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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机构改革方案

2023-06-19 09:21:22综合

江苏省机构改革方案

  【前言】下面是热心网友“c46”分享的江苏省机构改革方案(共5篇),供大家阅读。

江苏省机构改革方案

江苏省机构改革方案 篇1

  大部制改革方案(2012年12月最新讨论稿)

  一、国务院办公厅【合并部分国务院办事机构】

  秘书局 研究室 督查室

  新闻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国务院信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电子政务办公室

  二、国务院组成部门

  01、国防部

  02、外交部【合并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03、国家统一和民族事务部【合并国家民委、国务院台办、国务院港澳办、国家宗教事务局】

  04、民政部【合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社会保障职能】

  05、财政部 06、公安部 07、司法部

  08、国家安全部【合并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 09、发展计划部【合并国家能源局】

  10、资源环境部【合并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林业局、中国地震局】

  11、农业部【合并国家粮食局】

  12、工业和信息化部【合并国防科技工业局】

  13、商务部【合并国家烟草专卖局】

  1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5、交通运输部【合并铁道部、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

  16、劳动人事部【合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劳动人事管理职能、国家公务员局、国家外国专家局】

  17、教育部

  18、文化部【合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文物局、国家旅游局】

  19、卫生部

  20、中国人民银行【合并国家外汇管理局】

  21、监察部

  22、审计署

  三、国务院直属机构

  01、海关总署

  02、国家统计总局 03、国家税务总局

  04、国家资源环境监察总局【合并国家测绘局、中国气象局】

  05、国家安全生产监察总局【合并公安部消防局部分职能】

  06、国家市场运行管理总局【合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07、国家知识产权局 08、国务院参事室

  09、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10、国务院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四、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

  0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02、国务院公共事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03、国务院金融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并中国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

  五、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01、国家档案馆 02、新华通讯社 03、中国科学院 04、中国工程院

  05、中国社会科学院【合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06、国家行政学院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改组为荣誉机构,设置办事和议事机构。两院的研究实体,按地区或专业合并组建为独立的科学院、研究院;或并入高等院校、中央企业。

  武装警察部队编制体制

  武装警察总部【中央军委、中央政府双重领导】(大军区级)

  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装备部

  司令部内设消防指挥部(正军级)(安监总局双重管理)司令部内设森林指挥部(正军级)(环监总局双重管理)司令部内设交通、水电、黄金指挥部(正军级)直属武警机动总队(正师级)直属武警警种总队(正师级)

  省市武警总队【武警总部、省市政府双重领导】(副军级)

  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

  司令部内设消防处、森林处(副师级)(双重管理)直属支队、飞行支队(正团级)

  地市武警支队【武警总队、地市政府双重领导】(副师级)

  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

  司令部内设消防处、森林处(副团级)(双重管理)直属大队(正营级)

  县市武警大队【武警支队、县市政府双重领导】(副团级)

  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

  司令部内设消防科、森林科(副营级)(双重管理)直属中队(正连级)

  警卫、边防警察、海事警察部队列武警序列,分别由公安部警卫局、边防局、海事局管理。

  二、国务院组成部门

  01、国防部

  02、外交部【合并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03、国家统一和民族事务部【合并国家民委、国务院台办、国务院港澳办、国家宗教事务局】

  04、民政部【合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社会保障职能】 05、财政部 06、公安部 07、司法部

  08、国家安全部【合并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 09、发展计划部【合并国家能源局】

  10、资源环境部【合并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林业局、中国地震局】

  11、农业部【合并国家粮食局】

  12、工业和信息化部【合并国防科技工业局】

  13、商务部【合并国家烟草专卖局】

  1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5、交通运输部【合并铁道部、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

  16、劳动人事部【合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劳动人事管理职能、国家公务员局、国家外国专家局】

  17、教育部

  18、文化部【合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文物局、国家旅游局】

  19、卫生部

  20、中国人民银行【合并国家外汇管理局】

  21、监察部

  22、审计署

  01、国防部

  办公厅 兵役局 外事局 新闻事务局 维和事务局 军备控制事务局

  02、外交部【合并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办公厅 条约法律司 新闻司 礼宾司 亚洲司 非洲司

  欧洲司 西亚北非司 东欧中亚司 北美大洋洲司 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司 国际司

  边界与海洋事务司 港澳台事务司 援外司

  领事司(领事保护中心)涉外安全事务司 国外工作管理司

  侨务办公室(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03、国家统一和民族事务部【合并国家民委、国务院台办、国务院港澳办、国家宗教事务局】

  办公厅 政策法规司 民族权利司 文化教育司 经济发展司 社会事务司

  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家宗教事务局

  04、民政部【合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社会保障职能】

  办公厅 政策法规司 区划地名司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 社会事务司 优待抚恤司 减灾救灾司

  公益和慈善事业促进司

  社会保障局【合并社会救助司、社会福利职能】 民间组织管理局

  05、财政部

  办公厅 政策法规司 税政司 关税司 预算司 国库司 国防司 金融司 社会保障司 行政司法司 教科文卫司 经济建设司 农业司 工业司 会计司 财政监察局

  驻地方财政监察特派员办事处

  06、公安部

  办公厅 人事教育局 国际合作局 法制宣传局 警务督察局 治安管理局 交通管理局 刑事犯罪侦查局 经济犯罪侦查局 信息安全保卫局 警卫局

  边防局/中国边防局(职业+现役)【合并出入境管理局】 海事局/中国海事局(职业+现役)禁毒局 反恐事务局

(港航公安局)(铁路公安局)(民航公安局)

  07、司法部

  办公厅 政策法规司 司法协助司 法制宣传司 基层工作指导司 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 法律援助工作司 国家司法考试司 司法鉴定管理司 社区矫正管理司

  监狱和强制场所管理局【合并监狱管理局、劳动教养管理局、公安

  部监所管理局】

  08、国家安全部【合并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 09、发展计划部【合并国家能源局】

  办公厅

  法规和国际合作司 发展规划司 国民经济综合司 科学技术规划司 经济贸易司 财政金融司 固定资产投资司 社会发展司 就业和收入分配司 地区经济司 农村经济司 产业协调司 基础产业司 高新技术产业司 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司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 经济运行局 国家物资储备局

  国家能源局

  办公室

  政策法规和规划司 科技和国际合作司 煤炭和煤层气工业司 石油和天然气工业司 电力工业司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能源储备管理司

  10、资源环境部【合并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林业局、中国地震局】

  办公厅

  法规和国际合作司 发展规划司 科学技术司 土地管理司 地籍管理司 地质环境司 矿产资源管理司 煤矿资源管理司 油气资源管理司 矿产资源储量司 水资源管理司 水利开发管理司 森林资源管理司 造林绿化管理司 水土保持和环境治理司 国家海洋局

  自然生态保护局(渔政局)国家核安全局

  中国地质调查局【合并中国地震局】 中国海洋调查局【合并海洋预报减灾司】

  长江流域管理局 黄淮流域管理局 松辽流域管理局 珠江流域管理局 海河流域管理局

  北海海洋局【合并农业部黄渤海区渔政局】 东海海洋局【合并农业部东海区渔政局】 南海海洋局【合并农业部南海区渔政局】

  11、农业部【合并国家粮食局】

  办公厅

  法规和国际合作司 发展规划司 科学技术司 市场和经济信息司 种植业和林果业司 畜牧业和养殖业司 水产养殖和渔业司 休闲农业发展司 农村水利司 农田基本建设司

  农业机械管理局【合并渔船渔港管理局的渔船管理】 农产品质量监督局

  动植物病害防治局(动植物检疫局)粮食流通管理司 粮食储备管理司

  12、工业和信息化部【合并国防科技工业局】办公厅

  法规和国际合作司 发展规划司 产业协调司 科学技术司

  工业运行局 原材料工业司 消费品工业司 装备工业司 电子工业司 食品工业司 烟草工业司

  信息化规划和推进司 通信保障局 电信管理局 无线电管理局

  软件和高新技术产业司 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司

  国防科技工业局【挂国家航天局、国家原子能机构牌子】

  13、商务部【合并国家烟草专卖局】

  办公厅 条约法律司 发展规划司 市场建设司 市场秩序司 流通发展司 市场运行司 国内贸易司

  特种行业和专卖管理局 对外贸易司 机电和科技产业司 服务贸易司 外国投资管理司

  对外投资和对外援助管理司 世界贸易组织司 进出口公平交易局 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局 反垄断和产业损害调查局

  1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办公厅

  法规和国际合作司 发展规划司 城市建设司 村镇建设司 住房保障司 房地产业管理司 安全管理司 质量管理司 房地产管理局 建筑业管理局

  办公室

  建筑市场管理司 科技和建筑节能司 标准定额司 质量监督司 安全监督司

  15、交通运输部【合并铁道部、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

  办公厅

  法规和国际合作司 发展规划司 科学技术司 物流业发展司 邮政和快递管理司 运输安全管理局 工程质量管理局 公路局

  道路运输管理局 港航局 港航公安局 铁路局

  铁路运输管理局 铁路公安局 民用航空局 办公室 机场司 运输司 飞行标准司 航空器管理司 人事办公室 科技办公室 安全办公室 空中交通管理局 民航公安局

  中国邮政局

  中国船舶检验局(中国船级社)

  中国车辆检验局【合并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车辆检验职能】

  16、劳动人事部【合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劳动人事管理职能、国家公务员局、国家外国专家局】

  办公厅

  法规和国际合作司 发展规划司 职业能力建设司 就业促进司 人力资源市场司

  外国专家局(国务院外国专家局)国家公务员局【合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军官转业安置司 农民工工作司 劳动关系司 工资福利司

  劳动保护司 调解仲裁管理司 劳动监察局

  17、教育部

  办公厅

  法规和国际合作司 发展规划司 科学技术司 基础教育司 职业和成人教育司 特殊教育司 高等教育司 民族教育司 师范教育司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思想政治工作司 社会科学司 高校学生司

  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教育督导司

  18、文化部【合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文物局、国家旅游局】

  办公厅

  法规和国际合作司 发展规划司 产业发展司 文化艺术司

  全民健身和群众体育司 竞技体育司 电影和电视剧司 音像和图书报刊司 文物和文化遗产司 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国家旅游局 办公室

  法规和国际合作司 规划和旅游促进司 港澳台旅游事务司

  19、卫生部【合并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办公厅 法规司

  发展规划和国际合作司 科学技术司 医政司 药政司

  医疗运行管理司 医学鉴定管理司 社区和农村卫生管理司 妇幼保健和生育服务司 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司 职业环境安全卫生标准司 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管理局 卫生监督局 国家药品监督局

  疾病预防控制局(中国卫生检疫局)

  20、中国人民银行【合并国家外汇管理局】

  办公厅 条约法律司 货币政策司 金融市场司 支付结算司 内部审计司 国库局 反洗钱局 金融稳定局 货币金银局 征信管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21、监察部

  22、审计署

  办公厅 政策法规司 财政审计司 行政事业审计司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司 资源环保审计司 金融审计司 企业审计司 农业审计司

  社会保障审计司 外资利用审计司 境外审计司

  驻部委审计局

  驻地方审计特派员办事处

  三、国务院直属机构

  01、海关总署 02、国家统计总局 03、国家税务总局

  04、国家资源环境监察总局【合并国家测绘局、中国气象局】

  05、国家安全生产监察总局【合并公安部消防局部分职能】

  06、国家市场运行管理总局【合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07、国家知识产权局 08、国务院参事室

  09、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10、国务院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01、海关总署

  办公厅

  法规和国际合作司 科技装备司 关税征管司 监督管理司

  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督管理司 综合统计司 关务保障司 督察内审司 稽查司 缉私局

  中国出入境检疫局

  02、国家统计总局

  办公厅

  法规和国际合作司 科技装备司 统计管理司

  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

  国民经济核算司(服务业统计司)工业统计司 能源统计司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司 贸易统计司 人口和就业统计司

  06、国家市场运行管理总局【合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社会和科技文化产业统计司 经济社会调查局

  03、国家税务总局

  办公厅

  法规和国际合作司 货物和劳务税司 财产和行为税司 所得税司 国际税务司 大企业税收管理司 征管和科技发展司 收入规划核算司 纳税服务司 稽查局

  04、国家资源环境监察总局【合并国家测绘局、中国气象局】

  办公厅

  法规和国际合作司 科技装备司 环境影响评价司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 土地和矿产资源监察局 森林和生态环境监察局 大气和噪声污染监察局 水土污染监察局 国家测绘局

  中国环境检测局【合并中国气象局】(武警森林指挥部)

  05、国家安全生产监察总局【合并公安部消防局部分职能】

  办公厅

  法规和国际合作司 科技装备司 安全评价司 矿山安全监察局 煤矿安全监察局 石油天然气安全监察局 化学危险品安全监察局 职业环境安全监察局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监察局(武警消防指挥部)

  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办公厅

  法规和国际合作司 科技装备司

  标准化司(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办公室)计量司

  质量检验和认证管理司 质量监督管理司 食品保健品监督管理司 广告监督管理司 直销监督管理司 文化市场管理司 旅游市场管理司 公平交易局 企业注册局 稽查局

  中国商品检验局(执行法定检验)

  07、国家知识产权局

  办公室 条约法律司 知识产权保护司 中国专利局 中国商标局 中国版权局

  08、国务院参事室

  09、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办公室 财务管理司 资产管理司 房地产管理司 节能管理司 综合管理司 驻京办事处管理司

  10、国务院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2月

机构改革方案 篇2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机构改革方案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机构改革方案》的通

  知

  文章发布时间:2003-07-09文章本网

  中编办字〔1995〕52号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机构改革方案》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并报国务院领导批准,现予印发。

  一九九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机构改革 红十字会总会 通知

  抄送: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人事部、卫生部、审计署、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1995年3月31日印发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机构改革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构改革的方案〉和〈关于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发〔1993〕7号)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确定的社团机构改革的原则,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机构改革方案确定如下:

  一、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机构改革,要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按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有效地开展工作,本着“明确职能、理顺关系、分类归口、提高效率”的原则,调整并精简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使各项工作适应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努力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红十字会。

  二、主要工作任务 .

  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由卫生部代管。其主要工作任务是:

  1、制订中国红十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国各地红十字会加强自身建设、组织建设和开展各项工作。

  2、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实施救助;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3、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会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训练和

  现场急救;推动全国无偿献血和非血缘关系骨髓移植工作的发展。

  4、组织红十字青少年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弘扬人道主义活动。

  5、与红十字国际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建立关系、友好往来,开展人道领域方面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6、向国内外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确立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和国际红十字运动等。

  7、协助政府开展对台工作,促进两岸红十字组织的交往与合作。

  8、完成政府委托的其它有关事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任务,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机关内设四个部、室和机关党委

  1、办公室

  负责总会机关有关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秘书、机要、保密、档案、文电处理,综合性会议和较大型活动的组织;负责总会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财务及国内外捐助款项的管理、指导与审计工作;负责对挂靠在总会的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2、国内工作一部

  负责统筹并指导各备灾中心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培训救灾骨干队伍,加强备灾工作;负责自然灾害发生后的灾情调查、积极参与救助灾民;负责向红十字国际组织和海内外通报灾情,发出争取援助的呼吁,组织社会募捐;负责赈灾款物的分配、救灾物资的采购,与财务部门共同进行赈灾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

  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训练,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在全国建立红十字自救互救网络;指导红十字会医院、血站、卫生站的建设;宣传和推动无偿献血,开展非血缘关系骨髓移植检索工作,管理中华骨髓库;负责人体器官捐献的动员、组织及有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等项工作。

  3、国内工作二部

  负责指导各级红十字会的组织发展与建设、会务知识的普及教育、专(兼)职干部的培训,会费的收缴、使用、管理的监督指导;组织红十字青少年的国内外活动与交往;进行中国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方针及理论、国际国内红十字运动的历史、现状及未来的研究;组织起草红十字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性文件,宣传、检查、督促、指导红十字会法的实施;指导全国红十字会系统的宣传工作,组织全国性的重大宣传活动;向国内外宣传中国和国际红十字运动;对报刊社进行政策督导。

  4、联络部

  负责中国红十字会参与国际红十字运动的具体事宜;协助政府开展民间外交,实施对外捐助;负责与有关国际组织、各国红十字会的联系、交流与合作;统筹安排各业务部门涉外工作;搞好外事计划的制定,落实互访活动的组织安排与翻译工作。

  加强与港、澳、台红十字组织的交往、合作;检查指导地方红十字会有关港、澳、台方面的事务工作,促进红十字活动的双向交流;组织港、澳、台情调研,协助政府处理有关事务。

  5、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纪检、监察和机关党委日常事务;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机关定编73名(其中行政编制45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8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3名单列。

  领导职数:会长1名(兼)、专职副会长3名(其中1名兼任秘书长); 副秘书长1名;部、室正、副领导职数9名(其中副局级领导职数5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五、事业单位和编制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直属事业单位3个,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57名,其中:

  1、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机关服务中心 自收自支事业编制20名;

  2、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报刊社 自收自支事业编制40名;

  3、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训练中心 自收自支事业编制97名。

机构改革方案最新讨论稿 篇3

  关于上报《XX机构改革方案》的

  报 告

  县委:

《XX机构改革方案》已经乡党委会议讨论同意,现予以上报,请审核。

  特此报告

  附:

  1、XX机构改革方案

  2、XX机构改革前后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事业单位对照表

  3、XX在职人员花名册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机构改革 方案 报告

  抄 送:编委办,乡党委各成员。存档

(二)XX机构改革方案

  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陇办发[2011]3号)和《中共XX委办公室、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发[2011]40号)精神,特制定我乡机构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建立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乡镇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二)基本原则。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加强基本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根据我乡区域特点、现实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确定乡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的重点;坚持权责一致,赋予乡镇履行职能必要的事权和财权;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和积极稳妥,确保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和社会稳定。

  二、乡镇主要职能

(1)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保护基本农田,组织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农业先进实用技术,转好粮食生产。围绕特色产业发展目标,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2)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快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农村公共文化。提高农村人口素质,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做好新农村建设的指导和规划,改善农村人畜饮水、道路等基础设施。拓宽服务渠道,完善解决民生问题的办事制度和程序,通过“一站式”服务等形式,改进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办事。

(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信访和人民调解工作,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社会公共秩序,确保社会稳定。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健全维护农民权益机制,保障农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公平正义。

(4)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指导村民自治,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进村务公开,推动农村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加农村社会自治功能。

  三、乡镇机构设置

(一)乡镇分类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省乡镇分类定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省委办

  发[2005]27号)和省编委《关于乡镇分类及人员定编制核定的实的通知》(甘机编[2005]7号)精神,我乡为三类乡镇,参照二类乡镇设置机构。

(二)乡镇内设机构设置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乡党委、人大、政府日常工作;负责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团委、妇联、文秘、统计、档案管理、机关后勤等工作。

(2)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负责乡经济发展规划及交通、能源管理、安全生产监督、审计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政策和强农惠农强农措施的贯彻落实,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负责乡社会发展规划的拟订和组织实施;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民政、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影视等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环境保护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3)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依法管理乡镇辖区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挂人民武装部牌子)。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禁毒、信访等工作;负责国防动员、征兵、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工作。

  乡镇内设机构综合性岗位设置。根据工作需要,在乡镇内设机构中设党委秘书、人大秘书、政府秘书、纪检监察干事、组织干事、团委书记、妇联主任、综治信访干事、经济发展干事、人口与计生专干、文化专干、民政助理、统计干事等。

(三)乡镇事业机构设置

(1)农业科技服务中心(挂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中心牌子)。将原来农业技术推广站、农业机械管理站两站整合,组建农业科技服务中心,挂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中心牌子。负责农业技术推广;负责农技、农机、果树、蔬菜、蚕桑、林业、水利、渔业等各类服务工作;负责植物病虫害防控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工作。

(2)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挂卫生管理服务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牌子)。将原文化站、广播电视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等事业站所整合,组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挂卫生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牌子。负责农村文化建设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负责农村文化广播影视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农家书屋”建设;负责农村教育、卫生工作和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的监督指导;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工作;负责农村安全生产、交通监管服务工作。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挂民政工作办公室牌子)。将原劳务办、民政办等事业站所整合,组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挂民政工作办公室牌子。负责农村社会保障、劳务输转和劳动争议服务工作;负责抗灾救灾、农村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生活救助等服务工作;负责优抚对象优待抚恤金和现役军人家属优待补助金发放工作;负责农村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等服务工作。

(4)财政所。将原有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职责划入财政所。负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乡镇企业服务工作;负责乡镇财政收支管理及农村各类惠农资金审核、发放和监督管理,参与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指导工作。

(5)计划生育服务站。负责农村计划生育各项服务工作。设在乡镇的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国土资源所、卫生院、中小学校、林业站等单位,维持现状不变。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我乡行政编制 名,周转编制1名,后勤事业编制2名,事业编制30名。

  乡镇领导职数7名,乡领导职数包括乡党委书记、副书记兼纪委书记,人大主席,乡长,副乡长,武装部长。

  四、理顺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建立农业社会服务体系 理顺现行事业站所管理体制。设在我乡的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站等事业机构,实行以乡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按区域设置、上

  级派驻的司法所、财政所、畜牧兽医站等事业机构,实行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管理为主、乡管理为辅的管理体制,但工作人员考核、工作调动要征求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的意见,在具体工作中,接受乡党委、政府的指导和协调。乡党委可按区域设置、上级派驻的事业机构纳入同级事业机构进行考核。

  稳妥推进乡镇事业站所分类改革。要区分事业站所的公益性职能和经验性活动,对公益性机构加强财政保障;经营性机构可转制为经济实体,收回事业编制。乡政府不再设置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通过对现有乡镇事业站所的整合,健全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服务机构。

  积极探索农村公益服务的有效实现形式。乡政府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农村基层自治组织的作用,鼓励发展多元的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社会力量兴办为农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和经济实体,努力做到行政管理与农村基础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五、实施步骤

  我乡机构改革,从2011年1月开始,到2011年3月底前全面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改革方案上报阶段。于2011年3月20日前,将方案报县委、政府审批。

(二)组织实施阶段。待我乡机构方案审批后,认真做好乡镇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和定岗位工作。

(三)总结经验阶段。接受县上验收,并上报工作总结

  六、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改革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实施工作。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次机构改革工作,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充分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操作办法,做出总体安排;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舆论宣传工作,稳妥推进我乡机构改革,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妥善安置超编人员。我乡机构整合后所需人员,按照核定的编制从原机构中择优选聘,没被选聘的人员由组织、人社部门分流。

(三)采取有效措施,整合事业站所。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对我乡现有事业站所按新设置的事业机构进行整合,将人员、编制和资产一次整合到位。整个整合工作在两个月内完成。

(四)增强大局意识,努力形成改革合力。对于县直有关部门要求我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中设立相应的机构,按程序上报审批后,在我乡内设机构和事业机构中设置综合性岗位或加挂牌子,但不得核定领导职数。

(五)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落实改革措施。要严格按照县

  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改革措施,认真开展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定岗位、定人员工作。

湖北机构改革方案 篇4

  柏乡县龙华乡机构改革方案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冀发[2010]27号)和邢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 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邢机编[2011]17号)精神和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会议要求,结合龙华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推动乡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建立精干高效的乡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服务型政府,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创新工作机制

(一)转变乡政府职能

  把转变职能作为乡镇机构改革的核心。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将主要职能转变到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上来。

(二)理顺关系

  一要注意处理好乡政府与上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关系,实行责、权、财相统一。

  二要处理好乡政府与垂直管理部门之间的职能分配关系。垂直管理部门设在乡的派驻机构,其干部的任免、考核要征求乡党委、政府的意见。所有设在乡的机构和人员,都要围绕乡整体工作开展工作,自觉接受乡党委、政府的监督。

  三要处理好乡政府与市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关系,坚持服务而不决断、指导而不干预、引导而不包办。通过培育和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产业协会、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等市场主体,运用政策引导、扶持发展、市场竞争等办法,逐步让龙头企业、产业大户和协会组织担当经济发展的主角,促使他们在引导产业发展、技术服务和组织农产品销售等方面发挥政府无法替代的作用,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帮助农民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和致富增收,实现乡管理经济方式的根本转变。

(三)创新乡工作机制

  顺应形势需要,结合我乡实际,在政策和法规允许的范

  围内,从转变乡机关工作职能、服务发展、满足群众需要出发,坚持转变工作方式,创新乡工作机制。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规范乡政府行为,办事情要于法有据,工作程序、工作手段要合法合规,规避行政随意性,减少行政干预性,避免违法扰民。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充分尊重群众的自主权,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村民自治制度。

  二是探索开展便民服务的有效方式。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理念,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建立健全全乡日常工作办事制度、群众和企业事情导办或代办制度、信访投诉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干部下访,掌握社情民意和信访动态,了解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快更好更优质的服务,切实推进乡政府职能的转变。

(四)乡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责

  乡党委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执行乡党代会决议;抓好自身建设和所属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领导乡经济建设,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领导本乡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他们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领导本乡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

  作;负责上级有关部门派驻乡单位的党组织建设,监督、支持和协调上级有关部门派驻乡单位的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领导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农村基层工作;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乡政府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和领导经济建设,发展农村经济;制订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加强水利建设、土地使用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耕地,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开展政务公开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节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管理民政行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管理乡财政,执行本级预算;管理和发展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等事业,提高公民素质;加强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管理;管理和发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事业;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私有合法财产;保障经济、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公民应有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指导加强村委会建设,充分发挥村委会作用,提高

  其服务工作水平;办理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与智能配置

(二)领导职数

  龙华乡党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含兼职1名);政府设乡长1名,副乡长2名。行政机构设股级领导职数 名。事业单位设股级领导职数 名,其中,经济综合服务中心(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牌子)名,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名,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名,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名。

  乡人大、纪检、武装、群团组织的机构和职数按照有关规定另行设置,所需编制在行政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

  五、人员定岗分流

  按照要求晚上乡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确保具体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与批准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对应,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全面落实方案确定的行政和事业编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好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定岗、聘用工作。对超编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分流,妥善进行安置。

(一)清理、清退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和非在编人员。

(二)鼓励有条件的公职人员自谋职业。

(三)严禁超编进人、通过自然减员逐步消化超编人员。

  六、组织实施

  龙华乡机构改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进行,乡党委、政府成立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机构改革工作,改革中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严明组织纪律,保证乡政权正常运转,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范文大全 篇5

  课外阅读:

  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公布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将组建国家铁路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这次改革,将充分利用各方面有利条件,坚定推进一些重点领域的机构调整;同时要充分考虑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复杂形势和各种风险挑战,保持国务院机构总体相对稳定。对有些长期存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通过职能调整解决,或适时通过必要的机构调整解决。

  改革的重点是,紧紧围绕转变职能和理顺职责关系,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实行铁路政企分开,整合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新闻出版和广播电影电视、海洋、能源管理机构。具体内容是:

——实行铁路政企分开。将铁道部拟定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不再保留铁道部。

——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研究拟定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不再保留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承担;不再保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单设的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不再保留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国家海洋局以中国海警局名义开展海上维权执法,接受公安部业务指导;设立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家海洋委员会,国家海洋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国家海洋局承担。

——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将现国家能源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不再保留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这次改革,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其中组成部门减少2个,副部级机构增减相抵数量不变。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5个。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经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国务院将对改革实施作出部署,建立工作机制,制定配套措施,排出时间表,逐项抓好落实。抓紧完成新组建部门的“三定”工作,综合设置部门内设机构,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据了解,改革开放以来,国务院已进行过六轮机构改革。

  中新社北京3月10日电(记者 陈婷婷 郭金超)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0日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向大会作有关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说明。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国务院机构经过六轮改革,形成了基本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组织架构和职能体系。但现行行政体制仍存在许多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地方,国务院部门在职能定位、机构设置、职能分工、运行机制等方面还存在机构设置不够合理、一些领域机构重叠、人浮于事问题依然存在等不少问题。

  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重点围绕转变职能和理顺职责关系,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马凯表示,这次改革,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其中组成部门减少2个,副部级机构增减相抵数量不变。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5个。按照方案,新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保留铁道部、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铁路局,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国家能源局。

  当天披露的方案显示,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将涉及10项内容,包括5个“减少”,3个“改革”和2个“加强”。

  一、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

  二、减少和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能够解决的事项不设立审批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等非许可审批。

  三、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除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明确规定的外,其他达标、评估和相关检查活动一律予以取消。

  四、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和收费。将适合地方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审批和资金分配工作下放地方政府,相应加强财政、审计监督。

  五、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最大限度地整合分散在国务院不同部门相同或相似的职责、理顺部门职责关系。

  六、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工商登记其他条件。

  七、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加快形成政企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

  八、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强化发展规划制订、经济发展趋势研判、制度机制设计、全局性事项统筹管理、体制改革统筹协调等职能。

  九、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推进国务院组织机构、职能配置、运行方式法治化。

  十、加强依法行政。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决策后评估和纠错制度,推进行政权力行使依据、过程、结果公开。建立健全各项监督制度,让人民监督权力。

  马凯表示,“必须站在全局高度,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凝聚力量,攻坚克难,不失时机地推进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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