问题时,公司应立即将异常情况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授权专人必须在24小时内予以回复。若供应商没有及时答复及处理,视为供应商同意公司的处理方式,造成的成本及工时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从供货款中扣除。

  (2)因供应商责任造成产品需退货的,在接到公司退货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人将货物取回(或者用其他方式退回),进行退换货、补货作业,并承担退换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若供应商因产品量小货物距离远等原因而要求公司代为办理托运或快递时,所产生的费用及风险一律由供应商承担。

  (3)对于有重大质量隐患和重大不良反应的产品,供应商必须按照法规的要求,及时召回,并给予妥善处理。

  (4)供应商需对产生的不良质量问题的形成原因、纠正预防措施、措施实施时间等内容,以书面形式进行回复。对于退货批次,供应商还需向公司提供退货批次的处理方式和相关质量记录。

  2、违约责任

  (1)公司在对供应商交货的产品进行验收时发现不良问题,可向供应商提出交涉补救措施要求,供应商需在24小时内给出处理方案;若产生无法补救满足商品正常时间上架而产生公司一定费用损失的,公司会向供应商提出索赔要求,索赔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检验费用、人工费用、管理费用,索赔金额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2)供应商交货的产品因质量缺陷需返工或报废的,由供应商负责返工或更换;如需公司返工(如包装错误等可以返工的),则供应商愿意按实际发生的不良品数付给公司返工工时费,返工工时费的数额按当地平均工资水平计算。

  (3)供应商交货的产品检验不合格,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回复解决处理方案,否则公司有权做出处置。

  (4)若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所供产品出现批量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全力配合公司进行应急处理。若处理动作迟缓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则按2倍货款金额退赔给公司,公司亦有权中止采购协议。

  (5)若供应商产品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发生,经公司调查,认定供应商没有采取措施来预防问题的发生或有意将不良品混入供应货物中,供应商应按该批货款2倍赔偿公司。该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公司损失的,应按公司实际损失金额赔偿。

  (6)因供应商交货的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公司的消费者对产品索赔的,供应商应承担由此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交货价、运输费、给消费者的赔偿金、公司的名誉损失)。

  (7)供应商的产品在商场销售期内,若国家相关质检机构检查发现因供方责任而引起的品质不良、数量不足或其他隐蔽性问题时,供应商负责人必须在24个小时内予以回复。在查明属供应商责任时,供应商需补换不良品或补送不足数量,或赔偿公司损失费用。同时,由此而造成的行政处罚后果损失则由供应商承担;因质量问题造成公司商场在新闻媒体曝光或有关行政部门通报处罚的,公司可要求供应商承担一切相应的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罚款,名誉损失费)。

  (8)公司根据供应商产品的质量状况,依照产品特性、技术标准、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不定期地对进货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抽查。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具有国家法定检测资格的机构)检测。抽样地点在公司仓库或卖场上架现场,抽查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如抽查结果不合格,则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9)公司发现供应商将退回供应商的不合格品(或其他同类不合格品)混入合格品中再次供货的,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并向公司支付该批次货物价值的2倍的违约金,公司有权中止采购协议。

  四、售后质量保证

  依照国家“三包法”产品若在销售期间或者售后一定时间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会委托公司对顾客做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售后质量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1、免费更换:在发现/收到质量问题产品后,若经鉴定属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的,公司负责免费更换。

  2、免费保修:若质量问题的产生是由顾客方面原因导致产品不可用(安装问题)或运输原因造成的,供应商自行安排人员进行产品维修并承担配件更换连带费用。

  3、退换货:若质量问题的产生是由产品本身的设计或者制造原因造成的,或者产品保质期内性状发生一些变化的,供应商无偿在指定周期内安排退换货处理。

  本协议自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协议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质量保证协议书 篇6

  1、目的:

  为明确公司(简称为甲方)对供应商的质量要求,并为供应商(简称为乙方)的产品不合格时,作为处理和索赔的依据。

  2、质量要求: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其性能必须符合甲方的《原材料技术标准》或《外协件内控标准》。

  、乙方每次送货时,必须提供物资的合格证或自检报告等证明物资合格的材料。

  、乙方的产品包装必须满足甲方要求;包装必须注明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重量等。

  、当甲方的顾客需要到乙方进行验证时,乙方应给予安排并配合验证工作。

  、乙方必须保证百分之百的及时供货能力。

  3、发生不合格的处理:

  、经甲方验证不符合《原材料技术标准》的原材料或不符合《外协内控标准》的外协件,乙方必须进行退货,并由乙方负担甲方的运输费及试验费。(运输费按每100公斤;10元/10公里、试验费按30元/100公斤)。

  、发现乙方物资不合格时,应及时按甲方提供的信息进行整改,并在15天内提交给己方整改措施报告,经甲方确认后才能再次送货。

  备注:(虽然我公司对关键物资、重要物资、一般物资进行性能试验或检验,但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不能推卸责任,并由乙方负担全部损失)。

  乙方负责人签字(盖章):质量保证部签字(盖章):

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 篇7

  质量保证协议书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XXX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为保证药品质量、维护企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甲乙双方本着合理、公平、公正的购销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以下质量保证协议:

  一、甲方质量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其合法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原印章。另提供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银行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2.甲方若首次向乙方供货或甲方的销售业务人员变换时,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其公司法人代表印章或者签名的药品销售业务人员“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甲方公章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

  3.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合格药品,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其包装能确保商品质量和货物运输要求。并在运输过程中严格按照包装标识进行,确保药品质量。

  4.甲方所供整件药品内必须附药品合格证明。

  5.甲方供应药品的同时,须提供相应的生产批件、质量标准及出厂检验报告书等相关资料,供应进口药品时,须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及同批号《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企业生产的药品须提供《医药产品注册证》及同批号《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以上批准文件应加盖甲方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

  6.甲方向乙方提供中药材须标明品名、产地、供货单位、供货日期,中药饮片须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品种还需标明批准文号。

  7.甲方提供的药品因质量问题(包括包装质量)而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双方对药品质量产生争议,以法定检验部门的检验报告为准。

  8.药品运输的质量保证及责任,甲方通过铁路、公路运输或委托运输公司送货,要保证药品质量;药品在运输途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损坏,由甲方负责。

  9.甲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给乙方开具发票;发票应当列明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不能全部列明的,应当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甲方发票专用章原印章、注明税票号码。发票上的购、销单位名称及金额、品名应当与付款流向及金额、品名一致,并与财务账目内容相对应。

  二、乙方质量责任

  1.乙方在经营甲方提供的药品时,若发生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详细、确定的质量信息。配合甲方做好调查取证和善后处理工作。

  2.乙方在向甲方购进药品时,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资格证书(证照复印件、加盖乙方原印章)并提供采购人员合法资格的验证资料。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因市场原因造成药品批号陈旧或滞销,甲方承诺给予退换货。执行有效协议过程中,乙方未销药品的有效期小于三个月(含三个月),甲方经乙方催告(乙方采用特快专递的方式通知甲方,按照甲方住所地地址邮寄),负有处理剩余库存的义务,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药品有效期小于一个月(含一个月),甲方仍未处理,该药品由乙方自行处理,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4.乙方应按GSP有关规定储存甲方所供药品,由于乙方储存不当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协议说明

  1.本协议所涉及的条款,如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双方合议为准。 2.上述条款经双方确认无异,本协议未尽事宜之处,由双方协商解决。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盖章)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XXX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盖章)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食品质量保证协议书 篇8

  质 量 保 证 协 议 书

  供货单位(甲方):

  购货单位(乙方):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加强医疗器械的管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守法的原则签订如下质量保证协议:

  1、甲乙双方需提供合法的设备、耗材、生产(经营)的证照复印件,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设备、耗材质量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设备、耗材包装应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设备、耗材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产品说明书、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需生产许可证、备案表、报关单等)、医疗器械注册证;

  5、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设备、耗材必须保证质量。如因质量造成的质量责任由甲方负完全责任(包括经济责任);

  6、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以书面、电传、等形式签订的经济合同有效;

  7、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都需加盖鲜章;

  8、本协议有效期:

  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供货单位(公章):购货单位(公章):

  地址:地址: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龙泉路1号 协议签订人:协议签订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质量保证协议书合同 篇9

  XXXXXXXXX有限公司文件编号:

  甲方:

  质量保证协议 书质 量 保 证 协 议乙方(供方):版次:1

  1、协议目的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为了稳定地提高甲乙双方的产品质量,降低成本,防止

  不合格品的发生,规定甲、乙方应该实施的各项工作。

  通过建立甲、乙双方的质量保证体系、供货要求,以保证乙方能持续、稳定地向甲方提供合格的产品,满足甲方的最终用户,使甲、乙双方得到共同发展。

  2、产品名称、产品类别

  产品名称:

  产品类别:

  3、产品验收标准及依据

  3.1甲方产品开发部提供的有效版本的技术要求及相关图纸等技术文件;以及由乙方提供的经甲方

  确认的技术规格书、封样件等;

  3.2甲方未提及或明示而国标或行标有规定的则依据国标或行标;

  3.3甲方依据抽样检验标准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进行检验与质量评定,对整机性能影

  响较大或合格率较低的乙方送检产品,甲方将根据需要实施全检;

  3.4乙方需提供每批次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检验原始记录等证实资料,甲方将对此实施检验

  或验证,其结果将作为乙方送检产品合格与否的一项判定内容;

  4、质量保证措施

  4.1甲方质量保证措施

  4.1.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的采购文件中应明确地说明订购产品的资料。主要包括:图号、名称、单机用量、等级(重要度)、技术协议、质量保证协议等。

  4.1.2甲方应对乙方建立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考察与评估,并反馈质量信息及要求改善的纠正预

  防措施报告。

  4.2乙方质量保证措施

  4.2.1乙方负责对供方提供的采购文件进行评审与确认,当发现有异议时,应立即反馈甲方,以

  求得双方对采购文件认识的一致性。

  4.2.2乙方负责建立(供货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质量保证计划,确保供货产品符合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

  4.乙方负责(供货产品)从原材料投入至成品交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与质量检验工作,并能提

  供各类(进货和过程与最终)检验报告,确保(供货产品)标识及可追溯性。

  4.2.4乙方负责供货产品质量问题(包括乙方供方提供的质量信息)的分析与处理,并及时作出

  纠正或质量改进行动,并向甲方提供有关供货产品质量改进的报告与承诺。

  5、质量问题处理

  5.1甲方承担的责任

  5.1.1甲方没有及时提供有效版本的图样、技术标准、技术要求而造成的产品缺陷(乙方有权利

  拒绝未经批准的等无效的技术文件);

  5.1.2甲方提供的图样、技术标准、技术要求有误而引起的产品缺陷(乙方有义务及时将明显的技术文件缺陷通知甲方);

  5.1.3甲方在制造、保管、运输等过程中处理不当而造成的产品缺陷。

  5.1.4乙方应提供(供货产品)在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认可的型式检验报

  告。甲方在平时的验收中不进行该供货产品的型式检验。为确保供货产品符合型式检验报告内容,甲方根据需要有责任对(供货产品)实施质量检验(型式检验),若检验不合格,甲方有权追溯全部

(供货产品、检测费用)的质量责任。

  5.2乙方承担的责任

  5.2.1乙方在采购、制造、检验、包装、保管、运输等方面造成的产品缺陷;

  5.2.2乙方因设计有误造成的产品缺陷;

  5.2.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材料、技术参数、加工工艺而引起的产品缺陷;

  5.2.4乙方不得以甲方检验、测试合格报告作为在规定质量责任期内拒绝赔偿的理由。

  5.3质量责任期:。

  5.4赔偿

  5.4.1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对在制品采取返工、返修或报废等处理方式,甲方并

  根据乙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5.4.2因乙方责任而造成的损失,按第9条考核与奖罚处理。

  5.5技术、质量、检验问题争议处理

  当双方在技术、质量、检验方面有异议时,双方应抱有诚意,协商解决,若协商仍不能解决的,由双方商定的法定计量、检测单位仲裁解决,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6、标识、包装和运输

  按有关合同规定的要求执行。

  7、供货要求

  按供货通知单的时间要求,保质、保量地供货。

  8、供货问题处理准则

  供货时效:由乙方将货入至甲方半成品库为准。

  质量要求:以甲方的质量验收标准为准;

  数量:以合格入库数为准。

  9、考核、奖罚

  9.1考核

  9.1.1考核内容及时间

  a)产品质量要求:

  1、抽检每月交验批合格率:

(全检每月交验合格率:/)

  2、出厂前使用故障率(零件装配到整机的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台量和当天使用该零件的总量

  之比)≤1%;

  3、出厂后用户使用故障率(成品交付到用户手中后三包期内出现的确认是该零件造成的故障量和同

  期销售量之比)≤/‰;

  4、产品出厂至质量责任期内无批量事故(同类缺陷月累计≥10台)发生;

  5、零件交验至最终用户使用过程中无有关安全性的致命缺陷。

  b)供货情况(每月一次):

  要求:无质量问题造成的供货迟滞时间或因生产组织问题造成的供货迟滞时间;

  C)服务质量(每年一次):

  要求:对信息反馈的处理及时、有效并能为甲方提供合理的产品改进意见;

  9.1.2考核结果:由甲方品质部通知采购部,采购部通报并考核乙方。

  9.2奖罚

  9.2.1处罚

  9.2.1.1单项指标处罚

  a)每超出指标的一次不合格批(抽检)索赔1%(全检),罚以下如此类推,最高扣罚10%;经判定可作代用或回用品处理的,经甲方评审同意,甲方可对这批

  产品折价(折价率为原价值的90%~95%)收购;

  b)出厂前使用故障按实调换,若发现使用故障率(指属于供方产品质量原因引起),每出现一

  次则按一次不合格批索赔进行处罚(见a),并追加误工损失;

  C)零件交验至最终用户使用过程中发生批量事故及有关安全性的致命问题,以及因零件产品质量问

  题出现ITS验货不合格,乙方必须赔偿实际损失额(所有相关损失);

  d)对于甲方发出的不良通知快报,若乙方回复不及时(包括未回复)或回复质量差(无效:无具体

  原因分析,无具体有效改善对策,无改善时间,同类问题重复发生等),则每出现一次扣当月货款,以下如此类推;

  e)连续二批同类产品验收不合格,甲方品质部应向供应厂家发不良通知快报要求整改;若连续三批

  同类产品验收不合格,则甲方品质部应通报管理者代表审批是否取消该厂家合格供方资格;

  f)若发现供应厂家有故意弄虚作假、偷工减料,拉转已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或未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入

  库,以及撕掉不合格检验标签或加贴检验合格标签、冒签检验员签名等行为的,一旦查实,将处以

  扣款10%~30%,性质严重的将取消供方资格;

  g)任何贿赂、利诱、恐吓品检人员及干扰品检人员正常工作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罚款1000~

  元;

  h)对于定期或不定期送权威检测机构检测而发现有性能不合格或材质化验不符者,则之前所供应的货价全部照不合格材料价格进行核算,并处以3000~元罚款;

  i)对于外包装不规范、标示不清、错送或混装等现象的,将作为IQC检验项目的不合格内容之一,每出现一次则按一次不合格批索赔金额(500元)进行处罚;

  d)因乙方质量问题或因乙方生产组织问题造成交货迟滞,每1小时扣罚元。

  9.2.1.2综合处罚

  乙方供货质量在同类产品的所有供方中排名始终落后的,交货迟滞年超过3次的,对甲方的改进

  建议没有任何措施的,甲方供应部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减少供货量、暂停供货直至取消合作资格的处罚。

  9.2.2奖励

  满足以下条件,可有资格当选为年度优秀合作伙伴,并给予一定奖励(如增加供货量、付款方式

  优惠等):

  a)全年送货批合格率达到%以上;

  b)全年供货无迟滞;

  C)对甲方的信息反馈处理及时;

  d)现场服务质量好;

  e)能为甲方提供合理的产品改进意见;

  f)所供产品全年无批量质量事故。

  10、补充条款

  11、其它

  11.1甲方按质量信息反馈要求,发出不良通知快报,乙方接到不良通知快报后,应在三个工作日

  内进行书面回复,并于五个工作日内派员到供方进行确认,如逾期不前来确认,供方视为认可。(若

  不良通知快报中有注明回复或确认要求时间的,则按快报中注明的时间执行)

  11.2当双方认为此质量保证协议书条款需要变更时,双方必须重新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

  11.3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有效期自签定日起至月日)

  11.4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1.5双方任何一方在有效期满一个月之前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改或不再履行本协议书的要求,本

  协议书将以同样条件延续到下一年继续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质量保证协议书范本 篇10

  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遵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以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明确双方质量责任,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遵守国家药政法规,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资格证书并加盖企业公章原印章。甲方业务人员出具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并严格按委托书限定的范围开展活动。

  2、甲方提供的药品要符合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要求,药品包装、说明书和标签应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储运必须符合药品属性要求。整件产品应附合格证。供货的品种必须提供同批号的检验报告单并加盖企业质量管理专用章原印章。

  3、甲方提供进口药品时,同时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该批次产品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生物制品批签发目录中的品种必须有该批《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应字迹清晰并盖有供货单位质量管理专用章原印章。

  4、甲方应提供与业务有关的原印章印模、出库清单样本、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并加盖公章,以便乙方核实。

  5、甲方的药品出库时,应当附加盖企业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的随货同行单,随货同行单应当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

  6、甲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要求承担所供药品的质量责任,有效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因乙方储存不当造成的除外)。

  7、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开具发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作为依法经营药品的企业或使用药品的医疗机构,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单位资格证书。若乙方采购特殊管理药品,其经办人员向甲方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采购授权委托书。

  2、乙方收到甲方发运的药品,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破损、包装污染、外观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药品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处理。若是特殊管理药品,向甲方提供收到货物证明。

  3、乙方承诺为甲方供应的药品提供符合法规规定的药品储存条件,储存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应各自履行自己的责任,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违约方的民事赔偿责任。

  2、条款中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约定。

  3、本协议已由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对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文的含义均已明确。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即告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质量保证协议书 篇11

  质量保证协议书(医疗器械)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商品质量管理,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均应为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互相提供生产(或经营)的证照复印件、经办人的法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供对方备案存档。乙方提供的生产(或经营)的证照复印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备案表。

  2.乙方提供的商品如未出现质量问题,抽检商品由乙方承担;如出现质量问题,应当承担由此引起被行政主管部门抽检的商品和费用以及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提供商品的标签、说明书应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和国家其它相关规定;其商品的包装应符合储运要求。

  4.乙方的商品首次供应甲方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商品生产的合法批件如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商品的执行标准备案件、说

  明书及标签、物价批复等相关资料,计量器具须提供《计量器具许可证》、注册商标批件、专利权证书复印件等。列入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目录的商品,需在商品上标注“CCC”或“3C”标识,同时提供强制鉴定证书,证书要与实物的规格、型号相一致。进口医疗器械需提供《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复印件,相关部门的检测报告、样品等供甲方审核、审批通过后方可发货。

  5.乙方提供给甲方有商品条形码的商品应能提供《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因条码冒用或盗用等造成的一切责任

  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提供的产品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产品批号应与发货单据所列保持一致,每批应有厂方检测报告,进口产

  品还应提供相关文件。

  7.医疗器械产品出现故障,乙方应无偿提供维修服务和其他售后服务,并负责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8.商品在运输途中的破损、污染和甲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现的非人为的破损,商品无批号、无生产日期、无使用期限或商

  品在保修期内发生故障等异常情况,乙方应无条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退货费用、顾客投诉的赔偿费用、交通费用及手续费用等。该费用甲方可直接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9.因经营过程中发现乙方伪劣商品或假冒专利产品等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的,使甲方遭顾客投诉、被行政部门处罚、或被媒体曝光等给甲方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一切直接经济损失,并还要按每个品种1000元—元进行赔偿(具体视情节、损失轻重),该罚款和赔偿金可直接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10.乙方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客观性负责,如有不实,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1000元—元 (具体视情节轻重)诚信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全部负责承担,该违约金可直接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十一、甲方应提供合适的仓储条件,防止乙方商品因储存不当而发生变质。

  十二、此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其中未尽事宜,通过协商解决。

  十三、本协议至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质量保证协议书(非药品)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商品质量管理,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均应为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互相提供合法的生产(或经营)的证照、经办人的法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供对方备案存档。有专利权的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

  2.乙方提供的商品如未出现质量问题,抽检商品由乙方承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被行政主管部门抽检的产品和费用以及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提供商品的包装和标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储运要求。

  4.乙方的商品首次供应甲方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商品生产的合法批件、卫生部门的检测报告、样品等供甲方审核、审

  批后方可发货。

  5.乙方提供的商品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商品品名,批号,数量等各项内容应与发货单据所列保持一致,每批应

  有厂方检测报告,进口商品还应提供相关文件。

  6.如医疗器械产品出现故障,乙方应无偿提供维修服务并负责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7.商品在运输途中的破损、污染和甲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现的非人为的破损,商品无批号、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或商品

  在保质期内发生变质等异常情况,乙方应无条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退货费用、顾客投诉的赔偿费用、交通费用及手续费用等。该费用甲方可直接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8.因经营过程中发现乙方伪劣商品或假冒专利产品等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的,使甲方遭顾客投诉或被行政部门处罚或被媒体曝光等给甲方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一切直接经济损失,并需按每个品种1000元—元进行赔偿(具体视情节、损失轻重),该罚款和赔偿金可直接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9.乙方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客观性负责,如有不实,甲方有权对要求乙方支付1000元—元 (具体视情节轻重)诚信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全部负责承担,该违约金可直接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10.乙方提供给甲方有商品条形码的商品应能提供《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因条码冒用或盗用等造成的一切责任

  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1.甲方应提供合适的仓储条件,防止乙方商品因储存不当而发生变质。

  12.此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其中未尽事宜,通过协商解决。

  13.本协议至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