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赔偿的程序【汇编13篇】
【简介】申请工伤赔偿需要哪些步骤?以下是热心会员“klgem7984”收集的申请工伤赔偿的程序(共13篇),以供参考。
申请人:陈某鞯,男/女,汉族,生于X年X月XX日,住.
被申请人:X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有无都可
请求事项:依法认定申请人受伤为工伤.
事实及理由:X公司于X年XX月XX日聘请申请人陈到该公司从事工作。陈于XX年X月XX日在工作过程中,因导致陈,造成申请人陈受伤,经送人民医院检查治疗诊断为:。
由于申请人在上班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现特向贵局申请认定为工伤.
此致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
二OxX年XX月XX日
工伤赔偿的计算
发生工亡事故赔偿金有以下三个赔偿项目: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注:该标准一般可以在网上查询,当地人社部门也可以查询,统筹地区一般以地级市为单位。
公式: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什么是供养亲属抚恤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以及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该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的维持基本生活等费用的补偿。职工因工死亡,使得由其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丧失了生活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系,造成这种状况的直接原因就是工伤事故,因此其直系亲属应当得到赔偿。
(二)供养亲属的范围
根据我国原劳动保障部20xx年实施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二条规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包括职工的配偶、子女、父 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还包括遗腹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继兄弟姐妹。
(三)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5、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6、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7、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领取抚恤金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抚恤金资格的,按规定的标准享受抚恤金。
(四)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计算公式
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公式: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伤死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40%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公式: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伤死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30%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多出的部分不予计算。
(五)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计算时限
在我国目前的劳动保障领域没有专门出台计算工亡时限的法律法规,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80预期寿命)。例如:
1、甲10周岁,他父亲或母亲一方因工死亡,月平工资为20xx元/月,他能得到其父或母工亡供养亲属抚恤金为20xx元/月×30%×12个月×8年=元
2、若甲50周岁,无劳动能力,其丈夫工亡,她能得到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年限实际为20年,
3、若甲65周岁,无劳动能力,其丈夫死亡她能得到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年限实际为15年
4、若若甲76周岁,无劳动能力,其丈夫死亡她能得到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年限实际为5年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xx年全国统一为万元。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上述三种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不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事实和理由:
此致
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附:
一、申请书副本份(按被申请人人数确定份数);
二、证据份;
三、其他材料份。
补偿协议书(公司方)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电话:
鉴于:
年月日,乙方在工作时因不小心不慎受伤,导致手部轻微挫伤。受伤后,甲方已为乙方垫付医疗费元。现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进行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除甲方已向乙方垫付的上述医疗费以外,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补偿元(大写:元整),包含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所有费用,
二、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此事处理即告终结,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乙方不得再以仲裁、诉讼等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此事再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付全部费用,并承担违约金5万元。
三、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结果,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等导致本协议撤销、无效的情形。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双方完全理解本协议内容,明白本协议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并自愿签订。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捺印):
年月日年月日
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保险公司工伤保险赔偿协议通用版
兹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与其单位临时工:(男,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籍贯:,以下简称乙方)自年月日起开始发生劳动用工关系。
年月日,乙方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其结果(小腿部位)受到伤害。事故发生后甲方立即对乙方采取了积极的医救措施,并已承担了乙方医疗期间所发生的所有医疗、护理及其他相关费用。现正在吃药慢养。基于乙方主动提出要求与甲方解除临时劳动用工关系,自己回家慢养。为此,甲方也尊重其意愿,同意终止与乙方的劳动用工关系。双方协定自年月日起,终止劳动用工关系。双方现依法就“乙方工伤伤残之赔偿”达成如下一致条款,并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乙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时,甲方已经向乙方交付一次性伤残费用金万元,即人民币元整(¥元)。
第二条:第一条所付费用金万元包含因伤所引发的一切有关费用。
第三条:乙方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及费用自己负责,不再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第四条:本协议签订后,除本协议规定的赔偿费用金额外,乙方不再向甲方主张其本次工伤依法可获得
的其他工伤待遇,亦不得主张其他与劳动关系相关的任何权利,双方之间无其他纠葛。
第五条: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由甲方向有关部门备案
一份。
用人单位(甲方):
用人单位代表(签字):
劳动者(乙方签字):
证明人(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申请人:
被申请人:
地址:市区街道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电话:
邮编:
申请事项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有限责任公司工伤赔偿一案,贵院于年月日已审理完结,下达了[]法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并于年月日发生了法律效力。该判决书规定,被告市有限公司在本判决书生效后日内赔偿给工伤期间工资,医疗费、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等共计万元。但是被申请人对贵院的上述判决拒绝履行,本应于年月日以前归还的万元,至今分文未付。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232条之规定,特请求贵院依法执行,强令被申请人如数给付限定期限内的款项,并加倍支付拖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承担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申请人:,男/女,汉族,生于年月日,住.
请求事项:依法认定申请人的受伤为工伤.
事实及理由:于年月日聘请申请人给从事工作。于年月日在工作过程中,因导致,造成申请人受伤,经送人民医院检查治疗诊断为:。
由于申请人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现特向贵局申请认定为工伤.
此致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
二O年月日
工伤赔偿申请书
申请人:尹卯文,男、汉族、干部,1963年1月27日出生,在五寨县地税局三岔税务所工作,现住五寨县地税局家属楼2栋东单元401室。
请求事项:
1、恳请给予受害人尹卯文在工作和生活上大力的帮助和多方的照顾。
2、赔偿受害人尹卯文医药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共元。
事实和理由:
在2011年9月28日下午3时30分左右,刘文兵所长驾驶晋 HW6699轿车带领尹卯文、徐世峰去新寨乡新寨村清查漏管户,途中由于长时间堵车,当走到殷家湾大桥大约5时30分左右,不幸被韩文军驾驶的拉煤大车发生车祸,造成刘文兵死亡;尹卯文、徐世峰受重伤。事故发生后,经五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韩文军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申请人尹卯文受伤后立即送往县人民医院急诊科抢救治疗。次日入住山西省人民医院骨科治疗。诊断为:
1、左肩部、胸部软组织损伤。
2、口唇部、左手背部皮肤裂伤。
3、右侧胸腔积液。
4、脑外伤综合症。
于同年10月14日出院。
受伤给本人带来了莫大的伤害,导致本人身体和心里受到严重摧残,致使本人一直未能正常生活和工作。出院后本人常常伴有头晕脑闷,精神不振,记忆力急剧下降,心烦意乱,时常还有失控现象,后又经多方医院检查,医生嘱托还需继续休养治疗,直到恢复正常为止。现经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1年12月8日作出(2011)第0012号WZ忻人社工认字《工伤认定决定书》,申请人受伤系工伤。
综上所述,恳请给予申请人尹卯文在工作和生活上大力的帮助和多方的照顾。赔偿尹卯文医药费元;陪侍费1800元;住院期间生活费、营养费2500元;交通费2670元;一次工伤性医疗补助金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元,共合计元。
此致
申请人:尹卯文
2011年12月25日
工伤赔偿程序有哪些,劳动工伤赔偿申请时效起
算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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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法邦网原创,谢绝任何形式的转载,违者必究。一。工伤赔偿程序有哪些
一、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二、工伤认定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三、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四、协商赔偿程序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五、劳动仲裁程序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六、法院审理程序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七、执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八、申诉程序
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
二。劳动工伤赔偿申请时效起算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工伤认定申请时效虽然与民事诉讼时效不同,但在判断时效起算时间时,应当参照上述关于民事诉讼时效起算时间的规定。劳动保障部门在确定工伤认定申请时效的起算时间时,应当以工伤事故伤害结果实际发生的时间为标准。
具体赔偿项目、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六)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3款、第32条。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支付75%工资的伤残津贴;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2款
工伤赔偿程序
一个工伤职工获得工伤赔偿最多需要经过11道法律程序:
首先由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员工可以申请。
用人单位和员工对工伤认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一审、二审)。
在确认为工伤后,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对劳动能力鉴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查(市级、省级)。
确认伤残等级后,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员工按照法律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反之员工可以对用人单位提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审、二审)。
在法院判决后,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义务,员工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要全部走完这些程序,不仅对于一般的工伤职工来说是复杂而难以操作的,就是对于很多法律人士来说也是费时费力的。现在将完整的流程描述如下,希望对朋友们有所帮助。
工伤赔偿流程:
一、工伤认定:
根据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的工伤认定工作,由用人单位所在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填写《河南省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赵磊本人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三)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医疗诊断证明书;
(四)受伤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由于机动车事故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者相关处理证明;
(六)工伤事故报告、证人证言;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接到工伤认定申请或补正材料后, 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制作《工伤认定决定》,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同时抄送经办机构。
二、劳动能力鉴定
由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写《劳动能力鉴定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
(二)工伤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照片;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等诊疗资料;
(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直系亲属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需提供与工伤职工关系的证明。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三、工伤赔偿
(一)工伤保险待遇(未参加工商保险的由单位支付)
1、住院伙食补助费
由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
2、交通费、食宿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3、康复治疗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4、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停工留薪期待遇
①、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③、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④、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⑤、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6、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区上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0%
(二)伤残签定赔偿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级到六级省略)
七级:12个月本人工资
八级:10个月本人工资
九级:8个月本人工资
十级:6个月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统筹地区上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级到六级省略)
七级:12个月(河南省和郑州市一样,下同)
八级:10个月
九级:8个月
十级:6个月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统筹地区上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级到六级省略)
七级:36个月(河南省和郑州市一样,下同)
八级:26个月
九级:16个月
十级:6个月
江门市区申领工伤保险待遇须知
2011-06-14 15:55:13
一、申报工伤保险流程
1、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2、《江门市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书》;
3、《江门市职工因工伤残待遇申请表》;
4、医疗收费收据原件、门诊、住院费用查询单及疾病证明书;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6、因工死亡的,还需提供死亡证明及其生前供养直系亲属的有关证明。
注意事项:
单位按社保部门核准的赔偿金额开具收款收据,并注明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凭工伤保险业务窗核准的《江门市职工因工伤残费审批表》,到计划财务业务窗口办理转帐手续。金额到帐后,由单位转付给被保险人或其直系亲属。
二、工伤保险费用支付
(一)被保险人因工负伤或致残的,可报销工伤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的总费用中,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经批准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三)被保险人因工致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下:
1、报销工伤医疗费。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终结且被鉴定为残疾后,以职工因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一次性发放。标准为:
一级27个月、二级25个月、三级23个月 四级21个月、五级18个月、六级16个月
七级13个月、八级11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 3、5至10级的伤残职工,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4、按月计发伤残津贴。被保险人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残疾退休手续,并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职工因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月缴费工资标准按月计发至职工死亡。标准为: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四)被保险人因工死亡,可享受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
1、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因工死伤职工亲属申领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4)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伤职工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后,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费用。办理工伤报销所需资料:
工伤申请程序
编制部门:办公室
批准:
工伤申请程序
为保障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病情康复,特定以下工伤申请程序。
一、急救处理
将伤(患)者撤离事故发生的危险区,并根据《工伤救护指引》利用车间或宿舍的急救药箱或通知医务室为伤者做简单得包扎,止血,骨折固定等急救护理。
二、通知部门负责人
及时报告公司的有关负责部门如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假如其部门是在下班无人值班的时间等特殊情形所发生未能取得联系的,可通知公司的当值保安。事件严重,时间紧迫时,在公司之外发生时,应立即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报警电话“110”,如发生交通事故的则应立即拨打电话“122”协助送往公司所指定的政府定点医院进行急救治疗,而不应到私人或非定点医院治疗。
三、通知劳动部门备案
发生工伤事故部门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填写《意外/工伤事故报告》,并通知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及其经办机构备案。节假日法定假日应在销假回公司24小时内向 当地劳动部门及其经办机构备案。
四、提交材料
发生工伤事故30天内,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提交正式的《受伤事故调查报告》及填报《工伤认定申请书》,连同伤者的考勤卡原件,身份主原件,病历卡原件等材料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及其经办机构备案。
五、工伤认定结论书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收齐材料后,经过对事故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时,并会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本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
(1)符合《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情形,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告知伤者的权利和
义务。
(2)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情形,作出不属工伤的结论及不能享受工伤
保险待遇的工伤认定结论,说明其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原因依据。
六、工伤保险的补偿
(1)被保险人因工负伤而未致残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医疗终结后30天内,持受伤员
《要求工伤终结申请报告》等有关申报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偿事宜;
(2)被保险人因工负伤而致残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30天内,提出书面申请,并持
有关资料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伤残等级鉴定。用人单位应当收到伤残等级结论书后30日内,持有关申报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偿事宜。
(3)被保险人因工死亡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医院或公安部门开具《死亡证明书》起
30日内,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工伤认定结论,《死亡证明书》及死者生前的供养亲属的有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输补偿事宜。
七、核发工伤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有关工伤待遇的申报资料后,会在15个工作日内核发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八、工伤返岗相关规定
1.员工工伤痊愈后,经医院评定可在原岗位工作的,依下列程序处理:
将再征求员工自身的意见,若员工愿意留在原岗位的,则回原岗位工作;
相关管理人员若认为该员工性格不适宜在原岗位,则应为其调换岗位;
员工若有心理阴影,而不愿留在原岗位者,公司应为调换岗位。
2.经医院评定不能在原岗位工作的,公司应依据该员工的身体状况和工作能力安排其他的合适岗位。
3.经医院或相关部门评定,因工伤而失去劳动能力者,或依法无法胜任公司的可调配岗位者,依相关法律赔付员工相关费用、工资、生活费。
、工伤认定申请
到劳动局保险科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请说明。按如下材料报送申请:
①填写《企业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4份)
②填写《个人信息表》
③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工资报酬领取证明即工资条复印件或工友书面证明等)
④抢救医院初次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
⑤身份证复印件
⑥交通事故或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责任裁定书和相关处理证明/下落不明的,提交司法部门裁定书
⑦复转军人旧伤复发的,本人革命伤残军人证
⑧见义勇为的,提交民政部门证明材料
⑨工伤证明材料
⑩二寸照片1张
⑾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其他
⑿受伤经过简述报盘
工伤事故发生后,一般机构健全一些的单位会有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如安全科等)来负责处理。确定申报工伤的,应及时填写各种表格,报劳动局保险科审批。
以上11项材料或报表中第6、7、8、9项为特定事件下才有的,一般可以不需要。第12项是工伤审批现在信息化,受伤经过简述需要录入系统,需要我们录入到电脑直接报盘,他们只需吭哧噻吭哧喂而已。注意:医院诊断证明非常重要,无论是在认定、鉴定、报销等等时候都有重要作用。劳动局保险科经审核认定工伤后,会发《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和《工伤证》。
2.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
在工伤认定后就会发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和工伤证。这时就可以到社保中心做工伤职工登记后就报销工伤药费了。但是一般情况下我们会先做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等级确定后,再去社保中心做工伤职工登记,同时做工伤待遇核准。
每月1—10日报送材料,然后等候劳动局通知时间做鉴定:
①《企业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②《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
③《工伤保险足额缴费证明》(社保开具)
④工伤证(原件)
⑤就诊的工伤医疗机构出具初诊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⑥填写完整、印章和签字齐全的《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
《工伤保险足额缴费证明》由社保开具。《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必须有本人或家属签字。劳动能力鉴定不一定做,如果他觉得够不上工伤等级,也可以不去做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达到规定伤残登记后,会发放《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在《工伤证》上加上伤残等级说明。
3.工伤社保登记和待遇核准
在劳动局保险科做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及工伤等级评定后,就可以到社保中心做工伤登记和待遇核准了。
工伤职工登记:
①工伤证(原件)
②《工伤认定申请表》
③《工伤认定结论表》
④《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⑤本人受伤或死亡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证明,加盖养老保险处章⑥参统人员花名册(跨须带齐两年的)
⑦《北京市工伤职工登记表》(工表一)
待遇核准:
①《北京市一至十级工伤职工待遇核准表》(工表九)(伤残定级的填报);或者《北京市因工死亡职工工伤待遇核准表》(工表十)(因工死亡的填报)
②《北京市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月报表》(工表二)、《北京市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月报汇总表》(工表三)(一次性的当月填报一次;如有按月支付的则每月均需填报)
本人受伤或死亡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证明是为了核准待遇的,因为核待遇时是按照受伤前12月平均缴费工资来计算的。
参统人员花名册(跨须带齐两年的)是以前的规定,现在都联网了估计也不要了,最近没有办新的工伤业务,不大清楚了。
工伤伤残等级共分十级,1-4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这种就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24月受伤前12月平均缴费工资,社保支付);并按月支付伤残津贴(75%-90%受伤前12月平均缴费工资,社保支付),直到退休。
5-6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享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16月受伤前12月平均缴费工资,社保支付);单位无法安排工作的,有两种解决办法:一是按月支付伤残津贴(60%-70%受伤前12月平均缴费工资,单位支付),直到退休;二是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见省市规定。
7-10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享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12月受伤前12月平均缴费工资,社保支付);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见省市规定。
如果是因工死亡的,将享受待遇:丧葬补助金(6月上年月社平工资,社保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具体标准比较复杂,此略,社保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8-60月上年月社平工资,社保支付)。
工伤待遇是工伤保险最核心的,经办者需吃透政策,跟职工本人讲清楚;对于经办所需材料,多与劳动局保险科和社保中心工伤支付窗口多联系,毕竟工伤发生的情况比较少,经办程序及材料多有变化,以其告知为准。
4.工伤报销
工伤认定发放工伤证后,并经过社保的工伤职工登记,就可以报销与工伤
有关的药费了。符合其规定的全额报销。
①填写《北京市工伤职工医疗费用报销审批表》,②收据、处方、检查治疗费用明细(须加盖医院收费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