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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企业申请商标

2023-06-20 09:35:58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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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企业申请商标

  外国企业如何在中国申请商标?本文是热心会员“ebh8”收集的外国企业申请商标(共6篇),以供参考。

外国企业申请商标

外国人或外国企业申请境内商标合集 篇1

  有关外国人或是外国企业在中国办理商标业务说明

  1、办理途径介绍

  根据《商标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提交代理委托书。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及权限;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代理委托书还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国籍。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代理委托书及与其有关的证明文件的公证、认证手续,按照对等原则办理。

  2、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办理商标注册申请要求及必备书件

  外国人办理商标申请事宜应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在中国有经常居所的外国人,可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以下文件:按照规定填写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由申请人签字、商标图样、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公安部门颁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有效期一年以上《外国人居留许可》或《外国人居留证》的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国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所属地区或国家的登记证件复印件。外国企业在华的办事处、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证复印件不能作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上述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文件。

  3、港澳台居民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要求及必备书件

  港澳台居民办理商标申请事宜应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有效期为一年以上)的港澳居民、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效期为一年以上)的台湾居民,可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以下文件:按照规定填写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由申请人签字、商标图样、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有效期一年以上的通行证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企业在中国大陆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申请人为港澳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所属地区或国家的登记证件复印件。上述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文件。

商标申请 篇2

  商标申请

  一、商标概念

  二、申请人(商标法第四条)

(一)国内申请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自然人

  2、法人

  3、其他组织

(二)外国申请人

(三)共同申请人

  三、商标注册申请前的查询(非必经程序,仅能提供参考,不作为是否核准的法律依据)

  商标注册申请的查询通常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前,为了了解是否存在与其申请注册商标可能构成冲突的在先商标权利,而进行的有关商标信息的查询。

  四、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准备

(一)商标注册申请书,注意书式填写的要求 书式一:主要适用于国内企业及其他申请主体

  书式二:涉外书式(主要适用于外国人、外国企业、香港地区等)

(二)证明申请人身份(主体资格)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三)商标图样6张(申请书背面贴1张,交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

(四)委托代理机构的提供委托书

  五、选择指定使用的商品名称

  商品名称是整个商标注册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它决定了注册商标保护的范围。因此,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必须指明具体的商品和服务名称。并且,一份申请书上填报的商品或服务只能限定在一个类别之内。商品名称力求具体、准确、规范,以便明确指定该商标的保护范围。

  目前,我国按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进行选择指定商品名称。该国际分类共包括 45 类,其中商品 34 类,服务项目 11 类,共包含一万多个商品和服务项目。申请人所需填报的商品及服务一般说来都在其中了。商品名称力求具体、准确、规范,以便明确指定该商标的保护范围,并且,一份申请书上填报的商品或服务只能限定在一个类别之内的十个商品。

  六、形式审查及《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与《部分驳回通知书》

商标申请 篇3

  如意先生您好!我是润文贺英。

  一、贵公司需要注册的类别:25类鞋帽类;26类手袋配饰;14类手表;3类化妆品、香水;18类皮具。

(1)威斯佩琪(25、26、14、3、18)五个类别可以注册。1650元x 5类=8250元

(2)AILIGULI(25、26、14、3、18)五个类别可以注册。1650元x 5类=8250元

(4)杜拉拉(26)一个类别可以注册1650元

(3)艾丽古丽(26、14、3、18)四个类别可以注册1650元x4类=6600元 以上全部注册需要元

  二、您需要给我提供 :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盖章后的代理委托书(委托书范本我司提供);

  3、商标标样;

  4、选择好的产品或服务项目名称。

  三下面是我给您发的每个类别的小项目;您从每个类别中需要选出十项。

(1)25类工装裤,工作服,亚麻布服装,衬衣,绒衣,衬衫,工作服(罩衣),服装*,皮衣(服装),套服,成品衣,马裤(穿着),裤子,外套,针织服装,华达呢(服装),上衣,裙子,仆侍人员、行会会员等穿的制服,运动衫,围裙(衣服),皮制长外衣,套衫,工装,大衣,轻便大衣,宽外袍,制服,呢绒茄克(服装),呢绒夹克(衣服),茄克(服装),纸衣服,带兜帽的风雪大衣,仿皮革制服装,仿皮服装,皮制服装,皮衣,T恤衫,钓鱼背心

  女用背心,内裤(服装),衬裤,紧身围腰(女内衣),内衣,睡袍,晨衣,女式无袖胸衣,紧身衣裤,连裤内衣(衣),吸汗内衣,防汗内衣,防汗衬衣,胸衣,紧身胸衣(内衣),背心(马甲),紧身内衣(服装),背心,海滨浴场用衣,睡衣裤,睡衣,内裤,乳罩,浴衣,衬裙,带肩带的女式长内衣(内衣),妇女连衫衬裤(内衣)

  护衣汗垫,衣服汗衬,衣领(衣服),大翻领,护领,衬衫前胸,可拆的衣领,成品衬里(服装的一部分),成品衬里(服装的部件),衬衫抵肩,上衣抵肩(衬衫用),袖口,袖口(衣服),服装口袋

※风衣C,羽绒服装C,旗袍C,妇女腹带C,童装C,磁疗衣C,胸罩衬垫(胸衬、胸垫)C,红外线衣C,药物用衣C,摄影背心C

  2502 婴儿纺织用品回页首

  婴儿裤,婴儿纺织品尿布,婴儿全套衣,(小孩用)非纸制围涎

  婴儿睡袋C

  2503 特种运动服装回页首

  驾驶员服装,滑水防潮服,骑自行车服装,游泳帽,游泳

  裤,男游泳裤,男用游泳裤,游泳衣,体操服 ※柔道服C,摔跤服C

  2504 不透水服装回页首

  防水服

※雨衣C,雨披C

  2506 特殊用鞋回页首

  足球靴,足球鞋,体操鞋,足球靴(鞋)钉,足球鞋钉,滑雪靴

※跳鞋C,跑鞋(带金属钉)C,爬山鞋C,爬山鞋(带金属钉)C

  注:足球靴,足球鞋,爬山鞋与2507商品类似。

  2507 鞋回页首

  鞋(脚上的穿着物),浴室凉鞋,浴室拖鞋,靴*,半统靴,系带靴子,高统靴,草鞋,套鞋,高统橡胶套鞋,拖鞋,海滨浴场用鞋,木鞋,凉鞋,鞋*,运动鞋,运动靴

  靴子防滑配件,靴和鞋防滑器,防滑鞋底,鞋尖,靴帮,鞋内底,靴子用铁配件,鞋和靴的金属附件,鞋的铁配件,鞋帮,鞋面,鞋罩,高统靴带,靴跟,鞋和靴后跟,鞋后跟,靴滚边,鞋贴边,靴、鞋底的皮滚条,鞋底,鞋后跟

※雨鞋C,鞋垫C

(2)26类2601 花边,饰品及编带回页首

  发带,服装花边,衣服饰边,花边,托袖延伸带,袖子扣带,牵引小孩的绳子,鞋带,衣边带,假褶边,假折边,流苏花边,编带,流苏(缝纫用品),褶边(花边),毛线花边,花边饰品,花边(饰带),男子服装用饰带(缝纫品),饰边小环(花边),裙子荷叶边,裙子上的荷叶边,服装褶边,松紧带,服装镶边带,窗帘边幅带 绣花饰品,花哨的小商品(绣制品),绣花用金属线,刺绣用金属线,花彩装饰(绣制品),银线制绣品,绣金制品

※丝边C,帽边C,背包带C,帽带C,拉链带C,线带C,飘带C,花线扎带C,线轮带C,汗带C,荷包袋C,绳编工艺品C

  注:本类似群商品与2602中第一自然段商品类似。

  2602 不属别类的服饰品,饰针回页首

  鸵鸟羽毛(服装附属品),帽饰品(非贵金属),帽子装饰品(非贵重金属),鞋饰品(非贵重金属),绳绒线织物(花边),衣服装饰品,发光云母装饰品,鸟羽毛(服装配件),金属箔(服装缘饰品),金属箔(服装饰品),衣服装饰用亮片,羽毛(服装饰件),头饰(小绒球),玫瑰花饰(缝纫用品)

  头发夹(发夹),发夹,非电卷发器(非手工具),臂章,胸针(服装配件),发饰品,头发装饰品,卷发夹,条状发夹(发夹),发针,发网,长别针,别针(非首饰),非贵重金属制佩戴徽章,装饰徽章(扣),装饰徽章(纽扣),发夹(发箍),发用蝴蝶结,头发彩染帽,绶带,卷发纸 注:第一自然段商品与2601商品类似。

  2603 钮扣,领钩扣,拉链回页首

  鞋扣(鞋链),服装扣,衣扣,钮扣*,揿扣,背带钩扣,吊带钩扣,带子钩扣,皮带扣,鞋扣(鞋钩),鞋钩,鞋眼,鞋扣眼,罩衫钮扣,女紧身衣扣,挂钩(服饰用品),拉链,服装扣眼,服装钮孔,手提袋拉链,提包卡锁,鞋扣,扣子(服装配件),胸衣钩,妇女紧身胸衣扣,搭扣带,骑自行车者用的裤夹,地毯钩 ※尼龙搭扣C

(3)14类钟表指针(钟表制造),钟指针(钟表制造),钟,摆(钟表制造),发条匣(钟表制造),手表,手表带,表带,钟表盘(钟表制造),日晷,钟表构件,表链,计时器(手表),精密记时器,瞬时计,测时仪器,电子钟表,钟表盒,原子钟,控制时钟,母钟,钟盒,表,表发条,表水晶玻璃,表玻璃,钟表机件,闹钟,簧片(钟表制造),表壳,表盒(礼品),秒表

※语言报时钟C,电子万年台历C,表袋(套)C

(4)3类假发粘合剂0,假发粘贴剂0,琥珀(香水)0,洗澡用化妆品0,口红0,化妆用棉条0,消毒棉签(化妆用具)0,美容面膜0,美容用面膜0,皮肤增白霜0,皮肤增白乳膏0,指甲擦光剂0,指甲油0,化妆剂0,染发剂0,毛发卷曲剂0,烫发剂0,假睫毛0,睫毛用化妆制剂0,胡须用蜡0,润须蜡0,科隆香水0,梳妆用颜料0,成套化妆用具0,化妆品0,化妆用棉绒0,化妆笔0,化妆用雪花膏0,化妆品清洗剂0,除指甲油制剂0,熏衣草香水0,带香味的水0,花露水0,脱毛剂0,脱毛制剂0,除汗毛用蜡0,化妆品0,化妆用矿脂0,化妆用油脂0,化妆用过氧化氢0,化妆用油0,梳妆用油0,紫罗酮(香水)0,化妆洗液0,梳妆用品0,眉毛化妆品0,烫发中和剂0,香水0,假指甲0,指甲护剂0,护肤用化妆剂0,化妆用润发脂0,化妆粉0,化妆香粉0,修面剂0,画眉铅笔0,眉笔0,梳妆用滑石粉0,化妆染料0,防汗剂(化妆用品)0,化妆用杏仁乳0,防晒剂0,胡须染料0,减肥用化妆品0,假睫毛粘胶0,个人用除臭剂0,化妆用装饰变色剂0,化妆用收敛剂0,化妆用漂白剂(脱色剂)0,浸化妆品的卫生纸0,浸化妆水的薄纸0,化妆用粘合剂0,剃须后用液0,喷发胶0,染睫毛油0

※防皱霜C0,增白霜C0,粉刺霜C0,去斑霜C0,痱子粉C0,爽身粉C0,去痱水C0,胭脂C0,眼影膏C0,乌发乳C0,头油C0,生发油C0,摩丝C0,焗油制剂

(5)18类

(一)钱包,乐谱盒,猎物袋(打猎运动用),猎物袋(打猎运动用手提包),学生用书包,书包,小书包,卡片盒(皮夹子),皮帽盒,皮制帽盒,旅行用大衣箱,抱

  婴儿用吊袋,皮革工具袋(空的),弹簧用皮套,背包,手提包骨架,钱包(小钱袋),小皮夹,带轮购物袋,购物袋,公文箱,爬山用手提袋,野营手提袋,海滨浴场用手提袋,手提包,旅行包,包装用皮袋(信封、小袋),包装用皮革封套,包装用皮袋,公文包,旅行用具(皮件),旅行包(箱),手提箱提手,衣箱提手,皮革或皮革板制盒,链式网眼钱包,皮箱或皮纸板箱,大衣箱(行李),用于装化妆用品的手提包(空的),硫化纤维盒,帆布背包,旅行用衣袋,钥匙盒(皮制),购物网袋,衣箱,运动包*,抱婴儿用吊带

※人造革箱C,帆布箱C,支票夹(皮革制)C,护照夹(皮革制)C

(二)毛皮制覆盖物,家具用皮装饰,家具用皮缘饰,皮制家具套,皮制家具罩

※皮褥子C,皮床单C,皮凉席C,皮垫C

(三)士兵装备用系带,皮制系带,牵引皮索,冰鞋系带,溜冰鞋皮带,捆扎用皮带,皮制带子,皮线,皮制绳索,皮制下颏带,皮箍带,皮活门,(斜挂在肩上的)子弹带,皮肩带

(在上面的项目中选出十项;有不明白的到时我再协助您选择)

  贵公司可以以汇款或是转账的方式把款打在我司账号上,我公司款到帐给您递交申请。

商标申请 篇4

  商标注册申请

  北京杰夫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南通分公司

  地址:南通市工农路111号华晨大厦B座2204室

  联系人:蒋小姐***

  电话:网址:

  邮箱:jiefuka@:

  4一、申请商标资料的准备:

(1)以自然人名义提出申请,出示身份证及递交身份的复印件、以企业做为申请人的,出示企《营业执照》副本及提供,发证机关签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有单位公章及个人签字的填写完整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2)商标图样10张(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交着色图样10张,黑白墨稿1张)。提供的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纸张或用照片代替,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

(3)注册费用:注册费:1000元,如委托代理组织办理,需再交纳一定的商标代理费600元。

  二、申请基本要求

  1.商标注册的项目按照“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的划分共有45个类别,其中商品项目为1~34类、服务项目为35~45类。

  2.每个商标在一个类别的注册申请为一件商标申请,这就是“一类一标”。每个商标注册申请限定10个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10个以上的,每超过一项,商标局的规费须另加收100元。

  3.国家对商标注册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最新政策:

① 法人公司、法人事业单位、非法人企业等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均可以申请注册商标,申请项目不受限制。

② 以自然人名义申请注册商标的,在提交该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之外还需要同时提交其从事个体工商户或合伙企业或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营业执照》或《承包合同》复印件,并且该自然人姓名与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姓名一致,申请注册的商品/服务项目不得超过营业执照上批准的项目,否则商标局将不予受理。

③ 以个体工商户或合伙企业名义申请注册商标的,视同为自然人。

④ 国家机关、某些行政机构、某民间协会组织等非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商标局不受理其商标注册申请。

  我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一旦发生申请日的先后成为确定商标权的法律依据,商标注册的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日期的最小单位为日)

  三、商标注册申请的时间周期

  1.商标注册申请约需1个月左右商标局发出《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约需6个月完成形式审查。目前商标局在收到申请人递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后先发出《受理通知

  书》,而后再进行形式审查。因此收到《受理通知书》不代表该商标注册申请一定会被商标局受理,只有在约6个月左右时间没有收到商标局《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的才能证明该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正式受理。

  3.约需12个月左右进入实质审查程序,按照不同类别和审查进度商标注册申请文件按照顺序分发给具体审查员,开始实质审查;

  4.约需24个月~30个月年实质审查结束,初步审定核准的预排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时间和公告期号;初步审定驳回的安排打印发给“商标注册申请初步审定驳回通知书”。

  5.初步审定核准的商标在实质审查结束后约3个月在《商标公告》上刊发《商标注册申请初步审定公告》,公告期三个月。

  6.初步审定公告期后三个月,没有任何人对该商标提出异议的(若被提异议的则该商标自动进入异议程序),在《商标公告》上刊发《商标核准注册公告》,公告次日起,商标注册成功。

  7.注册公告后约1~2月颁发《商标注册证》。

  8.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申请商标续展注册。

  四、商标注册申请流程;

  注册前准备→商标调查→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件审查→实质审查→初审公告→注册公告→发商标注册证

  书件审查→不予受理→实质审查→驳回→初审公告→异议

商标申请问答 篇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

  邮寄商标业务信件应填写邮政编码的通知

(1989年5月1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最近,我局收到北京市邮政局《致用户的一封信》,内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寄递邮件逐步实行邮政编码”的规定,要求北京市内互寄信件从1989年6月1日起,寄往外省市的信件从1989年10月1日起,要填写收、寄件人的邮政编码。为了配合逐步实行邮政编码的工作,保证商标业务信件能够及时、准确地传递,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北京市从1989年6月1日起,其他各省市从1989年8月1日起,核转各种商标申请书件必须在申请人地址栏目中填写申请人所在地邮政编码,核转机关在核转公章下面填写本局所在地邮政编码;凡寄往我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来函、来信应在信封的左上角和右下角分别填写收、寄件人的邮政编码(我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所在地邮政编码为100820)。

  请你局将本通知的要求及时向下属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企业转告。

  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1989年05月16日 实施日期:1989年05月16日(中央法规)

欧盟商标申请 篇6

  http://

  欧盟商标申请如何网上查询

  欧盟商标必须在西班牙阿利坎特的OHIM注册。欧盟商标凭借在一体化管理局一步到位的注册程序得到了在所有欧盟国家统一保护的优势。

  与德国专利商标局一样,OHIM也只审查驳回商标申请的切实依据是否存在。这是一个依职权的程序。然而,OHIM还会核查是否第三方已经注册了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它将向申请人提交一份检索报告,申请人就可以核实是否第三方可能拥有优先权。如果认为第三方可能主张优先权,申请人自收到检索报告后一个月内可以撤回其申请。如果OHIM一个月内没有收到申请人的反馈,就会在商标公报上公开这一商标申请。自公开之日起三个月内,第三方可以提交针对该欧盟商标注册的异议,主张优先权。一旦注册,欧盟商标的保护期限为10年,自申请之日起计。但是,欧盟商标可以多次续展,每次可续展10年保护期限。

  OHIM将收取电子注册申请费900欧元。这一金额包括三类产品和服务的商标注册费。每增加一类产品或服务,需要再交纳150欧元。[1]

  一、集体商标

(一)集体商标的申请及审查

  欧洲共同体40 /94号条例第64条第1项前段规定,集体商标是指该商标为协会所有,而用以申请并得以区分协会成员与其他事业之商品或劳务的商标[2]。第40 /94号条例第64条第2项规定,在交易上用以指示商品或劳务之原产地的标志或标示(signs or indications),也能构成集体商标的一种[3]。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审查手册(Examination Guidelines)重申,集体商标构成审查手册“商标不能以具有地理标示或记号之方式申请注册”的例外。因此该商标或标示用于指示商品或服务之原产地,也可申请成为集体商标[4]。

  1.申请人资格

  符合集体商标申请人适格性的规定,依据第64条第1项前段,申请人是从事制造,生产,或提供劳务或贸易的协会,依据相关法律,具有以自己名义享受利益负担义务,订立契约或为其他法律行为及得起诉或被诉的,以及受公法规范之法人等,才能申请共同体集体商标。申请人不仅需要是协会(association),更需要有实体存在,因此部分非法人团体不符合申请人适格的要求[5]。鉴于集体商标的特性,在审查集体商标申请案时,该集体商标并非用以区别协会成员间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而是区分协会成员全体与非协会业者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6]。

  2.使用规范

  对于商标申请审查的要件,第40 /94号条例和审查手册都有相关规定。如第40 /94号条例第65条即规定,集体商标申请人应于法定期间内提出使用规范;该使用规范应记明经认可使用商标的主体、团体会员的条件、使用商标的条件、不当使用罚则[7]。

  而依实施条例43条(2)的规定,对于申请人应提出的使用管理规则更明确规范须记载下列事项,相同内容也见于审查手册中[8]:

  http://

(a)申请人组织和所在地

(b)该组织之目的(c)经许可代表该组织之人

(d)会员资格条件

(e)经许可得使用该商标的(f)包括罚则等管理办法

(g)若商标包含商品或服务之地理来源,则是否有得到有权表征人之许可。

(二)集体商标之注册及审查

  共同体集体商标之注册除须符合一般共同体商标注册要件外,若申请人未于法定期间内提出其使用之规则,亦不予注册[9]。使用规范需订明授权使用商标之人,协会会员之条件,协会会员使用商标的条件,包括罚则等[10]。集体商标的特性或含义若有误导公众的可能性者,也应不予注册[11],此点在审查手册也被指出,由于集体商标只供该组织之成员使用,因此审查员对于可能造成导致公众混淆误认其特性或重要性之集体商标,应拒绝其申请。至于若是该集体商标将会误导外界认为「任何人符合一定之客观标准即可使用该集体商标」时,集体商标权人应自负其责。

  1.拒绝注册事由

  第40 /94号条例第66条第1项规定,除第36条及第38条关于共同体商标申请之拒绝事由外,共同体集体商标的申请不符合第64条或第65条之规定,或其使用规范违反公共秩序或可接受之道德原则的,应予驳回。而审查手册对于何谓违反公共秩序(public policy)及可接受的道德原则(accepted principles of morality)有举例说明[12]。例如该使用规范涉及性别、信仰或种族之歧视即不被接受。若审查员对此有疑虑时,即应与申请人进行讨论。如上述争议仍无法解决,审查员应要求申请人于两个月内补充使用规范细节部分,如申请人不提供或未能解决争议,审查员可以驳回申请案[13]。

  第40 /94号条例第66条中规定,在下列几种情形中,应驳回其申请[14]:

(1)除第36条及第38条关于共同体商标申请的拒绝事由外,共同体集体商标之申请不符合第64条或第65条规定,或其使用规范违反公共秩序或可接受之道德原则者,应予驳回。

(2)共同体集体商标之申请,如其商标之特性或涵义(significance)有误导公众的可能性的,尤其被认为是集体商标以外的,应予驳回。

  2.第三人意见(Observation by third parties)

  本号规则第67条规定,除第41条之情形外[15],任何人、团体或组织得以该共同体集体商标申请具有第66条的拒绝事由,向主管机关提出书面意见[16]。

  http://

  3.集体商标的审查

  除第40 /94号条例有特别之规定外,仍依一般共同体商标处理,分述如下:

  集体商标拒绝申请之理由分为绝对拒绝理由和相对拒绝理由,分别规定在第40 /94号条例第7条和第8条。绝对拒绝事由有下列几种情形[17]:(1)标志不符第4条所定之要件(2)商标不具显著之特性(3)商标已成为习惯上之日常用语或交易上善意及既成之实践之标志或标示(4)商标包括有为源于商品本身之性质之形状、为用以达致某种技术上结果所必要之商品之形状或为赋予商品重大价值之形状之情形(5)商标违反公共政策或社会所接受之道德原则(6)商标有欺骗公众的特性,如关于商品或劳务之性质、质量、或原产地等(7)商标未经主管机关之认可且依巴黎公约第6条应予拒绝的(8)商标所包括者为巴黎公约第6条以外及具特定公共利益之徽章,纹章或盾形纹章的。但经适当机关同意予以注册的,不在此限。(9)葡萄酒商标其包含或包括产地标示以认定葡萄酒或酒类之商标其包含或包括产地标示以认定该酒类,而该葡萄酒或酒类非产于该地的。另外,即使该商标仅有部分具有不得注册事由,仍应拒绝其申请注册。

  而相对拒绝事由,依第40 /94号条例第8条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形也不得注册[18]:

(1)某些商标在申请前便曾有商标权利人提出异议的情形发生,故不得申请注册。情况可分为两类:一是与较早之商标相同且其申请注册之商品或劳务与较早受保护之商标之商品或劳务相同的;二是与较早之商标相同或近似,及该商标所表彰之商品或劳务与较早之商标所表彰者相同或近似,而足以在该较早之商标所受保护之领域内对公众产生混淆的可能性的;所谓混淆的可能性包括对该较早之商标产生联想的可能性的情形。

(2)基于商标权人的异议,该商标之代理人或代表人未经商标权人同意,以自己名义申请注册的,不得为商标注册。但该代理人或代表人有正当理由的,不在此限。

(3)基于未经注册的商标权人或非仅具本地重要性的交易上使用之商标之权利人之异议,依会员国有关该商标之法律,有(a)该商标的权利系先于申请注册共同体商标之日期而取得,或系先于申请注册共同体商标之优先权请求日期的(b)该商标赋予专用权人禁止使用后续商标之权利的,构成两者任一种情形时,不得注册。

(4)较早的商标权人提起异议时,该商标申请如与较早商标相同或近似,而其所表彰的商品或劳务与较早之商标不近似的,于较早之共同体商标之情形,该商标于共同体已有信誉,或于较早之国家商标之情形,该商标于相关会员国具有信誉,且其不当使用该已申请之商标将造成不公平之利益或对较早之商标的独特性或信誉造成损害者,不得注册。

(三)集体商标的使用

  条例第68条规定,经认可使用共同体集体商标者应符合本条例之要件,但本条例所定关于共同体商标之使用条件亦应具备[19]。至于商标如何使用,或是程度应到如何才算是“使用”,欧洲共同体商标条例第15条第2项对此有加以定义[20]:

(a)共同体商标之使用方式虽不同,但并不因此变更该商标注册所定方式之特性。

(b)在欧洲市场将共同体商标标示在商品上或其包装上以供出口为目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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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集体商标之使用规范,依欧盟商标条例第68条规定:“经认可使用集体商标者应符合本规则要件,但本规则所定关于共同体商标的使用条件亦应具备。”因此集体商标对于商标之使用条件规定亦应一并适用。至于商标注册之后商标权人有意或无意不使用的,前述第15条第1项规定,“商标专权人于注册后5年内未将其所注册表彰商品或服务之商标于欧洲市场为实际之使用,或已连续5年中止其使用的,该商标应依本规则处分。但其不使用有正当事由者,不在此限。”[21],同条第3项另规定“若商标之使用,是经商标权人同意的,应视为构成商标权人的使用。”[22],则是对商标权人本身不使用而授权他人使用的情况规定。

(四)使用规范的修改

  若商标权人欲修改其使用规范,第69条第1项规定共同体集体商标之专用权人应向主管机关提出其修改的使用规范。而若是修改的规则不符合第65条或有第66条的拒绝事由之一者,不得记载于注册簿。另外基于适用本条例之目的,使用规范的修改,于修改进入注册簿之日起生效。

(五)可以提起侵权诉讼的主体

  商标条例第70条规定:“第22条第(3)(4)项关于被授权人之规定适用于有权使用共同体集体商标之人。”因此除商标专用权人外,经专用权人授权之被授权人亦有权得提起侵权诉讼。另外商标专用权人亦得未有权使用商标之人请求未经授权许可使用所生之损害赔偿。

(六)集体商标的废止及无效事由

  1.集体商标的废止

  商标的废止情形,除一般商标的废止事由外,欧盟对于集体商标另设有第71条的特别规定,即发生下列情形时,该商标应予废止[23]:

(1)所有人未采取有效之步骤以防止商标于不符合规则所订定之使用条件下使用,或不符合注册簿内所登载该规则之修改规定的。

(2)所有人使用商标之方式产生第66条第2项之误导公众之方式的。

(3)注册簿内商标使用规范之修改违反第69条第2项之规定的。但商标所有人嗣后再行修改使用规范以符合该等条文所定之要件者,不在此限。

  2.集体商标的无效

  集体商标无效的事由,除本条例第51条及第52条规定外,依商标条例第72条规定,违反商标条例第66条(拒绝申请之事由)的,经向商标局申请或基于侵害程序中反诉,集体商标注册应被宣告无效,但商标权人修改其使用规范以符合该等条文所定之要件者,不在此限:

(1)商标条例第51条(无效的绝对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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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共同体商标注册违反商标条例第5条(共同体商标权人的规定)或第7条(拒绝注册的绝对事由)的,或申请人提出商标之申请属恶意的,经向商标局申请或于侵害程序中之反诉,共同体商标应被宣告无效。

  b.无效之事由仅存于注册之共同体商标所表彰之部分商品或劳务者,该商标仅就该部分之商品或劳务被宣告无效。

(2)商标条例第52条(无效的相对事由)

  a.有第8条之各项规定情形时,经向官厅请求或于侵害程序中的反诉,共同体商标应被宣告无效。

  b.共同体商标的使用,依(会员)国关于保护,尤其是以下其他之较早权利之法律,如姓名权、个人肖像权、著作权、工业财产权,系属禁止者,经向商标局申请,或于侵害程序中之反诉,应被宣告无效。

  一、欧盟商标查询费是多少?

  欧盟商标查询是非必须的,如果要作商标查询,则要支付相应的商标查询费用,欧盟商标查询费用请联系我们,我们在沟通后将作出详细报价。

  二、欧盟商标注册要什么条件?

  欧盟商标局对申请人不设过多限制,对于申请人要求方面,只需要提交申请人的主体证明文件即可,例如:如果以个人名义申请欧盟商标,则需要提交该个人的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如果以企业申请,则提交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

  除此之外,就是对商标注册的规范要求,例如商标图样的尺寸大小,商标申请书式的填写等,一般情况下,作为商标代理机构,他们的代理人都会帮忙按要求做好的。

  三、欧盟商标注册要多长时间?

  顺利的情况下,欧盟商标注册的时间跨度为18-24个月,包括提交商标申请、受理商标申请、商标审查、商标告示、领取商标证书这五个阶段。如果在申请或审查过程中出现商标补正、商标驳回、商标被异议等情形,则会根据实际的处理而出现相应的时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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