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范文
“时代广场上的蟋蟀”是一部乔治·塞尔登所著的小说,描写了蟋蟀柴斯特、猫咪亨利、老鼠塔克和白利尼一家的故事。柴斯特一直生活在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上,没有想过离开。但是它因为贪吃而跟着一只野餐篮子来到了纽约,乘地铁到达了时代广场,从此开始了它的城市生活。
柴斯特很幸运地结交了聪明而市侩的塔克老鼠,还有忠诚而憨厚的亨利猫。后来,它认识了男孩马利欧以及爱它的主人。柴斯特展现了它绝妙的音乐天赋,为朋友们送去真诚的友情和帮助,同时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成功之后,柴斯特满心失落,想念乡下的安静生活。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心爱的家乡。
在阅读到“第十二章”时,我被柴斯特的音乐才华吓到了,一只普通的蟋蟀竟然能演奏出《基督精兵进行曲》。柴斯特那嘹亮且韵味无穷的鸣叫,让我回味无穷,仿佛我也亲身体验到了它的鸣叫。
读到“第十四章”,我再一次沉迷于它的音乐之美:路人和车辆都停了下来,公共汽车、轿车、步行的人们......在这段音乐的持续几分钟里都静止了。时代广场像傍晚的草原一样平静。这个小节,充分体现出柴斯特音乐之美,让我感到陶醉。
在故事的最后,我有些失落,因为它将离开马利欧,回到故乡。这个结局有些令人失落,但看起来似乎很现实。我喜欢这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它给我们带来了欢乐。我会永远记住它那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我更喜欢它如此关爱朋友和热爱大自然,即使在繁华的时代广场,也无法抵消它对故乡的眷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