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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400电话申请

2023-06-21 13:22:32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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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400电话申请

  【简介】以下是网友“zhangneixiexun”整理的南京400电话申请(共7篇),以供参考。

南京400电话申请

南京大屠杀观后感400字范文 篇1

  回望历史,中国那些灰暗的日子是无法隐去的,我们所受的伤害和侮辱是无法淬灭的!

  在中国的抗日战争期间,日本侵略者所犯下的滔天罪行令人愤怒!而其中最血腥的,莫过于惊世的南京大屠杀!

  我想,每一个中国人都无法忘记这一天,1937年12月13日。这一天,南京论陷,这一天,噩梦开始!

  我的记忆中,南京大屠杀并没太血腥,我知道死了许多人,可我并不知道,这是一次多么残不忍赌的杀寥!自从看了《南京大屠杀》纪录片之后。整个人都在一种难以置信的情绪中,日本人还是人吗?他们怎么可以这么狠心?

  看着图片上的累累白骨,听着解说员那低沉得声音,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而之后我所找到的南京大屠杀的资料,更是让我瞠月结舌。

  在南京大屠杀之后,中国人民被唤醒了!日本人在中国战场上节节败退!

  1945年抗战胜利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南京大屠杀的主谋者松井石根与谷寿夫进行宣判。而就在这时,日本人既然还想否认这个血腥事实。现在。日本与中国摩擦不断,这一切,谁又能说与当年那场战争毫无关系呢?

  南京大屠杀是中国历史上永远铭记的事件。我们,也会将其永远铭记!

400电话申请 篇2

  办公室电话申请

  尊敬的领导:

  近两年,特种房公司把关爱员工和党建文化作为公司的重点工作之一,综合办公室的工作变得千头万绪、纷繁复杂。不仅负责人事、文秘、档案、后勤、行政事务还负责公司部门的协调,同时还要做好及时上传下达、沟通内外、协调左右、联系各方的工作。为了更准确更及时更好的开展公司综合业务,申请安装办公电话一部。

  望尽快批准办理为盼

  综合办公室 2017年2月24日

申请400电话须知 篇3

  申 请 须 知

  依托单位和申请人在申请201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关于申请人条件

  1.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当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部分类型项目在此基础上对申请人的条件还有特殊要求。

  2.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经与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

  该类人员申请项目时,应当在申请书个人简历部分详细介绍本人以往研究工作及现工作单位情况,并提供依托单位同意本人申请项目的证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3.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自然科学基金接收申请截止日期前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申请部分类型项目,同时应当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及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其中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4.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

  二、关于申请书撰写要求

(一)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条例》、本《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有关受理申请的通知、通告等文件。现行项目管理办法与《条例》和本《指南》有冲突的,以《条例》和本《指南》为准。

(二)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本人按照撰写提纲撰写,并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

  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有关保密规定的内容。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根据所申请的项目类型,准确选择“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内容。要求“选择”的内容,只能在下拉菜单中选定;要求“填写”的内容,可以键入相应文字;有些项目“附注说明”需要严格按本《指南》相关要求填写。

(四)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按照本《指南》所附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准确选择申请代码,特别注意:

  1.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重点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等特殊要求的除外)。

  2.申请人选择的申请代码1是自然科学基金委确定受理部门和遴选评审专家的依据,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部分类型项目申请代码1或申请代码2需要选择指定的申请代码。

  3.申请代码首位为字母“L”、“J”的,属于专用申请代码,仅在申请特殊类型项目时可以选择。如申请代码首位为“L”的,仅用于申请NSFC-广东联合基金和NSFC-云南联合基金项目;首位为“J”的,仅用于申请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青少年科技活动、局(室)委托任务等类型项目。如果在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等类型项目申请时选择了以上的申请代码将不予接收。

  4.申请人如对申请代码有疑问,请向相关部门咨询。

(五)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当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主要参与者中如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应当与公章一致。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1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申请书的个人简历部分注明:

  1.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各类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2.与正在承担的各类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七)申请人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本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八)除特殊说明的以外,申请书中的起始年月一律填写2012年1月;终止年月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一律填写201*年12月。

(九)下载使用新版申请书时,请务必将以前版本的申请书模版文件全部删除。

  三、关于部分类型项目资助政策的重大调整

  随着国家对基础研究投入的不断增加,2011自然科学基金委对部分类型项目的资助强度和资助期限等进行了调整:

  1.面上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约60万元/项,资助期限由3年延长为4年。

  2.重点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约300万元/项,资助期限由4年延长为5年。

  3.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约25万元/项,资助期限仍为3年。其中女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推迟至未满40周岁[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男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维持未满35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不变。

  4.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约50万元/项,资助期限由3年延长为4年。

  5.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的资助强度分别参照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的资助强度;资助期限由各重大研究计划指导专家组确定,详见本《指南》重大研究计划部分说明。

  6.科学仪器基础研究研究专款项目:资助强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项,资助期限由3年延长为4年。

  7.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约300万元/项,资助期限由3年延长为5年。

  请申请人注意,上述类型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为全委平均值,各科学部相关类型项目资助强度可能有所不同,请认真阅读本《指南》各科学部相关类型项目说明。

  四、关于各类型项目介绍及申请的特殊要求

  详见本《指南》各类型项目说明。

  五、关于依托单位的职责

  1.依托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条例》、本《指南》、有关申请的通知通告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组织本单位的项目申请工作。

  2.依托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且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

  3.依托单位如果允许《条例》第十条第二款所列的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通过本单位申请项目,应当承担《条例》中有关依托单位的相关责任,对该申请人的资格和信誉负责,同时要求提供依托单位同意该申请人通过本单位申请项目的证明,加盖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六、关于限项申请规定(附后)

  七、关于申请受理的条件

  按《条例》规定,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1.申请人不符合《条例》和本《指南》规定条件的;

  2.申请材料不符合本《指南》要求的;

  3.申请项目数量不符合限项申请规定的。

400电话申请流程 篇4

  合肥市劳动局电话地址及申请工伤流程

  一、合肥市工伤申请地址(电话):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

  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市人社局14楼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处(联系电话:)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

  肥东县店埠镇人民路15号(联系电话:)

  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

  肥西县上派镇巢湖路90号(联系电话:)

  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

  巢湖市东风路436号(原居巢区委大院内)

(联系电话:)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地址:

  庐江县黄山北路与迎客松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

  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

  长丰县水湖镇长寿路58号(联系电话:)

  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

  合肥市明光路1号(联系电话:)

  庐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

  合肥市濉溪路287号(联系电话:)

  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

  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联系电话:)

  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

  合肥市望江西路与潜山路交叉口蜀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联系电话:)

  合肥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

  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局:

  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B座2415室(联系电话:)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事劳动局:

  合肥市梦园路8号一楼大厅7号窗口(联系电话:)

  新站区劳动人事局:

  合肥市新站区胜利路88号(电话:)

  二、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举证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时限内)。

  四、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样在网站可以下载);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单位的有效工作证(卡)、单位盖章的工资表、单位盖章的从事本职工作的证明、身份明确的单位同事的证明等,附证人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3)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交身份证的,可以提交户口簿);

(4)工伤职工的直系亲属申请的,应当提交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

(5)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和相关医疗救治材料复印件(验原件),患职业病的应当提交确诊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复印件(验原件);

(6)未参保职工还需提供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者登记注册基本情况(可到工商局查询打印);

(7)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证明(如相关证人证言,并附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或者其他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

(8)因特殊原因受到伤害的证明材料;

①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提交上下班时间证明、公安机关或者居委会出具的家庭住址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道等部门或司法机关,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组织出具的对事故责任定性的相关法律文书等;

②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提交因工外出证明和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裁决;

③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针对暴力伤害所作的证明材料或法律文书;

④从事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受到伤害的,应当提交民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针对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行为受到伤害所作的证明材料;

⑤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应当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和旧伤复发后医院的诊断证明;

(9)劳务派遣人员应当提供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受派员工和派遣单位的劳动合同、实际用工单位的事故调查材料;

(10)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11)其它特殊情况,需提供能够证明情况的相关材料。

  五、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申请时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备齐所需的材料后,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市劳动保障局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60日。

  其他主体申请时间: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备齐所需材料后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管辖范围:

(1)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有较大影响的工伤案件及封闭运行单位的工伤认定工作。

(2)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在市本级经办机构参保的用人单位的工伤认定工作。

(3)各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住所地在本辖区未参保的用人单位的工伤认定工作。

(4)各县级市、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住所地在本辖区的各类用人单位的工伤认定工作。

(5)对于外地企业在我市生产经营的,其所属农民工的工伤认定,如果该企业既未在外地注册地也未在我市为农民工参保的,则该企业在我市具体生产经营所在地的县级市、县、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这部分农民工的工伤认定有管辖权。

(6)建筑业农民工工伤认定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即工伤认定申请由工程所在地的县级市、县、区、开发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按委托受理认定。

  2.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完整的一次性要求补正。

  3.受理后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4.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六、相关表格及样本下载:(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办事指南→工伤保险→表格下载)

最全面的400电话申请证件汇总 篇5

  出入境证件电话申请须知

  一、申请条件

  已持有有效的2000版往来港澳通行证且该通行证的签注签发地为“广东4406或佛山4406”的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申请续办往来港澳个人游签注。

  二、申请电话

  固定电话:;移动:;联通:

  三、申请办法

  申请人通过拨打固定电话:、移动:或者联通:,如实回答有关询问,获得申请编号,完成此次申请。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按提问准确回答申请资料,特别是证件的号码、有效期和最近一次签注的号码和速递地址等内容。

  2、申请人可选择邮政局速递公司速递领取证件或选择到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领取证件。

  选择邮政局速递公司速递领取证件,邮政局速递公司凭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开具的《佛山市居民网上办理出境申请批准通知书》、《佛山市公安局缴费通知单》,上门收取申请人的原持证件和办证费。

  3、一旦电话申请经审批通过,即视为申请成功。

  4、选择不速递的,在10个工作日后到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证件。

  5、网上申请获得审批通过,并制作证件或签注,不管申请人是否领取或使用,都必须按规定交纳费用。拒不交费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将记录在案,申请人再次申请时,公安出入境部门将会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

  6、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地址:佛山市汾江南路162号创业大厦二楼。

企业需要申请400电话通讯 篇6

  企业申请银行贷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为了扶持企业发展,不少银行推出了中小企业贷款业务,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向银行提出申请。那么,企业申请银行贷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一般来说,企业申请银行贷款时,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国地税证件;

  4、开户许可证;

  4、贷款卡;

  5、连续两年已审计的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未审计月度财务报表。

  当然,各银行的特殊要求均不一致,所以具体情况要以银行规定为准。

个人为什么不可以申请400电话呢? 篇7

  申 请

  联通公司:

  我单位2013年采暖季供热工作已结束。现需报停

  供热站固定电话及宽带,请予办理。报停电话及宽带见附件。

  Xxxxxxxxxxxx

  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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