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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企业的一封公开信3篇 告企业的一封信

2022-10-20 12:52:00综合

致企业的一封公开信3篇 告企业的一封信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致企业的一封公开信3篇 告企业的一封信,供大家参阅。

致企业的一封公开信3篇 告企业的一封信

致企业的一封公开信1

  各位企业家朋友们:

  你们好!

  20xx年9月9日,证监会发布了《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为贫困地区的企业首次发行股票、新三板挂牌、发行债券、并购重组等开辟了绿色通道;同时,也为xx和贵企业的发展创造了重要的机遇期!在此,我们诚邀各位企业家朋友到xx做客,到xx创业,到xx安居,携手xx,协同发展!

  一、证监会对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均在贫困地区且开展生产经营满三年、缴纳所得税满三年的企业,或者注册地在贫困地区、最近一年在贫困地区缴纳所得税不低于2000万元且承诺上市后三年内不变更注册地的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适用“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据统计,目前在证监会审核、待发的IPO企业共有845家,这些企业全部完成发行至少需要三年的时间。证监会支持贫困地区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的绿色通道,将大大缩短审核和过会待发的排队时间。

  二、xx条件优越。全市被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共有五个,分别为光山县、商城县、淮滨县、新县、潢川县。五个贫困县共有上市公司2家,新三板挂牌企业2家,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6家,新三板后备企业19家,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展示企业11家,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后备企业25家。通过近年来的发展,全市已形成了电子信息、现代家居、纺织服装、绿色食品、新型建材、现代物流等多个百亿级主导产业集群。xx生态环境良好,区位优势显著。全市境内有530多种野生动物和2000多种植物,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市,连续八年入选中国十佳宜居城市;xx交通便利,是全国44个交通枢纽城市之一,全市铁路、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和通车密度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国务院批复的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把xx确定为三个核心发展区域之一,列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的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把xx确定为三个核心发展城市之一,中办国办《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把xx确定为重点支持地区。这三个国家层面的战略性规划和文件,都明确支持把xx建设成为区域性中心城市、充满活力的生态经济先行区和全国有影响力的交通、信息、物流枢纽。

  三、政府给予扶持奖励。为吸引域外优质企业整体搬迁到我市贫困地区,鼓励和扶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实现互利双赢,xx市委、市政府一方面创造优质的服务环境,一方面设立企业上市和挂牌奖励基金,按照《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利用资本市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和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上市挂牌的企业分别予以奖励。

  这些政策的大力落实和举措的强力执行,不仅为xx的发展创造了新的机遇,也为广大客商朋友来xx投资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平台。在此,我们真诚地欢迎广大企业家来xx上市挂牌、并购重组、投资兴业,共享xx的发展机遇!

  最后,祝各位企业家阖家幸福、事业兴旺、财源广进!

致企业的一封公开信2

  尊敬的企业界朋友:

  你们好!

  衷心感谢您多年来一直参与、支持和关心全区的经济建设和发展,对您为xx繁荣与幸福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最真诚的谢意!由衷祝愿您的企业兴旺发达、后劲十足!

  近年来,区党工委、区管委会高度重视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着力打造“亲商、富商、安商”的良好投资环境,制定了多项优惠政策,采取众多有力举措,吸引了大批企业家到xx投资兴业,保障了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但是,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们深深感到,现有的发展环境与您的愿望相比,与企业快速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实现“简政放权要彻底、政务服务要阳光、降低减负要实效、政商关系要亲清”的目标,尚需努力。

  为全力推动软环境有一个大的改善和提升,营造xx良好的经济生态,打造吉林省中部创新转型的核心区。我们重新组建了xx高新区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软环境办公室)。软环境办公室以受理企业投诉、维护企业利益、营造良好环境为本职,致力打造一条维护企业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绿色通道”。如果您在企业发展中遇到困难,在企业办事中发现有关部门在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工作作风、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问题,以及您对经济发展环境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您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放心大胆地向我们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我们将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为您排忧解难,提供服务。

  xx的发展,浸润着您长期的汗水和智慧;xx的进步,需要您持久的支持和参与。希望您积极支持软环境建设工作,通过您促进全区经济建设,通过您带动更多的投资商和客户入驻xx,共图发展、实现共赢,让xx真正成为企业投资的热土、发展的平台、生活的家园!

  xx高新区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

致企业的一封公开信3

  尊敬的厂长(经理):

  20xx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这部号称“史上最严”的环保法,增加了许多新理念、新举措、新要求,明确了各级政府、各排污单位许多新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尤其是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方面,规定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许多新的更加严厉的惩治措施。在新环保法正式实施之际,我们以公开信的形式提醒各位企业朋友在百忙之中认真学习这部新环保法,自觉成为新环保法的模范遵守者,更希望那些还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排污单位尽快整改到位。

  新环保法涉及排污单位比以往更严格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条:

  一是按日计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二是查封扣押。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三是限制生产、停产整治。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四是未批先建直接处罚。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五是行政拘留。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相关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六是民事责任。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

  七是信息公开。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公开,处以罚款,并予以公告。

  各位厂长(经理)朋友们,呼吸清洁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食物是人民的根本福祉,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我们真诚希望您能理解和支持环境保护工作,在企业生产和经营过程中认真落实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和义务,让您的企业和职工成为辽宁环保事业发展的促进者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推动者!