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的书面申请
邮编:
申请劳动仲裁事项:
1、申请裁决被申诉人先予执行,支付申诉人从XX年1月1日到XX年6月30日共计六个月的提成款,总计元;
2、申请裁决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在产假期间的工资补偿,总计.12元;
3、申请裁决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经济赔偿金,总计元;
4、申请裁决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生育补偿金,总计XXXX元;
5、申请裁决被申诉人承担申诉人申请仲裁的一切费用,包括误工费、交通费;
6、申请裁决被申诉人承担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和理由:
申诉人于XX年11月入职被申诉人公司,随后于同年11月怀孕。XX年7月初,申诉人开始休产假,8月24日生产。XX年11月,申诉人告知被申诉人自己可以正常上班,并通知被申诉人自己将回公司上班。然而,被申诉人以合同到期、岗位已经有人顶替、公司业务萎缩等原因为由,拒绝了申诉人继续在该公司工作。申诉人多次与被申诉人多次沟通未果(其中一次有电话录音为证)。
合同有效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任何单位都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原因,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根据最高法院1995年对劳动法的司法解释,女职工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自动延长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和《劳动部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第十四条规定,哺乳期应为十二个月,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至满一周岁。因此,尽管申诉人的合同于XX年6月30日到期,但由于被申诉人拒绝续签合同,合同仍然有效,并且有效期将延长至哺乳期满为止,即至XX年8月24日。
提成计算方法(XX-1-1——XX-6-30之间的提成)
通过被申诉人提供的材料,可以很容易地计算出申诉人在XX-1-1到XX-6-30期间的提成为元。
工资的计算方法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3条以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工资的构成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在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3条第2项中,补贴被定义为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的综合。提成则是计件工资的一种形式,也在合同附件的工资计算方法中有所说明。
因此,申诉人的工资由两个部分构成:底薪和提成。底薪每个月月底发放,金额为1500元(电话录音证明)。提成则在年末一次性发放,因此,申诉人的工资应该按如下公式计算:1500元+每年提成/12。
经过计算,申诉人的基本工资为:
年份 底薪(元) 总提成(元) 时间(月) 每月提成(元) 每月总工资(元)
XX年 1500 12 XX年 1500 12 XX年 1500 12 XX年(只有6个月) 1500 6
最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6+×6)÷12=3213元。产假期间的工资计算标准为产假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各地还都有奖励产假的规定,各地奖励产假期限不一。例如,《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35天,产假期间给予方看护假10天”。因此,除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产假的计算还应遵守地方法律法规。
申诉人符合晚育(女27,男31)、难产(剖腹产,有病例证明)、独生子女的情况,故实际产假应为90+30+15+35=170天。因此,申诉人应在产假期间获得5个月20天的工资,工资计算基准为产假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3213×170/30=元。
最后,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和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具体数额的计算公式为:劳动者月工资×劳动关系存续年数×1个月。因此,在合同解除时,申诉人应得到经济补偿金:1500元×4年×1=6000元。
由于被申诉人的原因,申诉人在哺乳期内未被允许继续上班,而这被认为是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面解除合同。根据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而言,以工作时间为计算标准,每满一年工作时间就应发放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工作时间不足一年,则仍按照一年的标准发放经济补偿金。鉴于申诉人于XX年11月开始在被申诉人的公司工作,至今已经工作了3年11个月,所以应当获得4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具体计算标准,《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 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最近12个月的月加权平均工资是:
(1x6x5x3213)/ 12 = 3416元。
据此计算,被申诉人应该支付申诉人4个月3416元,共计元的经济补偿金。
此外,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按照法律规定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金。由于被申诉人没有为申诉人缴纳生育保险金,导致申诉人在生育期间的检查费和医疗费全部自理,给申诉人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所以申诉人要求被申诉人支付检查费和医疗费,金额为XXXX元(以医院收费单据为准)。
因为被申诉人未能满足有关规定,为申诉人在生育期间享有劳动法赋予的各项权利带来极大的伤害。为了维护申诉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支持申诉人的请求。
此致:
XX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