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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必备7篇)

2023-06-22 14:22:06综合

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必备7篇)

  【简介】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是什么?如何顺利申请到公租房?下面是会员“guayanshi”整理的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共7篇),供大家参考。

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重庆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篇1

(一)有稳定工作是指: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注意:社保、公积金缴纳时间建议具体咨询各个申请点,咨询得知,申请点具体需要时间可能不一样,建议以个人情况去详细咨询。

(二)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三)住房困难家庭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住房户籍人口数。

(四)住房资助能力是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1、年满十八周岁,在重庆主城区没有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

  2、个人收入与财产均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是外来务工人员的,需在当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篇2

  沙坪坝区

  初审中心(含申请点)

  沙坪坝区沙正街77号(沙坪坝房管所)

  电话

  九龙坡区

  初审中心

  直港大道17号(区房管局)

  电话

  

  申请点

  西郊路29号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

  北碚区

  北碚初审中心

  北碚区双元大道196号

  蔡家岗申请点

  北碚区蔡家岗镇竹林湾“同福花园”廉租房小区内

  经开园

  初审点(含申请点)

  北部新区龙晴路二号一楼(经开园国土房管分局)

  电话

  

  高新园

  初审点(含申请点)

  北部新区星光大道60号金星大厦

  江北区

  初审点

  五里店远银大厦5楼

  区行政大厅申请点

  金港新区19号

  电话

  

  申请点

  鸿程大厦A栋8楼(324医院旁)

  南岸区

  初审点(含申请点)

  南岸区丁家嘴13号海棠溪房管所

  电话

  

  大渡口

  初审点(含申请点)

  大渡口区房屋管理局内

  电话

  地点: 重庆市大渡口区松青路88号

  巴南区

  初审点(含申请点)

  巴县大道70号(鱼洞房管所)

  渝北区

  初审点

  渝北区双龙大道418号(渝北区房屋管理局)电话 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翠湖路418号

  双龙房管所申请点

  渝北区双龙大道36号

  双凤房管所申请点

  渝北区空港大道港汇路1号

  龙溪房管所

  渝北区龙溪街道加州A3楼2号

  电话

  

  渝中区

  初审点

  民生路345号5楼

  解放碑房管所申请点

  民权路7号9楼

  电话

  地点

  重庆市渝中区棉花街18号

  七星岗房管所申请点

  民生路206号电话

  两路口房管所申请点

  两路口体育村38号7楼

  电话

  

  大坪房管所申请点

  大坪九坑子路3号3楼

  电话

  

  高新区

  高新区初审中心

  九龙坡区科园三路50号(国土分局物业科)

  经开区

  139号)经开区初审点(含申请点)经开区权属登记中心办件大厅二楼(白鹤路

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范文] 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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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 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一)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 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二)收入限制标准

  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月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主城区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

(三)在主城区无住房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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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住房困难家庭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13平方米的本市 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住房建筑面积 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五)住房资助能力

  就是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http:///

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和新政策 篇4

  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5月30日)

  一、申请方式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

(一)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 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二)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渝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

(三)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 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 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一)有稳定工作是指: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 员;

  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 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二)收入限 制标准是指: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月收入包括工资、薪 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 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主城区工作的全 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

(三)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 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四)住房困难家庭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 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

  住房建筑面积 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五)住房资助能力是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 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http://.cn/c/2011-05-30/

  重庆公租房的申请流程,程序

  重庆公租房的申请程序:申请—审核—轮候—摇号—选房—签约—入住

  公租房申请人的标准:年满18周岁,在重庆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公租房的收入限制:公租赁住房的收入限制: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申请租赁公租房应提交的材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住房情况证明;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重庆公租房咨询申请办理地点(地址)和电话大全

  为了方便各位关注公租房,想要申请公租房的人士更加快捷迅速的了解和办理公租房,公租房网发布一下信息仅供参考: 序号 区域 名称 地址地点

  江北区 初审点 五里店远银大厦5楼

  南岸区 初审点(含申请点)南岸区丁家嘴13号海棠溪房管所 电话 13 巴南区 初审点(含申请点)巴县大道70号(鱼洞房管所)18 渝中区 初审点 民生路345号5楼

  解放碑房管所申请点 民权路7号9楼 电话 地点 重庆市渝中区棉花街18号

  七星岗房管所申请点 民生路206号 电话 21 两路口房管所申请点 两路口体育村38号7楼 电话 22 大坪房管所申请点 大坪九坑子路3号3楼 电话 24 经开区 经开区初审点(含申请点)经开区权属登记中心办件大厅二楼(白鹤路139号)

昆明市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篇5

(一)申请:申请人填写《石家庄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并报本单位,申请单位填写《石家庄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汇总表》并提出书面申请,提交以下资料:

  1房申请汇总表》、申请单位对申请人员的组合租赁安置方案;

  2合同;

  5(二)受理: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收到申请单位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单位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时间从申请单位补正材料的次日起计算;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审批: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对象由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审批;各县(市)和矿区公共租赁住房对象由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批,审批时限为30个工作日。经审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当地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书面告知申请单位;经审批符合申请条件的,当地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在申请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0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配租轮候环节。

(四)配租申请经批准后,由申请单位、新就业人员或外来务工人员与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签订三方合同。申请单位根据被批准的申请人员名单进行组合安置,办理入住手续,缴纳租金以及相关费用并承担本单位人员的管理责任。

  石市住房保障部门相关人士介绍说,根据石家庄住房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2011年,全市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套,今年新开工的建设项目,4月底前要完成土地使用手续的审批并全部开工,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套。公租房何时能够投入使用并开始接受申请将视工程进度情况而定。

-管理:租赁期限一般为2至5年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实行分类轮候制度。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配租,由当地住房保障部门依据确定的配租方案,通过抽签或者摇号等方式,确定入围申请人及其选房顺序。申请人按照选房顺序选定住房

;

(提供原件核查);

(户籍证明)、学历证明、申请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后,与当地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石家庄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入住手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配租,由当地住房保障部门对批准的申请单位按申请顺序安排房源,当年房源安置完毕后,转入下一年计划安置。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限一般为2至5年。

  单位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在当地政府的监管下,由单位自行组织。

  租金方面,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由当地物价部门会同住房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依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保障对象的承受能力以及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应适当低于同地段同档次市场价租金,一般不低于市场价租金的70%,以确保建设资金在合理周期收回,实现良性循环。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照产权性质,实施差别化收取。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按照政府公布的租金标准收取;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可在市政府公布的租金标准基础上适当浮动,但最高上浮不得超过10%。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缴采取“先缴后返”的办法,由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预先按照市场平均租金交纳房租,扣除应收房租后剩余部分,以政府补贴的形式发放给承租家庭。

  值得注意的是,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不得擅自对住房进行二次装修,不得改变原有使用功能和内部结构。承租人基于对房屋的合理利用所形成的附属物归产权人所有,退租时不予补偿。

  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当为承租人提供物业管理。物业管理费用按照小区物业统一收费标准执行。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采暖费、有线电视费、物业服务费等使用费用均由租户自己负担。

公租房申请条件 篇6

  公租房申请

  申请人:张伟,男,1967年10月5日生,现住神木县神木镇气象路附近(租房),系神木镇居民,个体户,离异有一女,张丹,1989年生,现天然气公司打工,联系电话:***.由于本人家庭生活的实际困难和无住房实际情况,到处租房居住,经济负担严重,现申请政府公租房一套,请给予批准为盼。

  致

  申请人:张伟

  2014年4月8日

公租房申请条件 篇7

  东顺河社区:

  本人王锋1974年生,系界首市东顺和社区居民,2005年至2017年在界首市兴华小学工作,妻子王艳华,1982年生,界首市东顺河社区人,无固定职业,目前在家闲着,儿子王硕,现年16岁,就读于合肥轻工业学院。全家的生活来源全靠我每月三、四千元的工资来维持。

  本人和妻子至今一直居无定所,为了生活,我和妻子在学校租了一间房子居住,由于本人家庭生活的实际困难和无住房的实际情况,现申请政府公祖住房一套,望给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王锋

  申请时间:201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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