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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023-06-17 21:04:30综合

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简介】下面是会员“liangxigong”分享的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供大家参阅。

一、目的:

  为了更好地管理固定资产,掌握其构成和使用情况,以确保公司的财产不会遭受损失,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三、责任人:

  此制度由财务部和综合部联合制定和执行。

四、内容:

  1、为了更好地使用固定资产,推行固定资产归口管理,加强维护与保养,建立责任制和操作规范,按照归口管理原则,按固定资产的归属确定分工管理如下:

  1)财务部作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建账部门,综合部作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部门,应建立准确的帐目和明细卡,且账目与卡片需一致。每半年进行一次盘点。

  2)综合部指定负责人管理公司各办公室内的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

  3)销售部门负责管理展厅、客户接待台、客户洽谈室、儿童区、新车交车区布置的固定资产。

  4)售后部门负责维修接待台、精品柜、客户休息区、客户上网区、备件库、客户休息室布置的固定资产。

  5)售后部门负责管理车间的机器设备。

  6)售后部门负责购建、安装、修理和使用管理生产车间设备。

  7)售后部门负责购建、安装、修理和使用管理厂区动力设备。

  8)综合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电子设备和厂房建筑物。

  9)综合部负责购置、安装、维护和使用管理公司的通用电子计算机及附属设备。

  10)综合部负责购置、安装、维护和使用管理公司厂房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11)综合部负责公司办公用品、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购置维护。总部要求审批的,需经过总部审批单进行采购。

  12)综合部根据需要将公司运输工具分配到各部门进行管理。

  2、主管部门的职责:

  1)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

  1)设备管理和维护

  负责监督协调使用单位进行设备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完好,提高设备利用率。同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确保帐、卡、物三相符。

  2)固定资产管理

  负责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档案、注册账卡,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3)设备维修计划和更新计划

  依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大中修维修计划,并按期报送设备更新计划。若使用部门改变使用状态,或报废等状况而不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有权上报相关部门提交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请求。

  4)财经纪律和处罚

  要严格遵守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惩罚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行为,包括、擅自赠送固定资产、变卖固定资产、拆除固定资产和破坏固定资产。相应的处罚将根据情况给予。

  3、使用部门职责

  1)设立资产管理员

  负责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的资产管理,必须设立兼职资产管理员,对每项资产要明确使用、保管和维护的责任人。

  2)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

  要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完好、清洁、润滑和安全使用。

  3)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

  必须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过主管部门及总经理的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固定资产。

  4)固定资产盘点和记录

  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组织固定资产清点,确保帐、卡、物三相符。

  4、固定资产购置、验收和领用

  1)购置前审批和申请

  各部门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总经理批准,提交总部审批,由相关部门负责购置。

  2)验收和注册

  资产购进之后,相关部门需要开箱检查、验收,并在设备安装完成后填写“资产使用单”,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根据单据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和标签,并通知使用单位。

  3)基建项目规划和提交

  基建部门在基本建设项目完工后需要办理“基建项目完工单”并报主管部门。

  5、固定资产调拨和转移

  1)内部调拨和转移

  公司内固定资产不得擅自调拨、转移、借出、出售,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2)办理转移手续

  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和转移,必须由主管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并由调出、调入部门的领导及经办人签字。然后,财务部门办理帐、卡交接业务,并通知相关会计人员进行内部帐、卡交接。

  3) 公司对外转移和调拨设备一般采用有偿调拨的方式。设备主管部门依据设备使用年限、折余价值以及新旧程度按质论价,原则上设备调出价值不得低于设备折余价值。对外处理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价值,并报总经理签字,总部审批后才能办理有关财务手续。

  4) 任何使用部门未经设备主管部门同意均不得对设备进行转移或处理。若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6、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封存

  1) 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时,使用部门必须提出申请,并填写资产报废单,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2) 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报废:

  a) 设备的使用年限超过规定期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率低,能源消耗高,且不能改造利用。

  b) 设备不能移动,必须拆除以便进行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变更。

  c) 设备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可能发生危险。

  d) 设备的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或性能不佳,无修复价值。

  e) 设备遭受事故或自然灾害损坏,无修复价值。

  3) 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需由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作价处理,不能继续使用。处理后的固定资产需由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对外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时,主管部门必须提出处理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后,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

  4) 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需由使用部门进行封存和保管。

  5) 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使用部门需填写启封单,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7、固定资产的清查

  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性,各部门必须进行定期清查和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际数量,并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确保账实两符。需查明固定资产毁损和盘盈、盘亏的原因。对于人为责任造成的固定资产毁损,责任人需承担重置的完全经济责任;对于自然耗损和非人为责任造成的固定资产毁损,责任人需书面报告情况,征得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报总经理批准,再进行集团审批,最终由财务部门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

  8、本公司对低值易耗品参照本制度进行管理。

  9、本制度自20xx年8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