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范文6篇(工作方案怎么写范文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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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20xx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20xx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工作方案
加强节能减排,实现低碳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江西“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23号),全面完成我省“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现制定本行动工作方案。
工作目标:到20xx年底,单位GDP能耗、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比20xx年下降16%、17%,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xx年下降5.8%、7.5%、9.8%、6.9%。
一、着力优化产业结构
(一)积极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41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xx〕35号),严格项目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依法依规全面清理违规在建和建成项目。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十二五”期间在已经淘汰炼铁292万吨、炼钢223.3万吨、水泥1677.7万吨、平板玻璃284万重量箱、电解铝1万吨的基础上,20xx年底前再淘汰炼钢50万吨、水泥174万吨。(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等负责)
(二)大力发展低能耗低排放产业。加强对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争到20xx年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分别达到47%和8%左右。加快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xx〕30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二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发〔20xx〕24号),组织实施节能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工程,积极培育“节能医生”、节能量审核、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等第三方机构,在污染减排重点领域加快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到20xx年底,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1200亿元。(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科技厅等负责)
(三)着力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实行煤炭消费目标责任管理,严控煤炭消费总量,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加快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推广使用型煤、清洁优质煤及清洁能源。增加天然气供应,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气优先用于居民生活或替代燃煤。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到20xx年底,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能源局、省财政厅等负责)
(四)不断强化能评环评约束作用。严格实施项目能评和环评制度,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能效水平和排污强度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对钢铁、有色、建材、石油石化、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实行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对未完成节能减排目标的地区,暂停该地区新建高耗能项目的能评审查和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项目的环评审批。完善能评管理制度,规范评估机构,优化审查流程。(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等负责)
二、大力推进节能减排降碳工程建设
(五)全面推进实施重点工程。大力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工程,运用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电机系统节能等成熟技术改造工程设备,形成节能能力100万吨标准煤。加快实施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工程,推广应用低品位余热利用、半导体照明、稀土永磁电机等先进技术装备,形成节能能力30万吨标准煤。实施能效领跑者计划和合同能源管理工程,形成节能能力60万吨标准煤。加快推进火电、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工程建设,到20xx年底,分别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能力6万吨、4万吨以上。到20xx年底,8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设施。(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等负责)
(六)加快更新改造燃煤锅炉。开展锅炉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调查。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到20xx年底,淘汰落后锅炉0.2万蒸吨(具体任务另行下达),推广高效节能环保锅炉,全面推进燃煤锅炉除尘升级改造,对容量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面实施脱硫改造,形成23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1万吨二氧化硫减排能力和0.1万吨氮氧化物减排能力。(省发改委、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工信委、省能源局、省政府机管局等负责)
(七)加大机动车减排力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全省供应国四标准车用柴油,完成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任务。到20xx年底,全省淘汰20xx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强化新生产车辆环保监管。加快柴油车车用尿素供应体系建设。(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等负责)
(八)强化水污染防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编制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鄱阳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重点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较好湖泊,重点治理劣五类等污染严重水体。继续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严格水功能区管理。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大农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严格控制污水灌溉。强化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控制。到20xx年底,重点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比20xx年下降30%以上。(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等负责)
三、强化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九)推进工业节能降碳。实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在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推动工业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开展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大力推进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建设,到20xx年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xx年降低25%以上。持续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推动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加快建立科学系统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强化节能降碳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落实奖惩制度。到20xx年底,万家企业实现节能量619.9万吨标准煤以上。(省工信委、省能源局、省发改委等负责)
(十)强化建筑节能降碳。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南昌市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xx年底,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达到20%,新增绿色建筑500万平方米。以住宅为重点,以建筑工业化为核心,加大对建筑部品生产的扶持力度,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负责)
(十一)推进交通运输节能降碳。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深化“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大力发展绿色交通运输,加强高效环保、环境友好的交通运输技术研究和推广,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继续实施高速公路不停车自动交费系统联网建设。继续推行甩挂运输,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行动。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快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公交都市”创建活动。公路、水路运输和港口形成节能能力34.5万吨标准煤以上,到20xx年底,营运货车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比20xx年降低2.4%以上。(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等负责)
(十二)抓好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完善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及考核办法。推进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在全省范围内建成100家节约能源资源示范单位,继续抓好“绿色回收进机关”活动。到20xx年底,力争全省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超额完成“十二五”时期降低12%的目标。(省发改委、省政府机管局、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等负责)
四、强化技术创新与推广
(十三)加强技术创新。积极开展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大力推进重点行业低碳技术创新示范工程建设,以电力、钢铁、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和交通运输等领域为重点,加快节能减排共性关键技术及成套装备研发生产。积极开展水体污染治理与控制重大科技专项,力争在化工、印染、医药等行业源头控制及清洁生产关键技术方面取得突破。继续推进省级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发展一批由创新示范企业主导、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引导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技术研发投入。(省科技厅、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等负责)
(十四)加快先进技术推广应用。落实节能低碳技术遴选、评定及推广机制,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产品技术申请列入国家节能惠民工程推广目录、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进行节能改造,形成新增节能能力40万吨标准煤。在钢铁烧结机脱硫、水泥脱硝和畜禽规模养殖等领域,加快推广应用成熟的污染治理技术。积极探索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示范工程建设。到20xx年底,石化企业全面推行“泄露检测与修复技术”,完成有机废气综合治理。(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等负责)
五、加强政策扶持力度
(十五)完善价格和收费支持政策。完善电力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扩大应用面并逐步扩大峰谷价差。对超过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研究实行惩罚性电价。对电解铝企业实行阶梯电价政策,并逐步扩大到其他高耗能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落实燃煤机组环保电价政策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推行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到20xx年底,全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到位。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费定价政策,研究将污泥处理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改进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合理确定收费载体和标准,提高收缴率。(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工信委、省电力公司、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等负责)
(十六)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加大对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投入力度,整合各领域节能减排资金,加强统筹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努力促进资金投入与节能减排工作成效相匹配。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及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积极推进煤炭等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清理取消有关收费基金。按照国家要求,推进环境保护费改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能源局、省政府法制办等负责)
(十七)加快绿色融资推广。大力发展绿色信贷,实施差别化定价机制,鼓励对节能环保企业和绿色信贷项目实施优惠利率并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鼓励节能环保企业挂牌新三板,引入私募股权投资,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开展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融资。逐步把企业新建项目的环评、环保认证、清洁生产审计、奖励等信息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促进节能减排信息在金融机构中实现共享,作为综合授信和融资支持的重要依据。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设立节能环保类投资基金,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实现节能环保产业提速升级。积极引导多元投资主体和各类社会资金进入节能减排降碳领域。(江西银监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证监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工信委等负责)
六、积极推行市场化机制
(十八)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定期向社会公布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空调、冰箱等量大面广终端用能产品目录,单位产品能耗最低的乙烯、粗钢、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高耗能产品生产企业名单,以及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名单。对能效领跑者给予政策扶持,引导生产、购买、使用高效节能产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工信委、省政府机管局、省发改委等负责)
(十九)推动建立碳排放权、节能量和排污权交易制度。积极培育省级碳排放权交易平台,支持江西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制度建设及江西省碳排放权交易所组建工作,开展全省碳排放权交易。研究制订节能量交易工作实施方案,探索启动项目节能量交易。继续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等负责)
(二十)推进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完善实施能效标志、环境标志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能效标识管理办法、节能和低碳产品认证制度、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扩大我省实施节能认证的产品范围,强化对认证结果的采信。将产品能效作为质量监管的重点,严厉打击能效虚标行为。(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政府机管局等负责)
(二十一)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落实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完善配套政策,严格目标责任考核。探索建设省级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推广电能服务。电网企业要确保完成年度电力电量节约指标,并对平台建设及试点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鼓励和支持电力用户用能数据接入平台,提升平台应用水平。电力用户要积极采用节电技术产品,优化用电方式,提高电能利用效率。加强电力供需平衡分析预测,落实有序用电工作规定,利用经济、技术手段实施好有序用电。(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等负责)
七、加强监测预警和监督检查
(二十二)加强统计预警和运行监测。加强能源消耗、温室气体排放和污染物排放计量与统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降碳的计量、统计、监测、核查体系,确保相关指标数据准确一致。加强分析预警,定期发布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和主要污染物减排数据公告。研究制订确保完成节能减排降碳目标的预警调控方案,根据形势适时启动。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到20xx年底,力争基本建成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进一步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确保监测系统连续稳定运行,到20xx年底,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率达到75%,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80%,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95%。(省发改委、省统计局、省环保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能源局等负责)
(二十三)进一步完善制度标准。严格落实《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江西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认真实施国家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制(修)订一批重要节能标准、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落实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限值要求。(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政府法制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负责)
(二十四)强化执法监察。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到20xx年底,基本建成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发挥能源监管派出机构的作用,加强能源消费监管。发展改革部门要及时开展万家重点用能企业专项监察。环境保护部门要持续开展专项执法,公布违法排污企业名单,发布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信息,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开通报或挂牌督办。依法查处违法用能排污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实行节能减排执法责任制,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严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等负责)
八、强化目标责任
(二十五)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各市、县(区)要严格控制本地区能源消费增长(20xx-2015年各设区市能耗增量控制目标附后)。严格实施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责任考核,减排重点考核污染物控制目标、责任书项目落实、监测监控体系建设运行等情况。市、县(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节能减排降碳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地区,必要时请省政府领导同志约谈设区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问责,相关负责人在考核结果公布后的一年内不得评选优秀和提拔重用,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对超额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的地区,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贡献大小给予适当奖励。(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省统计局、省环保厅、省人社厅等负责)
(二十六)落实重点地区责任。九江、抚州等节能降碳重点设区市,要抓紧制订具体方案,采取综合性措施,确保完成节能降碳目标任务。省政府对年能源消费量300万吨标准煤以上的市县实行重点管理,省有关部门优先支持重点管理市县节能减排项目建设。新余等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要争取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或到20xx年底,超额完成目标的20%以上。南昌、景德镇、赣州等国家低碳试点城市要提前完成“十二五”降碳目标。(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等负责)
(二十七)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责任。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多方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省发改委要履行好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会同省环保厅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地方和企业的'监督指导,抓紧制订出台对进度滞后地区的帮扶督办方案,密切跟踪工作进展,督促行动工作方案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省环保厅等要全面加强监管,其他各相关部门也要抓紧行动,共同做好节能减排降碳工作。(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等负责)
(二十八)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要严格遵守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及时公开节能环保信息,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省属企业要积极发挥表率作用,把节能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作为企业绩效和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国有企业要力争提前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加强企业自律、树立行业标杆、制定技术规范、推广先进典型等方面的作用。(省国资委、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等负责)
(二十九)动员公众积极参与。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调动社会公众参与节能减排的积极性。鼓励对政府和企业落实节能减排降碳责任进行社会监督。(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等负责)
为严格贯彻落实《省环保厅关于开展重污染企业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工作要求,提高工作效能,确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环保局成立重污染企业专项执法检查领导组,负责对重污染企业专项执法检查的组织领导及具体组织实施。成员如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境监察X队。
办公室主任:
电 话:
二、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
各股室、监察X队要密切合作、协同共管,认真做好本次专项检查工作。
三、全面排查辖区内环境问题
按照本次专项检查行动确定的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全面开展排查工作,彻底消除监管的“死角”和“盲区”。
四、落实监督责任
结合专项检查,进一步明确各股室、监察X队环保监管的“一岗双责”责任,要逐厂建立档案,做到一厂一策一责任人。对整治工作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酿成重大环保事件的要依法依规严厉惩处,绝不手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立健全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的要求,切实加强城乡党组织之间的联系,实现城乡党建资源共享互动,着力促进全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协调发展。××市紧紧围绕全市的重点中心工作,以“六个一”活动为载体,采取市属机关党组织,城区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分别与全市110个行政村党(总)支部进行“一帮一”党建结对共建的方式,深入开展城乡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
制定一个结对共建工作方案。
结对的城乡基层党组织在年初制定一份共建工作方案,使共建活动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活动、年末有总结。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经常深入结对村访民情、察民意、解民忧、帮民困,党组织和党员每季度至少到结对村开展活动一次,认真了解村情和党组织建设情况,做好调查研究,每年撰写一份调研报告。
召开一次互帮互助研究会议。结对的城乡基层党组织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共同研究部署结对共建活动内容,积极创新活动方式,不断丰富活动内涵,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增强互帮互助活动的吸引力。
帮助建设一批党员活动场所。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每年帮助农村党组织订阅一份党报党刊、组织上一次党课、帮助解决一定经费、组织捐赠一批书籍等;帮助结对村党组织建设规范的党员活动阵地,指导农村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活动阵地的作用,协助农村党组织抓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
结对帮扶一批困难党员群众。
结合落实党员承诺制的要求,组织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有帮扶能力的党员与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贫困学生户结成一帮一、一帮几或几帮一的帮扶对子,每年为他们办1-2件好事实事。帮扶工作中,积极转变帮扶方式,注重在帮扶中的“造血”功能,通过开展思想帮、技术帮、资金项目帮和生活帮,使帮扶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帮助找好一条经济发展路子。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积极帮助结对村党组织制定符合村情实际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充分发挥政策、人才、资金等方面的优势,为结对农村党(总)支部提供政策法规、农村实用技术等方面的指导,尽力在信息、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倾斜和帮助,协助创办一个有明显带动作用、有一定规模的致富项目,找好一条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路子,逐步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帮助完善一套民主管村制度。
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结合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帮助村党组织健全完善一套科学规范、长效管用的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以及村规民约等民主管村制度。重点帮助结对村执行好“三会一课”、村务党务公开、民主议事等制度,指导农村党组织抓好党员发展、党费收缴、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的规范、落实和相关痕迹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贯彻学校校园安全宣传月暨专项治理动员大会会议精神,巩固平安校园创建成果,切实维护学校良好地教育教学秩序,有效预防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结合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和后勤工作实际,经后勤管理处领导班子研究,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唱响平安后勤建设的主旋律,通过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月暨专项检查治理活动,全面普及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措施,有效预防各类不安全事件发生,积极为构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做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确保此项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成立后勤管理处安全宣传月暨专项检查治理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锐军
副组长:赵 钢 雷保忍
成 员:刘小燕 屈 勇 高秦宝 杨建军 张民选 智 伟 胡 焰 滑尔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小燕同志兼任。
三、活动主题
强化教育、防范为先、治理隐患、确保平安
四、活动时间:20xx年4月20日--5月20日
五、活动内容及步骤:
(一)校园安全宣传月活动内容及步骤
1.动员阶段(4月21日--4月23日):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学习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印发后勤管理处校园安全宣传月暨专项检查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员工层层动员,认真学习。
2.宣传阶段(4月21日--4月30日):通过印发知识手册,制作横幅、宣传板等形式,普及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知识,增强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3.培训阶段(4月25日--5月16日):组织或参加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医疗卫生安全、供水安全、水电气暖保障安全等方面的培训或专题讲座,增加全体员工的安全知识储备,提高全体员工规范操作、科学操作的能力,增强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4.教育阶段(4月20日--5月20日):组织全体员工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类征文活动,深入学习学校和后勤管理处安全规章制度,学习常见事故预防、突发事件处置等基本安全知识,使全体后勤员工紧绷安全弦,树立"时时讲安全、处处防事故"的思想。
(二)开展专项检查治理活动内容及步骤
1.检查的主要内容
⑴加强值班工作的检查和管理。重点检查处内各类值班,包括节假日、卫生所、锅炉房、高压配电室、水电维修等日常值班、交接班执行情况,进一步完善各类值班制度,确保值班期间工作人员按时到岗,忠于职守,无空档、无松懈。
(2)加强消防安全的检查和管理。对后勤管理处所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区域进行火灾隐患、线路等集中排查。对所有消防器材进行查看统计,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明确责任主体,完成消防器材的更新、维护和管理。
(3)加强饮食安全的检查和管理。认真排查和治理,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五月初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卫生、健康情况进行检查;对食堂内的安全设施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及时杜绝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对各餐厅的管理,强化对承包窗口的管理和监督,与其签订安全责任书;严格规范水、电、气等操作程序;严把食品采购供应关、存储关、清洁消毒关、操作间准入关和从业人员卫生关,严防传染病、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确保饮食安全。
(4)加强水电气使用的检查和管理。对全校范围内水、电、气的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对不安全漏洞或隐患及时处置,坚决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二次供水管理;提高电工知识、天然气使用知识的培训,做到规范操作,确保安全。
(5)加强医疗卫生安全的管理。对卫生所使用的药物进行排查、摸底,彻底清理过期药品,严防过期药品、劣质药品进入日常临床程序,对师生安全造成危害。
(6)加强临聘员工宿舍的排查和管理。对临聘员工宿舍的用电安全、住宿安全等进行彻底排查和摸底,及时处置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2.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坚持部门自查和后勤管理处临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学校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质量监控办公室要对各科室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及时纠正,确保实效。
(三)活动总结
活动结束后,处属各科室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5月1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自查自纠情况、制度完善情况、工作措施完善情况等以书面形式报处办公室。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全体后勤员工特别是各科室负责人、管理骨干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按照学校和后勤管理处的安排部署,广泛动员,周密安排,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二)加强教育、提高认识。处属各科室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知识教育普及力度,充分发挥各种渠道和载体作用,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规范操作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处属各科室负责人和全体管理骨干要认真分析自己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管理状况,确定自查自纠、排查工作重点,建立工作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坚决杜绝不安全隐患,要狠抓落实,确保实效。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年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区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能力,坚决防止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经区办事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原则和工作目标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集中开展以火灾隐患整治、消防执法检查、灭火救援执勤训练、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着力提升消防执法水平、部队科学施救水平、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水平,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区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督查考核等工作。各社区、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检查内容和工作安排
(一)重点企业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整治。以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安监、消防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为重点,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消防检查要点请详见附件2。
(二)重点场所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整治。以商场市场(消防、工商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公共娱乐场所(文化执法、公安派出所等部门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养老院、福利院、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社会事务办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公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残联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寄宿制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宣教办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计生办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经贸办、外经办、民营办等部门和各社区按职责分别落实)等人员密集场所,寺庙、古村寨等文物古建筑(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和学生接送站、老年活动中心、“三小”场所、出租屋(各社区负责)等场所为重点,以及其他比较重点的场所,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消防检查要点见附件3-8。
(三)重点行业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整治。规划建设办、安监、商务、社会事务办、文化中心、工商、质监、计生和财政等行业主管部门,主要检查落实部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检查,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等情况。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同行动。工商、商务、体委、社会事务办、安监、文化、宣教、计生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研究出台相应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国土、规划、规划建设办、城管等部门要依法查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工商部门要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取缔未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许可的企业。
(四)重点单位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整治。检查各级消防部门落实“三分三定”情况和对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情况(消防部门负责)。检查各单位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消防管理情况(公安、文化、安监、工商、计生、宣教、商务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
(五)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按照《关于督促整治全市xx年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的通知》(东府办函〔xx〕114号)、《xx年xx区火灾隐患重点整治工作方案》(万消安委〔xx〕11号)要求和整治标准,检查市挂牌督办xx年火灾隐患重点地区(xx社区)整治工作情况。检查违章既有建筑、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生产经营性场所违规住人、家庭作坊、老城区和城中村等五个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各社区负责,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
(六)城乡消防规划编制。按照《关于印发〈xx市消防工作“十二五”规划〉的通知》(东府办〔xx〕77号)要求,落实消防规划编制修订情况,以及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和落实建设情况(规划、消防部门负责)。
一、加强组织
加强煤矿雨季“三防”工作的组织
组长:折海军
副组长:赵耀中、姜峰
成员:胡鹏瑞、李向兵、温杰、贾伟、张晓东、李志民、任辉伟、达布拉干、高川、谢鳞、罗虎成
二、总体要求
各煤矿企业依据相关规定,结合自身雨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符合实际的雨季“三防”工作实施
三、汛前排查
要在汛期到来前,对全旗煤矿进行一次全面、细致地水害隐患排查工作,重点为:
(一)编制雨季“三防”
(二)对矿井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维修,水泵、管路、电控等设备要保持完好、配件充足,并进行联合试运转,确保矿井排水能力满足规定要求。
(三)要对水仓、水沟等进行一次全面清挖,保证有效容积。
(四)要对工业广场防洪以及矿周边场所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检查。
(五)要对地面建筑物、变配电所、供电线路、井架、监控等设施的防雷电装置进行检查试验,对主变压器、井下电缆等供变电设施进行预防性检测,对供电系统机电保护等进行整定校验,保证灵敏可靠。
(六)配齐泵房、变配电所、防汛物资等重要场所的值班人员,落实值班责任,并保持通讯畅通。
(七)采空区容易积水区域、上覆岩层承压水危险区域。
四、监督执行
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
五、应急管理
各煤矿要加强与气象、防汛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气象预警预报信息,遇到暴雨极端天气必须做到停产撤人。煤矿须在每次降暴雨时派专业人员做好水文变化情况及地面有塌陷现象观测,确保安全后方可恢复生产。建立健全雨季“三防”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在汛期前进行演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