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协议书
甲方: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
乙方:保定市德汇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地点:
甲方地址:保定市东风东路572号
乙方地址:保定市瑞兴路(钻石嘉园底商)
代表人(签字):
甲方代表人(签字):赵林峰
乙方代表人(签字):尹静波
经过公开招标,甲方确定乙方为供应商,并在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必须积极主动地配合甲方工作,及时高效地供应所需物资,并免费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如果乙方由于各种原因不能确保按时供货,甲方有权解除供货协议。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招标目录,乙方必须确保按目录要求的品牌、产地、规格和型号进行供货。对于目录以外的物资供应,乙方也必须确保其品牌、产地、规格和型号符合甲方的要求,并保证其合格。所有验收质量不合格的产品,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
三、在产品不符合甲方要求时,乙方必须及时提供替换服务,并在保修期内为其提供保修服务。
四、结算方式:甲方原则上应在每月25日前按照中标价结算上月的供货款项。对于供货价单上未能涵盖的品种,按照不高于乙方门市批发价的价格进行结算。
五、本协议还应附带一份办公用品和电脑耗材类物资的供货价单。
六、本协议有效期为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
七、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持有四份,乙方持有一份。
甲 方: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
乙 方:保定市德汇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东风东路572号 地 址:保定市瑞兴路(钻石嘉园底商)
代表人(签字):
甲方代表人(签字):赵林峰
乙方代表人(签字):尹静波
日期:
甲 方:XX年5月18日
乙 方:XX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